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帳之行政流程及必須注意之事項 主計室 10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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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銷流程 二、核銷注意事項 三、黏貼憑證用紙會簽流程 四、核銷業務洽詢單位 五、常見缺失 一. 核銷流程 研發處經辦 計畫主持人 驗收 單位主管 列管物品 保管組 總務長 會計審核 會計主任 主任秘書 校長 1 、由計畫主持人列印核准後請購單做為粘貼憑證用紙。 2 、發票、收據等相關支出憑證以粘貼於憑證用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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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帳之行政流程及必須注意之事項 主計室 102.10.25

各類計畫經費主計室承辦人 非國科會委辦計畫(A):楊秋美,分機62082 國科會計畫(B):古婷婷,分機62190 (商學院) (教育學院) 國科會計畫(B):朱珊妤,分機62084 (理學院、傳播學院、國際事務學院) 國科會計畫(B):洪允恩,分機63086 (社科院、其他中心) 國科會計畫(B):賴幸玫,分機63087 (文學院、法學院、外語學院) 補助款計畫(F):胡玉芝,分機63085 (國科會補助舉辦研討會、非國科會補助計畫) 頂大計畫(H):張育慈,分機63232

大綱 網頁資源簡介 相關法令規定 報帳之行政流程 計畫經費報支相關實務

網頁資源簡介 研發處 主計室 電子公文系統(查詢公文流程) 研發計畫查詢系統 行政服務-研究計畫 法令規章 表格下載 經費查詢系統 例:清冊流水號 EE1013060084

相關法令規定(1/2) 支出憑證處理要點 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以下摘錄) 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應行注意事項 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國內(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國立政治大學執行各項支出應行注意事項

相關法令規定(2/2)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相關函令解釋 委託或補助單位相關規範 核定清單或合約書

國科會核定清單項目 業務費 國外差旅費 研究設備費 管理費 研究人力費 研究主持費 專任助理薪資 兼任助理薪資 臨時工資 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 國外學者來臺費用 彈性支用額度 國外差旅費 移地研究 出席國際會議 雙邊協議專案型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研究設備費 管理費

採購注意事項 採購金額:未達1萬元 採購金額:1萬元以上,未滿10萬元 採購金額:10萬元以上 可自行購買,並由請購單位直接辦理核銷。 採購金額:1萬元以上,未滿10萬元 由請購單位辦理,先請購後核銷。 檢附1家估價單 採購金額:10萬元以上 由總務處事務組辦理採購,先請購後核銷。 1~10萬元之經費動支,若未事先完成請購,核銷時需補附請購單及 一家估價單,並註明未事先請購之理由(說明處經計畫主持人簽名或 核章)。 1萬元以上採購勿自行代墊,應由校方逕行匯付廠商(若有特殊原因, 請於事前敍明理由);1萬元以上支出,如需申請預借款,仍需由校 方匯付。

經費請購、核銷之行政流程(1/3) 設備及非消耗品採購: 一支出案總額在一萬元以上未達十萬元--由主持人自 行採購: 一支出案總額在一萬元以上未達十萬元--由主持人自 行採購: 主持人→單位主管→研發處單一窗口→主計室 一支出案總額在十萬元以上--由總務處事務組辦理採 購: 主持人→單位主管→研發處單一窗口 →總務處事務組→主計室→校長核定 →回請購單位→廠商交貨→請購單位會同總務處驗收 →事務組核銷結案

經費請購、核銷之行政流程(2/3) 一萬元以下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臨時 工資: 國內差旅費: 國外差旅費: 一萬元以下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臨時 工資: 主持人→單位主管→研發處單一窗口→主計室→依權 責授權代判 國內差旅費: 主持人→單位主管→研發處單一窗口→人事室→主計 室→依權責授權代判 國外差旅費: 主持人→單位主管→研發處單一窗口→人事室→主計 室→校長

經費請購、核銷之行政流程(3/3) 設備費: 典藏圖書採購: 國科會經費結案: 主持人→單位主管→財產組→主計室→依權責授權 代判 主持人→單位主管→財產組→主計室→依權責授權 代判 典藏圖書採購: 主持人→單位主管→圖書館→財產組→主計室→依 權責授權代判 國科會經費結案: 主持人→主計室→國科會

