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汉语教学政策与汉语推广实践 中央民族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吴应辉
主要内容: 一、泰国汉语教学概况 二、泰国汉语教学政策的变迁 三、泰国发展汉语教学战略规划 四、泰国汉语推广体系 五、志愿者履职考评指标体系
The Kingdom of Thailand 面积:51.3万平方公里 首都:曼谷 Bangkok 人口:约6500万 民族:以泰族为主 泰国简况: 国名: 泰王国 The Kingdom of Thailand 面积:51.3万平方公里 首都:曼谷 Bangkok 人口:约6500万 民族:以泰族为主 宗教:多数信仰佛教 语言:泰语
一、泰国汉语教学概况 1.泰国是全球汉语热最具代表性的国家之一,主要表现在: (1)推广汉语教学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国家层面从政策上大力支持汉语教学。教育部制定了《促进汉语教学,提高国家竞争力规划》,制定了泰国公立中小学汉语教学等汉语教学大纲。 (2)汉语已成为一门与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外语具有同等地位的外语课,得到了大力推广。开设汉语课程的学校由五年前的100多所增加到了1610所。56万人学习汉语,占总人口的0.86%,比5年前增长了10倍多;
(3)2003年以来,先后有八批、3270名中国国家汉办汉语教师志愿者到泰国任教,极大地支持和带动了泰国汉语教学的发展; 度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人 数 1 试派 23 73 130 470 650 870 1028
志愿者对泰国汉语教学的贡献 没有汉语教师志愿者,就没有泰国汉语教学的今天!
(2)汉语已成为一门与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外语具有同等地位的外语课,得到了大力推广。开设汉语课程的学校由五年前的100多所增加到了1610所。56万人学习汉语,占总人口的0.86%,比5年前增长了10倍多;
学习汉语人数增长情况:2000年约1万人(估计),2006年25万人,2009年56万人。
(4)大学纷纷建立汉语专业或将汉语作为选修课开设。(北部、中部、东北部、南部多数高校),培养本科生和硕士生,一所大学培养博士生。 博士阶段 序号 大学名称 所在院系 课程名称 1 朱拉隆功大学 文学院 文学博士(汉语)
硕士阶段 序号 大学名称 所在学院 课程名称 1 马哈萨拉坎大学 人文学院 泰中语言文学硕士 2 朱拉隆功大学 文学院东语系 中文(作为外语教学)硕士国际课程 CHINESE AS A FOREIGN LANGUAGE ( INTERNATIONAL PROGRAM ) 3 皇太后大学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Master of Arts Program in Teaching As a Foreign Language) 4 华侨崇圣大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硕士 5 汉语专业硕士 6 清莱皇家大学 汉语教学硕士Master of Arts (Teaching Chinese)
(5)大学里将汉语作为选修课选修的学生人数快速增加。 清迈大学:10年前选修汉语的人数为 600人,现在选修汉语的人数7000人,增长了11倍还多; (6)汉语教学进入主流社会中小学,包括王宫里的吉拉达学校;开设汉语成为学校竞争优势。 (7)建立孔子学院12所,孔子课堂11个。 (8)全国汉语推广体系初步建立,顶层设计已经起步。
2006年泰国各类汉语教学机构及学生情况统计表 类别 学校数 公立 私立 学习者人数 基础教育 347 160 187 148191 职业教育 29 10 19 11386 高等教育 71 61 16855 其他私立培训学校 89 - 19941 远程教育 1 53810 合计 537 232 305 250183
各类学校学习汉语学生数对比:中小学59.23%,职业学校4.55%,高校6.73%,培训机构7.97%,远程教育21.31%
