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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稅改革成果及 重大議題探討 主講人:封昌宏 長榮大學會計資訊系兼任助理教授
租稅改革成果及 重大議題探討 主講人:封昌宏 長榮大學會計資訊系兼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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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綱 叁、各界關注議題之回應 壹、前言 貳、執行成果 伍、結語 肆、未來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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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18種稅目 15,365人 1.6兆元 服務件數1.67億件 國稅 賦稅機關 賦稅體系 賦稅收入 國 稅 地方稅 財政部賦稅署
國 稅 地方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 綜 合 所 得 稅 營 業 稅 貨 物 稅 菸 酒 稅 遺 產 稅 贈 與 稅 證 券 交 易 稅 期 貨 交 易 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關 稅 印 花 稅 使用牌照稅 地 價 稅 土地增值稅 房 屋 稅 契 稅 娛 樂 稅 國稅 18種稅目 財政部賦稅署 財政部關政司 各地區國稅局 各地區關稅局 稅捐稽徵機關 15,365人 1.6兆元 1.3兆元 0. 3兆元 服務件數1.67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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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前言 公平性 賦稅問題 效率性 適足性 簡便性 薪資所得 vs 非薪資所得 高科技業 vs 傳統產業 因租稅減免 造成扭曲 因租稅公平
因租稅減免 造成扭曲 因租稅公平 損失效率 效率性 適足性 賦稅問題 租稅負擔率偏低 稅收不足支應支出 減免稅項目不斷增加 稅基受侵蝕 稅政複雜 免稅所得計算 成本費用分攤 所得類別認定 租稅爭議 簡便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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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標 壹、前言 國家發展策略 改革重點 策略 所得稅制改革 財產稅制改革 銷售稅制改革 稅 政 改 革 增效率 廣稅基 簡稅政
經濟發展 社會公義 國家 競爭力 永續環境 所得稅制改革 財產稅制改革 銷售稅制改革 稅 政 改 革 國家發展策略 改革重點 目標 策略 97年6月30日成立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積極推動賦稅改革,歷時1年半,並於98年12月29日完成階段性任務。近三年本部參採委員會決議、配合社會經濟環境變遷及民意需求主動研擬稅法修正案,並採行相關行政措施已具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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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 法規鬆綁 所得稅 銷售稅 財產稅 關稅 法律 41 法規命令 108 行政規則 236
法律 法規命令 108 行政規則 236 法規鬆綁 財產稅 關稅 註:資料期間:97年5月20日起至100年7月1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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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萬戶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216億元,減輕中低所得者及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 增加薪資所得者可支配所得40億元,節省退稅成本
貳、執行成果-所得稅 改善所得分配 落實租稅公平合理 綜合所得稅 360萬戶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216億元,減輕中低所得者及薪資所得者租稅負擔 自97年度起 調高標準扣除額 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度 380萬申報戶受益,增加可支配所得248億元 自99年度起 調降最低3級稅率 增加薪資所得者可支配所得40億元,節省退稅成本 自100年度起 調降薪資所得扣繳率及調高起扣點 自101年度起 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 維護租稅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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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改善 所得分配效果 雙薪並有2名就讀小學子女之家庭為例 適用稅率 5%(最低稅率) 40%(最高稅率) 案例 《例一》
