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專校院多元入學簡介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簡報大綱 壹、技專校院多元入學管道介紹 貳、九十六學年度考招分離制度重要變 革事項 參、考招資訊取得管道介紹 肆、結語 2.招生部分 1.認識招策總會 2.招生部分 參、九十二學年度學生的升學管道 3.回顧各管道的招生及錄取人數 3.推甄範例說明
壹、技專校院多元入學管道介紹
技專校院多元入學進路圖 資料向各招生委員會報名 持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及各校要求之 推薦甄選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僅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甲)高職應屆畢業生 (乙)綜高(修畢專門學程25學 分以上)應屆畢業生 書面審查(成績、作品、證照) 指定項目甄試(面試) 各校系自行決定各科成績之應用比重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僅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甲)高職、綜高應屆、非應屆畢 業生 (乙)高級中等學校非應屆畢業生 (丙)同等學力考生 招生委員會依考生報考類別、加權計分後依所填志願分發 申請入學(酌採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桃竹苗區 聯合登記分發(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台北區、台中區、嘉南區、高屏區 進修部及夜間部 (依委員會性質採計或酌採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甲)高職、綜高應屆畢業生 (乙)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學生 (丙)同等學力考生
一、推薦甄選 適用對象: 專科學校、高職、綜合高中【修畢職業 學程科目25(含)學分以上】應屆畢業生。 選才方式: 第一階段,以統一入學測驗成績篩選進入第二階段的推甄生。 第二階段,各校系科組指定項目甄試,如面試、書面資料審查。
二、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 適用對象: 持統一入學測驗成績之考生。 *本招生管道無證照加分及在職年資加分優待。 錄取方式: 採用統一入學測驗成績辦理分發,不再辦理第二階段指定科目或參採其他項目成績。
三、進修部及夜間部 申請入學制: 桃竹苗區 (不採計或參採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聯合登記分發: 台北區、台中區、嘉南區、高屏區 台北區、台中區、嘉南區、高屏區 (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沒有限制報名一區,惟須注意考試或分發日期 及時間是否有衝突,避免浪費報名費。 ※證照及畢業年資於本招生管道有加分優待。 ※應屆畢業生可於畢業當年度報名參加。 各類依屬性加權採計專業科目。
四、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 高中生進入技職體系的主流管道 適用對象: 高中生、綜合高中生(非)應屆畢業生。 選才方式: 各校系科組依特色訂定招生條件,主要以學科能力測驗成績(多注重語文及數理能力)、書面資料或面試等項目選才。 規劃採單一窗口辦理四技申請入學招生作業,由龍華科技大學擔任96學年度承辦學校。
統一入學測驗停止辦理之類別(如:二技車輛工程類、藥學類及生活應用類),得於次年申請採單獨招生辦理。 五、各校獨立招生 各校自行決定考試分數之採納方式。 統一入學測驗停止辦理之類別(如:二技車輛工程類、藥學類及生活應用類),得於次年申請採單獨招生辦理。 二招引起的爭議,92學年度是否辦理一切依教育部政策。
招生重要輔導學生事項 技專校院招生管道眾多(96學年度共計19個招生委員會),各招生單位作業方式不一。參加統一入學測驗並不保證符合各招生委員會(或校系科)之報名資格,請輔導有意升學之考生於報名統一入學測驗前,先行查閱(各)招生管道報名及各校系科所屬類別之規定,瞭解各招生委員會(或校系科)之報名資格,及欲就讀之系科所採計統一入學測驗之類別後,再行報考。
考生除報考統一入學測驗、取得測驗成績外,仍須另行報名參加各招生入學管道之招生分發;若未參加統一入學測驗取得成績,或取得測驗成績卻未向各招生委員會報名者,皆無法取得各該招生委員會錄取之機會。
貳、九十六學年度考招分離制度重要變革事項
一、統一入學測驗時間調整 九十六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訂於96年5/19-20進行考試。重要日程暫訂如下: 95.12.7 發售簡章 96.1.31~96.2.12 受理報名 96.5.19~20 舉行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 96.6.4 寄發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 上述各時間仍請依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正式公告為準