二、泰国汉语教学政策的变迁 (1)汉语教育的兴起阶段:1852—1939(1852年9月,华侨姜葛申创办一所教会学校,教授华文) 1915——1939年华文教育发展情况 时间 1915 1920 1925 1930 1939 华文学校数 12所 28所 39所 >100所 >300所
1918年:泰国颁布《暹罗民立学校法》(民校条例),共5章33条,其中第4、14、17、22、25、33条对华文民校的发展非常不利。 1921年:泰国又颁布《暹罗强迫教育实施条例》,规定7-14岁的儿童必须接受泰文初小四年的强迫教育,华文学校亦当照办。 由于华侨的反对,这两项法令在最初的10年并没有严格实施。 1932年3月26日,泰国发生军事政变,当局宣布严格执行《强迫教育实施条例》,华校教师必须参加泰文考试,华文教授时间每周不得超过6小时,1933—1935年,因违反条例而遭查封的华校达70多所。此后,由于华侨的强烈反对,泰国政府对政策进行了调整,对华校的控制也有所放松,华校和华文教育继续得到发展。
(2)严重挫折阶段:1940—1945 1939年8月,銮披文.颂堪开始执政,对外实行亲日政策,对内实行泰化运动和“大泰族主义”,逮捕和驱逐数千名华侨。政府借口泰国华侨通过报纸和华校教育宣传抗日,有违泰国外交政策,对华文报纸和华文学校进行毁灭性打击。 1940年,51所华校宣布停办,剩下的242所,当局以违反民校条例为由全部关闭。2所兼教中文的学校和一家中文报纸《中原报》得以保存。政府限令所有适龄华侨子女接受泰文教育,如有违反,学生和家长轻则罚款,重则监禁。 1941年,日军进驻泰国时,泰国已无任何华文学校存在。泰国华文教育在1939年—1945年期间遭到了毁灭性打击。
(3)短暂复兴和再度衰落阶段 1946年1月23日,中泰签订《中暹友好条约》,规定:“此缔约国人民取得彼缔约国之法律章程,享有设立学校、教育其子女之自由,暨集会、结社、出版、礼典、信仰之自由”。华文学校和华文教育在泰国再次取得合法地位。 经中国驻泰使馆与泰方交涉,双方达成协议:华文授课时间在小学一年级为每周10.5小时,二年级为11.5小时,三四年级为12.5小时,不教泰文的教师不需要参加泰文考试;华校再度复兴,1948年,注册华校达426所,在校生6万多人。
1947.11:銮披文重新执政,推行反华排华政策。 1948.5:政府通令华校:只准华校小学四年级以下教授华文;小学五年级以上及中学不准教授华文,华校董事长和校长必须是泰国人,华校教师必须参加泰文考试;此后又规定:不得增办华校;已有华校不得增办中学;全泰华文学校只保留152所;1948年的“6.15”事件,军警包围华侨教育协会和南洋中学,逮捕43人,关闭南洋中学、中华中学,其余华文学校改为泰文中学,华文中学在泰国不复存在。1960年,泰国颁布《发展国家教育方案》,规定华校只能办四年制小学。 新中国成立后,华文被视为社会主义语言,一直受到排斥,直到1988年。
1988年11月,泰国总理差猜.春哈旺责令教育部对泰国团体要求放宽华文教育一事尽快审批; 1989年7月,泰国教育部长差霖表示:“在泰国居住的华人很多,与泰人和睦相处,也是泰国国民之一,应一视同仁,华人在泰国仍保留中华文化,风俗传统,实施华文教育是可以理解的,也应得到法律的允许。华人后裔懂华语对繁荣泰国经济有好处。”此后,泰国政府逐渐放宽对华文教学的限制,主要包括:放宽对华文教师的资格限制,准许不懂泰文的教师教授华文,在外语教学语种中增加华文等。 1992年2月4日,泰国政府对华文教学政策做出重大调整,允许各级学校开设汉语选修课,教材由各校自己选用,师资可以从中国招聘。此政策从根本上解除了对汉语教学的限制,为汉语教学进入国民教育体系扫清了障碍。 2005年,教育部制定了《促进汉语教学,提高国家竞争力五年规划》 (2006—2010,佛历2549-2553),把开展汉语教学放到了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高度来规划。
三、泰国汉语教学五年战略规划 背景:2005年,教育部已经深刻地认识到汉语教学的重要性,当时,教育部还没有一套明确的汉语教学大纲,一些教育机构与汉语专家合作,制定自己的汉语教学大纲,或者借用学校互助网内实力较强的学校的教学大纲。此外,各阶段的教学大纲也没有连续性,因为有的学校在小学阶段就开设汉语课,而另一些学校则在中学阶段才开设汉语课,所以,虽然汉语教学已广泛开展,但大部分学生的汉语能力还未达到应有水平。
为建立以汉语为交际工具的经济社会,促进汉语教学成为泰国既非常重要而又必须开展的工作。教育部于2005年8月17日下令成立“促进泰国汉语教学战略规划工作组”,其任务是起草《促进泰国汉语教学战略规划》(草案)并提交教育部,以便更好地适应泰国汉语需求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主要内容如下:
战略规划主要内容: 一、远景目标 二、具体目标 三、实施战略 四、预期效果
远景目标 全泰国人民有机会普遍学习汉语,能使用汉语进行交流、学习并有更多的工作选择机会。 具体任务: 教育部将通过普通学校、业余学校及自主学习等体系,全方位促进各级各类学校的汉语教学。
具体目标 1.针对学生的目标(佛历2553年[2010年]之内) 1.1 基础教育第三教育阶段(初中)毕业生中,至少要有4000人能接受良好的汉语教育,使其汉语水平达到优秀,并能保持到高等教育阶段。 1.2 基础教育第四教育阶段(高中)毕业生中,至少要有30%的学生学过汉语,并可以使用汉语进行基本交流及学习。 1.3 职业学校的毕业生中,至少要有30%的学生学过汉语,并可以使用汉语进行基本交流及工作。 1.4 高校毕业生中,至少要有30%的学生学过汉语,能够使用汉语进行交流和学习,经不断提高,使汉语达到非常熟练的程度。 1.5 泰国劳动适龄人员,至少要有50万人学过汉语,既能使用汉语进行交流,还可以作为就业手段。
2.4 佛历2555(2012)学年之内,所有的基础教育学校都要在第三、四教育阶段(初中、高中)开设汉语课。 2.针对各级各类学校的目标 2.1 佛历2549(2006)学年[1]之内,每个府至少要有1所基础教育学校在第四教育阶段(高中)开设汉语课,同时,所有府级的公立业余学校都要开设汉语课。 2.2 佛历2550(2007)学年之内,各府的每个教育区都至少要有1所基础教育学校在第四教育阶段(高中)开设汉语课,同时,所有县级的公立业余学校都要开设汉语课。 2.3 佛历2553(2010)学年之内,每所学生人数超过500人的基础教育学校,都要在第四教育阶段(高中)开设汉语课,同时,各府至少要有1所学校在第三教育阶段(初中)开设汉语课。 2.4 佛历2555(2012)学年之内,所有的基础教育学校都要在第三、四教育阶段(初中、高中)开设汉语课。 [1] 泰国学年的表述与中国学年的表述方式略有不同,学年虽跨自然年度,一般从5月到次年3月为一学年,但通常只用学年开始之年命名学年。
实施战略 战略1 广泛支持汉语教学,让全国人民都认识到学习汉语的重要性,促进汉语教学方面的合作 战略2: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课程标准大纲,理清教学思路 战略3:支持修订适合泰国汉语教学的优质教材并改良教具,以达到颁布标准 战略4:制定教师能力培养短期计划和长期规划,以达到有关标准 战略5:促进合作,建立泰国汉语教学互助网
战略规划细节
1、政策 1.1 为发展泰国经济,增加就业机会,应该让全国人民、各类学校、尤其是家长和学生都认识到学习汉语的重要性。 1.2 应对第二、三、四教育阶段(小学、初中、高中)制定统一的汉语教学和考试标准。 1.3 规定泰国汉语教学使用汉语拼音和简体字。 1.4 各府的各级地方管理机构要组织推动本地区的汉语教学。 1.5 设立泰国促进汉语教学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小组,其成员由政府代表、民间机构代表和汉语专家代表组成,三类代表人数大体一致,负责汉语教学的促进、支持、协调和评估工作。
2、制定教学大纲 2.1 12年制汉语教学大纲(小学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 2.2 6年制汉语教学大纲(初中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 2.2 6年制汉语教学大纲(初中一年级到高中三年级)。 2.3 短期培训教学大纲(以交际和工作需要为目的的短期培训)。 制定汉语教学大纲时,要符合汉语课程标准,注意可测试性,要明确教学内容框架、学习时间和测试方法,规定每周学习5-10学时。
3、教材和教具 3.1 应该规定使用按统一标准编写的教材,可与中国有关机构合作编写出版符合泰国汉语教学实际的教材,并列出学生课外读物书目。 3.2 应该每天播出远程汉语教育课程,为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机会,自由选择播出节目。 3.3 应该把开展汉语教学的各级各类学校组织起来,结成学校互助网,互助网内学校之间共享教学资源,如教师、教材、教具等。