相關表單(非主計室提供) (1/3) 下列表單及系統如有更新,仍請以各單位更新後資料 為主。 掛號公文: 公用清冊: 工讀金清冊: 相關表單(非主計室提供) (1/3) 下列表單及系統如有更新,仍請以各單位更新後資料 為主。 掛號公文: inccu電子公文線上簽核重要文件掛號 公用清冊: inccu校務資訊系統  行政資訊系統  清冊作業系統 公用清冊 工讀金清冊: 行政資訊系統工讀金清冊系統 現金領據清冊: inccu校務資訊系統  行政資訊系統  清冊作業系統 現金領據

相關表單(非主計室提供) (2/3) 請購單、經費結報單、財產(物品)增加單: 老師的出差申請單(有核章的): 相關表單(非主計室提供) (2/3) 請購單、經費結報單、財產(物品)增加單: inccu新平台校務系統教職員資訊系統採購管理 老師的出差申請單(有核章的): 請假單經核准後→進電子公文系統→「公文查詢」 → 「已歸檔」→勾選「表單」→至「承辦單位/人員」選 取人員後,按「公文查詢」→選取該假單後,直接列 印即可。 電子公文:inccu電子公文線上簽核

相關表單(非主計室提供) (3/3) 國科會計畫經費變更申請表: 國科會計畫申請書、核定清單: 相關表單(非主計室提供) (3/3) 國科會計畫經費變更申請表: 至國科會網頁登入,線上填寫表格後,紙本印出經校 內程序同意之文件。(若該程序應由國科會同意,則文 件即為國科會之來文及原申請表文件)。 國科會計畫申請書、核定清單: 至國科會網頁登入後,可查詢該計畫內容。

重點提示 政大統編:03807654 買受人:國立政治大學 經費動支原則—需與計畫相關 報帳資料各修改處或說明處,皆需計畫主持人簽名 或蓋章。 計畫主持人執行研究計畫,應依補助用途支用,並 對各項支出所提出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 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 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4條) 報支經費時應依各委託或補助單位之要求辦理核銷 (惟各機關要求不一,故A計畫得報支之經費項目, B計畫不見得可以比照辦理)。

範例—掛號公文

範例—公用清冊 請選擇最接近的款項名稱,以正確顯示補充保費金額;如為郵資、影印費、耗材等一般業務支出,可選「其他費用」。

範例—支出憑證黏存單

計畫經費報支實務說明 臨時工資 文具、郵電、影印 電腦週邊、圖書、儀器維修 出席費、主持費 以現金支付受試者人體試驗或問卷調查等相關報酬 演講費、稿費 會議餐費 年費或入會費、註冊費 彈性支用額度 典藏圖書設備 資訊設備 國內、外出差旅費

臨時工資 工讀金清冊 臨時工申請表(含學歷證明文件) 工讀時數表 報支臨時工資應注意那些相關規定? 校內、外人員報支工讀金用 專職工作者不得支領臨時工資 核定清單內是否含臨時工資若無則需先變更 工讀時薪及時數上限

臨時工資支給標準表 大學部 碩士班 博士班 時數 月份 1-6 7-9 10-12 50 90 1-12 100 時薪 109 150 (現行最低基本工資,103年起將調整為115) 150 200

文具、郵電、影印 文具 郵資 電話費 影印費 上述說明處請計畫主持人簽名或蓋章。 請按實際明細填寫,若發票只顯示「文具」或品項代碼,則請於發票 上註明購買品名、數量、單價。 郵資 請記得索取購買票品證明單,大宗郵資請加註用途。 電話費 電話費應直接列舉與計畫直接相關性之通話費,於報銷時加註與計畫 相關性及用途。 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補助員工住宅家用及行動電話通話費處理原 則」,不宜報支電話月租費及家用電話。 影印費 大宗影印費請加註用途 上述說明處請計畫主持人簽名或蓋章。