九十六學年度二技統一入學測驗訂於96年4/28-29進行考試。重要日程暫訂如下: 95.11.24 發售簡章 96.1.8~18 受理報名 96.4.28~29 舉行二技統一入學測驗 96.5.17 寄發統一入學測驗成績單 上述各時間仍請依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正式公告為準
二、招生委員會承辦學校變動 學制 委員會名稱 九十五學年度 主辦學校 九十六學年度 四 技 二 專 四技二專聯合甄選委員會 南台科技大學 四技二專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亞東技術學院 四技日間部申請入學聯招委員會 龍華科技大學 台北區四技進修部及二專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北台灣科學技術學院 中國科技大學 桃竹苗區四技進修部及二專夜間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元培科技大學 台中區四技進修部及二專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 嘉南區四技進修部及二專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遠東科技大學 高屏區四技進修部及二專夜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樹德科技大學 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
學制 委員會名稱 九十五學年度 主辦學校 九十六學年度 二 技 二技聯合甄選委員會 朝陽科技大學 清雲科技大學 二技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正修科技大學 台北區二技進修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致理技術學院 桃竹苗區二技進修部申請入學聯合招生委員會 南亞技術學院 台中區二技進修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 嘉南區二技進修部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南台科技大學 高屏區二技進修部招生聯合登記分發委員會 大仁科技大學
五 專 北區五專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 德霖技術學院 崇右技術學院 中區五專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 僑光技術學院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 學制 委員會名稱 九十五學年度主辦學校 九十六學年度主辦學校 五 專 北區五專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 德霖技術學院 崇右技術學院 中區五專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 僑光技術學院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 南區五專聯合甄選入學委員會 文藻外語學院 五專聯合登記分發入學委員會 台南科技大學
三、九十六學年度重要招生變革 95學年度原技優甄保,自本(96)學年度起改為技優入學,分為保送及甄審兩種,一律不採計統一入學測驗成績。 技優入學資格如下: 保送:凡取得認可之國際技能競賽優勝者、與全國技能競賽及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類科學生技(藝)能競賽前三名獎項者,至多可選填50個志願,由招生委員會依獲獎種類、名次及志願分發。有關保送分發之比序標準,規劃為9級,分別如下:
另同等級考生爭取相同志願時,則參考各競賽之參賽人數,人數多者為優先,若人數相同,則以增額錄取方式辦理。 競賽名稱 競賽優勝名次 級等 國際技能競賽 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 國際科技展覽 第1名 第一等 第2名 第二等 第3名 第三等 優勝者 第四等 全國技能競賽 全國身心障礙者技能競賽 第1名(金牌) 第五等 第2名(銀牌) 第六等 第3名(銅牌) 第七等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 第八等 第九等 另同等級考生爭取相同志願時,則參考各競賽之參賽人數,人數多者為優先,若人數相同,則以增額錄取方式辦理。
甄審:凡取得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或持有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者,可選填5個志願,並參加各校之指定項目甄審。 符合上述資格者可以同時報名,若均獲錄取,放榜後僅能擇一報到。
技優入學重要日程 二技技優入學重要作業日程表 日期 作業事項 96.03.19-21 技優保送、技優甄審報名 96.03.27-04.04 技優甄審各校進行指定項目甄審 96.04.02-04 技優保送網路選填志願 96.04.10 技優甄審寄發成績單 96.04.16 技優保送榜單查詢、技優甄審各校放榜 96.04.19-20 技優保送錄取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技優甄審正取生、備取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96.04.23 技優保送、技優甄審志願放榜 96.05.08 技優保送、技優甄審報到截止
