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的力量 — Only Words 導讀 陳昭如 台灣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1995 2010
Catharine A. MacKinnon 1989 1979 1987 2001、2007 2005 2006
她和她的反色情戰友 Andrea Dworkin 1946-2005
宰制論的平等觀 在相同性的標準之下,女人被以和男人之間的相似性來衡量;我們的平等,是由我們和他的標準之間的相近來論斷的。在差異性的標準之下,我們被以欠缺和男性之間的相似性來衡量,我們的女性性質,被以我們和他的標準之間的差距來評斷。性別中立因此只不過是男性標準,而特殊保障的規定則是女性標準,但可別被騙了:男性特質,或者男性性質,是這兩種標準的根據
宰制論的平等觀 什麼是平等? 性別不是差異問題,而是宰制-從屬的權力問題 「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的亞里斯多德公式(又稱「差異取徑)對平等採取了特定觀點,那就是男性觀點 反對類似性檢驗(similarity test): 不平等的關鍵並非不合理的差別待遇,而是男性優越(male supremacy )、男性宰制(male dominance) 性別不是差異問題,而是宰制-從屬的權力問題 反對自由女性主義:「性別中立」(gender neutrality)是迷思,而非解方 反對文化女性主義:有一隻腳踩在你的喉嚨上所發出的聲音就是女人的聲音,而肯認這種聲音就是 就是女性主義(feminism unmodified):平等是權力分配問題,性別是也是權力問題:男性優越與女性從屬
宰制論下的性與色情 認識論的問題 政治的問題:男性觀點的性成為現實、與反映現實的法律 男性觀點定義了世界,也定義了性 男人幹女人是性的愉悅形式,可幹性(fuckability)用來定義女人 Men fuck women. Subject verb object. 政治的問題:男性觀點的性成為現實、與反映現實的法律 色情實踐了女人在性上的從屬 法律上的一般人觀點(average person)、社群標準(community standard)=男性標準
觀點問題 男性觀點 女性主義觀點 道德問題→個人對於良善生活的選擇 言論問題→言論自由市場 言論自由理論奠基於反事實的預設:言論自由已經存在(free speech exists) 現狀是不平等的:男人的言論自由壓抑了女人的言論自由 猥褻是種道德觀念,色情則是政治實踐 男性道德認為的罪惡,在女性主義觀點下可能是無害的;女性主義認為會傷害女人的(宰制與臣服的性化),則被男性道德觀認為是無害的,因此是受保障的言論
所言即所為 Saying It is Doing It 色情不是觀念或觀點的表達,而是行為 色情透過「做」來「說」 色情透過「說」來「做」 挑戰「言」「行」的二分 → 平等權的適用 因果關係問題:色情是否「導致」傷害? 「猥褻」管制原即不考慮因果關係問題 憎恨言論的管制也不考慮因果關係問題 色情與女人的傷害之間的關係,不能用一般因果關係的法則來理解 色情確實導致傷害
公然強暴(public rape):所言即所為?
種族與性別 種族歧視與性別歧視 性別與種族歧視的交錯: Anita Hill vs. Clarence Thomas 種族不平等=現實 性別=差異 性別與種族歧視的交錯: Anita Hill vs. Clarence Thomas
反色情法案與姊妹鬩牆 誤解的澄清 FACT的反對 非刑事管制或行政管制,而是民權訴訟 對色情的定義:以影像或文字,歷歷如繪地描述女性在性方面直陳於外的卑屈姿態,並包括明確的特點 必須造成傷害 FACT的反對
最終的問題:自由與平等 言論自由 vs. 性別平等? 性自主 vs. 反壓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