電腦週邊、圖書、儀器維修 電腦週邊、圖書: 儀器維修費: 發票 若單一廠商超過一萬元,須先完成請購程序 請購單+1家估價單 儀器維修費: 收據、發票 如有維修紀錄單請一併檢附 與計畫相關性之說明,說明處請主持人簽名或蓋章 非耗材類物品及非典藏圖書單價逾1萬元者,需檢 附財產增加單;單價逾2千元者,需檢附物品增加 單。

出席費、主持費 現金領據清冊 (人工領據) 其他相關文件 出席費之單據,應檢附出席會議紀錄或簽到資料。

以現金支付受試者人體試驗或問卷調查等相關報酬 適用對象:進行人體試驗或問卷調查等,而以現金 方式支付受試者參與費、營養費、檢測費、實驗受 測費、問卷施測費等相關報酬者。 參與研究之方式及支出標準需事先核准。 現金領據清冊 (人工領據) 事先核准之申請資料。 以現金方式支付人體試驗或問卷調查相關報酬標準申請表。 系(所)以上相關層級會議審議通過,或專案簽准在案者,檢 附會議記錄或簽文。

範例—支出憑證黏存單及現金領據清冊 1 0 2 0 1.黏存單金額為”應支金額”合計數 2.請計畫主持人於塗改處簽名或核章。 1 0 2 0 現金領據清冊請浮貼於原領據上

範例—公用清冊 逕付受訪者—朱○○與古○○ 已代墊—由洪○○代墊朱○○與古○○的訪談費

演講費、稿費 領據 其他相關文件 演講費報支應註明講題、時間、地點、計酬方式。 稿費、潤稿費、外文編修須註明字數、標準與計算方 式,及所編修之文章名稱。

會議餐費 因研究計畫需要召開會議而逾用餐時間所提供之餐點。 開會便餐請附議程,並註明會議名稱、日期、起迄時間、 參與人員等,同一項業務不得分批報銷。 誤餐時間標準: 早上8:30(不含)前辦理報到。 中午12:00(含)至下午1:00(不含)之間召開或散會。 下午5:00(含)後召開或散會。 餐費標準: A.早、中、晚餐:每人單餐以100元為限。 B.點心或水果:每人以50元為限。 C.以上擇一辦理,全日餐費合計不得逾250元。

年費或入會費、註冊費 項目 國內研討會報名費及註冊費 國內或國際性學 會之年費或入會費 國外研討會報名費、註冊費 預算科目 業務費 國外差旅費

「典藏」圖書(國外購買) 依支出憑證處理要點規定,各機關支付款項,應取得收 據、統一發票或相關單據,其因特殊情形,不能取得者, 經手人應開具支出證明單,書明不能取得原因,據以請 款。 例:國外網站購書,以信用卡刷卡付款者,核銷時檢附 1萬元以上請先完成請購程序 請購單+估價單(可用購物車明細代替) 發票或收據正本,如僅有網路訂購mail,請檢附 支出證明單 訂購mail 信用卡交易明細 財產增加單

資訊設備 資訊設備包括:個人電腦及其相關週邊設備。 週邊設備包括:硬碟、顯示卡、螢幕、印表機、主機板、 RAM、不斷電設備等。 設備之購置,請儘速於計畫開始六個月內完成採購 程序。以符合原委託(補助)單位核定本項經費之 原意。 經費結報單 收據、發票 請購單+估價單 財產(物品)增加單

練習題 向單家廠商單次購買金額多少元以上要事先填寫 請購單?需附幾張估價單?(參考國立政治大學執 行各項支出應行注意事項) 向單家廠商單次購買金額多少元以上要事先填寫 請購單?需附幾張估價單?(參考國立政治大學執 行各項支出應行注意事項) 請上主計室經費查詢系統----查詢計畫 101B999999業務費剩餘之實際可支用金額為 何?(帳號:A123456789、密碼:1234) 請上電子公文系統----查詢流通公文流程,目前 公文到哪裡了?(請自行登入INCCU) EE1013060084 GA1023060104

