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节 混合分散体系的液体药剂 第九节 按给药途径与应用方法分类的液体制剂 第十节 液体制剂的矫嗅、矫味与着色 第十一节 液体制剂的包装与贮存
第九节 按给药途径与应用方法分类的液体制剂 第九节 按给药途径与应用方法分类的液体制剂 一、灌肠剂(enemas) 二、冲洗剂(lotions) 三、洗剂 四、搽剂(liniments)等 五、滴耳剂(ear drops) 六、滴鼻剂(nose drops) 七、漱口剂
一、灌肠剂 (一)含义 (二)分类 (三)特点 (四)制备方法 (五)注意事项
(一)概念: 灌注于直肠的水性、油性溶液或混悬液,以治疗、诊断或营养为目的的液体制剂。
(二)分类 泻下灌肠剂:清除粪便、降低肠压、恢复肠功能 含药灌肠剂:局部作用、全身作用,可加放助悬剂 中药微型灌肠剂:将中药复方经提取纯化制成一定浓度的供灌入、滴入直肠内的水性液体药剂 营养灌肠剂:系指患者不能经口摄取营养而应用的含有营养成分的液体药剂
(三)特点 1、吸收途径 (1)通过直肠上静脉,进入肝脏,经首过作用进入大循环(约6cm) 。 (2)通过直肠中、下静脉和肛管静脉、绕过肝脏直接进入大循环 (3)通过直肠淋巴系统,经胸导管直接进入大循环
2、特点 避免肝脏的首过效应 不经过胃和小肠 避免了口服药物对胃的刺激 适合于昏迷患者、婴幼儿患者及不能服药或服药困难者 高效、速效 给药不方便
(四)制备 提取 精制 成型
(五)注意事项 对肛门、直肠、结肠手术后大便失禁、严重痔疮、瘘管、肛裂患者禁用或慎用; 妇女经期和产褥期禁用; 灌肠液温度应接近体温,一般在38℃~40℃; 毒性大、刺激性强烈的药物不宜制成灌肠剂; 掌握药液浓度和灌入量,并避免将气体注入直肠 灌肠后注意观察排泄物,发现疑问,立即将排泄物送检。
二、冲洗剂 用于冲洗开放性伤口或腔体的无菌溶液
要求 应无毒、无局部刺激性,应无菌。 可由药物、电解质或等渗调节剂溶解在注射用水中制成,也可以仅由注射用水组成(标签注明为供冲洗用的注射用水)。 应调节至与血液等张等渗。 在适宜条件下目测,应澄清。 容器应符合注射剂容器的规定。 不能用于注射,并注明该制剂仅能使用1次,未用完的均应弃去。 应严封。 每1ml中含细菌内毒素应小于0.5 IU内毒素。
三、洗剂 概念:药材经适宜的方法提取制成的供皮肤或腔道涂抹或清洗用的液体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