Apple Inc. v. Samsung Electronics Co., Ltd. 国贸1102:毕茜、赵颖、杨楠、宁楠柯
案例背景介绍 苹果2011年4月对三星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三星随后反诉。除美国之外,苹果三星还在英澳韩相互提起诉讼。 苹果三星专利案,指的是苹果公司产品与三星产品之间存在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苹果公司因为三星第一代Galaxy手机与iPhone的相似程度极大,并且在向三星发出专利授权要约遭到三星拒绝以后,将三星告上法庭。2012年八月份,美加州地方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称三星电子侵犯苹果若干专利,须向对方赔偿10.5亿美元。对此三星表示不服,并提起上诉。2012年12月7日,苹果与三星电子将在圣何塞联邦法庭再次开庭,以重新审理这场双方各具高风险的法律诉讼。2012年12月19日,三星将撤销在欧洲各国对苹果提出的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2011年4月对三星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三星随后反诉。除美国之外,苹果三星还在英澳韩相互提起诉讼。
在不同国家的审理结果 1.8月25日,在美国,美国加州圣何塞地区法院陪审团裁定,三星侵犯苹果6项专利,并要求三星向苹果赔偿10.5亿美元。 2.8月24日,韩国首尔中央地区法院认定苹果侵犯三星2项技术专利,而三星也侵犯了苹果的1项专利。 3.8月31日下午消息,日本东京一家法院今日做出一项判决,裁定三星移动设备并未侵犯苹果专利,这让三星在美国遭遇惨败一周以后,终于在日本挽回了一点颜面。
三星对审理结果的回应 今天的裁决不应该被视为苹果公司的胜利,而是美国消费者的损失。这将导致更少的创新、更少的选择以 三星与苹果产品外形酷似及潜在的更高的价格。不幸的是,专利法的缺失已经让“带圆角的矩形”这样的外观设计都可以被一个公司所控制。而这一切都是三星和其它技术公司正在努力改善中的技术。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该有选择权,我们看到,在世界各地的法院和法庭,其中有一些已经否定了苹果的做法,这也并不是他们最后的胜利。三星将不断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
苹果对审理结果的回应 我们感谢陪审团付出大量的时间来听我们的故事,我们也对完成这一过程而感到非常兴奋。需要注意的是,三星的复制行为比我们知道的要来得有过之而无不及。苹果和三星之间的诉讼并非为了专利或是金钱,而是价值观的最终对抗。苹果公司注重产品的原创性和创新,这才能为人们的生活带来地球上最好的产品。我们制造这些产品是用来满足我们的客户,而不是满足竞争对手明目张胆地复制。总而言之,法院的判决为三星的行为发送了一个响亮而明确的信息:偷窃就是不对的
在美国苹果诉讼三星的6项侵权 -381号专利:涵盖智能手机的文件拖拽、旋转和放大功能,滚动至文档边缘时的反弹效果。 实用新型专利 -381号专利:涵盖智能手机的文件拖拽、旋转和放大功能,滚动至文档边缘时的反弹效果。 -915号专利:涵盖用一根手指滚动文档的方法。 -163号专利:涵盖了谷歌地图和其他地图应用中的点击放大功能。 外观设计专利 -667和305号:涵盖了iPhone的外观。从某种意义上讲,苹果已成功获得圆角矩形和弧形背盖的智能手机设计专利,并且成功捍卫了该专利主张。 -087号:网状排列iPhone应用图标。
苹果的381专利
苹果的915专利 163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是一种法律给予的垄断,以在某个有限的时期内作为发明人提供足够的教导,以允许相关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实现该发明的交换。由实用新型法律给予的权利与专利法律给予的权利非常相似,但是会更适合那些被认为是“增量的发明” 例如“小规模专利”、“创新专利”、“次要专利”和“小专利”等等也可以被认为符合“实用新型”的定义。 在马来西亚,则是叫做“实用创新”
实用新型授权条件 大部分具有实用新型的国家,都要求发明具有新颖性。然而,许多专利局或实用新型局并不会进行实质审查,而是在检查完实用新型申请符合格式规定之后就授予实用新型权利。某些国家不允许某些特定的主题作为实用新型保护的对象,例如植物和动物通常都不能被实用新型保护。
苹果的381专利被认定无效 2012年10月24日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宣布苹果状告三星侵权案中的381专利无效。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这一决定最早由专利分析师佛洛里安·缪勒(Florian Mueller)报道。该机构经过了长时间的审核流程,才最终认定苹果专利无效。与这些产品有关的总计约4.505亿美元赔偿金因此被判减免。换而言之,苹果获得的专利赔偿金额将由此降至5.989亿美元。 2011年颁布的《美国发明法》加强了这种事后审核流程,并适用于9月16日以后提交的重新评估申请。专利专家认为,这些新规使得法院更有可能等到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对专利是否有效做出最终认定后,再对相关案件宣判。新法还赋予美国专利和商标局的官员以重新审查专利的权利。
专利专家还表示,关键问题在于,在美国获取专利的难度太低,尤其是在软件领域。医药行业必须要明确定义一种新的微观成分才能获得专利,而软件专利通常只需用代码描述一种数字概念即可。在软件领域,专利的界限也不够明确,创新通常是一步一步展开的,需要借助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工作积累。 专家认为,大型科技公司借助软件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积累了庞大的专利组合。他们表示,一线专利审核人员面临着严格的时间压力,很容易为财大气粗的企业授予专利。但事后评估系统则提供了更为严格的流程。圣塔克拉拉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科林·程(Colleen Chien)说:“这使得专利局有能力关注真正有问题的专利。”
GALAXY I和IPHONE二者相似的外观
苹果的D '087号专利 (外型设计)
苹果的D '305号专利 (手机界面)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是指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 (2)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3)必须富有美感; (4)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这一规定表明,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体现该产品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为基本依据。需要说明的是,外观设计专利权所保护的“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范围,应当是同类产品的范围;不是同类产品,即使外观设计相同,也不能认为是侵犯了专利权。
三星苹果专利案对中国厂商的启示 从苹果与三星专利诉讼可以看出,智能手机专利大战正在从传统基础通信专利向外观及实用专利方向转移。随着中国经济崛起,国际上对中国企业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国际公司法律机构以及专利公司开始紧盯中国公司,因此国内智能手机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必须把专利储备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与此同时,中国企业要提高专利质量,很多专利在当今诉讼中起不到任何作用,在盯着核心专利的同时也需加强对外观及实用专利的关注。 国内某智能手机厂商高层在与搜狐IT电话连线时对此表示,受互联网企业和山寨厂商“复活”双重冲击,将倒逼国内智能手机企业加快“出海”速度,预计三年内将爆发针对中国手机厂商的专利大战。对于中国智能手机厂商而言,一方面要加强自身专利;同时需加强厂商联合,建立“专利池”联盟,集体应对国际企业发起的专利大战;另外,需研究不同区域市场的特点和专利政策,有针对性的提前做好“功课”,而苹果与三星的此次专利诉讼,代表了目前智能手机行业最强的两者对话,是一个绝好的学习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