彈性支用額度(1/2) 可使用之額度請詳核定清單。 使用範圍 與計畫相關之國外訪賓之餐敘及饋贈。 同一執行機構人員(非計畫內相關人員)支援計畫研究相關會 議之諮詢或文件資料之撰稿、審查等,得認定為外聘專家學 者,支給出席費、稿費或審查費。 同一執行機構人員(非計畫內相關人員)支援計畫研究相關講 座,以外聘人員標準支給鐘點費。 依實際研究需要,核實報支計程車資或自行駕車的油料、過 路(橋)、停車等費用。 回饋學術研究問卷或田野調查受訪(試)者之郵政禮券費用。

彈性支用額度(2/2) 經費核銷方式 憑證需單獨黏貼於支出憑證黏存單上,不得與業務費 單據一併黏貼。 憑證需單獨黏貼於支出憑證黏存單上,不得與業務費 單據一併黏貼。 於支出憑證黏存單上的「預算科目」欄位註明為「動 支彈性支用額度」。 併附核定清單。 報支油料費,請檢附相關里程資訊及註明油資計算方 式。

國內出差旅費—短程車資 短程車資:凡公民營汽車可到達地區,除因 急要公務者外,其搭乘之計程車費用,不得 報支。 短程車資:凡公民營汽車可到達地區,除因 急要公務者外,其搭乘之計程車費用,不得 報支。 報支計程車資應填寫短程車資證明單,註明 搭乘人員、急要公務之理由及起迄地點,並 將計程車收據黏貼於背面。 教育部委辦或補助計畫短程車資單趟以250元 為限。

國內出差旅費 (1/2) 國內出差旅費應具備文件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公用清冊 國內出差旅費報告表 出差申請單(假單) 相關證明文件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出差參加會議、研討會等若供膳二餐以上者不得報 支膳費,但雜費得按每日膳雜費數額二分之一報支。 另如參加屬訓練或講習的研討會,請依「各機關派 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辦理。

(九職等以下包括約聘(僱)人員、雇員、技工、司機與工友) 國內出差旅費 (2/2)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單位:元 特任級人員 簡任級人員 (第十至十四職等) 薦任級以下人員 (九職等以下包括約聘(僱)人員、雇員、技工、司機與工友) 交通費 搭乘飛機及高鐵者,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副首長得搭乘商務艙(車廂)或相同之座(艙)位,其餘人員搭乘經濟(標準)座(艙、車)位,並均應檢據核實列支。其餘交通工具,不分等次按實開支。 每日住宿費 (新台幣) 2,000 1,600 1,400 檢據核實列支,未能檢據者,按二分之一列支。 每日膳雜費 650 550 500 38

國外出差旅費應具備文件 公用清冊 國外出差旅費報告表 出差申請單(假單) 機票費(三者皆須檢附) 匯率表、國外出差旅費日支數額表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明支付票款之 文件。 登機證存根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搭機證明。 匯率表、國外出差旅費日支數額表 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班機申請書 註冊費收據(若未能取得正式收據,請加填支出證明單) 保險費收據(以因公赴國外旅遊險400萬額度之保費為限;102年4月1 日~103年3月31日由明台保險承包) 經費變更申請表--若出國人員、人數、次數、天數、地點或出國種類項目 與申請書及核定清單不符,請先辦理變更。

國外出差旅費—交通費 乘坐飛機、船舶及長途大眾陸運工具所需費用 乘坐經濟座(艙)位。 未搭本國籍航空者:檢附「因公出國人員搭乘外國籍航空公 司班機申請書 」 。 經費報支: 機票費: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或其他足資證 明支付票款之文件。 登機證存根或足資證明出國事實之護照影本或航空公司所開立之 搭機證明。 其餘交通費:應檢附原始單據或旅行業代收轉付收據。

國外出差旅費—生活費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 表」列報。 依「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 表」列報。 日支數額劃分:住宿費70%、膳食費20%、零用費10%,依實際 供膳宿情形報支。 生活費報支30%情形: 住宿免費宿舍 過境旅館 在搭乘之交通工具歇夜 返國當日 一日內跨越兩地區或兩地區以上者,其生活費日支數額均以當 日留宿之地區為列支數額,不得重複。 凡出差至表未列載之地區,依該國—其他支給;未列載之國家 者,比照距離最近之國家—其他支給。

