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慈濟醫院 『院外』研究計畫專任助理 薪資核銷操作示範 (研究部 行政組) 105年1月製
※【院外專任助理核薪作業時程表】※ 項目 核銷時間 檢附核銷憑證 專任助理薪資 每月20日以前 《小便條》 《請款單》 ★注意事項: 1、各類助理薪資每月依核銷時間啟單(PI或代理人請特別留意),並請務必逐月 請領,財務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 2、由科技部經費及獎一支付助理人員薪資者,均須檢附書面小便條及請款單。 3、當月簽到退表於次月5日前繳交至研究部。 4、擬請依勞健保投保薪資等級表編列相關保費。
※【常用表單下載位置】※ 表單會不定時更新,在填寫表單前請先上研究部網站下載最新版本。 請使用院內IP連線的電腦上網,到研究部網站「制度表單」區 http://10.2.0.97/RWeb/article.asp 表單/系統名稱 表單/系統所在位置 研究助理出勤簽到退表 研究部網站→制度表單→研究助理專區 http://10.2.0.97/RWeb/article.asp#researchstuff 經費核銷權限申請表 研究部網站→制度表單→經費核銷 http://10.2.0.97/RWeb/article.asp#form13 臨時工資明細表 請款單 小便條(計畫經費核銷便條) 受試者簽收明細表 計畫經費核銷系統 Notes系統→花蓮慈濟入口站 →各類申請單→研究類→計畫經費核銷系統 聯採系統 Notes系統→花蓮慈濟入口站 →財產系統→聯合採購系統
院外研究計畫核銷專任助理薪資 院外研究計畫~ (院外包含MOST、國衛院等,獎一比照科技部辦理) 舉例一專任助理薪資:$32,240/月 (預算科目) (摘要/品名/人名) 業務費-研究人力費:$32,240 林XX1月份專任助理薪資 業務費-研究人力費:$ 2,382 林XX1月份勞保(雇) 業務費-研究人力費:$ 1,509 林XX1月份健保(雇) 業務費-研究人力費:$ 1,998 林XX1月份勞退(雇) 計畫經費須動支之人事費總額:$38,129 ★國衛院研究計畫以合約簽訂之核銷規範為主。
系統畫面截錄範例呈現
書面憑證: 1、院外(含獎一)專任助理:須提供 薪資請款單+小便條 2、當月簽到退表於次月5日前繳交研究部
個人權益請注意(1/2) 舉凡各類研究助理於每年度第一個月請領薪資,務必自行繳齊所有個人相關證件及合約書,缺件則待全補齊後方才依撥款日給薪。 若因研究執行需求,有須保費調整加退保之情形,取得計畫主持人證明後,請主動向人資室提出個人需求(如間接式加退保)。 多位PI合聘一名專任助理,擬由其中一位PI擔任總管理人陳核專簽,並做為助理報到及給薪之依據。 同上,若同時擔任2位計畫主持人之助理人員,請務必於簽約時主動告知,相關保費之代扣方式,務必取得2位計畫主持人之證明,並於人資室申請表上陳列註明。
個人權益請注意(2/2) 申請以科技部計畫或獎一經費支付專任助理年獎之注意事 項及原則: (1)科技部計畫支付年獎之際,專任助理一定要在職中。 (2)科技部若屬當年度不同計畫,依規定須繳交上年度計 畫之離職證明文件予財務室,作為支付月數之依據。 (3)屬同計畫主持人項下轉任不同經費來源計畫(如科技部 與獎一) ,採由計畫主持人陳核專簽向院方申請,一律 依專簽核示認定。並依財務室建議,PI須於專簽內說明 支付之經費來源及撥付金額。
研究助理若提前離職,務必至人資室辦理離職手績及保費退保作業。 避免後續保費追繳支付等問題。 實例:助理聘任合約簽立至103年12月31日止,因故於103年10月31日離職 但未向人資室辦理提前離院並通知退保,故導致須補扣繳勞保費及勞退金
研究部制度表單
院內計畫(TCRD、TCRD-I、TCSP、SC、TCMMP)承辦人: 財務室相關負責人員: 院內計畫(TCRD、TCRD-I、TCSP、SC、TCMMP)承辦人: 曾淑娟(13267) 科技部計畫(MOST)承辦人 張雪鶯 (13494) 王文洋 (13028) 劉仁芳 (13128) 陳美雲 (13394) 陳惠珍 (13129) 國衛院計畫_王文洋(13028) 廠商委託計畫_徐淑貞(13207) 產學合作計畫/教輔計畫_陳秋敏(13207) 衛福部計畫及東區醫療網計畫_段月娥(13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