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諦之安立 (著重於一切法空性) 《中觀今論》 第十章第二節 沈文義 12/29/‘05
什麼是安立? 即施設差別之義。亦即用語言、名相來區別種種事物。反之,則為非安立。非安立乃超越相對之差別,不以語言、名相表示。 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上,舉出安立之四義: (一)安置,係於已存在之事理上,建立其存在之依據,又稱為建立、成立。 (二)施設,係廣以道理施設教法之理趣。 (三)開演,係對於未經闡說之事理加以新說,或將已有之舊說加以廣說者。 (四)可建,係對言亡慮絕之法性境界,以教理相稱,可通解此境界之語言表達者。
一、實有真空,二、幻有真空,三、妙有真空。 二諦的三種不同境界 第一節總說提到三種不同深淺境界的二諦: 一、實有真空,二、幻有真空,三、妙有真空。 從凡聖二諦為本,展轉深入,較易悟解,但要以究竟的中道二諦融貫前前的二諦。 若株守第一種二諦,即執有自性不空的世俗。 若定執第二種二諦,即有二諦不能融觀的流弊。 妙有真空:即眞即俗的二諦並觀,畢竟空而幻有,幻有而畢竟性空。 十四無記 又作十四不可記、十四難。乃十四種之不記答,為佛四記答中之捨置記答。即對於外道以顛倒之見來問難之十四種事,而佛則捨置不答。十四種,即:(一)世間常,(二)世間無常,(三)世間亦常亦無常,(四)世間非常非無常,(五)世間有邊,(六)世間無邊,(七)世間亦有邊亦無邊,(八)世間非有邊非無邊,(九)如來死後有,(十)如來死後無,(十一)如來死後亦有亦非有,(十二)如來死後非有非非有,(十三)命身一,(十四)命身異。又大智度論卷二載有十四難不答(大二五‧七四下):「世界及我常?世界及我無常?世界及我亦有常亦無常?世界及我亦非有常亦非無常?世界及我有邊?無邊?亦有邊亦無邊?亦非有邊亦非無邊?死後有神去後世?無神去後世?亦有神去亦無神去?死後亦非有神去亦非無神去後世?是身是神?身異神異?」上述乃係總舉外道由「斷常一異」等妄見生起之邪執,前十二句係針對「有無」等而發之問句,後二則針對「一異」而發。對於此類問題,佛陀一概置而不答。歸納原因,凡有三種:(一)此等之事,皆為虛妄無實之事。(二)諸法既非「有常」,亦非「斷滅」。(三)此十四無記乃鬥諍法、無益之戲論,對修行無有用處,故不予置答。〔雜阿含經卷三十四、新華嚴經卷二十一、大品般若經卷十四、北本大般涅槃經卷三十九、俱舍論卷十九、大乘義章卷六〕 勝義空經 全一卷。宋代施護譯。收於大正藏第十五冊。本經係佛陀對於「勝義空」所作之簡扼說明。謂眼耳鼻舌身意等一切諸法,其生之時,法實無所從來;其滅之時,法亦無所離散。復說十二因緣法,謂無明緣行,行緣識,乃至生緣老死,如是生起一大苦蘊;故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乃至生滅則老死滅,如是則一大苦蘊滅。此即勝義空之要旨。
菩薩 vs. 佛 聲聞學者,不了究竟無礙的二諦。但菩薩成佛,則必須悟證(中道)方可。 佛所以為佛,即徹見空有的融貫而得其中道。 般若經說:『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緣起如虛空不可盡,是菩薩不共中道妙觀』。 菩薩能不盡有為、不住無為,悟此即可成佛。學佛者應以佛所悟證為最高的衡量,於前二種二諦,予以融貫抉擇。
世俗諦義 諦,諦實義。 從凡聖二諦說:『無明覆障故世俗』。眾生無始以來,有無明故,執一切法有自性,以為一切法都是真實自性有的。 依此,世俗有的於凡夫而稱為諦。聖者能通達如幻假名,即世俗而非諦。因為世俗的事相都是顛倒虛妄的,不能稱之為諦。可通於實有真空的思想。 阿含經說四聖諦,諦即如實不顛倒。若以如實而名諦,幻有真空、妙有真空的俗有,仍不失其為諦。 故約凡情的諦執說,無名實執為諦;約如實知世俗說,聖者世俗也可名為諦。
