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簿組織的意義 會計上所稱帳簿之範圍係指凡與企業會計處理工作有關之帳簿(日記簿、分類帳、備查簿)、表單(財務報表、試算表)、憑證(原始憑證、計帳憑證)等。 所謂帳簿組織,係指企業會計制度之結構,包括會計組織系統及運用程序,帳簿種類、格式、內容、記法、會計科目,以及帳、表、單、證等相關規定。 商業會計法及「稅捐稽徵機關管理營利事業會計帳簿憑證辦法」有詳細規定可參考 。
帳簿之基本組織 依商會法第27條之規定,應含2種主要帳簿日記簿(普通序時簿),分類帳簿(總分類帳簿)。
帳簿之劃分與專欄之設置 企業交易及經營擴大,單一種日記簿與分類帳已不敷需要,必須加以擴充或改良,以加速、正確完成交易帳務處理工作。欲達此目的,可按交易之性質將帳簿予以劃分,供多人同時處理可節省處理時間,或加設置專欄,予以為簡化記載。 帳簿之劃分包括日記簿、分類帳。
日記簿之劃分 為便於分工、簡化過帳手續及節省分類帳篇幅,可將日記簿分割為二(稱為二分法)。 如一本為用於記載現金收入及現金支出交易的日記簿(稱為特種日記簿),另一本用於記載與現金無關之交易的日記簿(稱為普通日記簿) 。 採二分法日記簿後,其帳簿組織如下: →現金簿 會計事項 →分類帳 →財務報表 →普通日記簿
日記簿之劃分 買賣業除現金收支外,亦常發生現(賒)銷、現(賒)購交易,因此可設購貨簿記載賒購交易,銷貨簿以記載賒銷交易,加上原有普通日記簿及現金簿,是為四分法 若再將現金簿分為現金收入簿、現金支出簿,則成五分法 →現金收入簿 →現金簿 →現金簿 →現金支出簿 會計事項 →銷貨簿 →銷貨簿 →購貨簿 →購貨簿 →普通日記簿 →普通日記簿 →普通日記簿
專欄 帳簿分割使帳務處理大為簡化,但有些科目如應收帳款、銷貨折扣等,經常被貸記或借記,如能為這些交易較多之會計科目,在日記簿中另設一欄,專門用於記載此類科目之交易,當可節省記帳及過帳時間 設置專欄,每次記帳時僅需將金額記入該專欄,不必填寫會計科目,可節省記帳時間,又因兼具分類帳之功用,故無需再逐筆過帳,可於每月底時,將專欄合計金額過人該科目分類帳中,節省過帳時間。
分類帳劃分 有些會計科目如應收帳款、應付帳款、銀行存款等,其往來對象,甚多若欲進一步了解某一客戶則無法立刻獲悉,如為每一客戶設一會計科目,將因客戶過多,使會計科目多達數百個,對於試算表及財務報表之編製,將甚為困難。 另為每一客戶各設一明細分類帳戶,專門記載與該客戶之往來情形。 原分類帳改稱「總分類帳」或「總帳」。
帳簿劃分後混合交易之處理 帳簿分割雖可收分工及簡化會計處理之功效,但有些交易含蓋兩帳簿記載範圍,此時即需特別處理。 在四(五)分法日記簿中,鎖貨簿用於記載賒銷交易,現銷可記入現金簿。 部分現銷、部分賒銷交易要如何處理? 購貨簿用於記載賒購交易,現購可記入現金支出簿。 部分現購、部分賒購之混合交易要如何處理? 一般可採取之方法有拆開分記法、虛存虛欠法(臨時存欠)、虛收虛付法、重記單過法等。
混合交易之處理 例如12月10日銷售商品50,000元,收現10,000元餘欠,其會計處理如下: 現金 10,000 應收帳款 40,000 現金 10,000 應收帳款 40,000 鎖貨 50,000
拆開分記法 拆成現金交易及轉帳交易二部分 現金 10,000 鎖貨 10,000 現金簿 應收帳款40,000 普通日記簿 現金 10,000 鎖貨 10,000 現金簿 應收帳款40,000 普通日記簿 鎖貨 40,000
虛存虛欠法 將現金部份改以「臨時存欠」列帳,記入普通日記簿,再將臨時存欠科目以現金沖轉。 臨時存欠 10,000 臨時存欠 10,000 應收帳款 50,000 普通日記簿 鎖貨 50,000 現金 10,000 現金簿 臨時存欠 10,000
虛收虛付法 將含有現金部份之借或貸另一科目亦以現金科目替代,再將虛收虛付的科目用原科目取代。 現金 50,000 鎖貨 50,000 現金簿 現金 50,000 鎖貨 50,000 現金簿 應收帳款 40,000 現金 40,000 現金簿
重記單過法 將現金部份記入現金簿,再將原混合交易記入普通日記簿。 現金 10,000 銷貨 10,000(不過帳)現金簿 現金 10,000 銷貨 10,000(不過帳)現金簿 現金 10,000 (不過帳) 應收帳款 40,000 普通日記簿 銷貨 50,000
記帳憑證(傳票) 記帳憑證指根據原始憑證編製者,又稱傳票 (具有一定格式的憑證,用來傳遞於填製、審核、登帳、收付等工作的各有關人員並由各級經辦人員簽章,以確定責任歸屬的書面憑證)。 原始憑證是指證明交易過程之憑證。 原始憑證有三種 ,外來憑證,對外憑證、內部憑證。 外來憑證可信度最高。 對外憑證應載有交易雙方之名稱、統一編號、交易事實、金額、交易日期,及立據人之簽章。 內部憑證。
單式傳票 除現金以外,以一個科目編一張傳票為原則,其傳票又分成四種。 1.現金收入傳票:用於記載現金收入的交易。 2.現金支出傳票:用於記載現金支出的交易。 3.轉帳貸方傳票:用於記載轉帳交易的貸方,又稱為轉帳收入傳票。 4.轉帳借方傳票:用於記載轉帳交易的借方,又稱為轉帳支出傳票。
複式傳票 以一個交易編製一張傳票為原則,一張無法全部記載者,可增加張數,但應編同一號碼,其傳票分為三種 1.現金收入傳票:用於記載現金收入的交易, 以白紙印紅色格式。 2.現金支出傳票:用於記載現金支出的交易,以白紙印藍色格式。 。 3.轉帳傳票:用於記載借貸雙方均無現金科目之交易,以白紙印黑色格式 。 四分法時又分成 分錄轉帳傳票 現金轉帳傳票
傳票格式 傳票之內容應包含商業名稱、傳票名稱、日期、傳票編號(總號及分號)、科目名稱、日頁、補頁、摘要、金額、登錄帳頁、檢附單據數量、經辦及主管人員之簽章。
總傳票與代用傳票 (1)代用傳票 為節省編製傳票手續,如原始憑證格式符合記帳憑證之規格,可直接以原始憑證代替記帳憑證,此種以原始憑證代替記帳憑證稱代用傳票。 (2)總傳票 將每日編製傳票所借記或貸記之金額彙總,可得日計表,日計表叉稱總傳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