夫妻2人年薪各50萬元;家戶綜合所得總額100萬元 《例二》 夫妻2人年薪各500萬元;家戶綜合所得總額1,000萬元 99年度應納稅額 由18,720元 降為15,600元 由3,003,700元 降為2,950,400元 稅負減輕情形 稅負減輕 3,120元 減稅幅度 % 稅負減輕 ,300元 減稅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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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增加 人民可支配所得 98-99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比較情形
申報情形 99年度 (1) 98年度 (2) 變動率 (1)-(2) 總申報件數 5,509,947件 5,354,944件 2.89% 繳稅金額(億元) 1,095.74 835.60 31.13% 退稅金額(億元) 640.26 589.28 8.65% 淨稅收(億元) 455.48 246.32 84.91% ※99年度繳稅金額扣除退稅金額之淨稅收與98年度相較,增加約209.16億元,顯示稅制改革效果所誘發之稅收增加大於調整稅率及課稅級距所產生之稅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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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6%與40%納稅義務人繳納綜所稅比例 低所得者納稅比例逐年下降,高所得者納稅比例逐年上升
累進稅率改善 所得分配功能 稅率6%與40%納稅義務人繳納綜所稅比例 低所得者納稅比例逐年下降,高所得者納稅比例逐年上升 88 91 97 戶數 納稅比率(%) 6% 232萬 10.6 222萬 224萬 7.0 40% 3萬 32.9 2萬 33.1 4萬 46.8 年度 稅率 稅率6%與40%納稅義務人平均每戶薪資所得納稅金額 低所得者納稅金額大致不變,高所得者納稅金額逐年上升 單位:萬元 88 91 97 6% 0.79 0.77 0.83 40% 64.07 74.72 97.13 151.53 185.72 213.43 稅率 年度 40%且所得1,000萬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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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所得稅 促進經濟發展 提升產業競爭力 營利事業所得稅 自99年度起 稅率自25%降為17% 自99年度起
70萬家企業共享減稅利益 促進產業發展 提升競爭力、獲利力 自99年度起 稅率自25%降為17% 自99年度起 提供創新研究發展支出投資抵減 促進產業創新 自100年度起 實施噸位稅制度 發展海洋政策,振興海運關聯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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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帶動 99年度經濟成長率提升為10.88%,較98年度 經濟成長 -1.93%,大幅成長。 增裕稅收
99年度自繳金額與98年度相較,稅收增加465.81億元。 年度 申報方式 99年度 (1) 98年度 (2) 變動率 (1)-(2) 結算申報 件數 761,481件 743,569件 2.41% 自繳金額(億元) 1,961.90 1,519.3 29.13% 未分配盈餘 451,441件 443,387件 1.82% 297.08 273.87 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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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銷售稅 減輕米酒稅負 保障消費安全 菸酒稅 蒸餾酒改按 酒精度課稅 料理米酒按料理酒 課徵菸酒稅
料理米酒售價每瓶由180元降為25元,大幅減輕民眾負擔 蒸餾酒改按 酒精度課稅 降低民眾購買私劣米酒之誘因 料理米酒按料理酒 課徵菸酒稅 確保消費者使用料理米酒之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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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6月1日將蒸餾酒改按酒精度數課稅,使料理米酒每瓶售價降為50元,年完稅量增為8,562萬瓶。
料理米酒售價與數量關係一覽表 專賣時期 92.1.1起 98.6.1起 起 菸酒稅稅額 無此稅目 185元/公升 2.5元/度/公升 9元/公升 每瓶菸酒稅稅額(以每瓶0.6公升,酒精19.5度計算) 以專賣利益 總繳 111元 29.25元 5.4元 每瓶售價 20元 (另加押瓶費4元) 50元 (內含押瓶費2元) 2億1千萬瓶 180元 (內含押瓶費2元) 25元 (另加押瓶費2元) 年平均銷售量/完稅量 1億5千萬瓶 (預估) 750萬瓶 8,562萬瓶 98年6月1日將蒸餾酒改按酒精度數課稅,使料理米酒每瓶售價降為50元,年完稅量增為8,562萬瓶。 99年9月16日將料理酒之定義增列料理米酒,使料理米酒每瓶售價降為 25元,年完稅量將增加為1.5億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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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銷售稅 穩定物價 營業稅、貨物稅 節能減碳 免徵進口小麥、大麥、玉米 及黃豆等大宗物資營業稅 調降汽、柴油及定額減徵