諦不能離開現象而安立 從凡聖二諦說,世俗諦,諦不能離幻現。 從差別的觀點,雖可說世俗是如幻現的,因凡夫愚癡而執為諦實有。 從凡夫的境界說,凡是諦實的,不能離幻現而存在。凡夫心境的現相與諦實相,不可機械的分開,以為這是幻現,那是實有。一切緣起幻有,於凡夫即成為實有。 唯識家雖重於依他起及遍計執的差別說,也有此義,即凡夫位的染依他,即是遍計所執性,諦是不能離開現象而安立的。反之,離諦實相的性空,也須在現象上觀察,如色性空,一切法性空,不能離現象而說空。
唯識三性觀 即就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行唯識之觀。又作三性觀行、唯識觀、唯識心定。為顯唯識之實性: 成唯識論卷九遂就三性立真妄、真俗之二種相對;即遍計為虛妄之唯識性,依他為世俗之唯識性,圓成為真實之唯識性。 唯識二十論述記卷上所釋,遍計所執性為虛妄之唯識;依他起性為非有似有,乃因緣所生,故為因緣之唯識,即識之相;圓成實性為真實之唯識,即識之性。所觀之境的三性既通三種唯識性,故稱唯識三性觀。 修此唯識三性觀,自淺至深有五重,稱為五重唯識觀,即: (一)遣虛存實識,即觀虛妄遣去所執,存留依他、圓成二性之實,此乃虛實相對之觀法。(二)捨濫留純識,乃心境相對之觀法。(三)攝末歸本識,乃體用相對之觀法。(四)隱劣顯勝識,乃心心所相對之觀法。(五)遣相證性識,乃事理相對,唯識觀之至極。
依他起性 依於他緣而生起一切如幻假有等現象之諸法。此依他起性乃屬有為之法…。又眾緣分因緣、所緣緣、等無間緣、增上緣等四緣,若具足四緣,則能生起心法;若具足因緣、增上緣,則能生起色法。乃知一切有為之現象皆由因緣和合而生,因緣離散則諸法滅盡,此即一切諸法,有而非有、無而非無之意,故佛典中常有「如幻假有、非有似有、假有無實」等說法。 依他起性又可分為染分、淨分二種: (一)染分依他,指依虛妄分別之緣而生起的有漏雜染之諸法。 (二)淨分依他,指依聖智之緣而生起的無漏純淨之法。其中,若就別義而言,淨分依他亦攝於唯識三性之第三「圓成實性」中。
遍計所執性 凡夫於妄情上,遍計依他起性之法,乃產生「實有我、實有法」之妄執性。由此一妄執性所現之相,僅能存於妄情中,而不存於實理之中,故稱「情有理無」之法、「體性都無」之法。此種分別計度之妄執性乃周遍於一切境者,故以「遍計」稱之。
圓成實性 指真如具有圓滿、成就、真實等三種性質: (一)圓滿,諸法之相僅局限於其自身之法體,不通餘處;相對於此,真如之妙理則可周遍四處。 (二)成就,諸法具有空、無常、無我等共相;而真如之實體常住,無生滅作用。 (三)真實,諸法之體虛妄不真;而真如之性常住遍通。
印導以為各派對二締觀點 唯識家說三性,即偏重在遍計執性,不是依他起性,由此竟引起不許依他性空的偏執。 中觀者說二諦,重在世俗於眾生而成諦,破除世俗諦而引凡入聖。 不得意者,流於惡取空,即誤以為空能破一切法。結果,類似方廣道人的撥無一切,或轉為形而上的實在論。
非真實、真實 世俗一般的認識,以為可分為:非真實的、真實的 前者,一般人能了解為不實的。而後者,一般人以為有實性的。 如陽焰,見為水相,而非真實的水。 見清冷的水,以為是實有的。 前者,一般人能了解為不實的。而後者,一般人以為有實性的。 一般學者亦如此,如有部的二諦,即約假有無自性與實有自性而建立:以為青黃色等是實在自體的,是勝義有;相續相合的現相,是假的,世俗有。 依中觀者看,此二類中所謂不實的,並不全是主觀的產物。如遠望馬路越遠越狹,是錯亂,但非主觀的錯誤。
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可見 龍樹說:幻相法爾,雖空而可聞可見。說錯亂,說假名,說空無實性,不是甚麼都沒有。空宗說空不礙幻有,即以此為理論依據。 反之,一般人以為所見千眞萬確,並不就是實在的。如薩婆多部,以青黃赤白色為實有自性的,但依科學,這不過光波長短強弱所致。有人以為體積實有,實則不可析不可入的極微不可得,即無體積的實性。容積的擴大與收縮,並無固定的實體可得。 一般人以為千眞萬確的,不見得實在如此。以為虛假的,也不見得全屬子虛。 中觀者以為都是如幻假有的,錯亂而妄現的。
