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金信託
小天使 圖片摘錄自google
信 託 財 產 信託監察人 受 益 人 受 託 人 委 託 人 信 託 本 旨 (信託之標的) 處分 管理 簽訂契約 信託利益 信 託 財 產 (信託之標的) 信託監察人 處分 管理 受 益 人 委 託 人 簽訂契約 (管理財產人) 受 託 人 信託利益 移轉(處分)財產 指示 信 託 本 旨 (契約內容、信託目的) 稱信託者,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 旨,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
照護信託
如果 如果高氏三兄弟獲得的保險理賠及各界捐款,有交付信託,指定信託監察人,則可以確保資金不會被不肖親友整筆挪用 自信託中 每月固定撥付生活費給高氏三兄弟 教育及醫療實支實付 等到成年後,再將剩餘財產給高氏三兄弟
案例二-新莊國小吳小弟,還好有信託 父母於市場賣菜 父母育有一子一女 吳小弟就讀新莊國小三年級 車禍造成父母及妹妹同時死亡 保險金及學校捐款
為什麼要做保險金信託 【案例一】 小莉的父親在一場空難過後留下高額的保險理賠金,然而14歲的小莉,除了面對喪父之痛外,還要面對身旁不肖親友的覬覦-從未見過面的媽媽這時就出現了。面對這位自稱小莉媽媽的人來爭監護權,這時小莉和她的叔伯們都不知該怎麼辦?
還好 還好小莉的父親之前已經帶著小莉跟華銀簽好保險金信託,也跟保險公司約定理賠金直接進入小莉在華銀的信託專戶 每月固定撥付生活費給小莉 教育及醫療實支實付 等到成年後,再將剩餘財產給小莉
誰需要保險金信託 保單受益人年幼 保單受益人不能妥善管理者 擔心受益人揮霍無度 擔心不肖親友覬覦
保險金信託基本架構-錢的流向 保險 保險關係 要保人 保險受益人 小莉的爸 小莉 批註 信託 信託關係 信託委託人 信託受益人 小莉 小莉
保險金信託簡介 信託架構:自益信託 信託財產 信託存續期間 保單受益人=信託委託人=信託受益人 委託人(保單受益人)可得受領且交付受託人之保險金(保單要批註) 信託存續期間 委託人自行約定
保險金信託簡介 管理運用方式 銀行存款 信託利益分配 生活費:每月七日定期支付 教育/醫療費用:憑單據實支實付
保險金信託費用 制式化契約 1.簽約金 2.信託管理費
相關問題-1 Q:我有三家保險公司五張保單,身故受益人只有小莉一個人。需要簽幾份信託契約 A:一份契約
相關問題-2 Q.我有兩個小孩小明與小華,也有很多保單,身故受益人內有小明跟小華兩人。 A.小明跟小華分別與華南銀行簽約。 保單批註為 小明可得受領之保險金限存入 「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小明」 小華可得受領之保險金限存入 「華南商業銀行受託信託財產專戶-小華」
榮星計畫專案 華銀信託部
團結力量大 自閉症基金會、榮民醫院、華南銀行等各界優質代表,合作辦理「榮星計畫」信託專案,用以照護自閉症患者。 保險 -預留照護資金來源 華南 -提供信託平台,確認專款專用 自閉症基金會結合榮民醫院及其他養護中心,執行照護計畫
榮星計畫架構 自閉症基金會 華南銀行 保險公司 自閉症患者 結合榮民醫院及照護機構 擔任信託監察人 照護自閉症患者 提供信託平台 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保險公司 家屬投保身故保險 預留資金來源 自閉症患者
為什麼要參加榮星計畫 延續照護 專業照護 專款專用 我還可以照顧多久? 我不在的時候,誰來照護? 自閉症基金會 篩選適當照護環境 自閉症基金會 監督及協助照護 專款專用 信託資金專用於照護『我的』受益人 避免親友或照護者挪用
榮星計畫信託架構 委託人 受託人 受益人 華南銀行 委託人 信託監察人自閉症基金會 家長 交付現金 支付自閉症患者入住養護中心之費用 於家長身故時,保險公司理賠給受益人之保險金 指示受託人支付自閉症患者入住養護中心之費用 協調自閉症患者入住榮民醫院或養護中心 信託監察人自閉症基金會
榮星計畫信託架構(舉例說明) 受託人 受照護 華南銀行 受照護 信託監察人自閉症基金會 ⑤ 支付張小明入住養護中心費用 照護者 ① 張爸爸利用分年贈與免稅額度內交付現金 ⑤ 支付張小明入住養護中心費用 照護者 張爸爸 受託人 華南銀行 受照護 張小明 受照護 張小明 ② 於張老爸身故時,張小明可以拿到的身故保險金加入信託 ④ 指示受託人支付張小明 入住養護中心之帳號及費用 ③ 協調張小明入住榮民醫院或其他養護中心 信託監察人自閉症基金會
榮星計畫-信託契約內容摘要 委託人-A : 照護者(張爸爸代表出面) 委託人-B : 被照護者(張小明) 信託受益人 : 被照護者(張小明) 信託監察人 :自閉症基金會 信託資產 委託人-A :可先交付現金,因涉及贈與,最好控制在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度內 委託人-B :將來可以拿到的身故保險金交付信託 信託利益分配 受益人的生活費及照護費用由自閉症基金會書面指示支付給受益人的照護機構 收取費用 簽約金:2500 , 簽約時交付 管理費:年管理費率0.25% , 每月最低500元 簽約變更及終止 信託存續期間至受益人發生被繼承事實止。 契約變更需經信託監察人(基金會)及受託人(華銀)同意
謝謝聆聽 歡迎指教! ~信託是生活上的好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