減輕稅負273.21億元,大幅減輕民眾負擔 調降汽、柴油及定額減徵 汽、機車貨物稅 降低物價上漲壓力,躉售物價指數自114.84%降至105% 免徵油電混合公車、低底盤公車 及復康巴士貨物稅 節能減碳,並建構無障礙及友善之乘車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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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銷售稅 制定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發揮健全房市 (特銷稅) 強化租稅公平 100年6月1日施行 針對移轉持有未滿2年非
對短期不動產交易課稅,可抑制投機炒作,健全房屋市場,並確保居住正義 針對移轉持有未滿2年非 自用住宅之不動產, 課徵10%至15%稅率 對高額消費貨物或勞務課稅,符合量能課稅原則,維護租稅公平 對符合一定金額之高價 貨物或勞務,課徵10%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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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財產稅 降低租稅規避誘因 建構合理租稅環境 遺產及贈與稅 自98年度起 最高邊際稅率50%調降為10% 採單一稅率
稅負減輕,增加可支配所得 誘發投資、消費等經濟活動,根留臺灣 自98年度起 最高邊際稅率50%調降為10% 採單一稅率 98年度遺產總額約5,667.3億元高於95至97年度平均遺產總額約3,809.8億元 自98年度起 遺產稅免稅額提高為1,200萬元 贈與稅免稅額提高為220萬元 98年度平均每件贈與總額約508.2萬元,高於95至97年度平均每件贈與總額約285.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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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財產稅 落實政府政策 土地稅 防杜投機避稅 放寬土地增值稅優惠稅率 一生 1 次之限制 取消臨時路外停車場適用
落實政府照顧自用住宅換屋者之政策,99年1月1日至100年6月30日,1,827戶享有優惠 取消臨時路外停車場適用 地價稅優惠稅率之規定 維護租稅公平,避免影響地方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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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關稅 促進經濟景氣復甦 提升出口產業競爭力 海關進口稅則 機動調降進口奶油、粗糖、精 製糖、小麥及小麥粉等關稅
配合國際商品統一分類 制度(HS)2007年版轉換 調降天然氣公車、專供電子書 閱讀器用之電泳顯示裝置等 19項貨品之稅率 配合ECFA執行關稅減讓 調降松香、觸媒等267項稅率 海關進口稅則 採用HS2007年版與國際同軌 調整稅率結構不合理項目,提供國內產業合理經營空間 執行ECFA關稅減讓,提升我出口產業之競爭力 99年減輕稅負2.8億元 99年與98年稅收相較成長30%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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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 E化 稅政簡化 納稅人權益 簡化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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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省國稅局收件、查審及補、退稅之作業負擔
貳、執行成果-稅政e化 綜所稅-實施稅額試算服務 主動計算稅額免再填寫申報書 99年度寄發276萬件,採用稅額試算服務完成申報超過160萬件,占總申報件數約達30% 免除蒐集資料成本 簡化結算申報程序 納稅義務人 節省納稅義務人報稅負擔 國稅局 減少查詢資料及 申報收件服務 節省國稅局收件、查審及補、退稅之作業負擔 降低補、退稅 作業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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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稅政e化 綜所稅-提供扣除額查詢,免再檢附單據 蒐集資料超過6千5百萬筆 蒐集資料超過8千7百萬筆 99年 100年
1.保險費(49家) 2.購屋借款利息(55家) 3.教育學費特別扣除(171家) 4.捐贈(24家) 5.醫藥及生育費(79家) 6.災害損失 7.身心障礙特別扣除 提供資料單位共378家 蒐集資料超過8千7百萬筆 1.保險費(32家) 2.購屋借款利息(32家) 3.教育學費特別扣除(164家) 提供資料單位共228家 蒐集資料超過6千5百萬筆 提供查詢項目 新 增 實施效益 總查詢戶數3,248,553戶 占總申報件數比例61% 總查詢戶數2,848,403戶 占一般申報件數比例73% 平均每1申報戶可利用或免檢附單據約12張 平均每1申報戶可利用或免檢附單據約16張 註:一般申報件數=總申報件數-稅額試算申報件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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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稅政e化 內地稅-各類繳款書條碼化並簡化格式 實施效益: 關稅-擴大網際網路稅費繳納 實施效益:
縮短稅款劃解入庫時程,並 節省稽徵機關人工登錄、建 檔之人力、時間。 99年7月1日起,現行57種繳款書全面實施條碼化,簡化格式加速稅款劃解銷號作業。 關稅-擴大網際網路稅費繳納 建置網際網路稅費繳納系統,並提 供線上查詢列印稅單收據等服務。 2.進口郵包納稅義務人可至銀行臨櫃 、使用EDI線上扣繳或透過網際網 路稅費繳納系統繳納稅費。 實施效益: 提供快速、便捷、優質 、全年無休之繳稅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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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簡化大店戶獨資、合夥申報及稽徵作業
