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寵物業管制政策的研究: 交易成本理論的初探 發表人:吳 宗 憲 時間:2009.11.7(六) 地點:臺北大學
為什麼要研究寵物業管制政策?
報告重點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立法過程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法制規範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行政組織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利害相關人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過程分析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理論分析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政策建議 3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立法過程 寵物業管制政策立法期 第一階段 動物保護組織對政府起草動物保護法的遊說 第二階段 寵物業者對政府制定寵物業管理辦法的遊說 寵物業管制政策執行期 動物保護組織對政府落實執行動物保護法的遊說 寵物業者遊說行政部門推動動物買賣定型化契約 寵物業管制政策修法期 動物保護組織對政府修正動物保護法的遊說 修定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及訂定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立法過程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法制規範 寵物業管理相關法令修法前後比較 法律位階 立法期前 立法期後 修法期 無相關法律 動物保護法 動物保護法(修正) 行政命令位階 中央「保護家畜辦法」 寵物業管理辦法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 地方「省、市政府畜犬管理辦法」 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 地方「野犬捕捉作業要點」
動物保護法(立法後) 經營繁殖、買賣業者需登記(22) 經營設備由中央另訂辦法(22) 設置動物保護檢查員(23) 違反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管理辦法規定應具備之條件及設施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28)
動物保護法(修法後) 增加寄售業者須登記,辦法另訂(22) 經營條件(不僅設備)由中央另訂辦法(22) 中央應訂定查核與評鑑辦法(22-1) 寵物來源證明及寵物身分資訊(22-2) 廣告行銷應標示許可證明(22-2) 除設置動物保護檢查員外,應逐年編列預算推動動物保護工作(23) 擅自經營寵物業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25-1) 違法寵物繁殖規範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27) 違反經營應辦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管理辦法或無法證明寵物來源者,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及令其限期改善外,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28) 寵物買賣交易時,拒未提供購買者有關寵物資訊之文件或行銷宣傳時,未標示其許可證字號,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30)
寵物業管理辦法重點 應置專業人員一人,並應符合特定條件(3) 經營所需的文件證明(4) 經營所需的硬體設備條件(5) 許可證最長期限為五年(6) 業者變更登記、歇業、停業之規範(7.8.) 動物保護檢查員的職責(11)
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重點 加強專業人員條件,並規定必須有可供諮詢之獸醫(3) 申請營業除必備文件外,經營繁殖項目必須另經獸醫諮詢同意(4) 設計更嚴格的經營硬體設備條件(5) 許可證每三年需換證(7) 寵物可供交易時的年齡等生理條件(8) 寵物業者應對寵物進行遺傳疾病篩檢(9) 買賣之寵物應植入晶片(10) 賣賣之寵物應有相關身分文件(11) 無法買賣或繁殖之寵物應交收容所(12) 繁殖業者應保存繁殖相關資料備查(13) 業者變更登記、歇業、停業之規範(14.15.) 強化動物保護檢查員的職責(18)
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重點 查核每年一次,評鑑每年兩次(3) 查核由動物檢查員為之,評鑑則廣邀民間參加(4) 查核項目(5)以及評鑑項目(6) 評鑑之等級及評鑑結果之處理(8.9.10) 不當方式獲得評鑑結果之處理(11)
寵物業管制政策之行政組織 我政府的動物 保護組織架構
寵物業管制政策之行政組織 各縣市政府動物保護檢查員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利害相關人 管制政策 寵物業 立法委員 寵物業者 中央政府 地方政府 動物保護 NGOs 飼主團體 多數人 不特定
寵物業管制政策的過程分析 寵物業管制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各方互動 中央與地方執行寵物業管制政策的過程 基層公務員管制寵物業過程的各方行為 一般民眾扮演的被動角色
不同利害相關人傾向於影響不同階段的法令 不同利害關係人對動物保護法的制定(或修正通過)的關注力強度不同 不同利害關係人對定型化契約的立場差異 不同利害關係人對評鑑制度抱持不同的態度
中央政府極力希望將管制政策的執法權力授權給地方政府 而地方政府則希望中央能夠訂定一套明確且全國一致性的執行標準
寵物業反而產生逃避應付管制的行為 地方政府還面臨了人手不足的問題 動保組織「巡邏隊」VS「警報器」
所有議題都是被動附和政策的實施 在不同的政策議題上選擇與不同組織配合 透過通風報信的串聯方式,協助政府糾察虐待動物者的行為
寵物業管理的理論分析 公共利益理論的分析 利益團體理論的分析 交易成本理論的分析
政策建議 落實評鑑機制 建立常態性的溝通平台 利害相關人共同爭取政府動物保護資源
動物保護政策亟需您的共同參與 -- 世界上所有的悲傷和痛苦,完全來自於希望自己幸福。 世界上所有的快樂和喜悅,完全來自於希望別人幸福。 --------------------------------------------------------- 吳宗憲(國立台南大學行政管理系助理教授) http://web.nutn.edu.tw/management/default_1.htm 地址:台南市中西區700樹林街二段33號 電話:06-2133111- 968(研究室) 510(辦公室) 手機:0917697017 部落格:http://wuchuanghsien.spaces.liv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