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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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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何謂霸凌: 定義: 霸凌是一種攻擊行為,霸凌行為是學生或其團體對受害者長期間身體或心理傷害的一種攻擊形式。 特徵:
1.霸凌行為必定為長期發生,而不是單一的攻擊行 為。 2.霸凌行為的發生一定涉及力量的不均。 3.霸凌行為本質上可以是口語的、身體的與心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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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霸凌的種類: 1.言語欺凌:嘲笑別人,以尖酸刻薄的言詞,散播謠 言,粗言穢語,侮辱人和性騷擾等。
2.肢體欺凌:肉體上的欺淩,包括推撞、拳打腳踢或向 人投擲東西等暴力行為。 3.排擠欺凌:為精神情感的欺淩,對別人不友善、排斥 和折磨。 4.強索欺凌:勒索金錢、故意收藏別人的物件或甚至據 為己有、威脅並強迫別人為自己服務,與 及破壞別人的東西等。 5.其 他:性霸凌、網路霸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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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霸凌行為之法律責任: 兒少福利法第30條: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 心虐待之行為。 壹、學生法律責任: 一、刑罰:
1.傷害: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 金(致死或致重傷則 刑責更重)。 2.強制: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 金。 3.恐嚇: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 金(索取財物則刑責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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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壹、學生法律責任: 一、刑罰: 4.侮辱: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強暴手段則刑責更 重)。
5.誹謗: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則刑責更重)。 6.惟依少事法: 7~12歲之人可能以「保護管束處分」代替。 12~18歲之人視案件性質依規定課予刑責或相關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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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壹、學生法律責任: 二、行政罰: 新台幣6~30萬元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三、民事賠償: 1.一般侵權之損害賠償
2.侵害人格權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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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貳、法定代理人: 負民事侵權行為之連帶賠償責任。 參、教育人員: 1.通報義務:知悉者應於24小時內通報。 2.未通報罰則:
新台幣6千~3萬元罰鍰。 成績考核辦法:違反法令情節重大,得記大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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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三級預防 一、教育宣導: (一)友善校園週→反霸凌、反毒、反黑。 (二)週會、班會及其他集會。
(三)融入教學:落實人權、法治、生命、品 德及性平教育。 (四)部長給校長的一封信→校長給家長的一 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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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三級預防 二、發現處置(發現預防): (一)暢通行政聯繫管道: 1.中央、地方跨部會(局處)校園安全聯繫會報。
2.學校、派出所:校園安全支援協定書。 (二)暢通申訴反映管道: 1.教育部 。 2.縣市反霸凌投訴電話。 3.學校霸凌投訴信箱+導師聯絡電話與 信箱。 4.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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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三級預防 三、介入輔導(輔導處遇) (一)霸凌評估會議確認→學校擬定輔導計
畫(case by case逐案評估審酌)。 (二)通報聯繫社政、警政單位協助。 (三)徵求家長同意、轉介專案諮商輔導。 (四)縣市設立法律諮詢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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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師)應如何預防霸凌行為 1.加強老師對霸凌現象的認識,營造校園和諧氣氛,培養師生和同學之間的融洽關係。 2.加強學校和家長的溝通。
3.訓練學生解決問題的能力及與人相處技 巧。 4.教導學生學懂保護自己及拒絕別人無 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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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導師與輔導人員 各科教師的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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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對霸凌者應有的處理態度 具幽默感。 熟悉「心理防衛機制」的運作。 「示弱是強者的美德」。(話到嘴邊停一下,理從是處讓三分)