4 、提高汉语教师能力 4.1 制定汉语教师标准 (1)应制定汉语教师标准,汉语教师应该有教师资格证、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证或汉语水平考试(HSK)不低于5级或6级证书,即,小学汉语教师不低于5级,中学汉语教师不低6级(目前,清迈、南邦、普吉和曼谷已设有HSK考点)。 (2)应将设在皇太后大学的诗琳通中国语言文化中心和农业大学的孔子学院建设成为汉语教师参加HSK考试的培训基地。 (3)教育部应成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处理汉语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务,制定有关规定,建立考试体系。考试包括笔试和口试,每年举行一次。
4.2 培养汉语教师,为新一代汉语教师提供有吸 引力的条件 (1)应该促使综合大学和师范学院增开汉语专业。 (2)应该给攻读汉语教育专业一、二年级的本科生提供奖学金到中国继续完成三、四年级的学业,毕业之后返回泰国担任汉语教师。 (3)应该给各大学人文学院、文学院、语言文学院等学院汉语专业三、四年级成绩优秀并喜欢汉语教师职业的本科生提供奖学金,毕业后继续学习教师资格证必修课程,从事汉语教师工作一到两年后,经评审合格可为其提供奖学金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4)应该招聘教育学院和文学院汉语专业毕业生从事汉语教师工作,并提供奖学金到国外继续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 (5)应该给学习汉语的优秀中学生提供奖学金到中国攻读学士学位。 (6)应该把汉语专业列为人才紧缺专业,给汉语教师提供特殊待遇。 (7)应该给汉语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奖学金,利用业余时间到各高校继续攻读硕士学位。
4.3 提高在职泰籍汉语教师的教学能力 (1)应该调查了解各学校每位汉语教师的教学能力,并建立教师培训数据库,作为安排培训项目的依据。 (2)应该向诗琳通基金会申请资助,挑选优秀教师以“培训培训者”(train the trainer)的形式到中国接受培训,接受过培训的教师可帮助其他教师提高业务水平。 (3)应该建立“朋友帮朋友”的机制,让能力强的教师和督学到各个学校巡视汉语教师的教学情况,提出建议并提供帮助。 (4)应调查有意与中国学校合作交流的泰国中小学,将有关资料送中国驻泰王国大使馆,以便寻找同类中国学校结成姐妹学校。 (5)表彰从事汉语教学的优秀泰国教师。
4.4 团体及协会 (1)应该与设在朱拉隆功大学语言文学院的泰国汉语教师协会合作建立网站,帮助会员及全国汉语教师解决汉语教学中碰到的问题。通过网站发布汉语教学信息,让教师们了解汉语教学动态。协会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学术会议。 (2)应该请正大集团(CP公司)或实力强的其它民间机构对泰国汉语教师协会会员进行中国文化知识培训。 (3)应该支持泰国出版社出版有关中国的图书和汉语教材。 (4)应该支持“宝石王冠慈善基金会”举办第二、三、四教育阶段的汉语比赛项目,并请有实力的机构协办。
4.5 中国教师的招聘、支持及照顾 (1)帮助计划接收中国教师的学校做好准备,并给不能从学生额外收取费用的学校提供经费。 (2)泰国教育部应该通过中国驻泰王国大使馆与中国教育部合作,请中方帮助从中国设有对外汉语教学专业的大学中挑选至少有1-2年教学经验并符合泰方要求,如,性别、年龄等条件的教师到泰国任教。
(3)应该为计划接收中国教师的学校制定最低条件标准,并提前向中国教师告知学校概况。 (4)应该与中国政府达成共识,共同支持到泰国从事汉语教学工作的中国教师,使他们在职业生涯中得到提高。例如:为了吸引和鼓励中国教师来泰国从事教学工作,应该让他们认识到,在泰国工作与在中国工作一样,都能积累丰富的教学经验。 (5)中国教师到校工作之前,应该给他们举办3-6个月的文化、教学及生活方面的培训。
4.6 支持开展汉语教学的学校 (1)应该支持高校开发具有连续性的汉语教学课程体系,为高中毕业生继续学习汉语创造条件,并鼓励高中、职业学校毕业生选读。 (2)为促进与东盟国家的经济、社会和文化交流,应该支持有关人员到东盟各国进行考察,了解其汉语教学模式。 (3)应该鼓励泰中两国学校间建立合作交流关系,例如:通过中国驻泰王国大使馆或中国各省汉语教育机构的帮助,建立地方之间、学校之间的合作交流关系。
