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課 公民社會的參與 壹、公民結社 貳、非政府組織與社會運動 參、公民不服從
第五課 公民社會的參與 知識統整 壹、公民結社 節前引導:婦女的選舉權 一、志願結社的意義 二、志願結社的條件 三、志願結社的分類 有此一說:志願結社的分類方式 有此一說:社會團體的分類 人:權利的主體 四、結社與民主的關係 主題放大鏡:社會資本 貳、非政府組織與社會運動 參、公民不服從 挑戰學指考 小試身手 大顯身手
學習流程圖 社會資本 公民社會 國家 公民參與 志願結社 市場 1.普特南:信任是社會資本不可或缺的部分 1.志願結社 2.福山:社會成員間的信任普及程度 公民社會 1.志願結社 2.社會運動、公民不服從 國家 最高位階的權力組織,具強制力 公民參與 具自主性 具自主性 有助組成 產生 追求公益 志願結社 1.憲法保障的權利 2.依法(民法、人團法)登記 3.未依法登記,但達一定人數及具明確目標 市場 一種使買賣雙方進行交易的機制 組成 不一定具自主性 追求私益
同學們即將由青少年成為國家的「公民」 有權利參與志願結社、社會運動,實踐個人社會理念。 課本 p.91 同學們即將由青少年成為國家的「公民」 有權利參與志願結社、社會運動,實踐個人社會理念。 有義務遵守團體規約、關注公共事務,以建構更趨理想的公民社會。 本課的內容,主要有三部分: 壹、公民結社 貳、非政府組織與社會運動 參、公民不服從
婦女的選舉權 甲女:總統大選你去投票了嗎? 乙女:我去做SPA,忘了去投票! 選舉權,對現代婦女來講,是理所當然的一種權利,但對於20世紀初的女性而言,卻是多麼遙不可及,而必須以生命去爭取!
延伸思考:婦女的選舉權 守法是公民的義務,但當發現某些法律、命令不合理時,應該怎麼辦? 透過正當程序要求修改法律;以社會運動抗爭;上述二者皆無效時,則可考慮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 當許多人積極投入社會公益,而此一事件也與自己權益有關,個人應抱持何種態度? 如果大家都抱著搭便車心態,則社會公益事件永遠無法達成,個人應該抱持積極正面態度參與,理想的公民社會目標才可能完成。
問:我國《憲法》有保障人民結社的權利嗎? 課本 p.91 問:我國《憲法》有保障人民結社的權利嗎? 答:當然有,我國《憲法》第14條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之自由。」 問:那麼,國際公約中也有類似規定嗎? 答:當然有囉,《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中也明確規定:「人人有和平集會結社之自由,並不得強迫加入任何集會。」 釋字第479號:「《憲法》第14條結社自由之規定,乃在使人民利用結社之形式以形成共同意志,追求共同理念,進而實現共同目標,為人民應享之基本權利。結社自由不僅保障人民得自由選定結社目的以集結成社、參與或不參與結社團體之組成與相關事務,並保障由個別人民集合而成之結社團體求本身之形成、存續、命名及與結社相關活動之推展免於受不法之限制。」
壹、公民結社 一、志願結社的意義 指具有共同興趣、目標或利益的人們,在自由意願下所組成的團體。 這些團體並非政府或企業發起,乃是社會中的個人由下而上、基於自發主動的選擇而組成。 圖源:shutterstock
(二)實質條件:團體認同、經費資源、管理制度。 課本 p.92~95 二、志願結社的條件 (一)形式條件:法律的規範。 (二)實質條件:團體認同、經費資源、管理制度。 三、志願結社的分類 (一)《民法》:社團法人(營利性、公益性)、財團法人。 (二)《人民團體法》:職業團體、社會團體、政治團體。 (三)其他社會團體的分類
(一)形式條件 人民只要基於共同的興趣或理念,就可組成團體,不一定要依法才能志願結社。 課本 p.92~93 (一)形式條件 人民只要基於共同的興趣或理念,就可組成團體,不一定要依法才能志願結社。 但為了能有公開且清楚的資訊作為依據,或人民欲藉由團體,行使如爭取政府經費補助、對外向大眾募款等權利時,就必須以法律作為志願結社的形式條件。 圖源:shutterstock
社會團體的申請 身分證明 發起人 申請書 名冊 資料 章 內 程 政 申請組織團體名稱 應附具足資證明戶籍或工作地之資料 草 案 發起人 名冊 須年滿20歲,並應有30人以上 身分證明 資料 應附具足資證明戶籍或工作地之資料 內 政 部 一、申請書: 「受文者」欄填寫主管機關名稱(全國性社會團體為內政部)。 「申請組織團體名稱」欄載明團體之全稱(儘量使用中文字,開頭建議冠上中華民國、中華、臺灣等全國性組織區域用語)。 申請書由發起人自行依格式印製使用。 二、章程草案: 請儘量利用所附之章程草案範例定型稿,將草案上團體名稱及第1、2、5、7、13、15、17、19、20、30條空白處填妥。 三、發起人名冊: 發起人為個人者,填個人名冊;為團體者,填團體名冊。 發起人(以團體為發起人者,其代表)須年滿20歲,並應有30人以上,且無《人民團體法》第8條第2項所定消極資格情事。 發起人於發起人名冊親自簽名或蓋章時,視同亦具結無《人民團體法》第8條第2項所定消極資格並願自負法律責任。 發起人應設籍或工作於組織區域內,發起人之戶籍或工作地(以團體為發起人者,其代表之戶籍或工作地)至少應有全國7個以上區域(直轄市、縣市皆可)之分布。 發起人名冊由發起人自行依格式印製使用。 四、身分證明資料: 發起人為個人者,應附具足資證明戶籍或工作地之資料一份(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駕駛執照影本、外僑居留證影本、現職與工作地證明等 )。 為團體者,應附具合法立案證明一份(立案證書影本、公司執照影本等),及團體代表之戶籍或工作地證明一份。 五、其他依規定之必要文件。
(二)實質條件 成員認同組織的目標與理念,凝聚對團體的向心力,是志願結社得以實際運作的重要條件 團體認同 經費資源 課本 p.93 團體認同 成員認同組織的目標與理念,凝聚對團體的向心力,是志願結社得以實際運作的重要條件 經費資源 穩定的經費資源,有助於志願結社順利運作 管理制度 訂立明確的管理制度,進行組織分工與專業化訓練,使團體成員的權利得到應有約束及保障,也使志願結社運作更具效率
(一)民法的分類 類型 說明 舉例 社團法人 以「社員」參與為組成基礎 營利社團法人: 以謀社員經濟利益為目的 公司、 企業、 民營銀行 課本 p.94 類型 說明 舉例 社團法人 以「社員」參與為組成基礎 營利社團法人: 以謀社員經濟利益為目的 公司、 企業、 民營銀行 公益社團法人: 以謀社員非經濟利益為目的 扶輪社、 獅子會 財團法人 1.以捐助一定「財產」為組成基 礎 2.財團法人須設立管理人,依捐助之公益目的忠實管理財產 私立學校、私立醫院、基金會
