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 填制
学习目标 [知识目标] 了解不同贸易方式下报关单的用途; 掌握报关单各个栏目的填制规范和技巧。 [技能目标] 能够正确填制各种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能够审核已填报关单,及时纠正错误。
第一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概述 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含义 二、进出口报关单的类别 1.按进出口状态: 进口报关单 出口报关单 2. 按表现形式: 纸质报关单 电子报关单
3. 按使用性质: (1)进料加工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粉红色 (2)来料加工及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绿色 (3)一般贸易及其他贸易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白色 (4)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浅蓝色 (5)需国内退税的出口货物报关单--黄色
4. 按用途 : 报关单录入凭单 预录入报关单 电子数据报关单 报关单证明联(有哪几种?)
三、报关单的法律地位及填制的一般要求 (一) 报关单的法律地位 《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 交验进出口许可证和有关单证。”
(二)报关单填制的一般要求 (1)如实申报 (2)单证相符,单货相符 (3)准确、齐全、 完整、清楚
四、进出口报关单各联及其作用 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五联,分别是:海关作 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 联、进口收汇证明联。 出口货物报关单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 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 联、出口收汇证明联、出口退税证明联。
(4)不同批文或合同的货物、同一批货物 中不同贸易方式的货物、不同备案号的 货物、不同提运单的货物、不同征免性 质的货物、不同运输方式或相同运输方 式但不同航次的货物等,均应分单填报。
(5)凡是反映进出口商品情况的项目中, 须分项填报的主要有下列情况:商品编 号不同的;商品名称不同的;原产国 (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不同的。 (6)可向海关申请更正
第二节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填写规范
预录入编号 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 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 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 行的报关单。
海关编号 海关编号指海关接受申报时给予报关单的 编号,编号长度为18位顺序编号。 海关编号由各直属海关在接受申报环节确 定,应标识在报关单的每一联上。一般来 说,海关编号就是预录入编号,由计算机 自动打印,不需填写。
模块一 备案号 贸易方式 征免性质 用途(进口) 征免
一、备案号 备案号指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 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 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手册》、《电 子账册及其分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 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等有关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报关 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12位编 号。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备案号。 (2)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报关 单备案号栏目填报《登记手册》的12位编 号。
少量低价值辅料,即5 000美元以下、 78种辅料。按规定不使用《登记手册》 的,填报“C+关区代码+0000000”, 使用《登记手册》的,填报《登记手册》 编号,不得为空。
(3)凡涉及减免税备案审批的报关单, 本栏目填报《征免税证明》编号,不得 为空。 (4)无备案审批文件的报关单,本栏目 免予填报。
(5)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 联网管理的货物,应填报原产地证书代 码“Y”和原产地证书编号;未实行原 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货物,本栏目免予 填报。
(6)备案号的标记码必须与“贸易方 式”、“征免性质”、“征免”、“用 途”及“项号”等栏目相协调.
C 04025004321 标记 关区 年 序列号 代码 代码 份
常用的备案号标记代码 首位代码 备案审批文件 B 加工贸易手册(来料加工) RZ 减免税进口货物结转联系函 C 加工贸易手册(进料加工) H 出口加工区电子账册 D 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 J 保税仓库记账式电子账册 E 加工贸易电子账册 K 保税仓库备案式电子账册 F 加工贸易异地报关分册 Y 原产地证书 G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异地报关分册 Z 征免税证明 RT 减免税进口货物同意退运证明 RB 减免税货物补税通知书
2005年真题 中国矿产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订购进口 一批热拨合金五缝钢管(属法定检验检 疫、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委托辽 宁抚顺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制造出口锅 炉。辽宁龙新国际货运公司持经营单位 登记手册和相关单证向大连大窑湾海关 申报进口。
根据资料选择以下栏目正确选项,备案号栏: A. 此栏为空 B. C x x x x x x x x x x x C 根据资料选择以下栏目正确选项,备案号栏: A.此栏为空 B. C x x x x x x x x x x x C. Y x x x x x x x x x x x D. Z x x x x x x x x x x x B
二、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专指以国际贸易中进出口货物的交易方 式为基础,结合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监督 管理综合设定的对进出口货物的管理方 式,即海关监管方式本栏目应根据实际 情况,并按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代码 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贸易方式简称或代 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 下: 1、少量低值辅料(即5000美元以下, 78种以内的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 《登记手册》的,辅料进口报关单填报 “低值辅料”。使用《登记手册》的, 按《登记手册》上的贸易方式填报。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品 而进口的料件或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 料件,进口报关单填报“一般贸易”。 三资企业为加工出口产品全部使用国 内料件的出口合同,成品出口报关单填 报“一般贸易”。
