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週 全球經濟正義 我們有援助難民的義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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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週 全球經濟正義 我們有援助難民的義務嗎? 應用倫理學 第12週 全球經濟正義 我們有援助難民的義務嗎?

前 言 先幫台灣人,再幫外國人? 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是台灣的非盈利慈善團 體,多年來持續推動跨國賑災、社會與醫療服務。 批評者認為,慈濟每年募到數十億捐款,大部分 來自台灣民眾。台灣仍有許多急需幫助的人,慈 濟應該把錢和物資優先用在本地的災後重建、改 善偏鄉教育、身心障礙者和老人長照服務等,而 不是拿去幫助尼泊爾、斯里蘭卡或非洲國家的人。 思考:你認為批評者的主張有道理嗎?為什麼?

前 言 許多道德爭議都跟「正義」(justice)的問題有關。 正義:讓人得到公平的或他們應得的東西。 前 言 許多道德爭議都跟「正義」(justice)的問題有關。 正義:讓人得到公平的或他們應得的東西。 分配正義(distributive justice):涉及社會價值物 (所得、權利、福祉、幫助等)的公平分配。 分配正義適用在社會之內,也適用不同社會之間。 個人是否有義務幫助那些有需要的人,多少減輕 他們的苦難? 這些需要幫助的人是誰?在道德上有差別嗎?

前 言 分配正義的兩個層次: (1)地方層次:有關鄰近的有需要的人—在我們的 鄰近街坊、社群或國家。 前 言 分配正義的兩個層次: (1)地方層次:有關鄰近的有需要的人—在我們的 鄰近街坊、社群或國家。 (2)全球層次:涉及其他國家裡貧窮和挨餓的人。 探討全球性的分配正義問題:對於生活在離我們 半個地球之遠、永遠不會碰到的那些貧窮、飢 餓、瀕臨死亡的陌生人,我們對他們的責任是什 麼?

前 言 在今天的課程裡,我們要談: 1.背景知識:全球貧富差距的現況、相關道德因素。 前 言 在今天的課程裡,我們要談: 1.背景知識:全球貧富差距的現況、相關道德因素。 2.道德理論:極端自由主義(libertarianism)、效益主 義、平等主義(egalitarian)的主張。 3.道德論證:檢視辛格(Peter Singer)的效益主義論 證,支持人有幫助其他國家人民的道德義務。

一、背景知識 (一)全球貧富差距的現況: 有12億人生活在極度貧窮的狀態。 在開發中國家, 9900萬個五歲以下的孩童因為嚴 重的營養失調而體重不足。每天有一萬八千名兒 童死亡,多數是出於可避免的原因。 全球最富有的1%的人擁有將近一半的世界總財富。 世界上最富有的前20%的人消費75%的商品,最 貧窮的人僅佔1.5%。

一、背景知識 (二)相關道德因素: 1.我們跟需要幫助者之間的距離: 情境一:假設你碰巧看到一個小孩在小河裡溺水了。 要救他對你來說很容易,只會對自己造成小小的 不方便,並且你是現場唯一一個可以救他的人。 請問:你會救他嗎?這是道德義務嗎?

一、背景知識 情境二:假設這個小孩遠在100英里或5000英里 的地方。雖然距離很遠,但你擁有拯救他的能 力。 請問:你會救他嗎?這是道德義務嗎? 有些人認為,我們沒有義務去幫忙遙遠的人,他 們是跟自己沒有社會或情感連結的陌生人。 有些人則主張,距離是不相關的考量。需要幫忙 的人在哪裡,沒有道德差別。

一、背景知識 2.權利(right)的概念: 權利:一個人對擁有某事物的主張(claim)或資格 (entitlement),這是一種道德要求,其他人有責任 要按該要求行動。 (a)消極權利(negative right):其他人有責任「不去 干擾」那個人獲得某事物。 (b)積極權利(positive right):其他人有責任「幫助」 那個人獲得某事物。

一、背景知識 不同主張: (1)人只有消極權利:我們沒有義務要去幫忙別人, 無論這個人是近或遠。 (2)人有消極權利和積極權利:我們有義務去幫助不 幸的人,包括世界上貧窮和挨餓的人。 (3)窮困者可能沒有權利要求,但我們有慈善的義務 (duty of beneficence),一種造福他人的道德責任。