(二)人民團體法的分類 類型 說明 舉例 職業團體 課本 P.95~96 類型 說明 舉例 職業團體 由同一行業之單位、團體或同一職業之從業人員所組成,以協調同業關係、增進共同利益,促進社會經濟建設為目的 前者如臺北市進出口公會、後者如臺南律師公會等團體 社會團體 基於相同興趣、信仰或血緣、地緣關係所組成,以推展學術文化、醫療衛生、宗教慈善、體育聯誼、社會服務等公益為目的 臺灣路竹醫療和平會、各地宗親會 政治團體 基於共同民主政治理念所組成,以協助人民政治意志的形成、促進政治參與為目的 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
(三)其他社會團體的分類 分類 標準 團體類型 定 義 舉例 團體結 構與成 員關係 正式團體 有正式編制與職掌,成 員經由一定程序而自願 課本 P.96~97 分類 標準 團體類型 定 義 舉例 團體結 構與成 員關係 正式團體 有正式編制與職掌,成 員經由一定程序而自願 結合的團體 扶輪社、 工會 非正式 團體 較無正式編制及職掌, 組織成員互動及運作程 序不明確,成員擁有共 同信念與認同感而形成 密切關係 公園裡的棋 藝社、土風 舞社
(三)其他社會團體的分類 分類 標準 團體 類型 定 義 舉例 組成 目的 營利 組織 提供商品及服務,旨 在賺取營業利益 公司、 企業 課本 P.97 分類 標準 團體 類型 定 義 舉例 組成 目的 營利 組織 提供商品及服務,旨 在賺取營業利益 公司、 企業 非營利 以增進公共利益為目 的、經常參與社會公 共事務 消基會、 董氏基金 會
有此一說:志願結社的分類方式 會員權益 志願結社是基於某些群體的共同需要,為解決個人能力所無法解決問題 社會服務 透過志願結社力量,個人行善意願可被聚集,形成一股更強大的力量 社會倡議 提倡新的理念,挑戰既有的想法 圖源:shutterstock
有此一說:社會團體的分類 分類 標準 團體 類型 定 義 舉例 分子 關係 的程 度 初級 成員經常性面對面,頻繁且穩 定 義 舉例 分子 關係 的程 度 初級 成員經常性面對面,頻繁且穩 定的互動,關係較為親密,強 調情感結合、共享關懷與互助 的關係 家庭、同 儕團體 次級 成員關係較為間接,歸屬感與 認同感較弱,彼此間缺乏深厚 情感,互動關係侷限於日常生 活的某一部分 學校、公 司、社團
有此一說:社會團體的分類 分類 標準 團體 類型 定義 舉例 團體參 與分子 的意志 志願 成員基於個人意願而組成 政黨、婦 女團體 非志願 成員並非出於自主所形成 團體,通常是一種自然的 結合 家庭、族 群 團體分 子立場 和態度 內團體 個人所屬的團體 我家、我 的班級 外團體 指與自己無關,他人所屬 的團體 你家、你
人:權利的主體 人 自然人 法人 始於登記,終於清算。 國家機關 具權利能力:在法律上能享有權利,負擔義務。 地方自治機關 始於出生,終於死亡。 國家機關 地方自治機關 公法人 自然人 人 農田水利會 法人 營利社團法人 始於登記,終於清算。 社團法人 公益社團法人 私法人 財團法人
四、結社與民主的關係 課本 P.97~100 民主素養的增進 團體內成員間彼此平等、相互尊重,學習傾聽多元聲音,包容不同看法,經由溝通、討論、表決,形成共同意見並維持團體和諧 個人力量的擴大 透過結社集合志同道合的人,可以擴大個人力量,共同爭取權益 社會資本的累積 社會上人民結社的意願愈高,能增加個人及整體的社會資本,也有助於民主政治的運作
主題放大鏡:社會資本(一) 美國哈佛大學政治學教授羅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1995年在《獨自玩保齡球(Bowling Alone)》一書中,以「美國在980~1993年期間打保齡球的人數上升10%,但同一時間組織保齡球聯盟的數目卻下降40%」為例,說明美國人「愈來愈獨自參與社會活動」、「社會隔閡愈來愈烈」,指出美國社會資本的衰退。
他將社會資本定義為「人與人之間的聯繫──包括社交網絡、互惠規則,以及由此產生的信任。」 圖源:shutterstock 普特南認為應「建立廣為人接納的角色、規則與網絡,使其並存於鄰舍間,促進集體行動的合作及協調」,當社會成員默契良好,願意與他人合作共同解決問題,而非獨善其身時,才能避免社會崩潰的危機。
主題放大鏡:社會資本(二) 世界銀行 廣義的社會資本是指政府 和市民社會為了一個組織 的相互利益而採取的集體 行動,該組織小至一個家 庭,大至一個國家 詹姆斯.科爾曼 社會資本是根據它們的功能來定義的。它不是某種單獨的實體,而是具有各種形式的不同實體 圖源:shutterstock 世界銀行社會資本協會(the world bank‘s social capital initiative)的界定,廣義的社會資本是指政府和市民社會為了一個組織的相互利益而採取的集體行動,該組織小至一個家庭,大至一個國家。 詹姆斯.科爾曼(James Coleman,1990)認為:「社會資本是根據它們的功能來定義的。它不是某種單獨的實體,而是具有各種形式的不同實體。其共同特徵有兩個:它們由構成社會結構的各個要素所組成;它們為結構內部的個人行動提供便利。和其他形式的資本一樣,社會資本是生產性的,是否擁有社會資本,決定了人們是否可能實現某些既定目標。 」 羅伯特.D.普特南(Robert D.Putnam,1993)認為:「社會資本指的是社會組織的特徵,如信任、規範,它們能夠通過推動協調的行動來提高社會的效率。」 亞歷山德羅.波茨(Alejandro Portes,1995)關於社會資本的定義可以認為是能力說的代表。波茨認為:「社會資本指處在網路或更廣泛的社會結構中的個人動員稀有資源的能力。」 皮埃爾.布迪厄(P.Bourdieu,1997) 指出:「社會資本是實際的或潛在的資源的集合體,那些資源是同對某種持久的網路占有密不可分的。」
主題放大鏡:社會資本(二) 羅伯特.D.普特南 社會資本指的是社會組織的特徵,如信任、規範,它們能夠通過推動協調的行動來提高社會的效率 亞歷山德羅.波茨 社會資本指處在網路或更廣泛的社會結構中的個人動員稀有資源的能力 皮埃爾.布迪厄 社會資本是實際的或潛在的資源的集合體,那些資源是同對某種持久的網路占有密不可分的
102指考 某民間團體向政府提出以下公開要求:(甲)反對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乙)調降遺產稅率,由50%降至10%;(丙)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由25%降至17%。根據上述資訊,該民間團體最可能是下列何者? (A)民營事業機構受薪員工組成的工會 (B)專門職業工作者組成的專門職業公會 (C)財團與企業經營者組成的工商團體 (D)外國企業經營者在臺灣所合組的商會。
