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進人員講習 性別平等教育宣導.

Slides:



Advertisements
Similar presentations
3 受訪者對於本校畢業生各項就業力表現的滿意程度 4 受訪者認為本校畢業生哪些就業力具有優勢.
Advertisements

1 中國醫藥大學性別平等委員會 93 年設置「中國醫藥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93 年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 94 年訂定「中國醫藥大學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要點」 96 年訂定「中國醫藥大學學生懷孕事件輔導與處理要點」, 且學生請假天數不受學則影響。 96 年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1. Q :為什麼要建置性騷擾防治措 施,如何建置 ? 一、法令依據 性騷擾防治法 第 7 條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 性騷擾行為之發生。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 時,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前項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 十人以上者,應設立申訴管道協調處理;其.
妨害性自主罪 性交的定義  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 肛門或口腔之行為。 。  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 位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 肛門之行為。
校園性別平等法規常識重要入門篇 學生事務長 (林姝君教授).
性騷擾與性侵害事件 之危機處理與輔導策略 台中教育大學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羅明華.
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劉貞芳 行政電話: *54224 牽牛花輔導專線:
校園性平事件處理 呂秀梅律師.
壹、兒少保護個案相關法令 一、個案內涵(一)法令禁止兒少從事之行為
學校如何落實性別平等教育 營造友善安全校園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實務研討會】
校園性平事件處理 台中教育大學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羅明華.
校園性侵害與性騷擾防治與個案輔導 陳汯諄臨床心理師 內容請勿翻印.
校園性侵害性擾性霸凌事件追蹤與行政救濟案例研討
從性別平等相關法規 談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 台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 秘書長 邱美月.
性別主流化與 校園性別事件處理要點 義守大學大傳系 鄭瓊月副教授 1.
長庚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副執行秘書 胡正申
正視性別差異 平等對待多元性別 如何達到校園性別平等
性別平等委員會組織與分工 國立臺中第一高級中學 陳木柱校長.
性別主流化- 性騷擾防治法,你知道? 東吳大學健康暨諮商中心 姚淑文 主任.
校園性別事件處理與防治
臺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 製作 中華民國100年1月7日
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宣導 主講人:沈素珊 主任 2008張淑慧.
人我平交道 校園性騷擾、性侵害防治講座 國立台中文華高中輔導室 何宜璟老師
教育法規與案例分析 處理疑似不適任教師相關法規與案例分析.
教育部102年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站改版 暨各項通報網站系統種子師資研習
新竹市102年推廣「校園災害管理工作手冊」與「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網站改版暨各項通報網站系統」研習
校長與性平法 王燦槐 教授 國立中央大學 法律與政府研究所.
性別平等法規及相關案例研討 台中教育大學 諮商與應用心理學系 羅明華.
兒少保護相關法規與配套措施介紹 台南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黃靖容 社工師.
彰化縣104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課程培訓
主講人 陳慈幸 國立中正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副教授
高雄市凱旋醫院 蔡景宏醫師 MD, MSc, PhD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相關法規介紹 前峰國中學務主任晏向田 2017/3/15.
彰化縣104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行政處置暨調查專業人員初階課程培訓
性別主流化(性騷擾防治) 宣導 中央警察大學人事室敬製.
初任教師基本專業知能 當前教育重點工作與教師專業發展篇 重要法令篇 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您好,歡迎您!
校園性騷擾事件之處理 修慧蘭 政治心理系兼任副教授.
校園性侵害與性騷擾案例研討.
不適任教師 實務探討與經驗分享 國立新竹高中 人事室 張小婷.
醫療機構工作職場的法律關係~從性騷擾談起
性別平等 長庚大學教務處 施淑惠.
性騷擾防治法暨相關法規、案例分析 雲林縣警察局 組長 許世慧.
性、權力與法律 ─ 校園性騷擾或性侵害之法令解析
兒少保護、家庭暴力、 性侵害暨性騷擾、目睹兒童 的通報與輔導
長庚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副執行秘書 胡正申 2016年8月31日
兒少保護宣導 兒少事件、性侵害、性騷擾的辨識、通報及輔導
兒少保護相關法令、政策之介紹與宣導 報告人:王立杰科長(教育處學管科).
友善校園 校安黃綠紅 (性平/兒少保)工作推動
我所知道的知性話題 請發表已知的知性話題.
臺中市102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專業知能研習 01校內預防宣導課程之實施 報告人:汪子錫.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防治與處置
98學年度楊梅高中 性騷擾/性侵害 防治宣導 楊梅高中、義民中學輔導室聯合製作.
(適用對象:科系迎新或社團集訓、宣導時間:10~20分鐘)
校園霸凌、性侵害、性騷擾 、體罰事件之防處 簡 報.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事件處理程序   張明敏.
兒少保護、家庭暴力 性騷擾及性侵害宣導與通報
新竹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 專輔人員 駐校社工師 鄧詩蓉
性別歧視與性別暴力.
性別平等教育法簡報 報告人:王光中 99年11月10日.
數位學習評鑑期末專題 國內案例分析.
數位學習評鑑期末專題 國外案例分析.
新竹縣105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進階培訓」
自殺防治網絡轉介自殺風險個案通報流程 社政、教育、勞政、警政、消防….等 自殺防治網絡人員發現自殺風險個案 (註1、註2) 自殺威脅者
性不性不由你.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 相關案例工作探討
性騷擾防治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性騷擾.
學生輔導資料與法規 教育部學務特教司 106年2月10日.
台中縣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主任吳文楦 社工督導員鄭翠華
Presentation transcript:

