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應付公司債與長期應付票據 11-1 公司債之性質及分類 11-2 應付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11-3 分期還本公司債 11-1 公司債之性質及分類 11-2 應付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11-3 分期還本公司債 11-4 長期債券投資 11-5 長期應付票據 11-6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
11-1 11-1 公司債之性質及分類 1 公司債之性質 2 公司債的優點 3 公司債的種類
公司債的性質 公司債,是股份有限公司為了籌措長期資金,依公司法之規定,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多數人舉借款項的一種債務。 公司債有以下幾種特質: 11-1 公司債的性質 公司債,是股份有限公司為了籌措長期資金,依公司法之規定,以發行債券的方式,向多數人舉借款項的一種債務。 公司債有以下幾種特質: 1. 將鉅額長期借款劃分為相等的若干單位,以較小的面額(通常票據面額為$1,000)向不特定的多數人籌集資金,定期付息,到期還本。
2. 依公司法之規定,公司債之發行總額有其限制: 發行有擔保公司債不得超過 全部資產-( 全部負債+無形資產 ) 11-1 2. 依公司法之規定,公司債之發行總額有其限制: 發行有擔保公司債不得超過 全部資產-( 全部負債+無形資產 ) 發行無擔保公司債不得超過 ½ [ 全部資產- ( 全部負債+無形資產 ) ]
3. 印製公司債券作為債權的憑據。 公司債券之內容包括: ( 1 ) 公司債面額或到期值。 ( 2 ) 票面利率及每年的付息日期。 11-1 3. 印製公司債券作為債權的憑據。 公司債券之內容包括: ( 1 ) 公司債面額或到期值。 ( 2 ) 票面利率及每年的付息日期。 ( 3 ) 到期日(償還本金之日期)等。
11-1 公司債的優點 募集資金較容易 避免股權分散 節省所得稅 享受通貨膨脹之利
11-1 公司債的種類
11-2 應付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1 公司債之發行 2 公司債的利息費用與折溢價攤銷 3 公司債發行日介於兩付息日之間 之會計處理 11-2 應付公司債之會計處理 1 公司債之發行 2 公司債的利息費用與折溢價攤銷 3 公司債發行日介於兩付息日之間 之會計處理 4 公司債發行成本 5 公司債之償還 6 可轉換公司債
11-2 公司債之發行 1. 公司債的發行價格與現值的觀念 2. 公司債的發行情形 3. 公司債發行時的會計處理
11-2 公司債的發行價格與現值的觀念 公司債發行價格 =各其利息之年金現值+面值支付利現值
市場利率或投資人要求的報酬率又稱為有效利率或實際利率。市場利率則是用來計算公司債現值以及利息費用。 11-2 市場利率或投資人要求的報酬率又稱為有效利率或實際利率。市場利率則是用來計算公司債現值以及利息費用。 票券上載的利率稱為票面利率。票面利率是用來計算發行公司須支付的利息金額。
11-2 【例題】 某年1/1發行一公司債面額為$10,000(即本 金),票面利率8%,三年後到期,每年年底 付息$800,而發行當時之市場利率為10%, 試求出公司債的發行價格。
11-2 【解答】 公司債的發行價格
公司債的發行情形 平價發行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發行價格=面額 溢價發行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發行價格>面額 折價發行 11-2 公司債的發行情形 平價發行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發行價格=面額 溢價發行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發行價格>面額 折價發行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發行價格<面額
公司債發行時的會計處理 發行公司債券時,通常按面值貸記「應付公司債」,以表示發行公司債之總額。 平價發行 ( 發行價格等於面值 ) 11-2 公司債發行時的會計處理 發行公司債券時,通常按面值貸記「應付公司債」,以表示發行公司債之總額。 平價發行 ( 發行價格等於面值 ) 現 金 XXX 應付公司債 XXX
溢價發行 ( 發行價格大於面值 ) 現 金 XXX 應付公司債 XXX 應付公司債溢價 XXX 折價發行 ( 發行價格小於面值 ) 11-2 溢價發行 ( 發行價格大於面值 ) 現 金 XXX 應付公司債 XXX 應付公司債溢價 XXX 折價發行 ( 發行價格小於面值 ) 應付公司債折價 XXX