102指考 C 「證券交易所得稅」又稱為資本利得稅(Capital Gain Tax),投資股票時賺取的差價利潤即為資本利得,針對資本利得所課的稅就是證券交易所得稅;「遺產稅」是就死者「遺下」或應視為死者遺下的財產總值按相對應遞增稅率徵收的;「營利事業所得稅」即營利事業,係指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以營利為目的,具備營業牌號或場所之獨資、合夥、公司及其他組織方式之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營利事業,凡在我國境內經營之營利事業依法須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
102指考 C 故證券交易所得稅影響股票交易者,尤其股市之大戶,資本利得愈多課徵多,而財團或企業經營者往往是股市之大戶,反對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是常理;稅率愈高被課稅之金額就愈高,故遺產稅之調降有利於富人,而富人往往是財團或企業經營者;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調降亦有利於財團或企業經營者;故反對開徵證券交易所得稅、調降遺產稅率、調降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的民間團體最可能是財團與企業經營者組成的工商團體。
第五課 公民社會的參與 知識統整 壹、公民結社 貳、非政府組織與社會運動 一、非政府組織 (一)非政府組織的意義及特性 第三部門 (二)非政府組織的功能 有此一說:非政府組織的類型、公信力、困境 教學互動Q&A:行動帶來改變 二、社會運動 (一)社會運動的意義及特色 有此一說:群眾的失控行為 (二)社會運動對社會發展的影響 教學互動Q&A:臺灣路竹會 停看聽想 挑戰學指考 參、公民不服從 小試身手 大顯身手
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圖源:司改會 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asp 1995年11月,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籌備處正式成立,在1997年5月初正式完成財團法人登記,我們凝聚了一批對司法改革有熱誠的各界同志,包括了律師、學界、民意代表,結合了行動與知識,終於邁開司法改革的步伐。
2011 衝破司改套房 迷幻人被套牢的迷幻一生(《速審法》、觀審制、《法官法》) 你知道《速審法》是什麼嗎?你認為《法官法》通過後真的可以有效淘汰不適任法官、檢察官嗎?你知道司法院計劃在明年推動「觀審制」,和英美的「陪審」、日本的「參審」又有什麼不一樣嗎?以上這些司法院在近一、兩年推出來的所謂「改革法案」,真的可以「有效改革」嗎? 司法改革是誰的責任? 如果政府部門的改革可以走在前面,那麼是否就可以不需非營利組織的監督了?
延伸思考:衝破司改套房 非政府組織可補充政府部門的不足,作為社會公共資產,以滿足多元社會需求。 人民是國家的主人,國家必須為人民服務,為什麼還需要這麼多非政府組織的存在? 非政府組織可補充政府部門的不足,作為社會公共資產,以滿足多元社會需求。 從事社會運動通常必須付出相對代價,時間、精神,甚至傷、亡等,參與社會運動有沒有好處? 達成目標,社會進步,就是從事社會運動最大的優點。 圖源:shutterstock
貳、非政府組織與社會運動 一、非政府組織 (一)特性:志願性、民間性、非營利性、獨立自主性。 課本 p.100~105 貳、非政府組織與社會運動 一、非政府組織 (一)特性:志願性、民間性、非營利性、獨立自主性。 (二)功能:反映民眾意見、監督政府施政、服務社會大眾。 二、社會運動 (一)特色:人民由下而上發動、組織化以推動價值理念、採取行動策略、持續性挑戰以改變或維持現狀。 (二)影響:爭取弱勢權益、促進政治民主、改變不當政策、實現社會進步。
(一)非政府組織的意義及特性 課本 P.100 意義: 指政府體制之外、不以營利分配為目的,由人民自主結社、以實現社會公共利益為目的之志願性、合法性的社會團體。 是國家(第一部門)、企業(第二部門)以外的第三部門,多以公益為主要目的。 對公共事務有許多參與和貢獻。
(一)非政府組織的意義及特性 特性: 志願性 是民眾自發建立的團體,參與者出於志願服務,對公共利益的實現具有強烈動機與積極行動力 民間性 課本 P.101 特性: 志願性 是民眾自發建立的團體,參與者出於志願服務,對公共利益的實現具有強烈動機與積極行動力 民間性 雖不具公權力,但常以監督政府政策、制衡企業經濟活動的方式回應社會公眾的需要 非營 利性 不以營利為目的。有時為爭取經費維持運作,也會出現營利行為,但盈餘須回歸公益事業 獨立 自主性 組織內部具完整規章制度,在法律規範下,經費來自私人捐款與政府補助,但獨立於政府之外,展現自主的管理運作模式
非政府組織 vs. 非營利組織 非政府組織(NGO) 非營利組織(NPO) 定義 獨立於國家的組織,要解決單一或眾多國家間所無法處理或不適合處理的工作 不以營利為目標的組織。主要是與公部門以及私部門做區分 關係 NPO與NGO並沒有非常嚴格的定義或具規範性的說法,並且也都有其脈絡上的歷史因素,就定義以及所從事的範圍上,就現在的發展而言,這兩者很多地方其實是重疊的
第三部門 課本 P.100 「非政府組織」一詞最早由1945年聯合國憲章提出,作為聯合國在會員國家及類似政府組織之外的諮詢對象。一般而言,非政府組織指非商業化、合法的與社會文化和環境相關的倡導團體。 由於這類組織多以公益為主要目的,所以常被稱為公共利益組織。非政府組織的運作屬於「第三部門」的範疇。
第三部門 名稱 第一部門 第二部門 第三部門 定義 國家政府機關 市場企業組織 非政府、非營利的志願組織 特性 課本 P.100 名稱 第一部門 第二部門 第三部門 定義 國家政府機關 市場企業組織 非政府、非營利的志願組織 特性 具有公權力,目的在執行國家政策 從事經濟活動,目的在賺取私人商業利潤 人民由下而上志願組成,旨在追求社會公益 範圍 有一定國界 無明顯界線 運作 具強制力 無強制力 民間社會力
(二)非政府組織的功能 反映民眾意見 民主社會中,公民除了藉由民意機關來表達意見外,也可以透過非政府組織來反映。例如:綠色和平組織 課本 p.101~102 反映民眾意見 民主社會中,公民除了藉由民意機關來表達意見外,也可以透過非政府組織來反映。例如:綠色和平組織 監督政府施政 關切社會公共利益,而負責執行公共事務的政府機關,便成為其監督的對象。例如:民間司改會 服務社會大眾 服務社會大眾是某些非政府組織成立的主要宗旨。例如:無國界醫師組織