貳、執行成果-稅政簡化 營所稅-簡化暫繳申報制度 自98年度起,營利事業依上年度結算申報應納稅額1/2計算暫繳稅額並繳納者,免填寫暫繳申報書。 實施效益: 約32萬家營利事業適用, 占總家數35萬家93% 。 營所稅-簡化大店戶獨資、合夥申報及稽徵作業 實施效益: 約26萬家獨資合夥組織 適用,占總件數35% 。 自98年度起,獨資合夥組織僅須計算所得額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免計算及繳納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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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稅政簡化 營業稅-跨機關資料整合,資源共享 實施效益: 營業稅-營業人申請登記案件改以書面審核 實施效益:
有效掌握課稅資料,節省 稽徵機關人工蒐集、資料 整理比對及登錄時間 。 運用公司、商業登記核准及附件資料,提供營業登記使用 ,並建立跨機關資料交換機制 。 營業稅-營業人申請登記案件改以書面審核 實施效益: 每年節省稽徵機關實地查訪 時間平均每人273小時。 對營業登記案件,採以書面審核為原則,實地查訪為例外,並訂定營業人登記案件實施查訪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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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稅政簡化 內地稅-提供稅款便利繳,免手續費服務 實施效益: 關稅-採行RFID電子封條押運 實施效益:
提供多元化繳稅管道,各種多元化繳稅機制之手續費,除信用卡繳稅外免由納稅義務人負擔。 實施效益: 繳稅「0」負擔,降低納稅 義務人納稅依從成本 。 關稅-採行RFID電子封條押運 採用RFID電子封條押運系統,以電子封條加封應實施押運之轉口貨櫃,由押運系統控管轉口貨櫃於各港區貨櫃中心進出情形 。 實施效益: 每年約可減少押運18,220櫃 ,航商可節省費用約1,822萬 元及作業時間9,11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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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執行成果-維護納稅人權益 實施效益: 稅捐稽徵法增訂「納稅義務人 權利之保護」專章及於相關稅 法增訂稅捐行為罰金額上限
確保依法公平納稅及實現法 治國家之正當課稅程序,以 增進徵納雙方之互信及和諧 修正違章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 表,劃一裁罰金額或倍數 實施效益: 減少徵納雙方爭議 實施效益: 1.暢通徵納雙方溝通管道, 降低行政成本 2.99年度申請復查件數較98 年度減少2,111件 協談程序制度化,成立納稅義 務人申訴及線上稅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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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各界關注議題之回應 租稅減免問題 資本利得問題 所得分配問題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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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各界關注議題之回應 減稅分析 年度 稅目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所得稅 281.63 69.27 營業稅 34 42 17.5
單位:億元 年度 稅目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所得稅 281.63 69.27 營業稅 34 42 17.5 菸酒稅 0.51 6.14 5.4 貨物稅 96 84.04 2.17 期貨交易稅 7 遺產及贈與稅 64 土地增值稅 3.2 關稅 7.75 17.43 12.61 減稅金額 145.26 495.24 110.15 稅收 17,106.17 14,835.18 15,658.47 占稅收比率 0.85% 3.34% 0.70% 減稅措施:採機動性、分年實施方式 減稅效果:發揮所得移轉、穩定物價、鼓勵投資、增加消費之誘發 效果,減稅之效益由全民共享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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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各界關注議題之回應 資 本 利 得 我國雖無資本利得稅之名,惟已有針對資本利得課稅之實 最低稅負制 綜合所得稅 證券交易稅 土地增值稅
營利事業所得稅: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者,應將證券交易所得計入所得基本稅額,稅率10% 最低稅負制 綜合所得稅: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者,應將未上市櫃股票交易所得計入所得基本稅額,稅率20% 資 本 利 得 綜合所得稅 所得稅法第14條:凡財產及權利因交易而取得之所得應合併全年所得計算稅額 營利事業:買賣有價證券,除債券外,悉徵收證券交易稅,稅率0.3% 證券交易稅 個人:買賣有價證券,除債券外,悉徵收證券交易稅,稅率0.3% 土地增值稅 土地稅法第28條:土地買賣應向原土地所有權人徵收土地增值稅。 我國雖無資本利得稅之名,惟已有針對資本利得課稅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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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資本利得實質課稅稅收統計 證券交易稅 土地增值稅 最低稅負制 (資本利得部分) 綜合所得稅 (財產交易) 營利事業 個人 95年 900