考试主要针对的三种监管方式: 1、一般进出口货物:一般贸易0110; 2、加工贸易货物:进料对口0615;来料 加工0214; 3、减免税货物:合资合作设备2025;外 资设备物品2225。
代码 简称 贸易方式简要说明 0255 来料深加工 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320 不作价设备 加工贸易外商提供的不作价进口设备 0420 加工贸易设备 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进口设备 0500 减免税设备结转 用于监管年限内减免税设备的结转 1233 保税仓库货物 保税仓库货物进出境货物 1300 修理物品 进出境修理物品 1500 租赁不满1年 租赁不满1年的租赁贸易货物 1523 租赁贸易 租期在1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 4561 退运货物 因质量不符、延误交货等原因
三、征免性质 征免性质指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 免税管理的性质类别。 加工贸易报关单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 《加工贸易手册》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相 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特殊情况下填报 要求如下:
1、保税工厂经营的加工贸易,根据《登 记手册》填报“进料加工503”或“来料 加工502”。 2、三资企业按内外销比例为加工内销产 品而进口料件,填报“一般征税101”或 其他相应征免性质。
3、加工贸易转内销货物,按实际应享受 的征免性质填报(如一般征税、科教用 品、其他法定299等)。 4、料件退运出口、成品退运进口货物填 报“其他法定”。 5、加工贸易结转货物本栏目为空。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 中批注的征免性质填报,或根据实际情况 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 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101 一般征税 601 中外合资 299 其他法定 602 中外合作 502 来料加工 603 外资企业 503 进料加工 789 鼓励项目 799 自有资金
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持 C09033401543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第一 项塑料垫圈。 例题: 万威微型电机大连有限公司持 C09033401543加工贸易手册进口第一 项塑料垫圈。 贸易方式:? 征免性质:? 进料对口或0615 进料加工或503
四、用途(仅进口报关单填写) 进口货物填报用途,应根据进口货物的实 际用途按海关规定的《用途代码表》选择 填报相应的用途代码 。
贸易方式与用途的逻辑关系 贸易方式 代码 备案号 征免性质 用途 一般贸易 0110 一般征税 101 外贸自营内销、其他内销 有(Z) 科教用品 401 企业自用 鼓励项目 789 自有资金 799 来料加工 0214 有(B) 502 加工返销 进料加工 0615 有(C) 503 合资合作设备 2025 外资设备物品 2225 不作价设备 有(D) 加工设备 501
五、征免方式 本栏目应按照海关核发的《征免税证明》 或有关政策规定,对报关单所列的每项 商品选择填报海关规定的《征减免税方 式代码表》中相应的征减免税方式。
同一份报关单上可以有不同的征减免税 方式。 加工贸易报关单应根据《登记手册》中 备案的征免规定填报。 主要征免方式有照章征税、折半征税、 全免、特案减免、保证金、保证函
模块二 经营单位 收/发货单位 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六、经营单位 经营单位指对外签订并执行进出口贸易合 同的中国境内企业或单位。 经营单位编码为10位数字,指进出口企业 在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 海关给企业设置的注册登记编码。如宁波 海洋渔业公司,其代码为330913303。
1、援助、赠送、捐赠的货物,填报直接接 受货物的单位名称及编码。 2、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代理进出口,或没 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 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的,填报代理方。
3、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投资设 备、物品的,填报外商投资企业中文名 称及编码,并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注明 “委托XX公司进口”。 4、合同签订者与执行者不是同一企业的 经营单位应该按执行合同的企业填报。
经营单位代码第五位数为经济区划代码 “1”表示经济特区; “2”表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上海浦东新区, 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两个特殊开放地区; “3”表示高新技术开发区; “4”表示保税区; “5”表示出口加工区
“6”表示保税港区(包括已被整合到综 合保税区或保税港区内的出口加工区、 保税物流园区、保税区或保税物流中心 ); “7”表示保税物流园区; “9”表示其他。
经营单位代码第六位数为企业性质代码 “1”表示国有企业,包括外贸专业公司、 工贸 公司及其他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国有企业; “2”表示中外合作企业; “3”表示中外合资企业; “4”表示外商独资企业; “5”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集体企业;
“6”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私营企业; “7” 表示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个体工商户; “8”表示有报关权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9”表示其他,包括外商企业驻华机构,外国 驻华使、领馆和临时有进出口经营权企业。
七、收货单位/发货单位 收货单位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境内的最终 消费、使用单位,包括: 1、自行从境外进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进 口货物的单位。
发货单位指出口货物在境内的生产或销 售单位,包括: 1、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 2、委托有外贸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出 口货物的单位。
本栏目应填报收、发货单位的中文名 称或其海关注册编码,编码优先。 加工贸易报关单的收、发货单位应与 《加工贸易手册》的“经营企业”或“加 工企业”一致。
收、发货单位与经营单位的关系 自行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单位同经营 单位;外商投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进口 投资设备、物品的,收货单位同经营单 位;其他委托进出口企业进、出口货物 的收/发货单位与经营单位不一致。
例题1: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 (440191xxxx)受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 司(440123xxxx)委托在投资总额内进 口服装加工设备。 经营单位:? 收货单位:? 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 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司
例题2: “浙江江南服装进出口公司 (3313910194)”在对口合同项下进 口蓝湿牛皮,委托浙江好嘉皮革有限公 司(3313920237)加工牛皮沙发革。 收货单位应填:?