有此一說:非政府組織的類型 類型 運作型 倡導型 宗旨 旨在提供人道救援及各種社會服務 捍衛與達成組織目標 內涵 設計和實現與發展相關事務,可以是基於團體的、國家的或國際的 常以遊說、宣傳與激進方式,喚醒人們社會意識,讓人們了解並接納 特徵 多具宗教性質、社會服務或人道救援性質 具有堅定理念,為實踐理念,甚至採激進抗議手段,藉以實踐其理念 舉例 國際紅十字會、無國界醫生 綠色和平組織
有此一說:非政府組織的公信力 準確原則 所有報告都須經詳實調查與研究,不輕易採納傳聞或無根據之事 獨立原則 拒絕政府或政黨贊助,不接受政治人物擔任其領導者 迴避原則 各國分會不介入本國個案,以保護會員免受政府壓迫 ※註:上述原則乃以國際特赦組織為例。
有此一說:非政府組織的困境 1.部分團體占用政府資源,未正常舉辦活動,導致其他團體無法獲政府經費挹注 外部性 2.民眾對非政府組織的努力有搭便車的情形 公共性 部分組織變相營利,或與政黨、企業界線不明 民間性 因不具公權力與強制力,須以遊說或抗爭等方式達成目的 自主性 若無法克服財政、行動決策之獨立且制度化運作,可能影響其監督政府之功能
綠色和平組織是國際知名的環保團體,他們的使命是:「保護地球、環境及其各種生物的安全及持續性發展,並以行動作出積極的改變。」而他們的抗議行動,常引起國際的矚目。 如1971年,一群加拿大反核人士,對在美國阿拉斯加州阿姆奇特卡進行的核子試驗表示抗議,美國政府被迫停止了這項核子試驗;1994年6月,英荷皇家殼牌石油公司不顧輿論反對,要把高140公尺的廢棄海洋油井平臺,沉入大西洋海底。 圖源:2009 年5 月14 日, 取自cassandrapages.typepad.com/.../greenpeace_1.jpg
其他如反對日本商業化捕鯨,用裸身抗議皮草的行動,來拯救瀕臨絕種的動物。這些抗議行為能引起世人的關注,但有時也引起國際間的緊張。 綠色和平組織的4名勇士,橫臥在即將葬身海底的平臺上,用自己的血肉之軀來捍衛海洋無汙染的環境,這項行動贏得輿論和5個歐洲國家政府的支援,殼牌石油公司最後被迫放棄就地銷毀石油井架的計畫。 其他如反對日本商業化捕鯨,用裸身抗議皮草的行動,來拯救瀕臨絕種的動物。這些抗議行為能引起世人的關注,但有時也引起國際間的緊張。 想想看,你覺得從事環保運動,需要像綠色和平組織的行動才會產生效果嗎?理由何在? 圖源:2009 年5 月14 日, 取自http://www.twrf.org.tw
社會運動的行動方式相當多元,大致可分為柔性訴求與激烈改革兩種手段。前者包括:傳單、演講、陳情、談判、靜坐、遊行與連署等,後者包括:示威抗議、衝突、暴動與直接行動等。但無論以何種方式進行,其目的皆為引起社會關注、凝聚社會共識,進而改變政策方向,制定相關立法。從事環保運動,究以何種方式表達訴求,較易產生效果?可請同學自由發揮。 (1)贊成以柔性手段的理由:非暴力、和平的柔性手段較符合國際社會民主思維,透過參與者的持續努力,宣揚理念,終能達成訴求,不致增加社會、國家成本。 (2)贊成以激烈手段的理由:能直接、立即的獲得民眾、傳播媒體及政府等外界的關注,短時間擴散議題,較易達成目的。 (3)綜合:激烈或柔性手段並無優劣之分,因為無論手段為何,只要能貼近、符合組織及社會大眾的需求,就是可取的改革手段。
教學互動Q&A:行動帶來改變! 1971年,12名懷著共同夢想的人從加拿大溫哥華啟航,駛往安奇卡島(Amchitka),阻止美國進行核子試驗。他們在漁船上掛了一條橫幅,寫著—「綠色和平」。儘管中途遭到美國軍方阻攔,他們的行動卻觸發輿論和公眾聲援。次年美國終於放棄安奇卡島的核子試驗。 這次小小的行動點燃星星之火。綠色和平在此後30多年裡最終成長為全球最有影響力的環保組織之一。 資料來源:綠色和平(香港)http://www.greenpeace.org/hk/about/ships/。
延伸思考:行動帶來改變 臺灣有哪些嚴重環境汙染問題須立即改善? 水資源不足、生態系統改變、空氣汙染、洪水加劇、乾旱惡化。 圖源:shutterstock 近年來多起環保運動,通常都演變成激烈抗爭方式,環境保護與經濟成長二者難道不能兼顧? 兩者之間確實有其衝突之處,然政府可利用現代科技在兩者之間找出平衡,例如:發展生質能源、減少汙染即是一例。
(一)社會運動的意義及特色 課本 p.104 意義: 具有特定目標及意識型態的集體行動,指一群擁有共同價值理念的群眾,有組織、有計畫地從事改造或維持社會體系的行動。 520農民運動。 圖源: 2011 年12 月30 日,取自http://blog.yam.com/munch/article/29720873
(一)社會運動的意義及特色 為改善處境、爭取社會公義,參與者由下而上,動員相同理念的人,維護自身權益並伸張正義。 課本 p.104~105 為改善處境、爭取社會公義,參與者由下而上,動員相同理念的人,維護自身權益並伸張正義。 通常具有一套核心的價值理念,並依其理念提出相對訴求。 通常藉由立法遊說、投書媒體等方式;但當體制內管道不通時,會採取行動策略。 常對既存體制提出挑戰,這種挑戰必須是持續性的。
有此一說:群眾的失控行為 定義 社會學上所稱之「集體行為」,指一群組織不嚴謹的人們受某一因素刺激或影響,所表現的團體行動 特徵 1.常常是現場突發的群眾行為 2.在集體行為刺激因素影響下,人們常做出異於平常或意想不到的行為 資料來源:蔡文輝、李紹榮(2006)。《社會學概論》臺北,三民。P.353~355。
有此一說:群眾的失控行為 感染論:情緒由一個人感染到另一個人,因而產生集體行為 學理 感染論:情緒由一個人感染到另一個人,因而產生集體行為 聚合論:集體行為裡的群眾或參與者,因都具有類似性格特徵而能受到感染 新規範論:集體行為之所以異於一般行為,是因在某種情況下,正常行為規範已無法適用,而需要一套新的規範 社會運動都是有組織基礎,且經過細心規劃,避免衝突或對立,與群眾的失控行為並不相同 資料來源:蔡文輝、李紹榮(2006)。《社會學概論》臺北,三民。P.353~355。
(二)社會運動對社會發展 的影響 課本 p.105~107 爭取弱勢權益 讓弱勢者有機會為自己發聲,藉由集體抗爭引起大眾的共鳴與認同,進一步改變社會不公平、不合理的制度,落實訴求以保障權益 促進政治民主 挑戰現行政經制度中的既得利益者,要求權利保障及資源合理分配,特別對於威權體制的權力擁有者,為追求社會公平正義,扮演「衝撞威權」角色,對於國家整體的政治民主發揮了重大作用
(二)社會運動對社會發展 的影響 課本 p.107~108 改變不當政策 隨政經發展與社會變遷,當公共政策無法滿足多元社會需求時,公民團體藉社會運動反映多元意見,督促政府體察民意,進而改變不當政策 實現社會進步 除了改變不合理的現狀外,社會運動還發揮了教育大眾,實現社會進步的作用