新進人員講習 性別平等教育宣導

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二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 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第 二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消除性別 歧視,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 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 性侵害之程度者: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 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 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 者。 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 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 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 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六、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常見的性騷擾行為 身體的接觸 不必要的接觸或撫摸他人的身體、故意擦撞、強行搭肩膀或臂、故意緊貼他人等。 【例子】故意緊貼著對方的身體,或故意接近他人,產生身體上的接觸或碰撞等。

常見的性騷擾行為 言語的接觸 不必要而故意談論有關性的話題、詢問個人的性隱私、性生活、對別人的衣著、外表和身材給予有關性方面的評語,故意講述色情笑話、故事。 【例子】以各式藉口,詢問有關性的問題;「你今天穿得很性感啊!」、「我在你心裡!」等。

常見的性騷擾行為 非言語的行為 故意吹口哨或發出接吻的聲調、身體或手的動作具有性的暗示、用曖昧的眼光打量他人、展示與性有關的物件,如色情書刊、海報等。 【例子】對路過的女性吹口哨或發出尖叫聲;公開張貼色情海報、轉寄色情信件等。

常見的性騷擾行為 以性作為賄賂或要脅的行為以同意性服務作為藉口,來換取一些利益,甚至以威脅的手段,強迫進行性行為。 【例子】老師暗示要求約會,作為承諾及格或加分的條件;上司以職位的升遷、調遷,來要脅他人同意進行性服務等。

如果被性騷擾,你該怎麼辦? 相信自己的直覺。 大聲呼喊性騷擾。 尋求情緒支持。 清楚記下性騷擾發生的情境與保全事證。 以直接或間接要求對方立即停止該言行。 向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或人事室尋求協助。

如何避免成為性騷擾行為人? 尊重他人,檢視自己對性別的刻板印象,建立平等的性別觀念。 注意自己的言詞和態度。 尊重他人身體的自主權。 避免以輕薄的言行舉止調侃別人。 避免做出與性有關的騷擾行為。 若與對方存有權力差異關係更應嚴守專業倫理。

學校有關性騷三法

性騷三法 性別平等教育法(簡稱性平法) 性別工作平等法(簡稱性工法) 性騷擾防治法(簡稱性騷法)

