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因應勞工退休金條例之策略及方法建議 台北商業技術學院總務長 賴振昌
勞退條例簡介 一、公佈日期:93.6.30 總統府華總一義字第 09300121821號令 二、預定施行日期:94.7.1 (本條例第58條) 三、適用對象: 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應強制提繳 雇主.委任經理人及其他經雇主同意之 本國籍工作者,得自願提繳(第7條)
勞退條例簡介 四、勞退與勞基之選擇與銜接 1.雇主應以書面徵詢勞工選擇,適用勞退或勞基,勞工屆期 未選擇視為繼續適用勞基,但五年內仍得選擇適用勞退(第9 條) 2.適用勞退後不得變更為再適用勞基(第10條) 3.適用勞退之勞工,若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其原工作年資應予 保留,若發生資遣應依勞基計付資遣費,亦得雙方約定依勞基之 標準結清(第11條) 4.勞退之資遣費:每年1/2個月,最高6個月 5.雇主應於五年內按月補足適用勞基之勞工及適用勞退之勞工,保 留原工作年資依精算而得之退休準備金(第13條)
勞退條例簡介 五、提繳率(第14條) 1.雇主每月負擔提繳率為>6%每月工資 2.勞工得自願另行提繳6%<每月工資,且可扣稅 六、退休金之請領 1.資格:年滿60歲,年資滿15年得請領月退休金未滿15年 應請領一次退休金(第24條) 2.退休金之計算方式(第23條) 月退休金:勞工個人之退休金專戶本金及累積收益,依年金生命表依平均餘命及利率等基礎計算之,並定期發給。 一次退休金:退休金個人專戶之本金及累積收益
勞退條例簡介 七、年金保險 條件:勞工人數200人以上 提繳率為6% 八、重要罰則 提繳率為6% 八、重要罰則 違反第13條未繼續按月提撥退休金準備罰2萬-10萬.按月連續處罰,勞基79條第1款不再適用(第50條) 違反第14條之未依規定6%按時提繳勞退金者每逾一日加3%之滯納金,最高罰1倍,仍不繳足自次日起按月加征應提繳金額2倍之滯納金至繳足為止(第53條)
勞基與勞退之簡要比較 項 目 勞工「退休金」舊制 勞工「退休金」新制 法源依據 勞動基準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 適用對象 適用勞基法之勞工 項 目 勞工「退休金」舊制 勞工「退休金」新制 法源依據 勞動基準法 勞工退休金條例 適用對象 適用勞基法之勞工 適用勞基法之本國籍勞工 提撥標準 雇主依每月薪資總額2﹪-15﹪ 範圍內按月提撥 雇主(強制):提撥每月勞工薪資總額6﹪以上 勞工(自願):自提每月勞工薪資總額6﹪以內 收支保管單位 中央信託局 勞工保險局 年資計算方式 年資採計須同一事業單位,換單位年資無法累計 退休金年資可攜帶,換工作年資帶著走退休金繼續累計 請領條件 自請退休:工作25年或15年滿55歲 強制退休:年滿60歲以上或不堪勝任工作 年滿60歲無論退休與否可請領個人帳戶累積金額 勞工死亡由遺屬或指定請領人一次請領
勞基與勞退之簡要比較 請領方式 符合規定者由雇主給付退休金 符合規定者由勞工本人或遺屬向勞保局申請 給付方式 退休金一次付清 提繳年資未滿15年一次給付 提繳年資超過15年採月退(每季給付一次) 給付標準 前15年每1年給2個基數,第16年起每1年給1個基數,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按退休前6個月平均工資計算) 個人帳戶雇主提繳金額之累積及運用收益之累積
勞基與勞退之簡要比較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優點 1. 鼓勵勞工久任。 2. 單一制度較易理解。 1. 賦予勞工選擇權。 1. 鼓勵勞工久任。 2. 單一制度較易理解。 1. 賦予勞工選擇權。 2. 年資為可攜帶式,換工作年資繼續累計。 3. 勞工自願另行提繳退休金可享稅賦優惠。 4. 保障退休金至少有2年期定存利率之收益。 5. 满60歲時確定可以領到退休金。 6. 可減輕雇主一次給付退休金之壓力,減少勞資爭 議。 7. 雇主經營成本明確,有效運用成本提昇企業競爭 能力。 缺點 1. 雇主未確實依規定提存勞工退休 準備金至中信局。(據統計資料 顯示93年11月底,雇主提存率僅 10.56%) 2. 勞工不易成就領取退休金條件, 領取人數極少;過去3年從中信局 領取退休金僅約2萬2千8百多人, 僅佔有提繳退休準備金企業勞工的 1﹪。 3. 台灣企業多屬中小型,平均壽命 約13年,勞工領不到退休金。 (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勞基與勞退之簡要比較 1.提繳率:2%-15% V.S 6% 2.勞工退休條件: a. 勞基-同一事業單位15年以上年滿55歲,或工作滿25年以上,勞 基法最高45個基數 b.勞退-不同事業單位累積計算滿60歲.15年以上得領月退,15以 內一次退休金,無最高年資之上限規定 3.資遣費: a.勞基-依年資每年一個基數 b.勞退-每年為1/2基數最高6個基數 4.確定給付制 V.S. 確定提撥制 5.退休給付: a.勞基—每年二基數(每月提撥16%) b.勞退—每月提撥6%(每年0.72月)
勞退新制對勞工及企業之影響 1.退休金一定領得到不受離職影響,有利轉換工作 2.選擇新舊制之困擾 3.企業為了控制成本可能不調薪、減薪、裁員、變 更福利政策等 4.企業可能以承攬、委任,降低固定薪資、增加績 效獎金、浮動薪資等,為因應及規避提撥責任 5.增加企業之行政成本及資金需求
勞退新制對勞工及企業之影響 6. 溝通不良可能導致勞資爭議、影響員工士氣 7.流動率提高、忠誠度降低 8.資遣費基數降低 9.提撥率由彈性2%-15%改為強制最低6% 10.新制退休金之所有權不屬於雇主
企業因應之策略及可行方法 一、留意同業(即人才就業市場的競爭者)也是產品市場的競爭者對新制之因應方案,以便在「搶人才」及「成本控制」上立於不敗之地 二、 依法處理避免觸法而受罰 三、 做好資金需求之規劃 四、 確實評估人事成本對整體營運成本之影響 五、 充份做好勞資雙向溝通,讓員工瞭解公司面對之經營環境,並願意配合公司之人事政策
企業因應之策略及可行方法 一、非核心業務外包減少勞工之人數 二、僱用不適用新制之合格外籍勞工 三、委任經理人及員工之身份屬性的明確化, 高階人力採委任制 四、調整薪資結構,改變調薪方式及時間 五、配合月提繳工資分級表、整理人薪級距
企業因應之策略及可行方法 一、修改相關人事規章,如:勞動契約、工作規則、退休資遣等相關辦法乃至人薪系統之更新 二、提高自動化程度,減少用人量及降低成本以提升競爭力 三、尋求替代材料、降低材料成本及產品成本以提升競爭力 四、善用政府政策及資源以降低資金需求及資金成本
報告完畢 謝謝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