單位:新臺幣億元 證券交易稅 土地增值稅 最低稅負制 (資本利得部分) 綜合所得稅 (財產交易) 營利事業 個人 95年 900 765 95 10 7 96年 1,289 747 144 13 8 97年 906 570 55 98年 1,060 533 尚無資料 99年 1,046 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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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國家資本利得稅制比較 各國並非所有資本利得均課稅,視資本利得之種類及持有期間長短而定 臺灣 美國 香港 新加坡 資本 利得稅 證券
1.符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證券交易所得計入所得基本稅額,稅率10%或20 % 2.土地交易所得課徵土地增值稅 1.短期資本利得併入一般所得課稅 2.長期資本利得按較低稅率課稅 3.資本損失可前抵3年後抵5年之資本利得 1.在香港從事業務且在香港之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需課徵利得稅 2.出售不動產之利潤需課徵利得稅 1.以經營投資事業為專業之投資人,處分有價證券之資本利得應課徵所得稅;其餘免稅 2.處分固定資產利得免稅,其餘應課徵所得稅 證券 交易稅 稅率為0.3% 聯邦政府無證券交易稅,各州視其立法而定 無 印花稅 證券非課稅範圍 每張證券成交單據課徵0.2%印花稅,買賣雙方各課徵0.1% 原則上由買方負擔,稅率為0.2%,如透過集中保管制度電子交割者則免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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叁、各界關注議題之回應 改善所得分配 現行稅制已有改善 所得分配機制 適時調整扣除額與級距 稅率 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綜所稅及部分財產稅累進稅率設計,對高所得或財產者課較高稅負 實施最低稅負制, 使適用租稅優惠之高所得者至少繳納基本稅額 取消軍教薪資所得免稅,不因身分或職業別而豁免 現行稅制已有改善 所得分配機制 97年度起調高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及身心障礙者特別扣除額 99年起綜所稅前三稅率級距21%、13%、6%,調降為20%、12%、5%;5%級距上限金額由41萬元調高為50萬元 適時調整扣除額與級距 稅率 實施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自100年6月1日施行,對短期非自用不動產交易、高價貨物與勞務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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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所得稅累進稅率已發揮改善所得分配功能
以97年度綜合所得稅資料為例,適用稅率6%以下約418萬戶,占全體申報戶76.5%,應納稅額僅占全部7.0%,平均每件繳稅1萬元;適用稅率40%之申報戶僅約4萬戶,占全體申報戶0.7%,應納稅額占全部納稅額46.8%,平均每件繳稅368萬元,已對高所得者課徵較重之稅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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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 肆、未來努力方向 所得稅 銷售稅 財產稅 關稅 配合能源稅制 檢討綜所稅扣 除額 推動能源稅制立法 推動綠色海關 檢討財產稅
稅率與稅基 財產稅 關稅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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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未來努力方向 E化 稅政 簡化 納稅人權益 擴大電子發票E化範圍 擴大查調綜所稅扣除額 單據範圍 疏減訟源 設置通關單一窗口
納稅義務人權利保護 設置通關單一窗口 簡化綜所稅申報程序 納稅人權益 簡化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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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改需整體考量 權衡各方面利弊得失 伍、結語 經濟發展 社會期待 國際接軌 永續環境 稅制健全公平正義 稅收適足輕稅簡政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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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結語 收入適足 公平正義 經濟發展 便捷行政 稅制 稅政 革新 創新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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