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履行合同与违约处理
经过交易磋商订立合同后,双方得履 行合同;在履行合同中若一方违约了,对方 可以要求违约救济。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掌握进出口合同 的履行程序,了解违约的一般救济措施。
第九章 履行合同与违约处理 第一节 出口合同的履行 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第三节 违约处理
第一节 出口方对合同的履行 一、备货、落实信用证 二、报验 三、租船订舱、投保、报关 四、备制单据 五、结汇、核销和退税 贸易术语不同,支付方式不同,出口合同的履行程序也有所不同。以CIF术语和即期跟单议付信用证支付方式为例,包括五大程序: 一、备货、落实信用证 二、报验 三、租船订舱、投保、报关 四、备制单据 五、结汇、核销和退税
一、备货、落实信用证 地准备好应交付的货物;落实信用证是指出口方获得 符合合同要求的、能保证安全收汇的信用证的过程。 (一)备货 备货是指卖方按照合同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 地准备好应交付的货物;落实信用证是指出口方获得 符合合同要求的、能保证安全收汇的信用证的过程。 (一)备货 1、备货的时间 严格按照信用证的交货期并结合船期来安排。 2、备货的业务内容 1)安排生产、订购或订制货物 2)核查货物、包装及刷唛
一、备货、落实信用证 催证就是催请对方开立信用证。 2、审证 (二)落实信用证 1、催证 催证就是催请对方开立信用证。 2、审证 审证是指按照交易合同和履约能力对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进行审查和核对。在实际业务中,银行和出口公司共同承担审证任务。银行负责审核开证行的资信、付款责任及索汇路线;出口方根据合同和《UCP600》审核。
一、备货、落实信用证 1)政治上是否符合我国对外政策; 2)对安全及时收汇是否有保障; 3)来证的条款是否符合合同规定,证内所列条款能否履行。 3、改证 改证就是根据审查出来的问题向开证申请人提 出修改要求,请其向银行办理更改,直到可以接 受为止。要求开证人改证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备货、落实信用证 1)凡需修改的内容应一次向开证人提出; 2)收到修改通知书后仍要进行审核; 3)如修改的内容部分符合要求,部分不符合要求时,受益人要么全部接受,要么全部不接受,而不能只接受其中一部分; 4)只有在收到银行的修改通知书后,才能办理发货,绝不能凭开证人的通知办事; 5)可改可不改的问题尽量不改。 返回
二、报验 报验是指出口方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包括法定 检验和合同规定的检验(公证检验)。 凡属于《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 》中的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的商品 或合同规定必须经检验出证的商品,在货物备齐 后,应向商品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只有取得商检机 构颁发的合格的检验证书,海关才准放行。 返回
三、租船订舱、投保、报关 (一)租船订舱 1、出口方到船公司或海运代理处领取并填妥托运单(Booking Note,B/N),作为订舱的依据; 2、船公司或海运代理处接受托运单后,根据船源和船期,给托运人签发装货单(Shipping Order, S/O); 3、提货装船,获取大副收据(收货单); 外运机构到出口企业仓库提货,送至码头装船,装船完 毕,获得大副收据,即收货单。 4、缴纳运费、换取提单; 外运机构代出口方向船公司支付运费,凭大副收据换取船公司的提单。 5、发装运通知
三、租船订舱、投保、报关 (二)投保 在CIF合同中,卖方在租船订舱以后,根据已落实的船名船期等资料,即可办理投保手续。投保时,如果合同中对保险金额和保险险别有约定 ,则按合同规定办理;如果合同未约定,则保险金额默认为合同货物的CIF价值的110%,保险险别默认为最低基本险别,即平安险或ICC(C)险。
三、租船订舱、投保、报关 (三)报关 装船前向海关申报通关所要办的手续。 1、申报; 2、查验; 海关根据报关单填写的内容,现场核对商品的类别和数量。 3、纳税; 海关根据海关税则,按报关单的内容计算应征税额,向 出口单位签发海关关税纳税通知书,出口单位在规定时间 内到指定银行缴交税款,逾期计征滞纳金。 4、放行。 海关查验货物无误后,在报关单上盖章批准出运。 返回
四、备制单据 货物装运以后,出口方应根据信用证的规定,备制各 1、发票 2、汇票 3、提单 4、保险单 5、包装单据 6、产地证明书 种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日期之前,将单据送交指定 的银行议付货款。常用的单据有: 1、发票 2、汇票 3、提单 4、保险单 5、包装单据 6、产地证明书 7、商检证书 8、报关单 返回
五、结汇、核销和退税 (一)结汇 结汇是指出口人将全套单据连同信用证提交给议付行以收取货款的过程。议付银行的结汇方式有三种: 1、买单结汇 2、定期结汇 3、收妥结汇
五、结汇、核销和退税 (二)核销 国家为加强出口外汇管理,保证国家的外汇收入,防 止外汇流失,指定外汇管理部门等对出口企业贸易项下的外 汇收入情况进行事后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 (三)退税 出口退税是国家为了鼓励出口,降低出口成本的一种 有效措施。就是对出口商品已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一 定比例给予退回或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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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进口合同的履行 一、申领进口许可证 二、开证、改证 三、托运、投保 四、审单付款 五、报关纳税 六、商品检验 对于不同的进口合同,由于贸易术语或运输方式的不同,具体的业务环节都 有所差异。以FOB贸易术语、信用证支付方式的进口合同的履行程序包括: 一、申领进口许可证 二、开证、改证 三、托运、投保 四、审单付款 五、报关纳税 六、商品检验