一、背景知識 超義務的行為(supererogatory action): 超義務行為指不是道德上要求人去做的事,願意 做會得到讚賞,不做也不會被譴責。 有些人認為,慈善義務是有限的,給超過被要求 的程度是超義務的,值得讚美,但個人有選擇權。 有些人(例如,效益主義者)不承認超義務的行 為。義務要求我們隨時都要盡可能造福他人。

二、道德理論 (一)極端自由主義 (libertarianism): 強調個人自由和消極權利,積極自由不能作為違 反個人自由的理由。 代表人物:Robert Nozick、John Hospers 主張人有不受干涉、以自己希望的任何方式處置 其財產的權利,只要沒有違反其他人的自由權 利。 Hospers:每個人是他自身生命的擁有者。 人沒有幫助窮人和飢民的義務,那可以是出於慈 悲的行動,但不是義務的要求。

二、道德理論 [批評]:跟常識道德產生衝突。 根據極端自由主義的主張,人沒有義務要拯救溺 水的小孩,即使這只會為自己帶來小麻煩。 批評者認為,當只需付出較小代價就可以拯救他 人性命時,人有強烈的慈善義務要這麼做。 主張救人僅是個人可以做的選擇並不合理。

二、道德理論 (二)效益主義: 1.支持理由: 世界上富有的人把財產的一大部分拿來幫助其他 國家需要幫助的人,可以增加世界的整體價值或 效益。 代表人物:辛格(Peter Singer)。

二、道德理論 2.反對理由: 未控制的人口成長是造成全球貧窮和飢餓的原因。 人口不斷增加會導致飢荒和許多人的死亡,但接 下來就會恢復人口和可供應食物之間的平衡。 提供食物給不控制人口的國家的飢民將導致更大 的悲劇。 [批評]: 這個論證背後的幾個假設有誤。 辛格:它用有關未來會發生什麼事的信念,反對 人有解除現在發生的痛苦之義務。

二、道德理論 (三)平等主義(egalitarian): 正義要求在所有人之間平等分配價值物。 主張1:所有人都應該分配到維生所需的某種最 小量財貨,例如食物和醫療照護。 主張2:世界上的食物應該平等分配給每個人。 這種全球性的平等是最高價值。 [批評]:極端自由主義者認為,確保個人可自由使 用其正當獲得的資源,比確保每個人的需要都被 滿足更重要。

三、道德論證 (一)辛格的論證: 在〈飢荒、富裕與道德〉(Famine, Affluence, and Morality)這篇文章裡,辛格嘗試證明,富裕國家 的人民有道德義務要幫助其他國家的人。 例子:1971年,東孟加拉(East Bengal)有許多人死 於缺乏食物、遮蔽住所和醫療照護。 提供足夠的援助,減低貧困國家人民的痛苦,這 沒有超出富裕國家的能力範圍。 不幸地,人們沒有做出必要的決定和行動。

三、道德論證 論證: 1.因為缺乏食物、遮蔽住所和醫療照護而受苦和死 亡是件壞事。 2.如果我們有能力阻止壞事發生,且不會因而犧牲 任何可比較的道德上重要的東西,那麼我們在道 德上就應該這麼做。 3.因此,我們在道德上有義務去阻止因為缺乏這些 必須品所造成的痛苦。

三、道德論證 辛格主張,這樣的道德義務適用於所有有需要的 人,無論他們的距離是近還是遠。 我們買新衣服通常不是為了保暖,而是為了好看, 並非為了滿足任何重要需要。如果把錢捐給飢民, 可以阻止另一人餓死。 捐錢給解除飢荒基金不是慈悲或超義務的行為, 而是一種道德義務,不捐錢是錯的。

三、道德論證 設想可能的批評: (1)在人們的道德判斷裡,只會譴責違反道德規範 的人,不會譴責沈溺於奢侈而不救濟飢民的人。 辛格的回應: 人們事實上怎麼做判斷,跟結論的有效性無關。 道德要求是否過高,本身是社會建構出來的。 道德的觀點要求我們把視野超越自己的社會。

三、道德論證 (2)如果辛格的看法成立,那麼我們應該把所有時 間和精力都投入救災,這樣的道德要求太高。 辛格的回應:我們不願面對的結論,不表示它就 是錯的。 應該批評的是對行為的常識判斷標準。多數人是 自利的,很少人會去做所有應該做的事。

三、道德論證 (二)論證評估: 多數人會同意前提1,儘管他們可能藉由不同途 徑得到相同的觀點。 辛格:不同意這個前提的人可以不必繼續看這篇 文章。 爭議在於前提2。

