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資料標籤制度 背景資料、準備工作與 未來路向 二零零五八月 營養資料標籤制度 背景資料、準備工作與 未來路向 二零零五八月
綱領 公眾諮詢的結果 《規管影響評估》的結果 政府最新建議
規管營養資料標籤的目的 幫助消費者選擇健康食物 鼓勵食物製造商提供有利公眾健康及符合營養準則的食品 規管有誤導或欺詐成分的營養資料標籤和聲稱
原本建議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諮詢文件) 熱量加九種核心營養素 蛋白質 碳水化合物 脂肪總量 飽和脂肪 鈉 糖 膽固醇 膳食纖維 鈣
原本建議 (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諮詢文件) 第一階段 規定作出與營養素相關聲稱及/或有任何營養標籤的預先包裝食物必須附加標籤 第二階段 所有預先包裝食物(獲豁免的產品除外) 寬限期 第一階段:通過法例兩年後 第二階段:第一階段落實後三年
公眾諮詢
公眾諮詢 公眾諮詢期:二零零三年十一月至 二零零四年一月 期間進行兩場簡介會 其後曾出席區議會會議;及 與業界進行技術會議
公眾諮詢結果 接獲約180份意見書 絕大部份人仕(74%)支持設立强制性營養標籤制度 其他意見(13%)包括: 推行自願性營養標籤制度 接受來源地的規定 只規管附有與營養素相關聲稱的預先包裝食物 縮減營養標籤制度的範圍
公眾諮詢結果(續) 曾出席十五個區議會會議,當中普遍支持政府的建議 三分之二的會議中提議加快推行該制度 有區議員關注遵從法例須支付的成本
民意調查(二零零四年一月) 95%贊成對營養資料標籤進行規管 87% 認為營養資料是重要的 81% 表示若所有預先包裝食物都附有營 養資料標籤,便會使用有關資料 95%贊成劃一營養標籤標示的格式
《規管影響評估》
《規管影響評估》 目的 回應業界的要求及順應公眾的意見,政府委託顧問進行《規管影響評估》 研究在本港引進營養資料標籤制度的整體成本和利益(cost-benefit analysis),包括減輕整體醫療費用的潛在利益
方案 方案 第一階段的方法 核心營養素數目 I 若包裝附有與營養素相關的聲稱,則標籤須符合特定規定 熱量 + 9 種核心營養素 II 熱量 + 7 種核心營養素 III 熱量 + 5 種核心營養素 IV 熱量 + 3 種核心營養素 V 若包裝附有與營養素相關的聲稱及/或現有標籤,則標籤須符合特定規定 VI VII VIII 原本建議
方案(續) 方案 核心營養素 I 及 V 熱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總量、飽和脂肪、膽固醇、糖、鈉、膳食纖維及鈣。 II 及 VI 熱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總量、 飽和脂肪、鈉、膽固醇及糖。 III 及 VII 熱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脂肪總量、 飽和脂肪及鈉。 IV 及 VIII 熱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及脂肪總量。
經濟成本(即符合營養標籤規定的遵從成本) 檢測成本 再標籤成本 因損失產品種類而導致經濟損失 政府執法成本(包括立法、執法、教育和推廣營養標籤的開支) 業界成本* * 依據不同方案,預先包裝食物(市場現有預先包裝食物的種類約為22,000種)因須符合營養標籤規定而進行檢測及/或再包裝、標籤的百分比: 最嚴謹的方案(I及V)>99% ; 最寬鬆的方案(IV及VIII)>75%
營養標籤方案的利益 營養素 相關的慢性疾病 熱量 肥胖 脂肪總量 肥胖、心血管系統疾病 蛋白質 腎病 碳水化合物 肥胖、糖尿病 鈉 高血壓、腎病、胃癌 飽和脂肪 心血管系統疾病、糖尿病、乳癌 膽固醇 心血管系統疾病 糖 肥胖、糖尿病、結腸直腸癌 膳食纖維 糖尿病、心血管系統疾病、高膽固醇、結腸直腸癌 鈣 骨質疏鬆症、結腸直腸癌
