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價證券借貸 民國101年5月30日 臺灣證券交易所 結算部
借券制度重要發展過程 69年-證券金融事業辦理融資融券業務 79年-證券商辦理融資融券業務 85年-證交所交割借券業務 92年-證交所借券系統成立 94年-取消借券目的檢查,實施市場放空總量控管 95年-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 96年-取消臺灣50指數、臺灣中型100指數及臺灣資訊科 技指數等合計150檔成分股之平盤以下不得借券賣出價格限制 3
簡報內容 制度簡介 觀念釐清 問題解答 借券≠借券賣出≠外資≠打壓股市
何謂有價證券借貸? 出借人同意將有價證券出借予借券人並收取擔保品,依約定由借券人以同種類、同數量有價證券返還出借人之行為。 標的證券 借券人 何謂有價證券借貸? 出借人同意將有價證券出借予借券人並收取擔保品,依約定由借券人以同種類、同數量有價證券返還出借人之行為。 標的證券 借券人 出借人 擔保品
有價證券借貸之特性 屬於消費借貸,與使用借貸不同 係附條件交易,與買賣斷不同 證券所有權移轉至借券人,債權確保強於質押 除權息不強制回補,與信用交易之融券不同。權益補償由借券人償還出借人
我國整體證券借貸市場架構圖 出借人 中介機構 借券人 證交所 借券系統 證券商/證金事業辦理有價證券借貸 特定機構法人 特定機構法人 自辦證券商 全體投資人 證金事業 代辦證券商
證交所借券系統借貸交易型態 交易型態 借券 費率 擔保 比率 適格 擔保品 借券期間 管理洗價 履約保證 定價交易 3.5% 原始率 140% 維持率 120% 現金 信用交易股票銀行保證 中央登錄公債 6個月 可續借1次 證交所 競價交易 雙方報價系統撮合 議借交易 雙方契約議定 借貸雙方自行承擔違約風險 8
借券交易與融券交易比較 借券交易 融券交易 用途 用途較廣,可供賣出、履約、還券等 僅供賣出,且借券即同時賣出 費用 借券人須支付借券費予出借人 借券人須支付萬分之八的融券手續費予授信機構 權益補償 遇除權息,借券人須補償出借人之權益 遇除權息,融券戶強制回補 提前召回 出借人可提前召回 借券人無被提前召回風險
證交所借券系統與證券商/證金 證券借貸業務比較 證券商/證金證券借貸 標的證券 得為融資融券有價證券 得發行認購售權證之標的證券 已發行之股票選擇權、股票期貨、ETF、可轉(交)換公司債、海外存託憑證等衍生性商品之標的證券 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出借人 特定機構法人 證券商 借券人 訂立委託買賣契約三個月以上者 【證交所借券系統特定機構法人不受前開限制】
證交所借券系統 證券商/證金證券借貸 證券商角色 與證交所簽署「有價證券借貸交易總契約」 與證交所作業系統連線 代理客戶開戶及辦理其他借貸申報作業 出借當事人(經主管機關核可之證券商)或證金代理人 開戶 委託人於證券商同一營業處所開立一戶為限(多元帳戶不在此限,目前限於信託業與外資) 客戶於同一證券商(總分公司合計)以開立一戶為限
證交所借券系統 9:00-15:00 證券商/證金證券借貸 營業時間 借貸期間 交易型態 擔保品種類 原始擔保比率 同左 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得申請續借一次,延長期間不得超過六個月 交易型態 定價、競價交易-由交易所承擔風險 議借交易-由交易相對方承擔風險 議借交易 擔保品種類 現金(國人以新台幣為限,特定外資得以美元為擔保品)、得為融資融券有價證券、銀行保證、中央登錄公債(定、競價交易) 現金(國人以新台幣為限,特定外資得以美元為擔保品)、得為融資融券有價證券、中央登錄公債 原始擔保比率 140%(定、競價交易)
證交所借券系統 證券商/證金證券借貸 擔保維持比率 120% (定、競價交易) 同左 追繳通知補繳期限 通知次日 通知送達之日起二個營業日內 處分擔保品 未依約定期限返還有價證券、權益補償、補繳擔保品或給付相關費用 違約處理 處分擔保品尚不足清償,經通知限期清償仍不清償者,即為違約,終止其參與證券借貸交易
資訊揭露 證交所借券系統 證券商/證金證券借貸 證交所網站揭示: 借貸委託資訊 借券成交資訊 借券賣出餘額資訊 借券餘額資訊 盤後傳送相關資料予證交所,供市場資訊揭露 證交所網頁揭示: 各證券之借券餘額 各證券商/證金每個月之平均出借餘額
資訊揭露:基本市況報導 15
借券委託及成交即時資訊 16
借券賣出可用餘額即時資訊 17
資訊揭露 資訊揭露:借券專區資訊
19
20
借券餘額資訊 21
借券賣出餘額
簡報內容 制度簡介 觀念釐清 問題解答 借券≠借券賣出≠外資≠打壓股市
1.借券≠借券賣出
借券用途(借貸辦法29條) 委託證券商賣出(包括投機、套利及避險) 返還借券或證券權益補償 融券賣出之現券償還 認購(售)權證、股票選擇權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金融商品之履約 因應指數股票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ETF)或境外指數股票型基金之實物申購或買回 其他經本公司同意事項
證券借貸:IOSCO觀點 IOSCO出版「有價證券借貸交易:市場發展及影響」(securities lending: market development and implication) 在現今的資本市場,有價證券很少被閒置。如果沒有在市場被買進、賣出,有價證券通常會: 被借給想要借入的相對方(證券驅動;securities-driven) 被當作擔保品以取得短期資金(現金驅動;cash-driven)