四技二專技優入學重要作業日程表 日 期 作 業 事 項 96.04.09-12 技優甄審、技優保送個別網路報名 96.04.21-29 技優甄審各校進行指定項目甄審 96.04.25-27 技優保送網路選填志願 96.05-01 技優甄審寄發成績單 96.05.07 技優保送榜單查詢、技優甄審各校放榜 96.05.09-11 技優保送錄取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技優甄審報到正取生、備取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 96.05.14 技優保送、技優甄審志願放榜 96.05.29 技優保送、技優甄審報到截止
就讀志願統一分發 就讀志願統一分發係依各校系科(組)招生名額、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名次及考生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進行分發作業。參加保送及甄審入學之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均應於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接受就讀志願統一分發。同時報名保送及甄審者,僅需上網登記一次即可。 錄取生(含正取生、備取生)應依其錄取校系科(組)及就讀意願辦理網路登記,由甄選委員會進行就讀志願統一分發,每一錄取生至多以分發一校系科(組)為限。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遇備取名次相同致分發結果超過原招生名額時,則一併以增額方式分發至該校系科(組)。 獲分發之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科(組)之入學資格。
新舊技優入學招生作業比較表 比較項目 報名時程 測驗機制 報考系科數 重複報名 備取生 缺額回流 作業方式 作業流程 作業時程 95學年度技優甄保作業 96學年度技優入學作業 報名時程 六月初 測驗機制 需參加統一入學測驗 無 報考系科數 甄審:直接分發 甄試:填寫志願分發 保送:直接分發(至多選填50志願) 甄審:可選填5個志願 重複報名 保送與甄審可重複報名,但擇一報到 備取生 可 缺額回流 外加名額不回流 作業方式 甄審及甄試 取消現行作業需參加統一入學測驗之甄試作業。 1.保送:96學年度保送作業同95學年度甄審制度,但保送資格擴及獲得全國技能競賽與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類科學生技藝競賽前三名者。 2.甄審:96學年度之甄審作業要求報考資格為認可之競賽獲獎者或乙級技術士證照者。 作業流程 1.甄審依得獎等第進行分發。 2.甄試用統一入學測驗成績,比序成績依志願分發。 1.保送依獲獎種類、名次及志願分發。 2.甄審於報名後,由各校辦理指定項目甄審。 作業時程 配合推薦甄選約兩個月 約一個月
95學年度 96學年度 先審資格再(繳費)報名 網路查詢 網路選填志願 放榜 先報名(繳費)再審資格 寄成績單 繳交志願卡 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重大變革事項 先審資格再(繳費)報名 網路查詢 網路選填志願 放榜 先報名(繳費)再審資格 寄成績單 繳交志願卡 95學年度 96學年度 網路、通訊、 集體、現場 網路(個人)
非應屆學生必須通過學力資格審查 未參與或未通過學力資格審查考生將無法報名登記分發。 特種學生必須通過特種生資格審查 未參與或未通過特種生資格審查者,視為一般學生,無法享有加分優待。 先審資格再(繳費)報名(一律網路報名) 施行網路選填志願。
特種身份加分優待規定調整 依據「退伍軍人報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優待辦法」規定,取消93年1月14日該法修正施行前已依法退伍者適用各該時期優待辦理之規定。 依據95年9月8日修正之「原住民學生升學優待及原住民公費留學辦法」規定,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加總分25%,取得原住民文化及語言能力證明者加總分35%計算,入學各校名額採外加方式辦理,不佔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各校招生名額,並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2%為限。
依據95年10月12日修正之「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規定,依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第4條或第7條規定回國就讀國民中學以上之僑生,於畢業後自行參加下一學程新生入學考試,其優待方式,參加登記分發入學者依原始總分增加25%,僑生畢業當年參加前項所定升學考試之優待以一次為限,並應於畢業當年使用;自行報考者以該學年度核定新生名額外加2%為限,海外申請分發者以該學年度核定新生名額外加10%為限。 依據95年9月18日修正之「政府派赴國外工作人員子女返國入學辦法」規定,各校之錄取名額採外加方式,不占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原核定招生名額,其加分比例不變。
