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專題計畫業務報告 人事室 謝明峯 05-2721001轉1051
一、專任助理注意事項 計畫案如有聘任專任助理者,請依據「南華大學專案助理報到程序單」內容,將資料繳交至人事室(請於聘任到職日前繳交,以免影響到本身權利)。 離職儲金或勞工退休金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規定,辦理提繳勞工退休金,其中雇主負擔部份應按月提繳,並由國科會經費補助(管理費)---由人事室核銷
專任助理每月支出的預算金額 等級 薪資 (以第一 年為例) 雇主負擔健保 雇主負擔勞保 年終獎金 (1.5月) 每月合計 碩士級 35000 1685 1935 依實際到職比 率計算 38620 學士級 30600 1476 1695 33771
專任助理勞健保費自付金額如下: 等級 薪資(以第一年為例) 自付 勞保費 健保費 碩士級 35000 545 495 學士級 30600 477 434
兼任助理支給標準 博士班研究生 獎助金 研究助學金 研究酬金 未獲博士候 選人資格者 已獲博士候 碩士班 研究生 大 專 學 生 講師級 助教級 最高以不超過15個獎助單元為限 最高以不超過17個獎助單元為限 最高以不超過5個獎助單元為限 最高以不超過3個獎助單元為限 6,000 5,000 每一獎助單元為新台幣2,000元
薦任級以下人員(九職等以下包括雇員技工、司機、工 國內出差旅費報支數額表 職務 等級 費別 特任級人員 簡任級人員 (第十至十四職等) (教師薪額475以上者) 薦任級以下人員(九職等以下包括雇員技工、司機、工 (教師薪額475以下) (專任助理) (學生) (兼任助理) 交通費 搭乘飛機及高鐵者,部會及相當部會之首長、副首長得搭乘商務艙(車廂)或相同之座(艙)位,其餘人員搭乘經濟(標準)座(艙、車)位,並均應檢據核實列支。其餘交通工具,不分等次按實開支。 住宿費/日 2,000 1,600 1,400 檢據核實列支,未能檢據者,按二分之一列支。 每日膳雜費 650 550 500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相關規定說明(摘要) 研究發展處 丁月琴 05-2721001轉1812
基本概念 補助項目 細項及支出用途 備註 業務費 1.研究人力費 2.耗材、物品、圖書及雜項費用 3.國際合作研究計畫國外學者來台費用 *研究主持費為主動核給(不得流入) *博士後研究人員費用專款專用(不得流出) 研究設備費 設備名稱正面表列 國外差旅費 1.移地研究 2.出席國際學術會議 3.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管理費 *管理費為主動核給(不得流入)
項目新增、用途變更、經費流用 擴大補助項目間經費流用比例授權,流用超過超過各項原核定金額50%比例者,才需事先報國科會核准。 只控管前述補助項目的新增與經費流用,對於各項目內細項變更與經費調整,授權由執行機構認定合理性。 取消研究設備與耗材等經費用途之例示,充分授權執行機構認定(與計畫直接相關)。
修正第6點補助項目內涵 研究所需圖書移至業務費 研究設備費為與研究計畫直接相關之費用 單價1萬元以上且使用年限2年以上 於核定清單正面表列 國外差旅費以出國種類區分為「移動研究」、「出席國際學術會議」、「國際合作研究計畫」 「出席國際學術會議」除發表論文外,增列「專題演講或擔任會議主持人」 實際出國行程應符合本點內涵,經查核如有不符國科會得不同意核銷。
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增訂研究生或大學生如因休學或應屆畢業者之資格認定。 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辦理勞保及健保得以業務費勻支。(無強制要求) 助理人員因適用勞動基準法者,依該法令應支出之費用,於管理費列支。 兼任助理人員酬金各調高1單元。
校內研究計畫作業流程
作業流程(研發處) 學校收到國科會之專題計畫通過 ↓ 通知計畫主持人,通知資料如下: 1.國科會「核定清單」 2.請主持人於線上簽署同意書(以便辦理請款事宜) 3.將此計畫案登入校務系統專案預算,並告知主持人計畫編號 專案預算核准後,主持人即可開始報支 (如有聘任助理者,須事先填寫「約用助理人員申請書」後,方可開始報支助理人事費) 報支過程如有任何問題可詢問會計室,分機1072、1075 (差旅報支可詢問人事室,分機1051) 辦理結案 (核銷憑證及相關資料繳交日期-會計室會發函通知)
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一、申請 1.每年10-12月開始,截止在12月底。 2.新聘任人員從未申請國科會計劃,起聘日或獲博士學位三年內可以隨到隨審,以申請一件為限。 3.線上作業 線上申請→線上繳交送出 →研發處確認 →研發處繳交送出 →研發處製作名冊並行文