4.7 支持和发展民办学校,开展汉语教学 (1)根据1982年泰国教育条例第15条第1款(包括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等和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规定,政府应该给予民办学校与教育条例第15条第3款(包括特殊学校和慈善学校)规定的学校一样的待遇,按学生人数给予学校100%的经费资助。 (2)政府应该在教学设施方面给民办学校提供支持,可以提供低息贷款或长期分期偿还贷款,但学校必须给教育部提交明确的建设计划。 (3)由于民办汉语学校通常是以法人机构的形式办学,为社会人员提供教育的非盈利慈善机构,但学校聘请教师的成本比一般学校高两倍(如:教师的工资、住宿费、飞机票、签证费、医疗费等),政府应该平等对待,与教育条例第15条第3款规定的学校一样,给民办学校提供教学设备,例如:电脑、语音实验室(Sound lab)、图书馆等。
(4)政府应该调整有关聘请国内外汉语教师的规定,使其具有灵活性,把原来规定的“汉语教师必须获得学士学位”,调整为“获得学士学位或虽无学士学位,但具有3-5年的教学经验”。 (5)应该简化设立其他民办语言学校的申请程序,以便快速开办。 (6)应该支持和邀请泰国各地民间机构与本地的商会、协会、慈善基金会、华人寺庙、慈善堂等社会团体合作开办汉语学校,政府可给予减税的扶持政策。
预期效果 1. 促进汉语教学建议十分重要,它直接响应了政府开拓中国市场的政策。 2. 泰国各年龄段、各教育层次和各种职业从业人员的汉语水平都可以得到持续系统提高,这样,人们就能持久地在交际、学习、深造和工作等方面使用汉语,使泰国的国家竞争力得以提高。 3. 获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盟国家及其他也使用汉语的国家的合作机会,对发展泰国国际关系、国际贸易和国际旅游等方面产生积极影响。
自1991年至2008年,中泰双边贸易统计(中国海关统计)如下: 年 份 总额 (亿美元) 增长率 (%) 出口 增长率(%) 进口 1991 12.69 6.28 8.48 3.04 4.21 13.48 1992 13.19 3.94 8.95 5.54 4.24 0.71 1993 13.52 2.50 7.51 -16.09 6.01 41.75 1994 20.24 49.70 11.59 54.33 8.65 43.93 1995 33.63 66.16 17.52 51.16 16.11 86.24 1996 31.45 -6.48 12.55 -28.37 18.9 17.32 1997 35.15 11.76 15 19.52 20.15 6.61 1998 35.61 1.31 11.48 -23.47 24.13 19.75 1999 42.16 18.39 14.36 25.09 27.8 15.21 2000 66.24 57.12 22.43 56.20 43.81 57.59 2001 70.5 6.43 23.37 4.19 47.13 7.58 2002 85.61 21.40 29.59 26.60 56.02 18.80 2003 127 47.80 38.3 29.40 88.3 57.60 2004 173.4 37.00 58 51.50 115.4 30.80 2005 202.5 32.70 91 28.50 111.5 36.40 2006 277.3 27.10 97.6 24.90 179.7 28.40 2007 346.4 119.7 22.60 226.7 26.20 2008 362.47 17.00 161.9 9.10 200.6 23.60
1991-2008中泰双边贸易图
1991—2008中泰进出口对比图
四、汉语推广体系 (一)泰国教育部 高校:高等教育委员会 公立中小学:基础教育委员会学术与标准处 翻译室 公立中小学:基础教育委员会学术与标准处 翻译室 私立中小学:次长办公室(Office of the Permanent Secretary)下属的私立教育委员会(民校厅) 职业学校:职业教育委员会
(二) 各府汉语教学中心(目前已建35个) 校网组织 各学校:大学、中小学、职业学校、培训学校、远程教育、幼儿园。 孔子学院、孔子课堂
