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105學年度 特殊教育業務行政說明會 報告人 柯雅淇
貳、鑑定安置
二、國民中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暨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 發函:10月 期限:預計11月辦理 詳細鑑定工作流程將辦理說明會。 臺東縣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附錄十五】 臺東縣國民中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暨資賦優異兒童提早入學鑑定作業時程【附錄十六】 P2
三、國民中小學資賦優異學生 縮短修業年限鑑定 發函:2月 期限:預計3月辦理 詳細鑑定工作流程將辦理說明會。 臺東縣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降低入學年齡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附錄十五】 臺東縣國民中小學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鑑定作業時程【附錄十七】 P2
四、學習障礙鑑定 P3 發函:國中階段於9月、國小階段於2月 收件截止:國中階段約於10月底,國小階段約於3月中 詳細鑑定工作流程將辦理說明會。 質性資料十分重要!!請務必提醒欲提報學生之教師,長期、持續性的收集學生相關質性資料(未訂正考卷與作業、聯絡簿、作文週記、圖畫、成績單…等呈現困難之原始狀態),以影印或拍照方式皆可,以利研判工作的進行。 臺東縣學習障礙學生鑑定流程【附錄十八】 臺東縣國民中、小學學習障礙學生鑑定作業時程【附錄十九】 臺東縣國民中、小學學習障礙學生鑑定申請表件【附錄二十】 P3
五、情緒行為障礙鑑定 P3 預計於105學年度開始啟動,相關計畫及表件正在規劃中,預計9月份起針對國中情緒行為障礙學生進行「重新鑑定」工作。 重新鑑定名單:國中約3位,國小約8位 採個別通知學校方式,召開說明會→心評派案→綜合研判→送交鑑輔會審議 學校端:蒐集資料、轉介前介入、個案研討會、輔導紀錄、認輔紀錄、填寫教師版與家長版量表各3份 P3
五、情緒行為障礙鑑定 P3 召開個案研討會至少2次 轉介前介入(針對問題行為所使用的介入策略、至少六個月的介入、介入成效評估) 導師輔導記錄 必備資料 召開個案研討會至少2次 轉介前介入(針對問題行為所使用的介入策略、至少六個月的介入、介入成效評估) 導師輔導記錄 認輔記錄 醫院診斷證明書 (最近一年內)含醫院衡鑑報告 參考資料 P3
六、心評培訓 P3 發函:6月 培訓課程大多集中於8~10月 臺東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心理評量人員工作及認證要點【附錄二十一】 第五點:凡本縣合格特殊教育教師均有義務參與心評人員培訓並執行所交付之心評工作。 各國中小學設有身心障礙特教班〈集中式、資源、啟聰、巡迴…等〉的正式合格聘任教師,且尚未完備心評人員資格者,請務必參加。 P3
六、心評培訓 P3 每位正式合格特教教師都能完備初、進階課程以及測驗工具研習課程,以勝任心評工作,也能實際擔任心評人員。 承上,學障鑑定工作每位正式合格特教教師均會分派個案。 自104年度起培訓課程陸續增加「智能障礙鑑定、情緒障礙鑑定、認識ICF、學障亞型研判、小組帶領技巧」等課程,欲補修相關培訓課程之心評人員,請把握機會留意培訓日期。 臺東縣培訓心評人員需求分析【附錄二十二】 P3
參、支援轉銜
十七、獎勵參與 輔導特殊教育學生工作 P11 發函:8月底發函檢送實施計畫,9月底前將輔導教師名單逕送特教資源中心。 期限:學年末將相關資料逕送特教資源中心簽辦敘獎。 獎勵參考標準: 項目 輔導紀錄與成效 核發獎狀 乙紙 1、提供家長訪談或諮詢至少乙次 2、輔導紀錄簿每個月至少紀錄一次相關輔導內容 嘉獎乙次 1、有召開學生輔導個案研討相關會議 2、輔導紀錄詳實能清楚呈現輔導過程,並結合相關資源投入輔導工作 3、針對學生問題,具體敘述輔導策略與輔導結果 4、輔導有具體成效 P11
十八、落實國中小融合教育 臺東縣落實國民中小學融合教育實施三年總體計畫」【附錄五十三】(105-107年),共規劃出三項子計畫,以建置各校融合教育模組,落實融合教育。 總體計畫以分區方式進行 長濱成功區:三間國小 臺東區:東海國小 關山池上區:德高國小 大武區:大武國中 P12
十八、落實國中小融合教育 打開心窗共學群工作坊 P12
十八、落實國中小融合教育 打開心窗共學群工作坊 除「長濱成功區」外,其餘三區將由中心學校邀請該區之普教教師、特教教師、輔導教師、主任等組成5-8人的共學群,透過集體討論與經驗分享,讓普教教師在面臨特殊需求學生的種種困境中給予支持與壓力釋放,並透過此工作坊讓參與人員在專業上亦能有所成長。 每個共學群每個月定期聚會一次。 P12
十八、落實國中小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增能研習 P12
十八、落實國中小融合教育 融合教育增能研習 除「長濱成功區」外,105學年度第1學期預計在三區中擇1區辦理融合教育增能研習。 105學年度第2學期辦理另二區之融合教育增能研習。 P12
十八、落實國中小融合教育 建置校內融合模式計畫 P13
十八、落實國中小融合教育 建置校內融合模式計畫 第二階段-分享、觀摩試辦模組:由4個中心學校分別辦理分區說明分享會,將本校之試作模式與經驗供各校參考,以發展出具各校特色之融合教育模式。該分享會將於105年11月前辦理完畢。 第三階段-各校訂定計畫並執行:各校訂定校本融合教育推動計畫,並於校內落實執行各項措施以達到融合教育實施之目標。 P13
肆、課程與教學
三、IEP審查 會議記錄確實召開並記錄 P14
三、IEP審查 P15 相關法源依據:特殊教育法第28條、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9條與第10條 第1學期將審查全縣九年級學生IEP,第2學期審查全縣六年級學生IEP 收件截止:第1學期約於11月初,第2學期約於3月中 請各校於期限內將指定年級之學生IEP掃描上傳 P15
三、IEP審查 P15 其餘年級學生之IEP留校備查 需複審之IEP將請特教輔導團協助以「到校服務」模式協助進行修改
IEP審查 之 信心喊話 P15 符合法規(尤其是IEP內容五個向度) 現況能力、需求評估與課程服務相呼應 留意學期(短期)目標的敘寫盡量符合「具體、可觀察、可評量」 將辦理審查說明會 P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