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權益面面觀 十興國小人事室
教師的權益 聘任 敘薪 成績考核 差假 研習進修 留職停薪 待遇給與 福利事項 退休
教師聘任 正式教師 代理教師 代課教師:支付鐘點費 新聘與介聘 聘期:初聘〈1〉、續聘〈1、2、2〉、長期聘任 短期代理:3個月以下 長期代理:3個月以上、公開甄選、報府敘薪 服務證明:代理性質?公開甄選?服務成績優良? 代課教師:支付鐘點費
教師敘薪 新敘 提改敘 正式教師 代理教師 博士:敘330 碩士:敘245 博士:起敘330,本薪上限550,年功薪上限680 碩士:起敘245,本薪上限525,年功薪上限650 大學:起敘190,本薪上限450,年功薪上限625 提敘:長期代理教師之年資〈公開甄選,服務成績優良〉 高考及格轉任:起敘245,本薪及年功薪上限依學歷敘薪 提改敘 40學分班:以現職提敘4級,本薪上限500,年功薪上限625 大學→碩士:起敘245,提敘上限本薪525,年功薪上限650 碩士→博士:起敘330,提敘上限本薪550,年功薪上限680 簡易公式:服務成績優良之年資(不含進修期間之年資)+曾提敘有案之職前年資 代理教師 博士:敘330 碩士:敘245 大學:具合格教師資格敘190、師範體系或修畢教育學程敘180、普通大學敘170
教師成績考核 考核種類: 考核等第: 獎懲結果: 年終考核:服務至學年度終了屆滿1學年 另予考核:不滿1學年而連續任職已達6個月者 不予考核:連續任職不滿6個月者 考核等第: 四條一款:事病假併計在14日以下,無曠課、曠職紀錄,未受任何刑事、懲戒處分及行政懲處 四條二款:事病假併計超過14日,未逾28日,或因重病住院致病假連續超過28日而未達延長病假 四條三款:曠課超過2節或曠職累計超過2小時,因病已達延長病假或事病假併計超過28日 獎懲結果: 四條一款:晉1級,並給與1個月薪給總額獎金(服兵役期間,晉級不給獎金) 四條二款:晉1級,並給與半個月薪給總額獎金(服兵役期間,晉級不給獎金) 四條三款:留支原薪
教師差假 以小時計算之假別 事假、家庭照顧假、病假、生理假、產前假、加班補休 以半日計算之假別(半日係指上、下午分開計算) 婚假、娩假、流產假、陪產假、喪假、活動及假日出差之補假 應一次請畢之假別 娩假及流產假〈不得扣除寒暑假之日數〉 申請核准之延長病假〈銷假上班需有康復證明〉 公付代課鐘點費之假別 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7日者〈按日扣薪〉、連續6個工作日以上之病假、產前假、婚假、娩假、流產假、陪產假、延長病假、喪假等 兼任行政職務之休假 初任教師當年即兼任行政職務者,當學年無休假 留職停薪復職後兼任行政職務者,當學年無休假(服兵役除外),翌學年依比例給假 代理行政職務者及代理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者,無休假 教師請假、公假或休假,應填具假單,應經學校核准後,始得離開。
教師研習進修 研習 進修 兼課 奉派、奉准、自行參加研習 全時進修:應業務需要由教育局薦派,2年為限 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每週最高給予公假8小時,每學年各校限教師員額5﹪名額;員額未滿20人者,其參加進修名額以1人計 公餘時間進修:利用寒暑假〈不含兼任行政職務之教師〉、夜間、假日週末進修 教師須服務滿1年以上始得進修學位,教師進修系所須與其本職工作或專業發展有關,由服務學校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辦法」第3條規定予以認定,並報請縣政府核備 留職停薪進修:以學年度為基準,並以2年為原則,必要時得延長1年 教師全時進修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進修期間之2倍;留職停薪進修者,其服務義務期間為留職停薪之相同時間。教師履行服務義務期限屆滿前,不得辭聘、調任或再申請進修、研究。 兼課 上班期間奉准至他校兼課,每週4小時(以事假或休假前往)。
教師留職停薪 應予留職停薪 得申請留職停薪〈配合學期或學年辦理為原則〉 權益影響 依法應徵服兵役者 選送國內外進修,期滿後經奉准延長者 自行申請國內外全時進修,並經學校認定與業務有關且核准者 申請延長病假期滿仍不能銷假上班者 得申請留職停薪〈配合學期或學年辦理為原則〉 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者,並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 本人或配偶之直系血親尊親屬老邁〈滿65歲以上〉或重大傷病須侍奉者 配偶或子女重大傷病須照護者 配偶因公派赴國外工作或進修,其期間在1年以上須隨同前往者 權益影響 除服兵役留職停薪,採計年資且得參加年終考核〈晉級不發獎金〉外,餘均為年資中斷且不得參加考核 除服兵役留職停薪期間生活津貼照發外,餘均不發。惟育嬰、侍親、依親等留職停薪期間之親屬死亡之喪葬補助得發給 除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選擇繼續參加健保外,餘均應辦理退保 留職停薪人員除其他法律別有規定外,應於留職停薪期間屆滿之次日復職,逾期未復職者,除有不可歸責於留職停薪人員之事由外,視同辭職
教師待遇給與 待遇薪給 津貼 年終工作獎金 薪級〈大學190-625、碩士245-650、博士330-680〉 薪額〈本薪、年功薪〉 學術研究費:依薪級及學經歷區分 一般通用〈450薪級以下〉:190-230薪級→19570元、245-330薪級→22520元、350-450薪級→25570元 依學經歷〈450薪級以上〉:大學→25570元、40學分班及碩博士→30560元 校長:不分薪級一律30560元 代理教師未具合格教師資格者,打8折支給 加給: 職務加給:校長8440元、主任4990元、組長〈230薪級以下→3630元、245-275薪級→4090元、290薪級以上→4990元〉 地域加給:偏遠、高山、離島加給 津貼 導師費:2000元覈實支給〈除喪假及寒暑假外〉 特教津貼:1800元覈實支給〈除喪假及寒暑假外〉、代理教師600元 年終工作獎金 年終獎金=薪額+學術研究費+職務加給(不含導師費用) 成績考核四條三款〈因延長病假除外〉及平時考核功過相抵後有申誡以上者,應不發或減發 代課及兼任教師不發年終工作獎金