國外出差旅費—辦公費 出國手續費、保險費、行政費、禮品交際及雜費 手續費:含護照費、簽證費等,檢據核實報支。 保險費:檢附保費單及保費收據,以因公赴國外旅遊 險400萬額度之保費為限。(102年4月1日~103年3月31 日由明台保險承包) 行政費:註冊費、國外執行公務所需郵電、運費等費 用,出國前需循行政程序簽核後始得報支。 禮品、交際及雜費:包括禮品、交際費、計程車資、 租車費等費用,皆須檢附單據,按出差日數每人每日 新臺幣600元(所有項目合計)為限。

國內(外)出差旅費重點提示(1/3) 銷差之日起算15日內辦理經費核銷。 校內教職: 計畫助理(含校外人士): 國內外差旅費不論天數多寡,主辦人事單位請加會人 事室二組。 計畫助理(含校外人士): 國內外差旅費報告表--主辦人事單位請計畫主持人核 章。 研究助理國內外出差申請單--請加會人事室四組。 校外人士請檢附校外人士國內外出差申請單,如有原 服務單位之差假單,則請一併檢附。

國內(外)出差旅費重點提示(2/3) 差旅費報銷應附假單或「出差申請單」,使用經 費來源請註明清楚,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差旅費報銷應附假單或「出差申請單」,使用經 費來源請註明清楚,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 出差假別應為「公差」或「公假(具公差性質)」, 才能請領差旅費,請務必於請假時選擇正確的假 別。 相關單據應編號,以便與差旅費報告表相對應。 另國科會計畫所核定之移地研究,請依「中央各 機關(含事業機構)派赴國外進修、研究、實習 人員補助項目及數額表」辦理。

國內(外)出差旅費重點提示(3/3) 匯率:請檢附外匯兌換水單或出國前一天(如遇 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即期』『賣出』美元 參考匯率證明。 匯率:請檢附外匯兌換水單或出國前一天(如遇 假日往前順推)臺灣銀行『即期』『賣出』美元 參考匯率證明。 無臺灣銀行賣出該貨幣即期匯價者,以現金匯價 為依據。 查詢網址如下: http://rate.bot.com.tw/Pages/UIP004/UIP004 INQ1.aspx?lang=zh-TW 釋例

練習題 計畫主持人王大明去美國紐約參加10/15~10/17 舉辦的國際研討會,電子機票顯示去回程資料如 下: 計畫主持人王大明去美國紐約參加10/15~10/17 舉辦的國際研討會,電子機票顯示去回程資料如 下: 10/14搭乘飛機並抵達紐約。 10/18搭乘回程飛機,至10/19抵達台灣。 Q1:若研討會未供膳宿,則請問出差期間每日可報支的 日支數額是多少? (美國紐約日支為美金308元) 日期 10/14 10/15 10/16 10/17 10/18 10/19 生活費(美金)

練習題(續) 計畫主持人王大明去美國紐約參加10/15~10/17舉 辦的國際研討會,電子機票顯示去回程資料如下: 計畫主持人王大明去美國紐約參加10/15~10/17舉 辦的國際研討會,電子機票顯示去回程資料如下: 10/14搭乘飛機並抵達紐約。 10/18搭乘回程飛機,至10/19抵達台灣。 Q2:請問換算台幣時所採用的匯率是多少?

國科會計畫經費結案 應於計畫執行期滿後3個月內,辦理經費結報 必備文件: (第1個月內核銷完畢,第2個月內向主計室辦理結案,第3個月 內主計室備文向國科會結案。) 必備文件: 結案通知單(102年度已更新,請至主計室下載最新檔案) 計畫申請書(紙本或光碟) 國科會核定清單 助理學經歷說明書及學歷證明文件 專任助理—畢業證書影本、兼任助理—聘任期間之在學證明,計畫 中所有聘任過之人員資料皆需附上 計畫變更申請表及延長計畫期限等相關變更函文資料 支出用途變更彙報表一式兩份