520農民運動 國民黨政府為在臺美貿易談判中紓解來自美方壓力,決定擴大國外農產品進口,引起農民恐慌。1988年5月20日,由「雲林縣農民權益促進會」發起的雲林、嘉義等10個縣市數千名農民北上陳情。 七大訴求:(一)全面辦理農保;(二)免除肥料加值稅;(三)有計畫收購稻穀;(四)農會還權於會員;(五)改善水利會;(六)設立農業部;(七)農地自由使用。 圖源:文建會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taiwanpedia.culture.tw/web/content?ID=100549
刑法100條之爭議 1991年,臺灣知識分子和社運界團體發起「100行動聯盟」,目的就是主張廢除《刑法》100條。 課本 p.107 1991年,臺灣知識分子和社運界團體發起「100行動聯盟」,目的就是主張廢除《刑法》100條。 原條文:「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修正後:「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圖源: 聯合報系。
社會運動的類型 類型 革命式 改革式 保守式 反動式 內涵 全面式改變,企圖推翻現有體制 局部性改變既存的社會現狀,改革社會不公不義的政策 課本 p.105 類型 革命式 改革式 保守式 反動式 內涵 全面式改變,企圖推翻現有體制 局部性改變既存的社會現狀,改革社會不公不義的政策 企圖阻止社會變革,旨在維持現狀或既有社會的傳統價值 目的在復古,強調恢復傳統及昔日榮 耀 舉例 美國獨立革命、法國大革命 針對提高工資、改善工作環境的勞工運動 反對離婚、反對婚前性行為 二次大戰後德國新法西斯主義
教學互動Q&A:臺灣路竹會 「臺灣以前接受別人幫助,現在我們有能力,是該幫助人家了。」 Time for Taiwan to feed back its love to the world. 醫療團定名為「路竹」,象徵愛從臺灣出發(TaiwanRoot),像道路一樣無限延伸,也期望達到「哪裡有需要服務,哪裡就有路竹」(Where You Need, Where Do We Go )的目標。 臺灣路竹會 圖源:臺灣路竹會。 影片來源:臺灣路竹會。片長:23秒。
延伸思考:臺灣路竹會 你體會過「助人最樂」嗎? 開放討論,就你自己的實際經驗回答即可。 許多非政府組織助人的足跡 遍及全世界,為什麼人道 圖源:臺灣路竹會 許多非政府組織助人的足跡 遍及全世界,為什麼人道 關懷應該無國界,超越 政治? 國家、政治有其界線與限制,然人道關懷應是跨越國界與政治限制,尤其是在今日地球村的時代,生命的關懷、人道的救援不應受到任何力量的干預。
98學測 張小傑自考上大學之後,積極投入學校的偏遠地區醫療服務社與校外非營利組織所舉辦的公益活動,並且利用週末參與社區發展協會的社區營造論壇。請問,下列哪一個敘述最為正確? (A)社區營造論壇有助於凝聚「社區意識」 (B)非營利組織又可以被稱為「第二部門」 (C)醫療服務社可被歸類為「非志願團體」 (D)社區發展協會可歸類為「非正式團體」。
98學測 A (B)非營利組織又可以被稱為「第三部門」;(C)醫療服務社屬於志願團體;(D)社區發展協會屬於「正式團體」。
98指考 某美國知名電影敘述企業排放有毒物質汙染水源,導致附近小鎮居民的健康及生命受到危害。某位律師助理努力不懈調查後,由律師事務所接案處理,並促成居民達到共識,最後提起環境公害訴訟,並獲得勝訴,為居民爭取到鉅額的賠償金,且避免類似案件再度發生。從社區意識和社會運動的角度來看,下列何者正確? (A)社區意識必須由政府由上到下推展 (B)利己及利他的行為促成該社區意識 (C)此案是由小鎮居民發起的社會運動 (D)該社區意識促進者屬於非營利組織。
98指考 B (A)是從民間由下而上建立共識所形成;(C)由律師助理所推動,並促成居民達成共識;(D)律師助理所屬的律師事務所應屬於營利組織。
99學測 民國98年8月上旬,莫拉克颱風造成我國50年來傷亡最慘重的水患,農業損失嚴重,工業基礎設施亦遭破壞,經濟損失甚鉅。風災發生之後,國內某些知名的非營利組織,於第一時間即投入救災行列,積極募集賑災物資並迅速發放,其執行效率受到高度肯定。至於政府的救災表現則頗受社會議論,部分媒體出現內閣改組的聲音。上文所提的「非營利組織」概念,具有以下哪些屬性? (甲)以服務公眾利益為宗旨;(乙)服務或產品皆免費提供;(丙)組織的任務由政府指派;(丁)運用志工協助任務推動;(戊)積極參與各項公共事務。 (A)甲乙丁 (B)乙丙戊 (C)甲丁戊 (D)乙丙丁。
99學測 C 非營利組織是獨立於政府之外的第三部門,組織任務不會由政府所指派;另外,其所提供的服務雖大多屬於服務(免費)性質,然為了組織的生存,可能也有營利性質的產品提供。
103學測 根據聯合國定義,非政府組織是在地方、國家或國際上成立的非營利性自願公民團體,不屬於政府、也非由政府所設立。下列哪個組織最符合上述定義的非政府組織? (A)世界展望會 (B)世界衛生大會 (C)世界貿易組織 (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103學測 A 非政府組織的成員是否以某一國家的政府為代表,是判斷的標準;因此,(A)「世界展望會」乃為美國傳教士所發起成立的公益團體,為一非政府組織;(B)「世界衛生大會」 (WHA)為世界衛生組織(WHO)的最高機關,WHO則屬聯合國專業機構,成員為聯合國的會員國,是一政府間國際組織;
103學測 A (C)「世界貿易組織」 (WTO),是現今最重要的國際經貿組織,有經貿聯合國之稱,目的在提供各國政府一雙邊或多邊談判平臺,以解決彼此間貿易爭端,屬政府間國際組織;(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有WTO智庫之稱,屬政府間組織。OECD以建立會員經濟實力、提高效率、發展並改進市場體系、擴大自由貿易及促進已開發及開發中國家之發展為主要目標。
第五課 公民社會的參與 知識統整 壹、公民結社 貳、非政府組織與社會運動 參、公民不服從 節前引導:野草莓運動 教學互動Q&A:蘇格拉底之死 一、公民不服從的意義與條件 (一)公民不服從的意義 (二)公民不服從的條件 二、公民不服從的實例 國外:馬丁路德‧金恩的非暴力抗爭 國內:戒嚴時期的黨外抗爭行為 主題放大鏡:甘地的不合作運動 停看聽想 挑戰學指考 小試身手 大顯身手 68
野草莓運動──野莓之聲 2008年11月6日,陳雲林訪臺,警察執法引起諸多爭議,一群不甘被稱為草莓族的大學生,發起學生運動,抗議警察執法過當,爆發了一場「野草莓運動」。 2008年11月6日早上11點,憂心近期臺灣人權開倒車的學生、老師們,開始在行政院前靜坐,主張修改違憲的《集會遊行法》。11月7日傍晚,在行政院前遭警方以違反《集會遊行法》為由驅離的學生們,在自由廣場前重新集結。寒流與暴雨打不散學生捍衛人權普世價值的決心。11月9日,廣場上的學生透過民主表決,將運動正式定名為「野草莓運動」,高呼「集遊法違憲,人權變不見」,呼籲所有公民挺身保衛臺灣得之不易的自由與人權。 野莓之聲 資料來源:野莓之聲。片長:18秒。圖源:http://action1106.blogspot.com/2008/12/blog-post_7120.html。 69
