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妊娠、分娩及非法堕胎 第二节 妊娠 临床上将妊娠的全过程共40周分为3个时期,妊娠12周末以前称为早期妊娠,第13~27周末称为中期妊娠,第28周及其以后称为晚期妊娠。 一、妊娠征象 (一)主要症状 1.停经 2.妊娠反应 3.尿频、乳房轻度胀痛及乳头疼痛。 (二)检查 1.乳房变化
2.子宫变化 3.辅助检查 (1)妊娠试验: 1)羊红细胞凝集抑制试验 2)酶联免疫吸附法(ELISA) 3)放射免疫测定法(RIA) 4)早孕因子检查 (2)起声检查 1)B型超声显像法:最早在妊娠5周可见到胎囊。 2)超声多普勒法:最早在妊娠7周可听到胎心音。 4.中晚期妊娠征象:
二、妊娠的法医学鉴定 1.根据体征和检查结果除少数妊娠早期外,诊断不难。 2.妊娠的法医学鉴定中常见的方面: (1)刑事方面:1)被强奸妇女是否已妊娠;2)精神病或痴呆妇女妊娠的判定;3)劳教在押及服刑女犯提出妊娠,要求保外、减免刑等;4)杀婴案被疑生母是否妊娠判定等。 (2)民事方面:1)婚外性关系中女方提出已妊娠,未婚已孕的判定;2)财产继承权子女合法权利;3)怀疑女方不正当性活动。 3.注意事项: (1)进行法医学鉴定时,应有妇产科医师参加。 (2)对妊娠早期判定有困难时,应间隔1~2周复查。
第二节 分娩 凡妊娠满37周至42周而分娩者,称为足月产,妊娠28~37周内分娩者,称为早产,42周以上分娩者,称为过期产。 第二节 分娩 凡妊娠满37周至42周而分娩者,称为足月产,妊娠28~37周内分娩者,称为早产,42周以上分娩者,称为过期产。 一、临床表现:在分娩前数周,先有不规则的宫缩,在分娩前24小时内,从阴道内可见少量血性粘液排出,俗称“见红”。临床产的主要标志是规律性宫缩开始,伴有宫颈扩张、宫口开大。产程分为:宫颈扩张期、胎儿娩出期、胎盘娩出期。 二、产褥期征象:从胎盘娩出至生殖官(乳腺除外)完全恢复的一段时间。子宫、子宫颈、阴道、恶露、乳房、腹壁均有相应变化。 三、分娩的鉴定:
第三节 非法堕胎 凡妊娠不足28周,胎儿体重在1000g以下,胎儿脱离母体而排出的过程称流产。流产有自然流产与人工流产之分。前者指胎儿尚无独立生存能力,也未使用人工方法,因某种原因使胚胎或胎儿自动脱离母体而排出,在妊娠12周以前(或以后)终止妊娠者,称为早期(或晚期)流产。人工流产系指14周以前应用人工方法使妊娠终止者。在妊娠15~24周(或28周以后)应用人工方法终止妊娠者,称中期(或晚期)妊娠引产。根据施行人工流产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分为合法的人工流产、人工引产或非法流产(非法堕胎)。
(一)非法堕胎的法医学鉴定 1.确定曾否施行堕胎及堕胎时间 (1)母体中止妊娠后留下的征象 (2)阴道排出物大体检查 (3)显微镜检查绒毛结构的变化 (4)胎儿发育标志 2.查明堕胎手段 (1)全身性暴力的方法 (2)异物插入的方法 (3)液体注入的方法 (4)药物的方法 (5)物理方法 (6)手术的方法
3.堕胎的后果 (1)大出血 (2)继发感染 (3)中毒 (4)神经反射性休克 (5)栓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