二、報支 主持人 (請先線上簽署同意書) 主持人於校務系統 (A68)填寫專案人員 約用申請表 報支前請先詳讀國科會法規 1.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出差方面的報支 (須先送人事室審核) 其他方面報支 (請送會計室審核) 如何報支,請洽會計室負責人(1072.1075) 填寫出差申請單(教師及專任助理校務系統申請、兼任助理人事室網頁表格) (請依流程送簽,簽核完畢人事室會將申請單送回申請單位) 出差回來後即可開始核銷 國內 1.登打核銷單 2.附件 a.出差申請單 b.國內差旅報告表 c.相關報支收據 參考法規 1.中央政府國內出差旅費 報支要點 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南華大學校外補助研究計劃案出差旅費要點 國外 b.國外差旅報告表 國際線航空機票購票證明單或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 機票票根或電子機票 登機證存根 匯率表 若非搭乘國內航空則需填寫「搭乘國外航空班機申請表」 1.中央政府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2.中央政府機關派赴國外各地生活費表 3.南華大學校外補助研究計劃案出差旅費要點 專任助理送交”專案人員約用申請表 ”時,請檢附以下資料 1.請依”專案助理報到程序單”之內容繳交資料 相關表單請至 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 國科會專區→專案助理報到區下載 兼任助理及臨時工送交”專案人員約用申請表”時,請檢附以下資料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臨時工非學生者,請附身份證影本) *兼任助理申請校務行政系統帳號密碼(勾選資料處理員)
三、專案人員約用申請 於行政系統申請。核可後該名助理即可有帳號登入系統進行各項申請及核銷(密碼預設值為身份證第一碼英文+末五碼,如身份證為P123456789,密碼為P56789)。 申請步驟:專任助理、兼任助理及臨時工均需送本申請表,專任助理請先至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 計畫主持人登入行政系統 點選「A68,專案(N)」個人專案計畫申請 點選右上角「個人所屬計畫」找出申請計畫名稱 點選「成員」按「新增」 點選助理資料(使用索引表) 列印「專案人員約用申請表」,並將學生證影本貼於證件黏貼頁(非學生者請附身份證),核章送出
三、專案人員約用申請
四、教師離職計畫案轉出 一、執行中計畫案 若有購買設備者(含圖書),請寫簽呈經校方同意轉出(請敬會總務處(設備)、圖畫館(圖書)、研發處)→總務處或圖書館辦理轉出。 計畫案轉出,有二種方式: (1)請主持人備新任學校之聘書影本,由人事室發函國科會同意 (2)主持人至國科會線上申請變更,上傳後再通知研發處線上送出 (聘書也要上傳) 二、己執行結束之計畫案,若之前購買之設備因某種原因需轉出,請寫簽呈經校方同意(請敬會總務處(設備)、圖書館(圖書)、研發處)→研發處發文國科會同意→學校相關單位辦理轉出。
五、申請各項變更 一、計劃主持人尋循本校行政程序簽核即可 (1)經費流用:至校務行政系統登入(A64)→ 列印並送件簽核 (2)項目變更:填寫延期及變更申請表(人事室網頁) →列印並送件簽核。 二、須國科會同意,有二種方式: (1)線上申請:計劃主持人國科會線上申請變更 →上傳→通知研發處 (2)書面申請:填寫延期及變更申請表→ 送研發處→研發處行文
六、結案 核銷憑證依會計室規定日期核銷 其他結案資料 結案後三個月內線上繳交報告書。 (1)核定清單 (2)約用人員申請書(注意提報名單與報支名單是否相符,以及期間是否相符)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蓋有計劃學年度上、下學期註冊章) (4)預算變更申請表或其他變更經國科會同意函填寫「經費支出用途變更彙報表」。 (5)專題計劃申請書(表C001-C008)申請經費部份。 *以上皆以「A4紙張」影印,並依(1)(2)(3)(4)(5)順序排放,用訂書針固定於左上角。 *第(2)項以及第(3)項皆包含專案內專兼任助理及臨時人員。 結案後三個月內線上繳交報告書。
七、常用法規 1.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 2.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 3.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參考表 4.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兼任助理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 5.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 6.國外差旅報支要點 7.支出憑證管理要點 8.中央政府機關派赴國外各地生活費表 9.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 10.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
八、報支相關表格及法規 人事室網頁→表格下載 →國科會專區下載 (未來相關資料轉到研發處會再通知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