參、公民不服從 一、公民不服從的意義與條件 (一)意義:政府政策違反公平正義時,人民須秉持良知、拒絕順從,並以和平非暴力方式體現公民道德理念。 (二)條件:合乎良心以追求公平正義、公開且故意的違法行為、非暴力的和平手段。 二、實例 (一)國外:馬丁路德‧金恩的非暴力抗爭。 (二)國內:戒嚴時期的黨外抗爭行為。
集會遊行法 《集會遊行法》於1988年一月公布實施,1992年修正,期間經大法官會議解釋宣告部分條文「違憲」,並於2002年修正第 6、9、11、15、16、25 條條文。 你對這些條文有何想法? 圖源:shutterstock 第4條: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集遊法之警察裁量權 第25條: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該管主管機關得予警告、制止或命令解散: 一、應經許可之集會、遊行未經許可或其許可經撤銷、廢止而擅自舉行者 。 二、經許可之集會、遊行而有違反許可事項、許可限制事項者。 三、利用第8條第1項各款集會、遊行,而有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四、有其他違反法令之行為者。 前項制止、命令解散,該管主管機關得強制為之。
集遊法之事前許可制 第8條:室外集會、遊行,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但左列各款情形不在此限: 一、依法令規定舉行者。 二、學術、藝文、旅遊、體育競賽或其他性質相 類之活動。 三、宗教、民俗、婚、喪、喜、慶活動。 室內集會無須申請許可。但使用擴音器或其他視 聽器材足以形成室外集會者,以室外集會論。
教學互動Q&A:蘇格拉底之死 蘇格拉底因信仰一神,與當時習俗不合,被宗教界人士所憎恨,加上他輕視雅典民主政治,干犯眾怒,於是被控告:「不崇拜國家所奉祀的神,而自奉其新神,並用以教誨青年,有腐化青年之罪嫌。」因此被「合法但不公平」囚禁,並被判死刑。 公元前399年6月的一個傍晚,雅典監獄中一位年屆七旬的老人就要被處決了。只見他衣衫襤褸,散髮赤足,而面容卻鎮定自若。打發走家屬後,他與幾個朋友侃侃而談,似乎忘記了就要到來的處決。直到獄卒端了一杯毒堇汁進來,他才收住話匣子,接過杯子,一飲而盡。之後,他躺下來,安詳地閉上雙眼,去了。 蘇格拉底(Socrates,前469年~前399年),古希臘哲學家,和其學生柏拉圖及柏拉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被並稱為希臘三哲人。他被後人廣泛認為是西方哲學的奠基者。 據記載蘇格拉底最後被雅典法庭以引進新的神和腐蝕雅典青年思想之罪名判處死刑。儘管他曾獲得逃亡雅典的機會,但蘇格拉底仍選擇飲下毒堇汁而死,因為他認為逃亡只會進一步破壞雅典法律的權威,同時也是因為擔心他逃亡後雅典將再沒有好的導師可以教育人們了。 資料來源:《蘇格拉底之死》(The Death of Socrates by Jacques-Louis David, 1787)。 圖源:http://big5.minghui.org/mh/articles/2006/3/3/121933.html 74
教學互動Q&A:蘇格拉底之死 朋友試圖說服他向群眾乞求寬恕或向法官申訴,甚至逃亡,但都被他拒絕。他相信一個人對於社會、家庭和自己的首要責任,就是遵循理性所主導的良心之命令,於是他選擇服從雅典法律,接受死刑判決,吞服毒藥,安靜的死去。 資料來源:《蘇格拉底之死》 (The Death of Socrates by Jacques-Louis David, 1787)。
延伸思考:蘇格拉底之死 你對於蘇格拉底的選擇有何想法? 開放同學討論與分享。 蘇格拉底的死,對於雅典與後世有何影響? 啟發當時及後世對政治體制及對惡法的反思。 圖源:shutterstock
(一)公民不服從的意義 當政府的政策違反公平正義時,人民必須秉持良知、有意識地拒絕順從政府,並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來體現公民的道德理念。 課本 p.108~109 當政府的政策違反公平正義時,人民必須秉持良知、有意識地拒絕順從政府,並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來體現公民的道德理念。 除反對蓄奴制度,梭羅也反對美國發動侵略墨西哥的戰爭。1842年梭羅拒絕繳交「投票稅」,因為「繳稅給政府等於幫助他們蓄奴、出錢讓他們去打一場不義的戰爭。」1848年梭羅被捕入獄,隨後發表論公民的不服從權利一文,認為「良心的位階高於法律」,當政府強制公民做違反良心的事情時,公民應有消極抵抗的權利。這篇文章後來成為非暴力理論的經典之作。
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 公民不服從建立在「惡法非法」理念上。梭羅認為法律是基於人類社會道德所建立的制度,而非政府控制人民的手段。因此,法律必須是正義的。但法律是人所制定,有時會被當權者操弄而變得不具道德性,在此情況下,人民便不應服從不道德的法律。此即公民不服從的核心概念。 美國哲學家梭羅(Henry Thoreau,1817~1862)。 圖源:2011 年12 月30 日, 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File:Henry_David_Thoreau.jpg
(二)公民不服從的條件 合乎良心以追求公平正義 課本 p.109~110 合乎良心以追求公平正義 抗爭行動基本上是針對違反公平正義,或是不符自己良心判準的法律與政策,大多採取示威遊行、靜坐抗議等方式 公開且故意的違法行為 公開:能在第一時間吸引政府與社會群眾注意,透過輿論傳播對政府造成壓力 故意:是經過深思熟慮後決定違反該法律,目的在挑戰不當法律或政策的權威,促使政府修改不合時宜的法律或政策 非暴力的和平手段 一方面不會讓政府有合法鎮壓機會,就算政府採暴力方式鎮壓,也會凸顯政府的負面形象,更能爭取支持;另方面不會造成無辜者受害,還可吸引其他人關注,增加訴求正當性
公民不服從的代價 問:從事公民不服從運動可能會有什麼代價? 答:因為採違法行為表達訴求,會受到政府依法處罰。 問:會受到什麼處罰? 答:若遭政府鎮壓,可能因此受傷甚至死亡。 問:還有其他代價嗎? 答:當然,也可能遭其他異議人士暗殺!