三法主管機構 性別平等教育法:教育部 性別工作平等法:勞動部 性騷擾防治法:內政部

適用對象 性平事件(校園性騷擾) :適用對象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性別工作平等事件(職場性騷擾) 一、受僱者於執行職務時。 二、雇主對受僱者或求職者 性騷擾(一般性騷擾):除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者外均適用

申訴單位 性平事件: 1.加害人為校長時,被害人向教育部申訴。 2.加害人為教職員工或學生,被害人向加害人學校性平會申訴。 性別工作平等事件:向僱主申訴。 性騷擾事件: 1.知道加害人服務單位,則向加害人服務 單位申訴。 2.加害人不明或不知道加害人服務單位,則向縣市警察機關申訴。 .

處理單位 性平事件: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處理前項事件時,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之。 性別工作平等事件:雇主為處理前項之申訴,得由雇主與受僱者代表共同組成申訴處理委員會,並應注意委員性別之相當比例。 性騷擾事件:組織成員或受僱人達三十人以上之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處理性騷擾事件之申訴時,應組成申訴處理調查單位。

導師或系所主管獲悉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處理注意事項 知悉相關訊息後,尊重求助者意願協助提出申訴(向性平會提出申訴),若求助者無意提出申訴,請以密件方式通報轉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循非正式申訴模式處理之,並請協助提供必要之心理輔導及課業協助。 為免求助者事後改變心意決定提出申訴,不論求助者第一時間是否決定提出申訴,導師或系所主管僅概略了解事件狀況即可,切勿先行自行深入了解,致使案情複雜化。 對於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當事人(含申請人、被申請人、檢舉人),依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之規定,對於相關當事人之姓名及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應予保密。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依規定應交由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成立之調查小組調查處理之,導師或系所主管不宜於其他會議或場合審議、討論之。

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申訴管道 盡可能於事件發生一個月內提出申訴,或是等你準備好了,親自或委託他人向「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求助或申訴。 申請人或檢舉人得以書面或言詞具名申請調查。 性平會於接獲申訴事件三天內將案件轉送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議,經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議決議受理後,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處理之。 學校視求助者意願提供心理諮商輔導、法律諮詢、課業協助、陪同就醫、報警、緊急安置、庇護等服務。

校安通報 啟動校安通報機制(軍訓室、校安中心等)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社工等人員於執行職務之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者,應立即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法定通報)。 醫事人員 社工人員 教育人員 保育人員 警察機關

怠為通報 怠為不通報之行政罰︰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明列通報的責任主體包括「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 教育人員責任通報 不需徵得受害人同意 24小時內需通報 通報人身份保密 罰 則

怠為不通報之行政罰 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除應立即依學校防制規定所定權責,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通報外,並應向學校及當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 同法第36條明定若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不進行通報,可以處以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證據之責任 性平法第36條之1明定,學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違反第21條第1項所定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之通報規定,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他人所犯校園性侵害事件之證據者,應依法予以解聘或免職。

本校性騷擾申訴窗口 受害人 加害人 適用法律 申訴窗口 申訴專線及信箱 本校 學生 學校(含他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時 性別平等教育法  性平會 (校長為加害人時,向教育部申訴) 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專線:(04) 23924505分機2301 教職員工 本校學生 專線:(04)23926758 性騷擾防治專用信箱:personel@ncut.edu.tw 本校教職員工 性別工作平等法 人事室

本校可以運用的資源 本校性別平等教育網頁: http://gender.ncut.edu.tw/bin/home.php 諮商輔導中心 提供精神上支持、心理諮商,陪伴個案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電話:(04)23921932

本校可以運用的資源 校安中心 24小時協助教職員工生緊急事故處理。 24小時緊急應變電話: (04)23928053

相關訊息網站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 http://www.gender.edu.tw/ 內政部家庭暴力與性侵害防治委員會 http://dspc.moi.gov.tw/mp.asp?mp=1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 http://tgeeay2002.xxking.com/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