八、境内目的地/境内货源地 境内目的地是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 的消费、使用地区或最终运抵的地点。 境内货源地是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生产 地或原始发货地(包括供货地点)。 生产厂家是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 的名称。
本栏目应根据进口货物的收货单位、出口 货物生产厂家或发货单位所属国内地区,并 按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选择填报 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例题1:广州轻工机械进出口公司 (440191xxxx)受广州粤港服装有限公 司(440123xxxx)委托在投资总额内进 口服装加工设备。 经营单位:? 收货单位:? 境内目的地: 44012或 广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
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210291XXXX) D代理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 (210225XXXX)对外签约出口三氯硝 基甲烷。 例题2: 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210291XXXX) D代理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 (210225XXXX)对外签约出口三氯硝 基甲烷。 经营单位: 境内货源地: 大连万凯化工贸易公司 210291XXXX 大连万凯化工有限公司 210225XXXX
模块三 进出口口岸 进出口日期 申报日期
九、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填报要求: (1)本栏目应根据货物实际进(出)口 的口岸海关选择填报《关区代码表》中相 应的口岸海关及代码。
(2)进(出)口口岸填写的应是口岸海 关的名称。如,一批29英寸彩色电视机 2011年9月16日抵达大连港,报关员填报 的进口口岸应该是大连海关,而不是大连 港。
(3)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必须在海关 核发的《登记手册》(或分册、下同) 限定或指定的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4)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填报货物进境 地海关名称及代码,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 填报货物出境地海关名称及代码。按转关 运输方式监管的跨关区深加工结转贸易, 出口报关单填报转出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进口报关单填报转入地海关名称及代码。
(5)在不同出口加工区之间转让的货物, 填报对方出口加工区海关名称及代码。 (6)其他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填报接 受申报的海关名称及代码
特别提示: 1、直属海关的关区代码一般为 “XX00”,而后两位为“00”的关区 代码不能填在“进口口岸/出口口岸 ” 栏。
比如:没有隶属海关的直属海关,西宁 关区(9700)直接接受申报业务,在关区 代码表中被称为“西宁海关”,代码是 “9701”,因此填报时应该填西宁海关 (9701)。
十、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本栏目为8位数,顺序为年(4位),月、 日各2位。如2010年5月6日,填报为: 20100506。 进口日期是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 申报进境的日期。
出口日期:指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 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 报关单证明联用,预录入报关单及EDI报 关单均免于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填报办理申报手 续的日期。
十一、申报日期 指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 人或其代理人申请办理货物进(出)口 手续的日期。 预录入及EDI报关单填报向海关申报的日 期,与实际情况不符时,由审单关员按 实际日期修改批注。
本栏目的填报要求同进口日期/出口日期。 除特殊情况外,进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早 于进口日期;出口货物申报日期不得晚于 出口日期。
模块四 运输方式 运输工具名称 提运单号
十二、运输方式 运输方式指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 输工具的分类。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运输方式按海关规定的 《运输方式代码表》选择相应的运输方式 填报。
运输方式代码表
特殊情况下运输方式的填报原则如下: 1、非邮政方式进出口的快递货物,按 实际运输方式填报。 2、进出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货物,按旅 客所乘运输工具填报。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按载运货物抵达 进境地的运输工具填报,出口转关运输 货物,按载运货物驶离出境地的运输工 具填报。
4、无实际进出境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填报《运输方式代码表》中的运输方式 “0”(非保税区运入保税区和保税区退 仓)、“1”(境内存入出口监管仓库和 出口监管仓库退仓)、“7”(保税区运 往非保税区)、“8”(保税仓库转内销) 或“9”(其他运输)。
十三、运输工具名称 运输工具名称指载运货物进出境的运输 工具的名称或运输工具编码。 本栏目填制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申 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应的内容一致。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 称。
(一)直接在进出境地或采用“属地申报,口岸验 放”通关模式办理报关手续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 下: 1.水路运输:填报船舶编号(来往港澳小型船舶 为监管簿编号)或者船舶英文名称。 2.公路运输:填报该跨境运输车辆的国内行驶车 牌号,深圳提前报关模式的报关单填报国内行驶 车牌号+“/”+“提前报关”。
3.铁路运输:填报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航班号。 5.邮件运输:填报邮政包裹单号。 6.其他运输:填报具体运输方式名称,例如: 管道、驮畜等。 7.对于集中报关的货物填报“集中申报”(4个 汉字)。