教師福利事項 生活津貼 結婚補助:2個月本薪 生育補助:2個月本薪 子女教育補助:國中以下免檢附註冊證明,碩士以上不補助 育嬰留職停薪補助津貼: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係採直撥入帳方式,按月發放,得請領金額以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保險俸(薪)給60%計算,最長發給6個月。(自98年8月1日起施行) 眷屬喪葬補助: 父母及配偶亡故,5個月本薪 子女亡故,3個月本薪 以上補助除結婚外,如本人與配偶均為公教人員者,僅1人得申請 公保眷屬喪葬補助 父母及配偶亡故,3個月薪額 子女亡故,12-25歲→ 2個月薪額,未滿12歲→1個月薪額 以上補助如本人與配偶均為公教人員者,僅1人得申請,但與勞保眷屬喪葬補助,則不衝突 優惠存款 2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每月最高1萬元
教師退休 應即退休: 得申請退休: 退休金給與 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年滿65歲者 心神喪失或身體殘廢,不堪勝任職務者 限齡在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間,得以次年2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其限齡在2月1日至7月31日間,得以8月1日為退休生效日 得申請退休: 任職5年以上,年滿60歲者 任職滿25年者 除特殊原因外,其退休生效日以2月1日或8月1日為準 退休金給與 任職5年以上,未滿15年者:1次退休金 任職15年以上者:1次退休金、月退休金或兼領月退休金,擇1支領 於年滿55歲時得自願提前退休,並1次加發5個基數之1次退休金 退休金試算公式:請至教育部網站查詢http://www.edu.tw 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 85年2月1日起採新制 年資購買:到職3個月內提出;超過3個月以上至5年內提出者,需自付滯納金
10句性平宣傳小語 男女都珍貴,平等才是對。 體貼多一點,男女更和諧。 偏見停一停,男女一樣行。 平權來調味,男女相處更美味。 尊重彼此,無分性別,大家永遠和諧。 重男輕女不應該,男女平等最現代。 只要性別『齊』視,不要性別『歧』視。 跳脫性別角色的框架,重新看見自己的需要。 男女之間,互相包容﹔總有一天,世界大同。 以開放的心胸接納男女不同,用多元的方式發展性別角色。
性別平等影片1
性別平等影片2
性別平等影片3
教師評審委員會 組織:委員5至19人(建議單數);任期1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 當然委員:校長、家長會代表、教師會代表各1人 票選委員:由全體教師選(推)舉產生 委員中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委員總額之1/2;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1/3以上 任務:教師聘任之審查、長聘聘期之訂定、教師解聘、停聘及不續聘之審 議、教師資遣原因認定之審查、其他依法令應經本會審查之事項 會議: 主席:校長主持,校長因故無法主持時,由委員互推1人擔任 出席人數(以上)與決議人數(以上): 全體1/2出席,出席1/2通過決議:審查下列各項以外之事項 全體2/3出席,出席1/2通過決議:審議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6、7、8款事項 全體2/3出席,全體2/3通過決議:訂定長期聘任之聘期 利益迴避:委員於審查有關委員本人或其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姻親或曾有此親屬關係者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
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 組織:委員9至17人(建議單數);任期1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 任務: 會議: 當然委員:教務、學生事務、輔導、人事業務之主管及教師會代表1人 票選委員:由全體教師票選產生 委員每滿3人應有1人為未兼行政職務教師,未兼行政職務教師人數之計 算,應排除教師會代表;任一性別委員應占委員總數1/3以上 任務: 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及平時考核獎懲之初核或核議事項 其他有關考核之核議事項及校長交議考核事項 會議: 主席:由委員互推一人為主席〈校長不應出列席會議〉 出席人數(以上)與決議人數(以上): 全體1/2出席,出席1/2通過決議:審查下列各項以外之事項 全體2/3出席,出席1/2通過決議:審議教師年終成績考核、另予成績考核及記大功、大過之平時考核事項 利益迴避:審查有關委員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之事項時,應自行迴避
報告完畢 謝謝聆聽 敬請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