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纳税人申报 及发票常见问题处理
一、税控系统介绍 提示几点: 1、开具税控发票时,一定要注意商品信息所对应的税率是否准确,请在确认准确无误的情况下再开具发票。 2、在每月月底务必再次核对一下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发票是否准确,如发现有开具错误的(税率开错等),应及时在当月作废或开具负数发票,否则,会造成无法清卡,需填写纸质报表到申报窗口更正申报后方可清卡。 3、每月开票第一天,纳税人必须进行“抄税处理”,否则发票填开功能被禁用;抄税后必须在报税期内(一般15天)完成报税工作,逾期不报税金税盘会锁死。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一般是按季申报,抄报税是每月抄报。
二、申报介绍 (一)、申报地址: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s://221.226.83.19:7001/newtax/static/main.jsp)。 (二)、登录方式:CA登录,首次登录之前需要注册,如果CA登录存在问题致电85541366,新办单位进入系统报表问题致电85222851 (三)、申报填写:进入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点完前面几步提示事项后,找到暗蓝色背景框中的“我要申报”,点击提示事项后,确认所属时期后点击确定即可填写数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注意: 1、核对进项税额,增值税抵扣明细表中进项发票是否齐全,发票是用于抵扣还是用于退税要选择明确。 2、销售金额要填入对应栏次,注意区分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填入错误栏次将导致清卡通不过。 3、销项税额跳出数字与实际开票税额金额不符,一般情况误差在1元以内,需要企业自己修改。 4、销售额总额为负数的情况,是无法保存报表申报的,需要在未开具发票栏次做金额调整,次月再将调整金额冲回。 5、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全额抵扣(注意该发票不要认证),先在附表四中填写,而后在主表对应栏次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填写,且该数字不能大于应纳税额。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注意: 1、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全额减免应填在附表中填写,主表填在对应栏次。 2、应税货物与应税服务应该区分填报。
(四)、建议预提交和正式提交之前分别检查核对,一旦申报成功后,再发现有问题的话,需要处理的话就比较麻烦。 (五)、申报确认。正式提交后一定要进行检查,当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申报才算完成,如果出现“已发送”、“已填写”、“未创建”等字样就表示没有申报成功,需要查找原因,重新申报处理直到申报成功。 (六)、申报出现错误后的处理。一是没有产生税额的情况,写好申请加盖公章到申报窗口去撤销;二是产生税额的情况是无法撤销,只能重新手工填写正确的纸质申报表加盖公章到申报窗口更正申报。 (七)抄报税与申报需要同期限完成。抄报税是指税控设备上发票开票数据上传到国税,申报是将增值税、所得税、文化事业建设费等税费申报到国税,两者有所不同,但需要同期限内完成。
三、发票领购 1、携带资料:税控设备、发票章、发票领购簿、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税务登记内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需做信息采集)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领购发票。一是申报期内领购发票,需要完成申报,清卡成功之后方可领购,二是非征期内领购发票,刚需要把开具的所有发票上传成功,即可领购发票。如果是金税盘的话需要办税厅数据采集后方可领购发票。
四、增值税发票税率开错的申报处理 增值税发票开完之后,要检查核对,发现差错后,应该立即作废,重新开具正确税率的发票。一旦出现了税率开错无法作废的情况,发票隔月可以开具红冲发票,次月申报之后,会出现无法清卡的问题。出现了这种情况,请先到无锡国家税务局官网—通知公告—市区分局通知—高新区局2015年9月17日公告参考一下,发票税率开错的处理。
下面举例说一下:假如你某项服务取得价税合计106元收入,需要开具税率为11%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不小心当月税率开成了6%,次月申报时发现税率为6%一栏可能为灰色无法填写,如果按正常开票数据申报后则无法清卡,请按如下处理:在税率11%一行中的未开具发票一栏按价税合计换算成税率为11%的销售和税额,先在网上申报,尔后税率为6%一行的专用发票和未开具发票一栏中一正一负分别销售和税额的填写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到申报征收窗口更正申报,增值税附表一申报处理方法如下:
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其他发票 未开具发票 1 2 3 4 5 6 11% * 6% (100+6) / (1+11%) (100+6)/ (1+11%)*11% 6%
纸质申报表的填写 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其他发票 未开具发票 1 2 3 4 5 6 11% * 6% 100 -100 -6 106 / (1+11%) 106/ (1+11%)*11% 6% 100 -100 -6
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其他发票 未开具发票 1 2 3 4 5 6 11% * 6% -100 -6 100 下月开具了税率为6%的负数发票后,再下月增值税附表一申报处理方法如下:纸质申报表的填写 开具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 开具其他发票 未开具发票 1 2 3 4 5 6 11% * 6% -100 -6 100