运输方式 填报要求 正确填写举例 江海运输2 船舶英文名称/航次号或船舶编号/航次号 DANU BHUM/013S 或5101550125/013S 航空运输5 航班号 NH0133 汽车运输4 在国内形式的车牌号/进出境日期 粤03456/20060512 铁路运输3 车厢编号或交接单号/进出境日期
(二)转关运输货物的报关单填报要求如 下: 1.进口 (1)水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 位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进境英文船 名。 (2)铁路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中转 填报车厢编号。
(3)航空运输:直转、提前报关填报 “@”+16位转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 载货清单号);中转填报“@”。 (4)公路及其他运输:填报“@”+16位转 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5)以上各种运输方式使用广东地区载货 清单转关的提前报关货物填报“@”+13位 载货清单号。
2.出口 (1)水路运输:非中转填报“@”+16位转 关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如多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 运输工具名称字段填报“@”。
中转货物,境内水路运输填报驳船船名; 境内铁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 别代码+“TRAIN”); 境内公路运输填报车名(主管海关4位关 别代码+“TRUCK”)。
(2)铁路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 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 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 报“@”。
(3)航空运输:填报“@”+16位转关申报 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如多 张报关单需要通过一张转关单转关的,填 报“@”。 (4)其他运输方式:填报“@”+16位转关 申报单预录入号(或13位载货清单号)。
(三)采用“集中申报”通关方式办理报 关手续的,报关单本栏目填报“集中申 报”。 (四)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本栏目免 予填报。
十四、提运单号 提运单号指进出口货物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海运提单号一般在提单右上角,以英文 “B/L No.:××××”或者在“Bill of Lading”的下一行表示。
本栏目填报的内容应与运输部门向海关 申报的载货清单所列相内容一致。 航空运输的分运单号HAWB:XXXX XXXX(8位数)一般在空运单的右上角, 只填8位数于总运单号后面。
总运单号用“MAWB:XXX – XXXX XXXX”表示,由11位数字组成。 填写时,总运单号只填数字,其中的“– ” 和空格不填。但总、分运单之间要加“–”
例如:分运单号为“4087 1532”,总运 单号为“MAWB:790-8127 3721”,提 运单号栏应填“79081273721–40871532”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运单号, 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运单时,应分单 填报。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江海运输填报进口提单号或出口运单号。 2、汽车运输免于填报。 3、铁路运输填报运单号。 4、航空运输填报分运单号,无分运单的填报 总运单号。 5、邮政运输免于填报。 6、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为空。
这三个栏目合在一块共同表现货物进出境时的情况。 运输方式、运输工具名称与提运单号的关系: 这三个栏目合在一块共同表现货物进出境时的情况。 在外贸实践中,常用的运输方式是海洋运输和航空运输,占到国际货运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所以应重点关注其填报规范。
模块五 起运国/最终目的国 装货港/指运港 原产国/运抵国
常用国别及其代码
十五、起运国(地区) 起运国(地区)指直接运输的进口货物 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 填报要求:
(1)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 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 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不能 填报英文名称)。
(2)直接运抵货物是指进口货物直接由出口 国(地区)运入我国境内或出口货物由我国 直接运往买方(进口国)。对于直接运抵货 物,以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或地区为起运国 (地区),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或地区为运 抵国(地区)。
(3)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 未发生任何商业性交易,则起、抵地不 变。 中转:是指货物由运输工具从一个地方装 运发出后没有直接运往目的地而是中途卸 下,再换装另外的运输工具运到目的地。
判断是否发生中转例题 1、我国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购买的货物 在新加坡装船运到我国上海港。起运国 (地区)为 ? 2、我国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 新加坡装船运到我国上海港。起运国(地 区)为 ? 新加坡 新加坡
3、我国某公司向香港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坡 装船运到香港后卸下又换另外一条船转运到我 国上海港。起运国(地区)为 ? 4、我国某公司向新加坡某公司购买的货物在新加 坡装船运到香港后卸下又换另外一条船转运到 我国上海港。起运国(地区)为 ? 中国香港 新加坡
(4)对发生运输中转的货物,如中转地发 生商业性交易,则以中转地作为起运/运 抵国(地区)填报。 (5)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 (代码“142”)。