11-2 公司債的利息費用與折、溢價攤銷 公司債的票面利率可能不等於發行時的市場利率,因此公司每期實際以現金支付的利息金額 ( 面額 × 票面利率 ) 不一定等於按市場利率折算的利息費用。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利息費用=票面利息-溢價攤銷 折價發行: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利息費用=票面利息+折價攤銷 11-2 平價發行: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利息費用=票面利息 溢價發行: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利息費用=票面利息-溢價攤銷 折價發行: 票面利率<市場利率利息費用=票面利息+折價攤銷
公司債之溢價或折價,應列為公司債之加項或減項,並按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於債券流通期間內予以攤銷,到公司債到期時,溢折價帳戶餘額歸零。 11-2 公司債之溢價或折價,應列為公司債之加項或減項,並按合理而有系統之方法,於債券流通期間內予以攤銷,到公司債到期時,溢折價帳戶餘額歸零。 公司債溢、折價的攤銷方法: 1. 直線法 2. 利息法 直線法與利息法之比較
11-2 直線法 亦稱平均分攤法,是將溢價或折價總額平均分攤於各付息期間,故每期的攤銷額相同利息費用相同。
11-2 利息法 又稱複利法,此法下的利息費用,是以公司債帳面價值 ( 公司債面額加上公司債溢價或減去折價 ) 乘以市場利率而求得,可以反映出公司各期為發行公司債所實際承擔的利息費用。 利息費用與實際支付利息之差額,即溢、折價之攤銷額。
11-2 計算方式
11-2 直線法與利息法之比較
11-2 公司債發行日介於兩付息日之間之會計處理
收現總額=公司債發行價格+上一付息日至購買日期間之利息 11-2 收現總額=公司債發行價格+上一付息日至購買日期間之利息
11-2 公司債之發行成本 發行公司債時,常發生律師公費、會計師簽證費、公司債券印製費、經紀人承銷佣金、銀行或信託公司簽證及保證手續費等成本,稱為公司債發行成本。
11-2 公司債發行成本係為籌得公司債資金之必要支出,使公司在公司債存續期間享用資金的利益,故公司債發行成本應列為遞延借項,在公司債存續期間以直線法攤銷,轉為公司債發行費用或利息費用。
11-2 公司債之償還 1. 清償日為到期日 2. 清償日在到期日之前
清償日為到期日 公司債到期時,溢折價及發行成本都已經攤銷完畢,應付公司債的帳面值等於面值,不會發生償還損益,故直接將公司債的帳面值沖銷即可。 11-2 清償日為到期日 公司債到期時,溢折價及發行成本都已經攤銷完畢,應付公司債的帳面值等於面值,不會發生償還損益,故直接將公司債的帳面值沖銷即可。
11-2 清償日在到期日之前 清償的方式可能為: 依贖回價格向債券持有人要求贖回 發行公司提前在公開市場中將公司債買回註銷。
作法: (1) 認列上期支付利息日或調整日至清償日之利息費用,攤銷公司債溢、折價,並列計應付利息。 11-2 作法: (1) 認列上期支付利息日或調整日至清償日之利息費用,攤銷公司債溢、折價,並列計應付利息。 (2) 將贖回部分之應付利息及未攤銷之公司債溢、折價及遞延公司債發行成本沖銷,並認列提前贖回損益。若金額重大,應列為非常損益。
11-2 可轉換公司債 當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時,債券持有人得自發行日起屆滿一定時日後,於一定期間內,按約定之轉換價格或轉換比率,將公司債轉換成發行公司之普通股。
11-2 1. 有關公司債之處理 2. 決定普通股權益
11-2 有關公司債之處理 (1) 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時,若轉換日並非付息日,發行公司應先補提上期付息日至轉換日之間的利息,並作此段期間之溢、折價及遞延發行成本之攤銷。 (2) 計算轉換部分之應付公司債未攤銷溢、折價金額。
(3) 最後將該轉換公司債之相關科目轉銷,包括: 11-2 (3) 最後將該轉換公司債之相關科目轉銷,包括: 公司債面額。 未攤銷溢折價。 發行成本。 應付利息等。
11-2 決定普通股權益 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的入帳基礎有下列二種: 帳面價值法 市價法
11-2 帳面價值法 帳面價值與普通股面額之差,應列為資本公積,不認列轉換損益。
11-2 市價法 以公司債或換入普通股兩者之公平市價較為明確者入帳,公平市價超過普通股面額部分,應列為資本公積。公平市價與轉銷淨額間之差額認列轉換損益,但不作為非常損益。
11-3 11-3 分期還本公司債 1 售價之決定與發行分錄 2 分期還本公司債之付息,溢、 折價攤銷以及還本
11-3 售價之決定與發行分錄 售價之計算: 發行分錄: 現 金 XXX 應付公司債折價 XXX 應付公司債 XXX
11-3 【例題】 成易公司於90年1月1日發行分期還本之公司債,面值$200,000,票面利率為8%,每年年底付息一次,本金分四次償還,自90年起每年底還本$50,000,93年年底全部還清,發行當時之市場利率為10%。試計算公司債的發行價格。
11-3 【解答】
11-3
分期還本公司債之付息,溢、折價攤銷以及還本 11-3 分期還本公司債之付息,溢、折價攤銷以及還本 攤銷方法有直線法及利息法二種。 分期還本公司債較常採用直線法。