常態的 人類由於引業所感報體(根身的類似性),由此根身(生理觸境)所引起的認識,有著共同性與必然性。但此中有二: (一)各色於正常的眼根、眼識及一定的光線前,大家有同樣的認識。這些,現有諦實性,常人即難了解為虛妄亂現,即名為正世俗。 (二)如水月、陽焰、空谷傳聲、雲駛月運,非根身的病態所成,亦非認識的顛倒所致。這由於境相現起的誑詐相,是一般人所同見聞。經世俗意識的考察,可知其虛妄,唯有無知童稚引以為真。這些,易於了解它的虛妄無自性,是『易解空』。經中常以此為喻,表示蘊、處、界的『難解空』。
變態的 根的變異:如眼有(生目)翳(眼球為白膜所覆),身有頑癬,也有因服藥而起變化。根身變異所引起的認識。凡病態所見,缺乏共同與必然性,常人也知是錯亂的。 識的變異:或過去受邪偽薰息,或現受社會、師長、宗派的薰陶,或出於個人謬誤推理所得的錯誤結論,或以心不專注而起的恍惚印象,以及見蛇為繩等,是可由正確知識給予糾正,揭破錯謬。 這境相的誑惑、根身的變異、心識的謬誤,雖是世俗的,而在世俗中也不是諦實的,即可以世智而了解為虛妄的。這都屬於倒世俗。
常態、變態,正世俗、倒世俗 雖有正式俗、倒世俗之分,但正世俗經如實的觀察,漸漸顯露出它的幻現性,即實有定性不可得,無不是待緣而似現的。 似有時間相,而始終不可得;似有空間相,而中邊不可得;似有生滅相,而來去不可得。即此而悟為虛妄錯亂,以易解空比喻難解空。 易解空的幻化影響,還是可見可聞的,宛然現有,心境間有一定的規律。一般以為諦實有的,也還是虛誑的、性空的,但不礙緣起的幻有,不礙因果法則的確立。
何以不得緣起性空的正見? 屬於根的變異,可由醫藥糾正。屬於心識的錯亂,可以正確的知識來破斥。屬於境相的誑惑,如童稚也執為實有,但由於知識的發展,常人即易於了解是空。色等正世俗,常人見為真實,雖難了解非真,但經勝義的觀察,即能了悟為虛妄的性空。 從聖者看凡夫,就像成人看童稚一樣。僅知識的深淺不同,即世俗識與勝義智的悟解不同,在極無自性而現有亂相說,是一致的。所以可以緣起的幻化,比喻緣起的色聲。 理解諸法性空,理應通達性空緣起的道理,何以小乘與世間學者們,能知水月是假,但仍不能了悟?原因在他沒有真徹的了解中觀的假有義、性空義。
假有義、性空義 一般人雖以水月為假有的,但仍執另有真實自性的存在,如天上的真月。依彼實而此假,即不能正知中觀者所名的假有義,不能通達緣起的正義,也就不能悟空性而得解脫。 中觀者通達諸法如幻緣起時,決不另立真實,觀一切是相依相待的假立,這才通達一法時,即能通達一切法。 所以在了解諸法的性空緣起時,必須達一切如幻,理解根、境、識的不實性,進而反觀到我我所的非有性,這才徹悟一切法假有而通達性空而得解脫。 所以:依實立假,從自性妄執而來,障礙空有無礙的中道。
勝義諦 廣義勝義諦:聖者由般若慧而悟達的境地。 狹義勝義諦:空性。眾生於一切現象而執為實有,聖者即於似有的現象中,知道是無自性空。佛經說:色受想行識空,都是藉現法以否定實性而顯示空義的,不能離開現法而觀空相。 在聖者的體驗中,知法法的本性空寂,也知諸法的如幻緣生。含攝此性空與現有。這如唯識家的圓成實,含攝得四種清靜一樣。 凡夫的境界,處處執為實有,現起種種錯亂顛倒。聖者以勝義慧破除凡夫的實有妄執,通達諸法平等一味的空性,即為勝義。
如實、真實 勝義有如實與真實的含義,所以勝義諦即是真實諦。 一切本空,今能徹見法性本寂,豈不是如實?約此義說,性空名勝義諦,不是說另有實體可得而名勝義諦。 經部師以真實有的為勝義,所以不許無為是勝義諦。某些學者說:即是勝義,即應是妙有不空的,空即不能說是勝義諦。這都是不明聖義諦得名的真意。
勝義諦與世俗諦 兩者方便相對而安立。 世俗諦,有遷變義,如此隱覆真實。 勝義諦,是本性空寂,離一切戱亂相,待世俗名勝義。勝義有三義: (一)究竟而必然如此的, (二)本來是如此的, (三)遍通一切的。 故經中稱此為法性、法住、法界。 勝義諦不可想像為甚麼實在本體,或微妙不思議的實在。雖聖者的覺境,可通明勝義,但佛法安立二諦,是著重於一切法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