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99 年一般行業在職勞工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 課程內容 單元一:常見工作環境陷阱 (1 小時 ) 。 單元二:職場安全衛生實務 (1 小時 ) 。 單元三:職災權益須知 ( 含勞保年金觀念宣 導 )(1 小時 ) 。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3 單元一:常見工作環境陷阱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4 前言( 1 ) 勞動者的傷痕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5 前言( 2 ) 有看有保佑 高危險性作業安全宣導短片 被夾被捲預防宣導短片 職場安全週宣導短片 想看更多短片 … 請上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網站 ex.asp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6 前言( 3 ) 多一分注意 少一分傷害 想要更多宣導海報 … 請上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網站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7 全國近 13 年職業災害死亡人數 (1-11 月 ) 註: 98 年度部分 數字尚未確定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8 臺北市近 15 年職業災害死亡人數 (1-11 月 )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9 臺北市近 15 年職業災害發生按月份死亡人數統 計 (1-11 月 )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0 臺北市近 15 年職業災害死亡類型及件數 年度年度 全行業營造業一般行業 全行業 ( 墜 落、滾落 ) 全行業 ( 感電 ) 全行業 ( 其他 ) 營造業 ( 墜 落、滾落 ) 營造業 ( 感電 ) 營造業 ( 其他 ) 一般行業 ( 墜落、滾 落 ) 一般行業 ( 感電 ) 一般行業 ( 其他 )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1 臺北市 98 年職業災害死亡統計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2 臺北市 98 年職業災害死亡統計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3 職災現況分析:職業災害死亡及殘廢前 8 大類型 被夾被捲 墜落滾落 被切割擦傷 跌倒 感電 物體飛落 被撞 倒塌崩塌 62.28% 9.61% 5.29% 3.34% 2.96% 2.44% 2.14% 1.73%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4 職業安全衛生的意義 一、工業安全衛生:確保人命與財產不致遭受 損失。 二、勞工安全衛生:確保勞工在工作場所中生 命之安全與健康。 三、職業災害:就業場所中由職業上的原因引 起之傷害或疾病。 四、對於任何人在職場中工作,確保其生命不 致於受到傷害或損及其身體之健康。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5 職業災害之預防 98 %之災害可預防 ( 可以更安全的作業方式替代 ) 災害預防採行設施 – 本質安全 – 隔離或安全防護 – 個人防護具 – 安全管理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6 (一)本質安全 機械設備無論任何情況下,即使勞工操 作錯誤,有不安全行為 … 等,均不會造 成傷害事故。 欲達成本質安全,則須於設計階段即予 考慮,稱之為內在安全(裝置)有別於 機械設備完成後再加裝之外在安全。 現行本質安全之方式 – 自動控制 – 防呆設計 – 零機械狀態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7 (二)隔離或安全防護 多數保護原則 -作業開口設護欄或安全網 -馬路施工以紐澤西護欄隔離 -起重物下方設隔離區 -機械傳動捲夾點設護罩 -漏電斷路器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8 (三)個人防護具 + 訓練 最後防線 ( 危害無法消除 ) 個人防護 噪音作業 ( 平均音壓超過 85 分貝 ) :應使用耳塞。 高架作業:應使用安全帽、安全帶 ( 索 ) 。 電焊、氣焊作業:應使用防護手套、防護面具。 電器作業:應使用絕緣用防護具。 有機溶劑作業:應使用有機氣體用防毒面罩。 缺氧作業:空氣呼吸器、梯子、安全帶。 ~請注意 !! 勞工朋友有遵守戴用防護具之工作附隨義務~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19 (三)續 訓練 勞工安全教育訓練的類型有: 1. 職前訓練:事業單位僱用勞工從事工作前或在職勞工 從事工作前所實施的從事工作預防災變之必要訓練。 2. 在職訓練:工作場所之主管或相關人員透過日常業務 而計劃性的將知識、技能、態度等事項針對所屬勞工實 施安全教導之教育訓練。 3. 職場外之訓練:使員工離開作業場所至外部訓練機構 參與相關專業的課程,彌補訓練的不足。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0 (三)續 訓練 至於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實施之方式有: 1. 自辦訓練:一般勞工安全衛生之教育以自辦為主,屬 於第一線之勞工訓練,可由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規劃 ,由各部門辦理,涉及全公司共通性者,可由管理單位 規劃及辦理。 2. 委託訓練:訓練之內容涉及專業性或訓練成本太高, 可委託專業訓練機構或學術團體規劃辦理,其中人數較 少者,可派遣至訓練單位辦理。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1 (四)安全管理 一、雇主應設安全衛生管理組織、人員實施自動檢查。 二、承攬人就承攬部份負勞工安全衛生責任。 三、交付承攬時,應於事先告知工作環境、危害因素。 四、共同作業時應設協議組織。 五、童工、女工及孕婦保護。 六、訂定工作守則。 七、制定標準安全作業程序。 八、作業場所安全巡視與機制管理。 九、製作警告標示、標語與圖說。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2 預知危害練習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3 大家想一想 !! 常見工作環境陷阱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4 大家想一想 !! 常見工作環境陷阱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5 大家想一想 !! 常見工作環境陷阱
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勞動檢查處 26 大家想一想 !! 常見工作環境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