營養標籤方案的利益 (續) 可減低與營養相關疾病的依據: 對健康影響作量化估值的依據: 食用食物中預先包裝食物比例 新增消費者閱讀及使用營養標籤比率 受惠人口比率 對健康影響作量化估值的依據: 相關住院所減省的費用 醫生就診和購買藥物所減省的相關費用 避免生產力損失 藉減少罹患與營養相關疾病而避免出現早逝情況
成本利益分析 – 業界成本 全面推行營養標籤制度後,若把增加的業界成本全數轉嫁消費者,每一百元花在預先包裝食物的費用應不多於一元的增幅
成本利益分析 – 經濟成本 推行營養標籤制度或會使一些銷售額和利潤都偏低的小眾產品停止輸入香港,估計最高減幅相等於香港銷售預先包裝食品種類*的 5%至10% 以最嚴謹的方案(I及 V)推算,這可能導致191間(少於1%)從事食物入口和零售的中小型企業受到嚴重影響 * 市場現有預先包裝食物的種類約為22,000種
成本利益分析 – 經濟利益 視乎所推行的方案,全面推行營養標籤制度二十年預計可帶來的總利益達約八億至一百一十億港元
成本利益分析 結論一 規管核心營養素數目越多帶來的淨經濟利益越高 結論二 除了規管熱量加三種核心營養素的方案外,其他的方案都能為香港帶來淨經濟利益
政府最新建議
政府最新建議 考慮因素 本港居民的健康狀況 食品法典委員會相關指引及國際狀況 公眾諮詢及技術會議期間收集的意見 民意調查的結果 《規管影響評估》的結果
政府最新建議(續) 第一階段 預先包裝食物如附有與營養素相關的聲稱,必須加上營養標籤 熱量加五種核心營養素和涉及聲稱的營養素 蛋白質 碳水化合物 脂肪總量 在推行第一階段前給予業界兩年寬限期 飽和脂肪 鈉
政府最新建議(續) 第二階段 所有預先包裝食物,獲豁免的除外 熱量加九種核心營養素和涉及聲稱的營養素 第二階段會在第一階段實施兩年後推行 蛋白質 碳水化合物 脂肪總量 飽和脂肪 鈉 第二階段會在第一階段實施兩年後推行 膽固醇 糖 膳食纖維 鈣
最新建議之成本利益分析 – 業界及經濟成本 第一階段首年預計業界須投入的成本為三千八百萬港元 第二階段首年預計業界須另投入的成本為二億二百萬港元(作為 檢測及/或再標籤第二階段受影響之預先包裝食物的費用) 若把增加的業界成本全數轉嫁消費者,全面推行修訂之營養標籤 制度後,每一百元花在預先包裝食物的費用上應不多於一元的增 幅 預計全面推行修訂之營養標籤制度二十年業界成本及總經濟成本# 為16.9億及19.4億港元 在最壞的情況下,推行修訂之營養標籤制度將可能導致191間(少 於1%)從事食物入口和零售的中小型企業受到嚴重影響 # 已包括業界成本,所有成本數字為現值淨額
最新建議之成本利益分析 – 經濟利益 每年最高利益 預計全面推行最新之營養標籤制度二十年可帶 來的總利益約為105億港元 第一階段 ~ 2.5億港元* 第二階段 ~ 15.4億港元 全面推行 (即第一及第二階段合共利益) ~ 17.9億港元 預計全面推行最新之營養標籤制度二十年可帶 來的總利益約為105億港元 利益數字為現值淨額
最新建議之成本利益分析 淨利益1 = 85.7億港元# 全面推行最新建議之營養標籤制度二十年 1 淨利益 = 利益 - 經濟成本 1 淨利益 = 利益 - 經濟成本 #利益數字為現值淨額
理據 協助業界在短期內適應改變和促進公眾健康為長遠目標兩者之間作出平衡 降低第一階段營養標籤規管範圍 加快推行全面營養標籤制度 熱量加五種核心營養素 只規管附有與營養素相關聲稱的預先包裝食物 加快推行全面營養標籤制度 第二階段在第一階段實施兩年後推行
理據(續) 最新建議可減省醫療費用、避免生產力損失和減少早逝情況,從而為香港帶來可觀的淨利益
未來路向 草擬法例,目標是在二零零六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法例 繼續與業界和專業界別商議營養標籤制度的落實事宜 制訂營養資料標籤方法及營養素檢測準則 訂立供本地標籤使用的營養素參考值 加強公眾教育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