三、道德論證 1.應該要捐多少錢? 前提2的強版本:直到達邊際效益的水準—即藉 由給出更多,個人對自己或依賴他的人造成的痛 苦如同其藉由贈與而解除的一樣多的痛苦。 前提2的弱版本:只要我們能夠阻止某些壞事發 生而不會「犧牲任何道德上重要的東西」,我們 就有義務要阻止它。 辛格認為,即使人們只採取弱的原則,社會將很 可能發生轉變。

三、道德論證 2.對前提2的批評: (1)忽略人的權利: John Arthur主張,即使是對幫助那些急需幫助的 其他人,每個人都擁有不應讓與的權利。 我們是否應該給出一顆腎臟或一隻眼睛來幫助別 人? 道德義務並不要求這樣的英雄主義式犧牲。 理由:它是你的身體,你對它擁有權利,並且這 樣的考量勝過任何助人的義務。

三、道德論證 (2)忽略應得(desert)這個道德要素: 例子:一個勤勉的農夫辛苦的工作,生產出用來 過冬的剩餘食物;懶惰的鄰居則把整個夏天花在 釣魚上,眼看他和家人冬天就要挨餓。 勤勉的農夫應該把剩餘的食物給鄰居嗎? John Arthur:不只應該比較他留著跟給出這些食 物的結果;也應該考慮他透過努力工作,生產出 這些食物的事實。

三、道德論證 (3)道德義務有親疏遠近之別: 批評者認為,幫助跟自己有親密關係者的義務, 比幫助遙遠陌生人的義務更強。 Lous P. Pojman:我可能有義務幫忙拯救在遙遠土 地上快要溺死的小孩,但我有更強烈的義務要幫 忙那些跟我有親密關係或契約連結的人。

三、道德論證 [辛格的回應]: 公正、普遍性與平等原則,不允許我們因距離而 歧視某人。 即時通訊和快捷的運輸縮短了地球的距離,基於 地理因素的歧視無法獲得證成。

三、道德論證 (4)救生艇論證: Garrett Hardin採取結果主義的觀點,得出跟辛格 相反的結論。 有錢國家就像一艘載了世界上富裕者的救生艇, 航行在佈滿快淹死的窮人的海面上。 每艘救生艇都有承載人數限制。如果讓更多乘客 搭乘,或把維生必須品丟給海面上的不幸者,那 麼所有人(包括富人和窮人)都將死亡。 結論:富裕的國家沒有道德義務要對那些鬧飢 荒、人口過多的國家提供援助。

三、道德論證 [批評]: 忽略富裕國家對貧窮國家人民的困境負有責任: 富裕的國家長年來一直利用貧窮國家及其人民, 因此對這些窮人的可憐困境負有某些責任。 有足夠的食物,問題出在分配和經濟結構:富裕 國家的人把大量努力和精力投入汽車旅行、寵物 食物、包裝、廣告、防禦工事和其他消遣,這些 事情所花費的金錢遠遠超過援助外國的花費。

反思與討論 台灣應該收容敘利亞難民嗎? 自從2011年敘利亞爆發內戰以來,已有超過400萬 名敘利亞人逃離祖國,前往土耳其、約旦和黎巴 嫩。歐洲許多國家也承諾收容更多難民,但仍然 無法解決日益嚴重的安置問題。 假設歐盟徵詢台灣政府,是否願意幫忙收容部分 難民。同意或拒絕都不影響台灣的國際地位(即 不考慮得到國際獎勵或制裁的可能)。 請問:從道德的觀點來思考,你們是否同意政府 使用國家資源,收容安置一定人數的敘利亞難民? 為什麼?

指定閱讀 “Global Economic Justice,” in Doing Ethics: Moral Reasoning and Contemporary Issues, Ch 19. Pp. 637- 643. Peter Singer, “Famine, Affluence, and Morality,” in Ethics in Practice: An Anthology. Pp. 613-622.

延伸閱讀 Garrett Hardin, “Lifeboat Ethics,” (1974). http://www.garretthardinsociety.org/articles/art_lifebo at_ethics_case_against_helping_poor.html 波伊曼(Louis P. Pojman),〈世界性飢荒〉,收錄 在〈生與死:現代道德困境的挑戰〉,臺北市: 桂冠圖書,1995。 哲學新媒體,〈幫還是不幫?難民援助的哲學爭 議〉,2015年9月18日。 http://www.philomedium.com/report/79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