馬丁路德‧金恩的非暴力抗爭 課本 p.110~111 馬丁路德‧金恩的非暴力抗爭 此真實故事發生在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的真實事件拍攝而成。在1955年,美國仍是一個處於極端種族歧視的時代,白人在生活上處處歧視黑人,並設下許多不平等規定,清楚劃分黑人與白人的生活範圍,甚至在公車上的座位都是將黑人與白人分開的,黑人只能坐在公車後方的座位,即使是後方座位滿了也不能坐到白人的座位去,直到某日,一位黑人女性不顧座位上寫著「限白人」字樣坐下,並拒絕讓座給白人男性而被以違反種族隔離法定罪之後,引發全市黑人集體拒搭公共汽車長達13個月的聯合抵制,點燃了50及60年代黑人爭取人權的第一場戰役!她的舉動讓黑人民權運動猛烈燃燒起來,並且把一個當地的年輕牧師──金恩博士轉變為民權運動的偉大領袖。 81
馬丁路德‧金恩 1955:發起罷乘運動。 1957:全國巡迴演講,呼籲非暴力方式爭取黑人人權。 1960:在亞特蘭大因抗議種族隔離政策被捕入獄。 1963:華盛頓遊行,發表著名演說〈我有一個夢〉,此遊行促成1964年人權法的通過。 1964:《民權法案》通過;金恩榮獲諾貝爾和平獎。 1968:4月4日,在演講時被刺客J. E. Ray開槍打死。 1986:雷根總統簽署法令,訂每年2月份的第三個星期一為馬丁.路德.金恩紀念日。 馬丁路德‧金恩(Martin Luther King Jr.),美國浸信會牧師,黑人民權運動領袖,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他領導了美國50~60年代的民權運動。金恩所領導的黑人抗爭行動始於1955年,他成功地帶領蒙哥馬利市民,反對公車上的黑白隔離措施。在爭取種族平等的過程中,金恩遵循非暴力、不抵抗的原則,於1964年獲頒諾貝爾和平獎。1968年4月4日,他在田納西州孟菲斯被一位白人青年雷伊槍殺身亡,享年39歲。 圖源:2009 年5 月14 日, 取自sweetjavey0806.pixnet.net/blog/post/25485202 82
教學互動Q&A:I have a dream I have a dream that one day this nation will rise up and live out the true meaning of its creed:“We hold these truths to be self-evident, that 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 I have a dream today! 1963年8月28日,在美國華府,有超過25萬人聚集,並朝國會大廈前進,他們支持立法保障所有人民都能同時享有平等的權利。 這是美國首府有史以來黑人與白人共同參與的盛大遊行之一,而且不涉及暴力,以和平方式進行此一遊行。 當時,馬丁路德‧金恩博士站在大遊行的最前線,在林肯紀念堂的台階上,發表〈我有一個夢〉的著名演說。 圖源:2009 年5 月14 日,取自http://www.msc.navy.mil/sealift/2007/February/graphics/KingPhoto.jpg 83
延伸思考: I have a dream 金恩博士有句名言: Life’s most persistent and urgent question is , “What are you doing for others?”(生命中最令人時時懸念的問題,莫過於「你為他人做了些什麼? 生命不該以利己為出發點,而應無私的付出。你從金恩博士的無私付出,得到什麼啟發? 沒有前人無私的付出,就沒有今日安定的生活。每個人都是社會的一份子,也應善盡對社會的責任! 圖源:2009 年9 月29 日, 取自http://usinfo.org/zhtw/american_story/category/page/aa/activists/king.htm
戒嚴時期的黨外抗爭 課本 p.112~113 緣起 戒嚴時期政府限制人民權利,但隨國際局勢變化,加上選舉競爭激烈,爭取言論、集會結社自由便成為政治異議者及知識分子等「黨外人士」重要訴求 過程 1.黨外人士透過雜誌等方式宣揚民主理念,要求解除戒嚴、取消集會結社限制,進行改革 2.1978年蔣經國總統發布緊急處分令停止選舉活動,引來黨外人士強烈反對 3.1979年12月10日世界人權日,美麗島事件爆發流血衝突,政府以「叛亂」罪名大規模逮捕包括黃信介、施明德、林義雄、陳菊、呂秀蓮等領導分子 結果 黨外運動追求自由民主行動並未停歇,終於迫使政府於1987年宣布解嚴,取消人民集會結社限制,進而在1991年終止動員戡亂,施行民主國家應有的憲政體制
美麗島大審 又稱「高雄事件」。1979年,以《美麗島》雜誌為主的黨外人士在高雄舉辦紀念世界人權日群眾大會,事前未獲當局許可,但在當局有條件允許下,依原定計畫舉行,結果不幸造成大批軍警所組成的鎮暴部隊與參與遊行民眾之間的嚴重肢體衝突。 3日後警備總部逮捕所有美麗島事件相關人員如黃信介、林義雄、張俊宏、施明德等,並查封雜誌社總社及各服務處。 次年2月針對美麗島事件涉案人舉行大規模軍事審判,黃信介等8人以「叛亂罪」遭起訴、判刑。
主題放大鏡:甘地的不合作運動 1.南非種族歧視根深蒂固,有色人種遭遇歧視與侮辱 緣起 2.受到梭羅《論公民的不服從》的啟發 方式 號召印人辭去英人委任官職,不參加英人領導的印度政府;不向英人主持的法院起訴,印人糾紛印人自己解決;不接受英國人教育,從公立學校領回自己的子女,轉至印人自辦的學校;印人的錢不存入英人的銀行,轉存入印人自辦的銀行;不應徵入伍,不繳納稅款;抵制英貨,改用印人自製的物品,穿用土布等 結果 1.英國政府讓步,印度於1974年獨立 2.2007年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以聖雄甘地的生日10月2日訂立為國際非暴力日 莫罕達斯·卡拉姆昌德·甘地(Mohandas Karamchand Gandhi,1869年10月2日~1948年1月30日),尊稱聖雄甘地(Mahatma Gandhi),是印度民族主義運動和國大黨領袖。他帶領國家邁向獨立,脫離英國的殖民統治。他的「非暴力」(ahimsa)的哲學思想,影響了全世界的民族主義者和那些爭取和平變革的國際運動。 通過「非暴力」的公民不合作,甘地使印度擺脫了英國的統治。這也激發了其他殖民地的人們起來為他們的獨立而奮鬥。最終大英帝國分崩離析,取而代之的是英聯邦。 甘地的主要信念是「satyagraha」,意為「精神的力量」、「真理之路」、「堅持真理」等。 這鼓舞了其他的民主運動人士,如馬丁路德‧金恩,曼德拉等人。他經常說他的價值觀很簡單,那就是(是從傳統的印度教信仰演化來的):真理(satya)、非暴力。 87
耶穌說:當有人打你的右臉時,你要將左臉也讓他打。甘地說:這可能是指人必須有勇氣,願意接受打擊,多次的打擊,以證明自己不還手但也不退讓,這樣做就能喚起人類的本性,減少對方的恨意,使對方能有尊敬之心。 甘地說:歷史上,只有真理和愛能得勝! 你的想法呢? 88