十六、装货港 装货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 后一个境外装运港。 填报要求: (1)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 的《港口航线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港 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2)如果是直接抵运货物,以货物实际 装货的港口为装货港。
(3)货物在运输途中只要换装了运输工具,无 论是否发生商业行为,装运港都发生了改变, 中转港应确定为装运港。装运港与发生中转有 关,而与是否发生商业行为没有关系。 (4)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 (代码“0142”)。
不同装运和交易状况下“装货港”与“起运国”的逻辑关系 装运状况 交易状况 装货港 起运国 货物起运后直接运抵进口港 与起运国贸易商交易 货物起运的港口为装货港 货物起运港口的所在(地区)国家为起运国 与非起运国贸易商交易 货物起运后途经某港口再运抵进口港 与途径港以外其他国家的贸易商交易 与货物途径港所在国贸易商交易 货物起运后在途经港换装运输工具后再运抵进口港 货物换装运输工具的途径港口为装货港 与货物换装运输工具的途径港所在国贸易商交易 货物交易及中途换装运输工具港口的所在国家(地区)为起运国
十七、指运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 港;最终目的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 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填报要求: (1)对于直接运抵货物,货物直接运抵 的港口为指运港。 (2)对于中转货物,指运港仍然是最后 运抵的港口,不受中转的影响。 (3)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 国境内”,此处填写不能少“境内”两 字。
例题1:北京某进出口公司从波士 顿(Boston)装运美国大豆直接 运达宁波市北仑港,这批大豆的装 货港应填报波士顿;
例题2:杭州某进出口公司从上海 港装运一批袜子到美国波士顿,这 批袜子的指运港就是波士顿。
例题3:杭州某进出口贸易公司进口经 香港中转从美国波士顿起运的10辆美 国福特轿车,这批轿车的装货港应填 报香港;
例题4:上海某进出口贸易公司经 香港中转出口一批男式衬衫至美国 纽约,这批衬衫的指运港是纽约。
十八、运抵国(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 的国家(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 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起运国(地区) 或运抵国(地区)中文名称或代码(不 能填报英文名称)。 填报要求与起运国(地区)相似。
十七、原产国(地区)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 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国家(地区) 名称或代码。 加工贸易报关单特殊情况下填报要求如 下: (1)料件转结货物,出口报关单填报 “中国”(代码“142”),进口报关单 填报原料件生产国。
(2)深加工结转货物,进出口报关单均 填报“中国”(代码“142”)。 (3)料件复运出境货物,填报实际最终 目的国;加工出口成品因故退运境内的, 填报“中国”(代码“142”),复运出 境时填报实际最终目的地。
台湾生产的商品,原产地区应该填: 原产于香港的商品,原产地区应该填; 台澎金马关税区 中国香港
十九、最终目的国(地区) 最终目的国(地区)指已知的出口货物 的最终实际消费、使用或进一步加工制 造国家(地区)。 除非另有说明,一般 是指运港所在的国家(地区)为最终目 的国(地区)。 应按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名称或代码。
模块六 成交方式 运费 保费 杂费
二十、成交方式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 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 相应的成交方式代码。《成交方式代码 表》包括:CIF1、CFR/CNF/C&F2、 FOB3方式。
常见成交方式转换代码表 CIP CIF 1 CPT CFR/CNF/C&F 2 FCA、EXW FOB 3 实际成交方式 应转化成填报的 成交方式代码 CIP CIF 1 CPT CFR/CNF/C&F 2 FCA、EXW FOB 3
《2000通则》13种贸易术语与报关单“成交方式”栏一般对应关系: 组别 E组 F组 C组 D组 术语 EXW FCA FAS FOB CFR CPT CIF CIP DAF DES DEQ DDU DDP 成交方式
《2010通则》11种贸易术语与报关单“成交方式”栏一般对应关系: 组别 E组 F组 C组 D组 术语 EXW FCA FAS FOB CFR CPT CIF CIP DAT DAP DDP 成交方式
二十一、运费 运费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 方式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 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 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本栏 目。
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每吨 货物的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例 如: 1) 5%的运费率填报5/1; 2) 24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为502/24/2; 3)7000美元的运费总价填报为: 502/7000/3。
二十二、保费 填报时可按保险费率、保险费总价和保 险费单价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 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 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保费合并计算的,运保费填报在运费 栏目中。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保险 费的费率按百分比填报。如千分之5的 保险费率填报为0 保险费标记“1”表示保险费率,保险 费的费率按百分比填报。如千分之5的 保险费率填报为0.5/1 。“3”表示保险 费总价。例如:50 000港元保险费总价 填报为110/50000/3。
成交方式、运费和保费的逻辑关系 成 交 方 式 运 费 保 费 进口 CIF 不填 CFR 填 FOB 出口