(三)学校汉语教学:外语教学的一部分,大班教学为主 1. 教学体系 1.1 教育部所辖学校的教学体系 1.1.1 中小学阶段 分为四个学习阶段:第一个学习阶段为小学1-3年级;第二个阶段为小学4-6年级;第三个阶段为初中1-3年级;第四个阶段是高中1-3年级。 1.1.2 高等教育阶段 在高等教育阶段可分为本科阶段和硕士阶段,具体如下: 本科阶段:本科阶段可分为文科学学位(四年制)和教育学学位(五年制)。 硕士阶段:目前有6所大学通过与中方大学合作新设了汉语硕士点,学制为2+1(在泰国学习两年然后到中国学习一年)。 1.1.3 其他(业余班、函授生、成人教育、远程教育):不限年龄和班级,学习者一般是喜欢汉语、职业工作需求、自学等人。
1.2 各学校的教学体系 泰国汉语教学体系根据各院校的情况规定;校领导对汉语教学的重视,对该校开展汉语教学起到很大的作用。其原因使汉语教学体系分为多种情况,可分为几种如下: 1)学前教育阶段开设汉语课:幼儿园一年级开始。 2)中小学阶段开设汉语课:1. 小学一年级开始;2. 小学4年级开始;3. 初中1年级开始;4. 高中1年级开始。 3)高等教育阶段:本科汉语专业生一年级开始,也有辅修课。 课程安排是由各校来规定,学习的课程不统一。
2. 泰国奖学金生和进修生 2.1 泰国公务员汉语教师培训项目 泰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厅与中国教育部合作,于2008-2010年派出300名泰国公务员汉语教师到中国进行汉语教学培训,其中2008年派出100名,2009年派出200名。 培训结束后要通过HSK5-6级才能成为公务员教师。 2.2 孔子学院奖学金 1)进修生:可到中国院校进修一个学期到一个学年。 2)学历生:本科和硕士生,主要培养未来汉语教师。
3. 鼓励政策 3.1 孔子学院及孔子课堂 目前泰国共有12所孔子学院和11个孔子课堂:孔敬大学孔子学院、皇太后大学孔子学院、农业大学孔子学院、清迈大学孔子学院、曼松德昭帕亚皇家师范大学孔子学院、玛哈沙拉坎大学孔子学院、川登喜皇家大学素攀孔子学院、宋卡王子大学普吉孔子学院、勿洞市孔子学院、宋卡王子大学孔子学院、东方大学孔子学院、朱拉隆功大学孔子学院、
孔子课堂: 罗勇中学孔子课堂、玫瑰园中学孔子课堂、暖武里河王孔子课堂、普吉中学孔子课堂、南邦嘎拉尼亚学校孔子课堂、明满学校孔子课堂、易三仓商业学院孔子课堂、合艾国光中学孔子课堂、彭世洛醒民公立学校孔子课堂、吉拉达学校孔子课堂、岱密中学孔子课堂。
3.2 汉语桥-宝石王国际中文比赛 此项目由岱密中学孔子课堂与泰国隆财基金会、泰国宣素南塔皇家大学和中国天津实验中学联合举办。此项目已举办了6届,第六届的奖励分别为:高中组前5名获得由中国国家汉办提供的到中国攻读学士学位的奖学金;其他各组的冠军选手获得诗琳通公主所赐奖杯和1万泰铢(约合294美元)奖学金。
4. 汉语教学类型 4.1 高中阶段的文科汉语班(4—10学时) 4.2 汉语选修课(2学时,初中居多) 4.3 必选课(部分学校开设,通常为2学时,私立学校和部分公立学校初中) 4.4 俱乐部汉语 (每周1学时)
5.师资: 本土汉语教师 目前,泰国汉语教学快速发展,导致本土汉语教师数量供不应求,相关部门正以多种方式解决眼前和长远问题。 本土汉语教师的优点和缺点(泰国人的视角): 优点:1)了解泰国的教学方式,能很好的与学生沟通;2)能长期在泰任教;3)既可以任教还可以辅助行政工作。 缺点:1)汉语知识、中国文化有限,不能很好的教授高级班课程;2)大量刚毕业的教师还缺少教学经验。
汉语教师志愿者的优点和缺点(泰国人的角度看): 优点:具有扎实的汉语功底,熟悉中国文化,适应能力较强。 缺点:1)在泰任教时间太短;2)志愿者不懂泰语以及对泰国文化了解不够,导致与学生和泰国社会不能很好的沟通;3)志愿者多为应届毕业生,缺乏教学经验。
2. 教材 目前泰国各校使用的教材五花八门,有国内自己开发的,也有从国外引进的,这些教材都有不足之处,可以说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真正适合泰国学生的汉语教材。使用较多的教材如下: 2.1 中国汉语教材:杨继洲的《汉语教程》、暨南大学的《汉语》、人民教育出版社的《跟我学汉语》、《快乐学汉语》等。 2.2 泰国本土汉语教材:泰国教育部和汉办合作开发的《体验汉语》、与云南师大合作编写的《创智汉语》,郭少梅的《快乐学中文》、Nippan的《汉语启蒙》等。 此外,还有许多老师根据本校学生的情况自己编写教材。
五、泰国汉语教师志愿者管理体制和履职考评 见word文档
中方对志愿者的管理 1.国家汉办志愿者中心 2.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教育组 3.国家汉办泰国志愿者管理机构
泰国中小学学生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