一、申领进口许可证 凡属于《进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品, 进口时应申领进口许可证。 返回
二、开证、改证 确定交易合同关系后,买方应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期内,严格按照合同内容,到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缴交开证押金。 对方收到信用证后,如要求改证,我方考虑同意后,即可向银行办理改证手续。若原信用证的内容与合同一致,对方要求修改的,可请对方承担改证费用。 返回
三、托运和投保 (一)托运 在FOB条件下的进口合同,由买方负责派船到对方口岸接运货物。我方可以直接向船公司,或通过外轮代理公司向船公司办理租船订舱手续,签订运输合同,并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卖方,以便按期装运。对于重要物资或大宗商品的进口,必要时可派员或委托我国驻外机构了解情况,现场监督装运。
(二)投保货运险 险。进口货运保险一般采用预约保险,即进口人与 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自动由保险公司承 在FOB条件交易中,由买方负责办理货运保 险。进口货运保险一般采用预约保险,即进口人与 保险公司签订预约保险合同,自动由保险公司承 保。每批进口货物在租船订舱后,将船名、船期、 品名、数量、装运港、目的港和价格等项内容通 知保险公司,根据货物的特点和重要程度确定投保 险别,就算办妥投保手续。 返回
四、审单和付款 银行收到国外寄来的汇票及单据后,对照信用 证的规定,核对单据的份数和内容。如内容无 误,由银行对国外付款。同时进口公司用外汇或 用人民币按国家的外汇牌价折算成外汇向银行付 款赎单。若是代理进口,则凭银行出具的《付款 通知书》向用货部门结算。 返回
五、报关纳税 进口报关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交验有关 单证,办理进口货物申报手续的法律行为。包括: (一)申报 如实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 (二)查验 海关在接受申报以后,对进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对查验, 以确定货物的物理性能、化学成分以及货物的数量、规格等是 否与报关单上相符。 (三)纳税 (四)放行(结关) 返回
六、商品检验 局报验,如发现有残损短缺,应凭商检局出具的证 明对外索赔。 合同规定在卸货港检验的货物,或已经发现残 对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必须向卸货地商检 局报验,如发现有残损短缺,应凭商检局出具的证 明对外索赔。 合同规定在卸货港检验的货物,或已经发现残 损短缺、有异状的货物、合同规定的索赔期即将满 的货物等,都要在目的港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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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违约处理 一、违约的分类 二、违约的一般救济方法 三、出口方违约时,进口方的救济方法 四、进口方违约时,出口方的救济方法
一、违约的分类 1)违反要件:损害赔偿、解除合同 2)违反担保:损害赔偿、不能解除合同 1、英国 要件:指合同中带实质性的主要约定条件,如货物的质 量和数量,交货期限、包装、价格和支付等。 担保:指合同中不带实质性的次要条件,也可称为随附 条件。包括保险、商检、仲裁等其他条款。
一、违约的分类 2、美国 1)重大违约:损害赔偿、解除合同 2)轻微违约:损害赔偿、不能解除合同
一、违约的分类 3、《联合国国际货物卖买卖合同公约》 1) 根本违约(Fundamental Breach) 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 害,以至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 为根本性违约,否则为非根本性违约。 根本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解除合同 2)非根本违约(Non- fundamental Breach ) 非根本违约时,只能要求损害赔偿,不能解除合同。
二、违约的一般救济方法 2、损害赔偿(Damage Compensate) 3、解除合同(Rescission) 4、保全货物 1、实际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 2、损害赔偿(Damage Compensate) 3、解除合同(Rescission) 4、保全货物 一方违约,另一方当事人保持对货物的控制权,以达到救济的目的。 买卖双方均可以行驶使保全货物的权利,可以把货物寄放在第三方的仓库,由违约方承担费用,但该费用必须合理。 返回
三、出口方违约时,进口方的救济方法 1、卖方不交货 买方可以要求:实际履行、宣告合同无效、损害赔偿。 2、交货时间不符合规定 1)迟交货:解除合同,损害赔偿 2)提前交货: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收 3、交货品质不符合要求 买方可以要求:交付替代物、修理、降价 4、交货数量不符合规定 返回
四、进口方违约时,出口方的救济方法 2、当买方拒收单据时,卖方有权要求赔偿; 3、当没有收到货款或信用证时,卖方可以: 1、买方拒绝付款时,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付款; 2、当买方拒收单据时,卖方有权要求赔偿; 3、当没有收到货款或信用证时,卖方可以: 行使留置权──如当时仍然控制货物; 行使停运权──如当时货物在运输途中; 行使再售权──对于鲜活或易变质的商品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