各特種身分考生於報名時即應選定身分(使用特種身分或以一般生報名),法規規定佔外加名額之特種身分考生以外加名額分發並享有加分優待,不得分發於內含名額,選擇一般生身分之考生則不予加分並以內含名額分發,考生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變更其身分。 各招生委員會提供各特種身分考生報名人數、成績組距等相關資料,以利考生選填志願參酌。
四、統一入學測驗考科調整 依教育部95年9月12日台技(二)字第0950128320號函文,九十六學年度二技統一入學測驗車輛工程類及藥學類停止辦理。 依教育部95年8月10日台技(二)字第0950114951號函文,九十六學年度二技統一入學測驗生活應用類停止辦理。 依教育部94年12月6日台技(二)字第0940166935號函文,九十六學年度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工程與管理類管理組數學卷由A卷改為B卷。
九十六學年度統一入學測驗設計類科考試內容調整 ,恢復術科實作評量。 二技設計類(二)專業科目一為「設計概論」,專業科目二由「視覺傳達設計」變更為「視覺傳達設計實作」。 二技設計類(四)專業科目一為「建築理論與技術(含環境控制、建築構造、結構系統)」,專業科目二由「建築設計(含建築計畫)」變更為「建築設計實作(含建築計畫)」。
四技二專工業設計類專業科目考科順序因試務需求,將原專業科目一及專業科目二順序調整,調整後之專業科目一為「物理、計算機概論」,專業科目二由「基礎製圖、設計基礎」變更為「工業設計實作(基礎製圖、設計基礎)」。 四技二專商業設計類專業科目一為「文字造形、色彩學」,專業科目二由「圖學、設計基礎」變更為「商業設計實作(圖學、設計基礎)」。
參、考招資訊取得管道介紹
網站資訊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網路技職博覽會網站 九十六學年度各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 各技專校院網站 總會網頁http://www.techadmi.edu.tw/ 技訊網http://www.techadmi.edu.tw/search95/ 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 http://www.tcte.edu.tw/ 網路技職博覽會網站 http://techexpo.moe.edu.tw/ 九十六學年度各聯合招生委員會網站 各技專校院網站
種子教師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與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於每年十〜十二月間均會舉辦種子教師研習營,由各高職及專科學校指派種子教師參加研習,以取得最新招生資訊。 本次研習後,本會將不定期提供最新招生訊息供各校種子教師參酌使用。
各項宣導文宣品 各學制多元入學進路指南
肆、結語
研習營後續資源提供: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及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將不定期寄送各項考試、招生相關資訊供種子教師於校內宣傳使用。 如需任何宣導資訊,招生資料部分請洽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資訊宣傳組,考試部分資料請洽技專校院入學測驗中心教育諮詢組。 技專校院招生策進總會可安排講師至各校辦理招生宣導活動,如有需要請與本會資訊宣傳組聯絡。
「96學年度試辦技優入學暨98學年度四技二專多元入學招生新架構宣導說明會」 場次 辦理日期 辦理時間 辦理縣市 辦理學校(單位) 參與對象 1 12/7(四) PM:14:00~17:00 台北 技專校院招生 策進總會 教師 2 12/12(二) 雲林、嘉義、台南 技專校院入學 測驗中心 3 12/14(四) 宜蘭、花蓮、台東 蘭陽技術學院 4 12/16(六) 東區(大場) 慈濟技術學院 家長、學生 5 12/20(三) 台中、彰化、南投 建國科技大學 6 12/22(五) 高雄、屏東 國立高雄應用 科技大學
7 12/23(六) AM:09:00~12:00 南區(大場) 國立高雄應用 科技大學 家長、學生 8 1/6(六) 場次 辦理日期 辦理時間 辦理縣市 辦理學校(單位) 參與對象 7 12/23(六) AM:09:00~12:00 南區(大場) 國立高雄應用 科技大學 家長、學生 8 1/6(六) PM:13:00~16:00 澎湖(大場)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教師、家長、學生 9 1/10(三) PM:14:00~17:00 台北、基隆 致理技術學院 教師 10 1/12(五) 桃園、新竹、苗栗 清雲科技大學 11 1/13(六) 金門(大場) 國立金門技術學院 12 1/20(六) 中區(大場) 建國科技大學 13 1/27(六) 北區(大場) 技專校院招生 策進總會
簡報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