直線法 直線法係將公司債發行之溢價或折價平均分攤於債券流通期間。 又稱為「債券流通法」或「金額期間法」。 11-3 直線法 直線法係將公司債發行之溢價或折價平均分攤於債券流通期間。 又稱為「債券流通法」或「金額期間法」。 以每年公司債券流通在外之面額所佔加權流通總額之比例,為攤銷溢價或折價之基礎。
11-3 公式:
11-3 利息法
11-4 11-4 長期債券投資 1 長期債券投資之意義 2 長期債券投資之會計處理
11-4 長期債券投資之意義 企業常因契約、法律之規定,或自願性提撥基金等特定目的,而購入其他公司所發行的債券,並擬長期持有,以達成累積資金或穩定長期收益的目的,稱為長期債券投資。
11-4 長期債券投資之會計處理
11-4 1. 購入成本之決定與記錄 2. 長期債券投資之利息收入與溢、折價攤銷 3. 長期債券投資之處分
購入成本之決定與記錄 以取得成本作為入帳基礎。 包含購買債券的價格及手續費、稅捐等。 11-4 購入成本之決定與記錄 以取得成本作為入帳基礎。 包含購買債券的價格及手續費、稅捐等。 溢、折價取得債券時,並不另設債券投資溢、折價之類的科目來處理,而是直接以取得成本列計「長期債券投資」之中。
11-4 若於兩收息日間購入債券,投資公司尚須墊付自上次收息日至購買日間的利息 ( 屬於賣方應享利息 ) ,墊付款應借記「應收利息」,等到下次收息日收到全期利息時,再予以轉銷。
11-4 長期債券投資之利息收入與溢、折價攤銷 攤銷長期債券投資溢、折價的方法,亦同樣有「直線法」與「利息法」兩種。
債券發行人 V.S.債券投資人 債券發行人 債權投資人 攤銷折溢價的方法 1. 直線法 2. 利息法 分錄 折溢價攤銷另立會計科目表達 11-4 債券發行人 V.S.債券投資人 債券發行人 債權投資人 攤銷折溢價的方法 1. 直線法 2. 利息法 分錄 折溢價攤銷另立會計科目表達 溢、折價攤銷直接增減債券投資之金額
長期債券投資之處分 清償日為到期日 只須將收現之本金與長期債券投資科目的餘額沖銷即可。 清償日在到期日之前 先補認列出售部分之利息收入。 11-4 長期債券投資之處分 清償日為到期日 只須將收現之本金與長期債券投資科目的餘額沖銷即可。 清償日在到期日之前 先補認列出售部分之利息收入。 就出售之投資債券的相關科目與所收取之金額沖銷,差額列計處分債券投資損益。
9-1 11-5 11-5 長期應付票據
11-5 企業為籌措長期資金除了發行公司債、股票外,如果需要籌措之資金金額不大時,可以簽發票據向銀行或少數人借款。票據依其到期日之長短,可分為長期應付票據與短期應付票據。其中,短期應付票據屬於流動負債,而長期應付票據之到期日通常在一年以上,故應列為長期負債。
11-5 長期應付票據之會計處理與應付公司債類似,只是長期應付票據的期限通常較應付公司債短。長期應付票據的利息計算、溢折價攤銷皆與應付公司債之處理相同。
11-5 發行長期應付票據除了舉借資金外,還可以交換固定資產、商品或勞務,在此情況下,應以交換所得之固定資產、商品或勞務之公平市價或按市場利率折現之票據現值較明確客觀者入帳。
11-6 11-6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 1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之意義 2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之方法 3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之揭露
11-6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之意義 企業能達到借款之事實,但可以不用將此負債記錄於財務報表 ( 資產負債表 ) 中的融資安排,稱為企業之「資產負債表外融資」。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的理由: 1. 許多企業及報表使用者,都有負債越少越好的觀念,認為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越少,其資產負債表的品質越佳,且可讓公司容易以更低的成本取得資金。
2. 企業裡的借款契約中,往往都有限制企業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金額不得超過某一比例的條款。 11-6 2. 企業裡的借款契約中,往往都有限制企業資產負債表上的負債金額不得超過某一比例的條款。 3. 有些人認為資產負債表中因為會計的保守穩健的原則,其資產科目已經嚴重低估,因此企業為了平抑這樣的現象而刻意低估負債金額,使資產、負債兩方得到平衡。
11-6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之方法 專案融資合約
11-6 承受或墊款合約
11-6 註: 承受或墊償合約與一般購買商品最大不同在於不論該公司今年是否需要都必須購買一定數量的產品,未達此數量時,仍須支付某最低金額之現金。因此比較類似借款,每年必須償付一定金額。
11-6 資產負債表外融資之揭露 對於資產負債表外融資,雖然並不違反法令之規定,但是因為攸關財務報表之真實表達,所以企業應該詳細附註揭露這類事項,才能反映出企業真實之財務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