非國科會計畫(委辦)重點事項(1/3) 委託計畫案請款、經費及期限變更或結案等,皆 由受委託單位依契約函請委託單位辦理。 委託計畫案請款、經費及期限變更或結案等,皆 由受委託單位依契約函請委託單位辦理。 委託(非國科會)計畫相關經費支出標準、經費流 用條件,依委託單位及契約規定,惟相關標準 (如會議餐費…)如未特別規範者,依學校規定辦 理。 因委託計畫核定項目大不相同,務請於核銷時檢 附計畫核定清單,以利配合依核定項目辦理。

非國科會計畫(委辦)重點事項(2/3) 非國科會計畫內人事費管控注意事項(詳101年7 月25日政研發第1010019351號函): 非國科會計畫內人事費管控注意事項(詳101年7 月25日政研發第1010019351號函): 計畫主持人費請會辦研發處。 博士後研究員及計畫助理相關進用人員請會辦人事室。 依序完成會辦後再送主計室審核。 計畫內所編行政管理費,請攜帶核定清單至出納 組預開收據後,檢附掛號公文、黏存單(收據黏 貼於上)及核定清單辦理核銷。

非國科會計畫(委辦)重點事項(3/3) 計畫全數完成核銷後,請填列結案通知單送達 本室,俾利配合辦理結案。 計畫全數完成核銷後,請填列結案通知單送達 本室,俾利配合辦理結案。 如有結餘款(扣除須繳回金額)得分配者,依 「國立政治大學建教合作計畫結餘款分配、運 用及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則請另外填列 「國立政治大學建教合作計畫經費結餘款分配 申請表」(一式三份)辦理。

動支行管費或計畫結餘款重點事項(1/2) 相關法規 行管費 結餘款 國立政治大學建教合作實施暨收支管理規定 支用範圍記載於第九條 國立政治大學建教合作計畫結餘款分配、運用及管理辦法 支用範圍記載於第三條

動支行管費或計畫結餘款重點事項(2/2) 使用方式 一般業務支出(如:郵資、影印、辦公用品、工讀金等) 須事先簽准之支出 於請購時先行註明適用規定並核章;如不需請購,則於核 銷時註明適用規定並核章。 EX:本項支出係依國立政治大學建教合作實施暨收支管理 規定第九條第XX項(簽名或蓋章)。 須事先簽准之支出 國外差旅費、聘用專(兼)任助理、補助國外學者來台機票 及生活費、十萬元以上支出、特殊案件…等。 簽文內要先行註明適用規定。

核銷注意事項—信用卡、禮劵 可支用項目 常見情形(錯誤態樣) 信用卡 支付 公款事項 員工出差旅費(含機票款)。 赴國外考察在當地購置之書籍及 其他。 依實際需要無法以現金(或支票)支付,必須以信用卡支付者。 例如:國內網路直接外購國外產品(1萬元以下國內未生產或供銷者)、訂購國外書籍、繳交出席國際會議註冊費、請國外學者或機構編修外文……。 國內零星支出。 例如:文具耗材之購置,以個人信用卡支付公款。及國內線上購物網購置物品(依據行政院主計處96.2.1處會三字第0960000691號函說明六辦理) 請購物品金額超過1萬元以上,依規定應由校方逕付廠商不得先行墊付。 如有上述情事,請於核銷時註明使用信用卡之原因或超過1萬元以上先行代墊之原因;說明處請計畫主持人簽名或核章。 禮券 商品禮券:係購置禮券時可取得發票者,得依禮品費相關規定辦理核銷。 現金禮券:係購置禮券時無法取得發票者,不得購買使用。 常見購置現金禮券替代施測禮品費。(依據行政院主計處96.2.1處會三字第0960000691號函說明三辦理)

核銷注意事項(1/3) 不得報支以下各項經費 與計畫無關之開支或非執行期限內之開支。 購買土地或執行機構本身庫存之物資及現有之設備。 慰勞或餽贈性質之支出。 交際應酬費用(因研究計畫需要召開會議而逾用餐時間 所提供之餐除外)、罰款、贈款、捐款及各種私人用款。 建造購買或租賃房舍車輛、房舍及傢俱之修理維護等。