五、红字发票开具 现在红字发票一般都在企业税控设备自行开具。如果出现异常情况无法开具,可以到税局填写纸质申请加盖企业财务专用章后开具,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如果企业出现红字发票申请后,一直没有出现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话可以到金税窗口17号或致电85222655查询。
六、网上申请代开发票 网上申请代开发票的纳税人,首先要确认是否开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若企业未开通代开发票申请的,必须到税务局申请开通。 登陆网上办税服务厅:已开通过的单位,直接登陆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服务厅”(https://221.226.83.19:7001/ newtax/ static/main.jsp)网址,输入“税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陆” 1、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加工、修理修配、销售、营改增项目)
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申请”→点击页面左侧的“发票”→选择“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击“下一步”→点击“申请”→系统弹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请您根据申报单内容完整填写,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如果您发现申请有误可以点击“修改”重新进入申请录入界面进行修改)→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点击“下一步”,审核通过后,状态变为“已审核”。此时可浏览并打印申请单→点击“下一步”,进入资料上传环节(系统暂不支持上传附件)→点击“下一步”→点击“正式提交”,系统显示网上申请报送成功并提示: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 请您携带购销双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付款方对所购产品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当次经营活动相关的购销合同,发票专用章,以及代开增专发票申报单打印件(一式二份)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窗口办理代开发票手续并缴纳税款。
2、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仅限交通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2016年七月一日前,七月一日后合并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登录成功后,点击“我要申请”→点击页面左侧的“发票”→选择“申请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点击“下一步”→点击“申请”→系统弹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单”,请您根据申报单内容完整填写,填报完成后,点击页面下方的“保存”(如果您发现申请有误可以点击“修改”重新进入申请录入界面进行修改)→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核→点击“下一步”,审核通过后,状态变为“已审核”。此时可浏览并打印申请单→点击“下一步”,进入资料上传环节(系统暂不支持上传附件)→点击“下一步”→点击“正式提交”,系统显示网上申请报送成功并提示:您的申请已提交成功!
友情提醒: ①必须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或《代开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打印件上签字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②代开开票金额超五万(含)以上的需提供合同,合同复印件上的内容不能随意涂改,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一致” ,并加盖企业公章。 ③如果纳税人需同时在网上申请多份代开发票申请,必须在操作完第一份发票的所有流程(即正式提交)后,方可进行第二份代开发票的申请操作。 ④如果纳税人在网上申请代开发票时出现填写错误、不能申请等情况,可以通过右上角的“以往申请查询”功能删除以往所有出错信息后,重新申请代开信息,否则,无法进行后面代开发票的申请操作。如果该代开申请已正式提交了,则无法删除该条申请代开信息,可以重新申请。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 第一种情况: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1、根据《国税总局2016年第23号公告》2016年5月至7月期间,营改增纳税人可以在江苏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站进行查询,勾选认证。 2、在电脑上连接好金税盘或税控盘,然后使用IE8以上浏览器打开本系统的网址(江苏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站https://fpdk.jsgs.gov.cn)。 3、安装好各项各项证书和插件(具体操作方法请到2016年3月10日无锡国家税务局官网—通知公告—市区分局通知—高新区局取消认证的课件) 4、勾选认证每月只能确认一次,勾选确认之后取得的进项发票,可以选择扫描认证。
第二种情况:扫描认证 2016年8月份之后,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以上的企业,可在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纳税信用等级B级以下的单位可在国税大厅(包括旺庄代征点、招商城、硕放老税务所、工博园)进行扫描认证。 以上两种情况的认证结果是等同的,如果同时勾选和扫描认证,以扫描认证结果为准。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