理解「既愛又恨﹙ambivalence)」的師生關係。 (切莫遇強則強,遇弱則弱) 不要當一個只知引用規則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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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具備正向管教的相關智能 1.主觀能力: 了解與控制自己、具備溝通能力、充滿愛心與使命。 溫和而堅定、嚴格不苛刻。
理解「管教」與「虐待」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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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教」與「虐待」的差別 管教(discipline) 虐待(abuse) 動機 善意、寬容而溫慰的期待或要求。
怨恨、敵對而惡意的報復或處罰。 方式 正向、支持的方式示範或告訴學生應所當為 者。 以忿怒、負向方式所施予學生的不適當 懲罰。 態度 鼓勵、贊許、支持而恆定一致。 衝動、嚴苛、責罰而反覆無常。 雙方的認知 老師與學生皆知道行為的結果。 不給予學生了解老師動機的機會。 互動關係 非威脅性的,而是允許雙向表達真誠情感的 溝通。 威嚇性的,強制而單方向的威權式壓 迫。 規範的制定 學生可以與老師共同參與制定某種程度與類 別的規範,特別是那些與其切身有關的管 教。 學生完全沒有共同參與制定規範的機 會。 對違規行為的定義 任何違規行為有著穩定與清晰的定義,和可 預見的結果。 對於違規行為無穩定、清晰的定義,學 生無法預見結果。 隊職人員對學生遵從規範的反應 學生如果朝著老師所設定的目標或期許的方 向努力時會得到獎賞。 老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學生不會因之 而得到鼓勵。 隊職人員對學生不遵從規範的反應 允許學生去練習老師所期望的行為,錯 誤仍有更正的機會。 錯誤即受到嚴苛的處罰或責罵,學生因 之只感受到苛責,而使得其自認為自己 是一個「壞學生」。 造成結果 學生可從中得到成長、學習。 紀律內化無效,加深雙方的誤解、不信 任和仇恨。 「管教」與「虐待」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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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客觀能力: (二)具備正向管教的相關智能 (1)建立信任關係: 尊重、權利、平等、穩定。 (2)習得基本的輔導與諮商技術:
打破僵局、傾聽、同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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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堅守正向管教的基本立場 1.倫理 (1)保密。 (2)不與其他當事人討論與評價。 (3)超出能力範圍、當事人不信任或
涉及本身利益應立即轉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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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堅守正向管教的基本立場 2.認知 (1)善意而非專業的輔導,對當事人而言, 是另一次無法拒絕的傷害。
(2)專業的基礎來自於對當事人的了解與取 得信任;專業的技巧則來自於學習與經 驗。 (3)沒有所謂專職的「黑臉」與「白臉」。 (4)鼓勵霸凌(偏差)學生面對事實(錯 誤),給予霸凌(偏差)學生改正的機 會(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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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霸凌了怎麼辦? 支援管道 處置 向導師、家長反映 (導師公布聯絡電話及電子信箱予學生及家長) 向學校投訴信箱投訴
向縣市反霸凌投訴專線投訴(如附表) 向教育部24小時專線投訴( ) 於校園生活問卷中提出 各級教育行政主管機關:每學期辦理不記名生活問卷。 學校:每年4月及10月各辦理以次記名或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 其它(警察、好同學、好朋友) 向學校反映 偏差行為輔導 (導師、家長) 校園霸凌評估會議確認 啟動霸凌輔導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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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反霸凌 24小時專線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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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反霸凌申訴專線 項次 縣市 教育處(局) 1. 基隆市 02-2430-1505#61 2. 台北市
or 1999 3. 台北縣 4. 桃園縣 5. 新竹市 6. 新竹縣 #2810 7. 苗栗縣 8. 台中市 9. 台中縣 10. 南投縣 11. 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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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反霸凌申訴專線 12. 雲林縣 05-535-1216 13. 嘉義市 05-225-4321#359 14. 嘉義縣
15. 台南市 16. 台南縣 17. 高雄市 18. 高雄縣 #1712 19. 屏東縣 20. 宜蘭縣 21. 花蓮縣 22. 台東縣 #2226 23. 澎湖縣 24. 金門縣 25. 連江縣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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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 2.藥物濫用三級預防流程圖。 3.學生疑似參加不良組織通 報流程圖。 請看附件資料
1.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 2.藥物濫用三級預防流程圖。 3.學生疑似參加不良組織通 報流程圖。 請看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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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共同杜絕霸凌 感謝各位教師 謝謝聆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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