二十三、杂费 填报时可按杂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 式之一填报,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 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同时注明杂 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 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运费、保费和杂费填写举例 率“1” 单价“2” 总价“3” 运费 5% → 5 USD500吨 → 502/500/2 5% → 5 USD500吨 → 502/500/2 HKD5000→ 110/5000/3 保费 2.7‰→ 0.27 / EUR5000→ 300/5000/3 杂费 1% → 1/1 GBP5000→ 303/5000/3 1%→ -1/1 -JPY5000→ 116/-5000/3
模块七 件数 包装种类 集装箱号 备注
二十四、件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不能为空,散、 裸装货物填报为1。 本栏目应填报有外包装的进(出)口货 物的实际件数,不得填报为零。裸装散 装货物填报为1。舱单件数为集装箱的, 填报集装箱个数;舱单件数为托盘的, 填报托盘数。 本栏目不得填报为零,不能为空,散、 裸装货物填报为1。
二十五、包装种类 --有两种不同的包装种类出现时统报为 “件” --裸装货物、件货或集装箱,填报“其它” --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外 包装种类和材料,如木箱、纸箱、铁桶、 散装、裸装、麻袋、纸袋、托盘、集装 箱等。 --有两种不同的包装种类出现时统报为 “件” --裸装货物、件货或集装箱,填报“其它”
“包装种类”栏一般填除集装箱以外的最大外包装;“件数”栏填“包装种类”所对应的实际件数。 若装箱单上显示“2 UNIT & 5 WOODEN CASES”,由于“UNIT” 和“WOODEN CASE”都是单件包装,所以件数应填报“7”,包装种类统报为“件”。
有关单据既列明集装箱个数的,又列明托盘件数、单件包装件数的,按以上要求填报。若仅列明集装箱个数,未列明托盘或单件包装件数的,件数应填报集装箱个数,包装种类应填报“其他”。 裸装、散装货物,件数填报为“1”;“包装种类”栏,散装货物填“散装”,裸装货物填“其他”。
二十六、集装箱号 本栏目用于填报和打印集装箱编号及数 量。集装箱数量四舍五入填报整数,非 集装箱货物填报为0。 在多于一个集装箱的情况下,其余集装 箱编号按照同样格式填在备注栏。
例如: TEXU3605231*1(1)表示一个标准 集装箱; TEXU3605231*2(3)表示2个集装箱, 折合为3个标 准集装箱。其中一个箱号为 TEXU3605231。
填写要求: 集装箱号/规格/自重,比如: TEXU3605231/20/2275; 如果没有给出皮重则填写: TEXU3605231/20/XXXX
模块八 毛重 净重 数量及单位
二十七、毛重(公斤) 毛重指货物及其包装材料的重量之和。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实际毛重, 装箱单上以英文“GROSS WEIGHT” 表示,计量单位为千克。如果原始单据 上是1.8MT,应换算填报为“1 800”。 不足1千克(公斤)的,如“0.5KG”, 应填报为“1”。
二十八、净重(公斤) 净重指货物的毛重减去外包装材料 后的重量,即商品本身的实际重量。 本栏目填报进(出)口货物的实际 净重。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不能确定进出口商品 的净重,则在报关单填报时可区别具体情 况作如下处理: (1)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没有净重, 而仅注明“以毛作净”字样,如卷筒纸张、 谷物、饲料等,可将其毛重作为净重填报。
(2)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只标明扣除内 层包装重量即所谓的“净净重”,而无法 得知自然净量的货物,例如罐头食品、酒 等,可在“净重”栏内填报“净净重”。 (3)有关运输或成交单据上只标明公量, 如羊毛、生丝,可在“净重”栏内填报公 量。
(4)对于可以由成交计量换算成重量 的货物,在“净重”栏内可按照换算重 量填报。 (5)对于根据以上办法仍然不能确定 净重的货物,可以将货物毛重扣除外层 包装重量后,作为净重填报或估重填报。
二十九、数量及单位 数量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和计量 单位。 发票的“Quantity”中“PCS”是“pieces” 的简称,意为“个”。计量单位不能以 “辅料一批”、“配件一套”及“批”、 “箩”、“担”等模糊的或非法定的计量 单位申报。如计量单位为千克,注意填报 为净重而非毛重。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数量是指进出口商品的实际数量。 计量单位分为成交计量单位和海关法定计量单位。法定计 量单位又分为第一法定计量单位和第二法定计量单位。 分三行填报 计量单位状态 填制要求 第一行 第二行 第三行 成交与法定一致 法定计量单位及数量 空 成交与法定一致,并有第二计量单位 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法定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 成交与法定不一致 成交计量单位及数量 成交与法定不一致且有第二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 本栏目分三行填报及打印。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进出口货物必须按海关法定计量单位 填报。法定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在本 栏目第一行。
(2)凡海关列明第二计量单位的,必须 报明该商品第二计量单位及数量,打印 在本栏目第二行。无第二计量单位的, 本栏目第二行为空。
(3)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计量单 位不一致时,需填报成交计量单位及数 量,打印在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栏下方 (第三行)。成交计量单位与海关法定 计量单位一致时,本栏目第三行为空。
真题再现 发票的部分内容如下(部分内容省略): Description Quantity Unit price Amount MEARURING TAPE 100 GROSS @USD29.41 2941.00 THREADED TOOLS 1700 DOZENS @USD3.33 5661.00 TOTAL USD8602.00
钢卷尺的法定计量单位:个 攻丝工具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3404千 克 攻丝工具的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个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原产国 单价 总价 币值 征免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数量及单位 原产国 单价 总价 币值 征免 01 (略)钢卷尺MEARURING TAPE 14400个 孟加拉国 29.41 2941.00 美元 (略) (此第二行为空,因没有第二法定计量单位) 100罗(此为第三行填写成交计量单位数量) 02 (略)攻丝工具THREADED TOOLS 3404.00千克 孟加拉国 3.33 5661.00 美元 (略) 20400个 1700打 03 略