證券驅動借劵:IOSCO觀點 讓中長期機構投資人賺取出借收入。 讓市場參與者在暫時的基礎上提供現金或其他擔保品借入證券,促進一些投資及交易策略,增加證券市場的流動性,包括: 基本面看空(fundamental short)策略 市場中立套利(market-neutral arbitrage)策略 現貨、期貨套利(cash versus futures arbitrage)、 可轉債套利(convertible bond arbitrage)、 股利相關套利(dividend-related arbitrage)。
現金驅動借劵 外資從事現金驅動借劵為國際間普遍之借券行為或籌資安排。 主要市場如美國、英國、日本、香港、韓國、新加坡、澳洲等均未禁止。 現金驅動借券為外資最具成本效益之籌資方式從事證券投資。 外資經由現金驅動借劵所取得之股票,一般未於證券市場放空,對股價影響輕微。
2.借券≠外資 借券市場參與者不是只有外資
我國整體證券借貸市場參與者 證交所借券系統:僅供特定機構法人進行證券借貸 證券商/證金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 出借人- 目前以外資、銀行兼營信託業、保險業、政府基金、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為主 借券人- 目前以外資、自營商及證券商借貸專戶為主 證券商/證金辦理有價證券借貸業務: 證券商〈證金公司〉自辦證券借貸,僅得出借證券,不得向客戶借入有價證券 借券人:訂立委託買賣契約逾三個月以上客戶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2011年各類借貸交易人參與情形 (按借券成交金額計算)
國內投資人對借券市場的參與管道 如果想要出借股票,可以將持股交付銀行或辦理財富管理業務的證券商,以信託業的名義參與; 如果想要借入股票,則可以向自辦有價證券借貸業務的證券商辦理。
3.借券餘額高≠打壓股市
市場融券、借券賣出總量控管 借券賣出與融券餘額合計不得超過該股上市(櫃)股份之25% 合計超過20%時,依規進行分配 借券賣出餘額不得超過該股上市(櫃)股份之10% 盤中借券賣出委託數量不得超過該股票前30個營業日平均成交量之20%(原為其上市(櫃)股份之3%)
日期 代號 股票名稱 原制 完全不准借券賣出模擬結果 借券賣出成交量 個股市場成交量 占個股市場成交量 % 本日收盤價 漲跌幅 % 100.02.15 2610 華航 7,471,000 23,089,023 32.36% 20.40 -2.16% 18,660,000 0.00% 100.08.02 2330 台積電 8,727,000 33,521,052 26.03% 71.40 -1.65% 28,790,000 71.60 -1.38% 3514 昱晶 2,936,000 6,931,963 42.35% 57.30 -2.55% 4,805,000 57.40 -2.38% 1802 台玻 1,549,000 7,179,247 21.58% 45.20 6,500,000 100.08.17 2303 聯電 14,696,000 50,715,670 28.98% 11.10 -0.89% 42,745,000 2311 日月光 13,651,000 44,502,373 30.67% 26.40 -3.83% 35,857,000 26.50 -3.46% 2325 矽品 6,201,000 22,055,584 28.12% 25.00 -3.29% 18,820,000 2324 仁寶 6,188,000 20,062,720 30.84% 28.50 -4.04% 16,345,000 28.55 -3.87% 2308 台達電 2,478,000 10,406,734 23.81% 79.90 -2.32% 9,855,000 80.00 -2.20% 100.09.07 2409 友達 9,668,000 33,317,742 29.02% 12.75 1.59% 28,128,000 100.09.19 2888 新光金 7,803,000 23,829,655 32.74% 9.19 -3.16% 19,240,000 9.20 -3.06% 2618 長榮航 4,053,000 19,386,259 20.91% 16.75 -4.83% 18,715,000 1402 遠東新 1,215,000 4,242,175 28.64% 34.75 -0.14% 3,579,000 34.80 2880 華南金 1,000,000 3,922,875 25.49% 18.20 -2.41% 3,678,000
彈性調整借券賣出數量限制 97年的雷曼兄弟倒閉及全球金融海嘯時,國內市場暫停借券賣出,其間歷時幾個月; 去年的歐債危機所導致的國內股市大跌則仍舊准許借券賣出,但將每天借券賣出的數量限制從標的證券發行股份的3%調整為不得超過該股票前30個營業日平均成交量的20%。
彈性調整借券賣出數量限制(續) 鑑於借券賣出: 在不同指數區間或隨市場狀況彈性調整借券賣出數量限制,似屬可行。 確實能夠提供市場流動性, 但在不同市場狀況可能會帶來壓力, 在不同指數區間或隨市場狀況彈性調整借券賣出數量限制,似屬可行。
我國借券市場的未來發展方向 融合國際視野/在地接軌 隨市場狀況彈性調整借券賣出數量限制 整合國內有價證券借貸市場 扶持國內證券商發展 消極方面,減少不同市場間的不公平競爭 積極方面,將可供出借券源匯聚起來的前提下,整合國內有價證券借貸市場 扶持國內證券商發展 強化資訊揭露與市場參與者教育
簡報內容 制度簡介 觀念釐清 問題解答 借券≠借券賣出≠外資≠打壓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