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证券投资实务 投资与保险系 理财教研室
知识目标 资产管理业务的含义及种类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的优点 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与特点 融资融券的风险 证券公司IB业务范围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一、资产业务管理的含义及种类 含义: 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试行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的行为。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分类: 概念内容 特 点 为单一客户办理定向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与单一客户签订定向资产管理合同,通过该客户的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1)证券公司与客户必须是一对一的;(2)具体投资方向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3)必须在单一客户的专用证券账户中经营运作。 为多个客户办理集合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通过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客户签订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将客户资产交由依法可以从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托管机构进行托管,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1)集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是一对多的;(2)投资范围有限定性和非限定性之分;(3)客户资产必须进行托管;(4)通过专门账户投资运作;(5)较严格的信息披露。 为客户特定目的办理专项资产管理业务 证券公司与客户签订专项资产管理合同,针对客户的特殊要求和资产的具体情况,设定特定投资目标,通过专门账户为客户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一种业务。 (1)综合性,即证券公司与客户可以是“一对一”,也可以是“一对多”;(2)特定性,即要设定特定的投资目标;(3)通过专门账户经营运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资产管理业务 二、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资产应当主要用于投资国债、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其他信用度高且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金融产品。 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业绩优良、成长性高、流动性强的股票等权益类证券以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资产,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并应当遵循分散投资风险的原则。 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则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资产管理业务 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势 1 集中券商整体优势资源 2 投资范围更广 3 无最低持仓要求,配置更灵活 4 适度封闭运作,提高投资效率 4 追求绝对收益,远离排名干扰 5 集中券商整体优势资源 1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含义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的证券交易中,证券公司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二、融资融券与普通证券交易的区别 融资融券 普通证券 杠杠性 有杠杆性,收益与亏损将放大 无杠杠性 保证金要求 一定比例保证金 100% 法律关系 委托买卖以及资金或债券的借贷关系 委托买卖关系 风险承担和交易权利 可能会给证券公司带来风险 完全由其自行承担 交易控制 如存在未关闭的交易合约时,需保证融资融券账户内的担保品充裕 随意自由买卖证券出入资金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一、融资融券业务的特点与作用 特点 杠杆性 做空机制 价格发现 证券融资融券交易最显著的特点是借钱买证券和借证券卖证券。融资融券只需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即可交易。 投资者可以先借入股票卖出,等股价真的下跌后再买回归还给证券公司。 融资融券交易有助于投资者表达自己对某种股票实际投资价值的预期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1.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风险 2.证券投资亏损放大风险 资融券交易利用了一定的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 四、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 1.证券公司是否具有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风险 2.证券投资亏损放大风险 资融券交易利用了一定的财务杠杆,放大了证券投资的盈亏比例。 3.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如果客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证券公司将会通知客户补足差额;如果此时客户未按要求补足,证券公司将立即按照合同约定处分其担保物,即强制平仓。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融资担保将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担保将比例=保证金/(融资买入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融券担保将比例=保证金/(融券买出证券数量*买入价格)*100% 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值+利息及费用)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技巧1 如何充分应用杠杆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转入现金作为担保金,T+0日到账,可以实现当天交易 转入股票等证券作为担保物,T+1日到账,T+1日才可交易 融资融券业务 技巧2:开立信用账户后,如何最快做交易 担保物转入规则: 转入现金作为担保金,T+0日到账,可以实现当天交易 转入股票等证券作为担保物,T+1日到账,T+1日才可交易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持仓风险:长假期间可能会受到各种信息冲击 利息成本:按自然日计息 重新开仓的交易成本 融资融券业务 技巧3:长假期间持仓选择 持仓风险:长假期间可能会受到各种信息冲击 利息成本:按自然日计息 重新开仓的交易成本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技巧4 维持担保比例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的一般交易策略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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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 事件驱动型交易策略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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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 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策略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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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业务 1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 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策略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要求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 融资融券业务 五、融资融券的相关操作实务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的要求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交易前,证券公司应当了解该投资者的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证券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等内容 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的要求 只有取得证监会融资融券业务试点许可的证券公司,方可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试点。 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前的准备工作 签订融资融券合同以及融资融券交易风险揭示书,并委托证券公司为其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和信用资金账户。 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内容具体 分为融资买入申报和融券卖出申报两种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融券卖出申报价格的限制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 融资融券业务 五、融资融券的相关操作实务 融券卖出申报价格的限制 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 投资者如何了结融资交易 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后,可以通过直接还款或卖券还款的方式偿还融入资金。 投资者如何了结融券交易 可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融入证券 融资融券的期限 不得超过6个月。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一、期货IB(Introducing Broker)业务 中间介绍业务 一、期货IB(Introducing Broker)业务 证券公司IB业务是指证券公司接受期货经纪商的委托,为期货经纪商介绍客户,并获得一定提成的业务模式。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
协助办理开户手续;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中间介绍业务 二、证券公司IB业务范围 协助办理开户手续;提供期货行情信息、交易设施;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服务。 三、证券公司IB业务禁止事项 包括不得代客户下达交易指令,不得利用客户的交易编码、资金账号或期货结算账户进行期货交易,不得代客户接收、保管或者修改交易密码。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为客户从事期货交易提供融资或担保等。 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创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