模块九 合同协议号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单价 总价 币制
三十、合同协议号 本栏目应填报进(出)口货物合同(协 议)的全部字头和号码。 在发票和提运单据中以英文 “Contract No.”或“Confirmation No.”表示。
三十一、项号 项号是指同一货物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 列序号和在《登记手册》上的商品序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第一行填报 货物在报关单中的商品排列序号,第二 行专用于加工贸易等已备案的货物,填 报该项货物在《登记手册》中的项号。
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进出口货物,必须填 报与《登记手册》一致的商品项号,所 填报项号用于核销对应项号下的料件或 成品数量。
一张纸质报关单最多打印5项商品,一 项商品占据表体的一栏; 可另外附带3张纸质报关单,合计一份 纸质报关单(即一个报关单编号)最多 可打印20项商品,一张电子报关单 (对应一份纸质报关单)表体共有20 栏
举例: 一张出口发票中有四项商品,分别是: 男式腰带 1000条 3美元/条 3000美元 男式腰带 1000条 3美元/条 3000美元 男羽绒短上衣 1000件 10美元/件 10000美元(位列手册第3 项) 女羽绒短上衣 1000件 8美元/件 8000美元(位列手册第2 项) 女式腰带 1000条 3美元/条 3000美元
项号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01 男羽绒短上衣 03 02 女羽绒短上衣 02 …………….. 第五栏
三十二、商品编码 商品编码为8位,若有附加编号,还应 填报附加的第九、十位附加编号。 在填报商品编码时应该按照商品分类目 录中的归类总规则和进出口商品的实际 情况填报。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中商品编号与实 际商品编号不符的,应按实际商品编号 变更《登记手册》的编号后,再据实填 报。
三十三、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本栏目分两行填报及打印。 第一行打印进(出)口货物规范的中文 商品名称。 第二行打印规格型号,必要时可加注原 文。
例如: 商品名称、规格型号 棕榈仁油 (第一行 规范的中文名称) 棕榈仁油 (第一行 规范的中文名称) H2100G,氢化,碘值0.21,游离脂肪酸0.014%(第二行 规格型号)
三十四、单价 商品的单价一般应包括:单位商品价值金额、 计量单位、计价货币和价格术语等四个部分, 若有佣金和折扣的,佣金、折扣的大小也应 在价格术语中注明。例如:USD5.0/DOZ、 USD15.0/KG、USD18.0/LTR,无实际成交 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三十五、总价 本栏目应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 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 无实际成交价格的,本栏目填报货值。 报关单总价栏目要求填报的是成交术语 下的总价。
2002年真题 发票的部分内容如下(部分内容省略): CFR DALIAN IN USD SUB-SUB TOTAL:54 664.17 PRICE (PER M/T OF ACTUAL NET WEIGHT): 500.00(前面已给出净重为105.1234M/T) SUB-SUB TOTAL: 52 561.70 FREIGHT (PER M/T OF ACTUAL NET WEIGHT): 20.00 SUB-SUB TOTAL:54 664.17 PACKING CHARGES INCLUDED:200.00 LESS 10% OF DISCOUNT: 5 486.42 TOTAL AMOUNT: 54 864.17 90% OF INVOICE VALUE:49377.75
分析 在国际贸易实务中学到的贸易术语CFR包含有成本价加 运费。这里的成本不仅是货物本身制造的成本,它是还 包括卖方在国内其他费用的总费用,如仓储费、银行费 用、包装费用等,它还包括预期的利润。而给予折扣实 际是减少了预期利润,因此,一般的情况下给出的某种 贸易术语下的单价、总价内就已包含了术语含义应该包 括的费用,而不需要再列出来。比如以CFR成交的,应 该给出成交的单价、总价,而这个单价、总价内都已包 含了运费、卖方在国内的包装费等,而无需再单列出运 费和包装费。
像此题这样,在以CFR术语成交下又列出运费以 及包装费的情形并不多见,但也不能说不可以。 特别是作为考试的题目更有迷惑性和更多的考点。 因此,考生也需要学习在这种形式的发票中判断 总价盼方法。一般而言,这样给出各种费用的格 式下,最后的TOTAL AM0UNT后面的金额就是相应术语下的总价。对 于此题来说,TOTAL AMOUNT后面的价格54 864.17美元就是CFR术语下的总价。
具体可以这样分析理解,第一个单价500美元 应该是不包括运费的单价,因为它下面又给 出一个运费的单价,并且将这两个单价都乘 以数量然 后加到一起形成了一个SUB T0TAL下的金额 54 664.17。因此,如果说第一个单价500美 元,是包含了运费,仅是500又再加一次运费 显然是不合逻辑的。第一个单价500美元既然 不是包括运费的单价显然就不是CFR的单价, 它后面的总价SUB-SUB。TOTAL:52 561.70 也就不是CFR的总价。
而再下一个费用题目表述也很清晰: PACKING CHARGES INCLUDED(包括 包装费用)。当然是指CFR成交价格包 括包装费。SUBTOTAL:54 664.17并 不包含200美元的包装费,因为 SUBTOTAL:54 664.17仅是 500×105.1 234+20×105.1234的金 额。 所以说,最后形成的TOTAL ANOUNT: 54 864.17是CFR总价。
折扣“LESS 10%OF DISCOUNT”:5 486.42在发票中这样的表现形式是一通常的 表现形式。体现在发票中的折扣是明扣,对 于明扣,买方在支付货款时直接扣除。因此, 折扣在发票中这样的体现就是为了得出实际 支付的金额INVOICE VALUE:49 377.75。 实际支付的总价不一定是成交术语下的总价。 报关单总价栏要求填报的是成交术语下的总 价,在此题中是54 864.17,而不是实际支 付的总价49 377.75。
三十六、币制 本栏目应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按海关规定 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货币 名称或代码,如《货币代码表》中无实 际成交币种,需转换后填报。常见币制 及其代码:
币制代码 币制符号 币制名称 110* HKD* 港币* 142* CNY* 人民币* 116* JPY* 日元* 303* GBP* 英镑* 300* EUR* 欧元* 502* USD* 美元*
模块十 许可证号 随附单据 标记唛码及备注
三十七、许可证号 应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货物,必须 在此栏目填报商务部及其授权发证机关 签发的进(出)口货物许可证的编号, 不得为空。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许可证号。