核銷注意事項(2/3) 收據或統一發票須註明買受人、日期、品名、數 量及金額等。(大寫金額塗改請回原店家重開) 收據或統一發票須註明買受人、日期、品名、數 量及金額等。(大寫金額塗改請回原店家重開) 電子發票需檢附影本,並由經手人於影本上簽名 或蓋章後,併正本一起報支。 收據金額應正確,若有修改應由原開立者於更正 處核章;統一發票書寫錯誤者,應另行開立。 三聯式及電子計算機統一發票:應檢送收執聯 (第三聯),如有扣抵聯(第二聯)得一併附上。 扣抵聯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如收執聯遺失等)單 獨報支。

核銷注意事項(3/3) 辦理經費核銷,應將原始憑證 (收據、發票、領 款收據、現金領據等) 黏貼於支出憑證粘存單並 與核准簽案或契約等相關文件一併送審。 掛號公文及清冊上註明清楚計畫代碼。 文件送出前,再次檢視是否有缺漏。 計畫動支經費,需先行確認所動支之項目是否已 列於核定清單或計畫申請書。 有兩種以上不同經費來源分攤經費,應填具支出 科目分攤表。

清冊注意事項 工讀金清冊一經送出即無法再修改,若有修改應重 新造冊。 工讀金清冊一經送出即無法再修改,若有修改應重 新造冊。 10/16十點起,新版公用清冊作業系統已正式上線, 舊版系統將暫時只保留舊清冊查詢及修改功能。 新版公用清冊一經送出即無法再修改,若有修改應重新造冊; 核銷時請檢附新的公用清冊、不得手動修改或黏貼覆蓋。 出納組建議,舊版公用清冊如需修改,仍建請另至新版公用 清冊作業系統重行造冊。 代墊款和直付受款人的清冊(含工讀金清冊)需分開 造冊。 清冊受領人如非該核銷案相關簽核章人員,請註明 其是否為計畫內人員;如非為計畫內人員,請說明 由其墊付之原因。

支出憑證黏存單注意事項 黏貼單據張數勿超過10張,依序採漸層方式黏貼, 切勿將憑證買受人、買受人統一編號、日期等重 要事項遮蔽,致難以判別。 黏貼單據張數勿超過10張,依序採漸層方式黏貼, 切勿將憑證買受人、買受人統一編號、日期等重 要事項遮蔽,致難以判別。 用膠水黏貼,勿用口紅膠、膠帶或釘書機。 經手人與驗收人員不可為同一人。 經手人及支出憑證黏存單相關簽核章人員均需確 認支出憑證之支付事實。 若因經費不足或其他因素,擬不以單據全額報支, 請於發票上加註「實支XXX元」,並由計畫主持人 簽名或蓋章,並確認是否與黏存單總計金額相符。 若需塗改,請計畫主持人在改正處簽章證明。

支出證明單注意事項 經手人應為計畫主持人。 日期應為實際消費日期。 「不能取得單據原因」請確實填寫。 常見錯誤態樣: 因為是國外廠商 因為信用卡付款 即使是國外廠商或信用卡付款,對方還是能提供收據 的!所以請確實填寫不能取得單據原因。

總結 確認經費來源、核定項目 檢查憑證內容是否完整 確認是否符合相關標準 黏貼至支出憑證黏存單 檢附其他相關文件表單 相關人員核章

小叮嚀 每年報帳同學都會更換,請學長姐要把經驗傳承給 學弟妹們。 每年報帳同學都會更換,請學長姐要把經驗傳承給 學弟妹們。 補助機關依其審計職權查核補助本校研究計畫之原 始憑證,若遭糾正或剔除將會影響各計畫主持人未 來計畫之申請,務請各位老師及相關助理人員確實 依規定執行計畫案。 報帳程序上若有任何問題,請先上主計室或研發處 網頁,尋找看看任何相關表格或規定。 若要查公文的流向,請先確認公文是否已送至主計 室,並提供流通文號,再請主計室幫忙做查詢。 報帳過程中,溝通很重要。

誠摯感謝 敬請指導 主計室全體同仁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