由社會弱勢團體組成的「泛紫聯盟」,在2004年與2005年發起抗稅運動,認為所得稅中個人標準扣除額為44,000元,但夫妻合併申報扣除額卻只有67,000元,形同對婚姻的懲罰,且稅法中對企業的優惠免稅額度顯然高於個人。於是在2005年號召50對夫妻報稅時,自行採用高於所得稅法規定的額度,以凸顯稅制的不合理。如參與抗稅的人若遭國稅局的處罰,將全力給予後續行政救濟、大法官釋憲等法律支援。這個聯盟現已解散,但他們的抗爭已使得政府對這個問題有了初步回應,將夫妻合併申報扣除額調整為88,000元,所得稅基本稅額條例已於2006年起正式將企業的免稅項目縮減。
泛紫聯盟抗稅運動,基本上就是一種公民不服從的運動,這項運動讓政府改變行之有年卻不合正義的法律。同學們想想,在生活周遭中,政府還有哪些也是具有合法但卻不合正義的作為呢? 圖源: 聯合報系。 本題旨在讓同學們了解我國近年來社會上所發生的公民不服從運動,並思考,針對社會上普遍認為政府政策或法規不合理而影響人民權益時,人民除了發起社會運動的途徑之外,也可以採行公開、非暴力的公民不服從方式,爭取人權的保障。
泛紫聯盟 又名公平正義聯盟,是臺灣社會福利、社會運動團體的一個集合,由臺灣九大社福、社運團體共同發起,召集人為前民進黨立委簡錫堦。2003年8月10日成立,2006年6月12日解散。 泛紫聯盟以象徵弱勢群體的紫色作為代表顏色,意在為弱勢者和眾多隨時可能淪為弱勢的受雇者發聲。 發起的九大團體為:中華民國殘障聯盟、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婦女新知基金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臺灣勞工陣線、中華民國銀行員工會全國聯合會、臺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 該聯盟的宗旨為:共同建立社會安全網,要求朝野一起致力追求建構可長久的社會福利制度;並藉由社會福利與社會運動團體的力量,翻轉臺灣的選舉文化與價值觀。強調和平與民主的價值遠高於兩岸統一與臺灣獨立,反對「統獨壟斷一切」的思考模式;盼藉由公民對兩岸關係議題的思考與主張,讓政治人物無法繼續用族群議題與統獨議題作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91
102學測 公共利益的推動,除了透過國家的公權力之外,也常經由公民團體的倡議。下列哪個例子屬於公民團體的倡議活動範疇? (A)網民串聯集結在總統府前廣場,要求政府肅貪反污 (B)有志人士組成妓權團體,遊說政府將性工作除罪化 (C)教授帶領一群學生,抗爭政府執行都市更新不公平 (D)學者連署在報紙刊登廣告,呼籲政府重視失業問題。
102學測 B 「倡議」又稱公民提案權,是一種公民請願,在得到多數人的連署後,一群有計畫、有目的的人民向政府等行政單位要求其實現團體願望。或稱一種個人、組織或意見的公共表述,目的在說服目標群眾接受、或贊成某個個人、組織或觀點稱之。(A)網民的集聚有時是一時的激情,且集聚效應常出現看熱鬧之況,並非真心解決社會問題;(C)教授帶領一群學生抗爭政府執行都更不公平,但其非一種提案概念;(D)學者所為亦非一種提案概念,僅是希望政府重視失業問題。
102學測 志願結社的蓬勃發展已經成為當代臺灣多元社會的特徵,透過志願結社,可以形成關心公共事務的社會文化,這正是民主政治蓬勃發展的基礎。下列關於志願結社的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A)為民間所發起,但並不包含與政治關係密切的政黨 (B)必須向政府正式立案登記,否則結社行為不具效力 (C)強調公民直接參與公共事務,對政府採取抗爭立場 (D)強調非營利的性質,但仍可採取企業性經營或活動。
102學測 D 志願結社是指人們為某種共同目標,而建立一定形式的社會團體,且以社會組織的方式保障權益或公共利益的實現。(A)志願結社若按「依《人民團體法》分類」,包括「政治性團體」 ;(B)志願結社屬憲法保障人民自由權範疇。向政府立案登記為「正式團體」,反之為「非正式團體」,兩者皆屬志願結社範疇;(C)志願結社未必是以參加公共事務為主要範疇,一群志同道合者有目標便可為之。此外,志願結社雖可能對政府採取抗爭立場,卻未必一定得為之。
102指考 某日新聞媒體出現下列四則事件的報導,相較而言,哪則事件最合乎公民不服從的基本精神? (A)某男子因不滿司法判決不公平而引爆瓦斯抗議 (B)某戶居民因政府強制徵收土地而在家絕食抗議 (C)某民間團體為反對課徵新稅而向議會陳情請願 (D)某市市民為抗議議會立法自肥而集體拒絕繳稅
102指考 D 公民不服從是指公開、非暴力、合乎良心、追求公平正義,但違反現行法律的行動,其目的通常是為了造成政府的某些法律規範或政策的改變。(A)引爆瓦斯抗議不符合「非暴力」行為;(B)在家絕食抗議不符合「公開」行為;(C)向議會陳情請願未違反「現行法律」的行動,故選項(A)(B)(C)不符合公民不服從之意涵。
小試身手 1. 志願結社對於現代社會具有哪些功能? (1)民主素養的增進。 (2)個人力量的擴大。 (3)社會資本的累積。 2.依據民法以及人民團體法的規定,社團分別可分成哪些類型? (1)依民法的規定,可分為以人為組成基礎的「社團法人」及以財產為組成基礎的「財團法人」。 (2)依人民團體法的規定,可分為職業團體、社會團體與政治團體。 3. 非政府組織通常擁有哪些特性? (1)志願性。 (2)民間性。 (3)非營利性。 (4)獨立自主性。
小試身手 4. 一般而言,社會運動具有哪些特色? (1)人民由下而上發動。 (2)組織化以推動價值理念。 (3)採取行動策略。 4. 一般而言,社會運動具有哪些特色? (1)人民由下而上發動。 (2)組織化以推動價值理念。 (3)採取行動策略。 (4)持續性挑戰以改變或維持現狀。 5. 所謂「公民不服從運動」其意義為何? 公民不服從是指一個公開、非暴力、合乎良心但違反現行法律的行動,其目的通常是為了造成政府的某些法律規範或政策的改變。
大顯身手 1.同學們是否發現,學校中的社團,有些人氣很 旺,可是有些社團卻有招生的困難,到底是為了什麼原因呢?大家一起來為學校的社團把把脈、打打分數吧! 社團名稱 社員人數 社團屬性 社團現況 原因分析 人氣最旺 人氣不佳
透過觀察學校社團現況,了解社團運作的處境與所需面對的問題,並能藉此體察社會上志願結社的相關現象。教師可於作業完成後,請同學分享自己的觀察結果及想法。
大顯身手 2. 我們每天要面對來自家人、老師、同學、好友等,許許多多的要求或需要幫忙的地方,這些要求有的是能力所及,有的卻是令人左右為難。對於生活周遭親朋好友的「不合理」要求,你曾經有過「不服從」的情形嗎?請舉實例與同學分享你的「不服從」,以及「不服從」後的結果等經驗。 從本課課程內容,同學們可以了解,不服從運動的參與,有其必要條件與必須付出的代價,而面對自己生活周遭中,親朋好友對自己可能出現的種種不合理要求,個人是否也有勇氣「不服從」?藉由此一題目,讓同學們思考不服從運動的種種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