本栏目填报以下许可证的编号:进(出) 口许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 可证、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 向)、出口许可证(加工贸易)、出口许 可证(边境小额贸易)。
三十八、随附单据 随附单据指随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一 并向海关递交的单证或文件。 合同、发票、装箱单、许可证等必备的 随附单证不在本栏目填报。
本栏目只填报除进(出)口许可证、两用 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两用物项 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定向)、出口许可证 (加工贸易)、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 易)以外的监管证件代码及编号。
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监管证件名 称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证件的代码, 并填报每种证件的编号。
填报格式为:“监管证件代码” +“:” +“监管证件编号”。 多于一个监管证件的,其余的按上述格 式填在“标记唛码及备注”栏的下方。
例题: 经营单位持编号为:05062456789的 原产地证书(货物为CEPA香港项下的受 惠商品,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为03)和入 境货物通关单:44010104064457向海关 申报。
在报关单中, 备案号栏填“Y 05062456789 ” ; 随附单据栏填 “Y:〈03〉”; 标记唛码及备注栏填“A: 44010104064457”
(一)加工贸易内销征税报关单,随附 单证代码栏填写“c”,随附单证编号栏填 写海关审核通过的内销征税联系单号。 (二)含预归类商品报关单,随附单证 代码项下填写“r”,随附单证编号项下填 写XX关预归类书XX号。
(三)优惠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 “Y”为原产地证书代码。优惠贸易协定代码 选择“01”、“02”、“03”、“04”、“05”、 “06”、“07”、“08”、“09”填报: “01”为“亚太贸易协定”项下的进口货物; “02”为“中国-东盟自贸区”项下的进口货 物; “03”为“内地与香港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香港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 “04”为“内地与澳门紧密经贸关系安排” (澳门CEPA)项下的进口货物;
“05”为“对非洲特惠待遇”项下的进口 货物; “06”为“台湾农产品零关税措施”项下 的进口货物; “07”为“中巴自贸区”项下的进口货物; “08”为“中智自贸区”项下的进口货物; “09”为“对也门等国特惠待遇”项下的 进口货物。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随附单 证代码栏填写“Y”,随附单证编号栏的 “<>”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例如香 港CEPA项下进口商品,应填报为:“Y” 和“<03>”。一票进口货物中如涉及多份 原产地证书或含有非原产地证书商品,应 分单填报。
2.未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随附 单证代码栏填写“Y”,随附单证编号栏 “<>”内填写优惠贸易协定代码+“:”+需证 商品序号。例如《亚太贸易协定》项下进 口报关单中第1到第3项和第5项为优惠贸 易协定项下商品,应填报为:“<01:1- 3,5>”。
三十九、标记唛码及备注 标记唛码通常是由一个简单的几 何图形和一些字母、数字及简单的 文字组成,填写在本栏目上部(或 者说左半部),包括四项:
(1)收货人代号。 (2)合同号、发票号等。 (3)目的地名称,包括最终目的国或原 产国、目的港或中转港。 (4)件数号码。 要求将以上四项分列四行,每行不超过 17个字母。
本栏目填报要求如下: (一)标记唛码中除图形以外的文字、数 字。 (二)受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其进口投 资设备、物品的进出口企业名称。
(三)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业务管理规 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备案号,填报在电子数据报关 单中“关联备案”栏。 加工贸易结转货物及凭《征免税证明》转内销货物, 其对应的备案号应填报在“关联备案”栏。 减免税货物结转进口(转入),报关单“关联备案” 栏应填写本次减免税货物结转所申请的《减免税进 口货物结转联系函》的编号。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报关单“关联备案” 栏应填写与其相对应的进口(转入)报关单“备案 号”栏中《征免税证明》的编号。
(四)与本报关单有关联关系的,同时在 业务管理规范方面又要求填报的报关单号, 填报在电子数据报关单中“关联报关单” 栏。 加工贸易结转类的报关单,应先办理进口 报关,并将进口报关单号填入出口报关单 的“关联报关单”栏。
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的,除另有规 定外,应当先填写出口报关单,再填写进 口报关单,并将出口报关单号填入进口报 关单的“关联报关单”栏。 减免税货物结转出口(转出),应先办理 进口报关,并将进口(转入)报关单号填 入出口(转出)报关单的“关联报关单” 栏。
(五)办理进口货物直接退运手续的,本 栏目填报《准予直接退运决定书》或者 《责令直接退运通知书》编号。 (六)申报时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填报在 本栏目。
模块十一 结汇方式 征税比例 批准文号 用途 生产厂家
四十、结汇方式 出口报关单应填报结汇方式,即出口 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 方式。本栏目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 方式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结汇方 式名称或代码。
四十一、征税比例 征税比例用于原“进料非对口”(代码 0715)贸易方式下进口料件的进口报关单, 现该栏不需要填报。
四十二、批准文号 1、本栏目仅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上的 编号;进口货物报关单免予填报。 2、在没有具体的外汇核销单编号的情 况下,批准文号栏目用“xxxxxxxx” 来表示已经正确填写。
四十三、生产厂家 生产厂家是指出口货物的境内生产企业的 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