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台灣的官僚體系 台灣政治Week14
領導與信任:政務與事務關係 陳敦源,2002
過去政府在面對執政不符人民期待時,時常端出兩 種說法:政爭說──國會中在野黨的政治抗爭行動, 以及管理說──官僚機構中垂直或部會間問題。 政黨輪替後,首見「磨合說」,即政務官和既有事 務官及整個舊有官僚體系的互動問題。 執政不符人民期待 政爭說 管理說 磨合說
第一節 新政府與舊官僚 「新政府,舊官僚」:其實政府相對於官僚永遠都 是新的,政黨輪替更突顯這一點。 第一節 新政府與舊官僚 「新政府,舊官僚」:其實政府相對於官僚永遠都 是新的,政黨輪替更突顯這一點。 本文從「民主治理結構」的理論架構出發,以「統 治成本」的概念來理解新政府上台後的種種困境。
第二節 民主治理結構: 一個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 第二節 民主治理結構: 一個新制度經濟學的觀點 本節呼應North應用「交易成本」的概念在「政治 交換」的努力,將公部門決策過程中因為交換的需 要而進行協商、起草、監控合約、解決爭端、與因 協調所產生的機會成本稱為「統治成本」。接著由 此出發,配合「代理人」理論的分析架構檢視新舊 政府治理機制的異同。
一、民主治理的成本結構分析 制度與組織:選則民主制度作為遊戲規則後,不代 表沒有組織問題。民主與非民主政體一樣都需要面 對組織問題。此即著名的「寇斯定理」想要描述人 類治理機制運作的實況。
寇斯認為,市場機制理論上是一種由個人生產與消 費選擇所造就的治理結構,如果它是最好的資源配 置機制,就不該存在廠商這種層級組織;但反過來 說,市場之所以有廠商存在,就是因為要解決交易 成本的競爭壓力。
民主治理領域也是一樣。如果我們認為民主是最好 的公共決策制度,凡事應該以公民投票來運作,那 麼就要想辦法解決「交易成本」太高的問題,於是 馬上就面臨各類組織(政黨、官僚、國會)的內部 整合問題。這些層級結構,實際上是一連串「委託 人與代理人」關係,有必要控制由此產生的「統治 成本」。
二、民主治理結構「統治成本」的內容
(一)人民委託政治人物:選舉(跟內戰比,成本 低)、行政立法關係(讓人民因行政立法的互動而 獲利,但也有成本)、行政決策團隊運作(團對形 成、變動和協調等,皆有成本)、國會運作(匯集 並表達利益,因此國會收集及處理資訊的成本壓力 大)。
(二)政治人物委託專業官僚:政務人員 vs. 官僚體 系(民主治理就是混合民選和非民選的官員體制, 代理成本層層發生),民意代表 vs
(三)官僚內部的層級委託:政務成本(推動政務 要花很多成本,如採購、重分配、管制、主權、司 法和基礎建設等)、管理成本(維持官僚運作需要 各方成本,如考核、福利、考選、銓敘、訓練等等 等)。
(四)政黨與各種社會組織:除政黨外,還有公會 組織、商業組織與公益團體。政黨組織是民主決策 過程中降低議題設定、社會動員、候選人初步篩選 成本的必要成份。
第三節 新舊政府治理機制成本結構比較 一、國民黨的統治基礎:舊政府的治理結構分析 (一)行政立法關係的黨內組織化:國民黨長期一 黨獨大,行政立法關係常被簡化為黨內組織關係。 (二)向行政權傾斜的治理結構:因行政權內涵與 威權體制運作邏輯接近,國家治理核心傾向集中在 行政部門,立法成為橡皮圖章。
(三)官僚與政黨在行政權內高度結合:由於黨國 不分,台灣官僚體制政黨化程度很高,其政策制定 與執行方面的獨立性有限。我國1947年憲法揭櫫的 制衡體制並沒有被實現過。公務部門的所謂行政中 立,也只是紙上談兵。
二、民進黨的統治基礎:新政府的治理結構分析 (一)行政立法關係方面:民進黨上台,手開台灣 政治「分裂政府」的序幕。國民黨憑藉國會優勢, 將行政立法關係拉往國會方向。民進黨背付大家高 度期待,也只能試圖在行政中央提出與過去不同的 執政藍圖。國家資源被不斷投入行政立法的權限爭 議中,核四停建就是一例,幾無政策產出,統治成 本一直上升。
(二)決策團隊運作方面:過去行政權獨大狀態與 國民黨內的威權統治結合,行政院並非最高行政機 關,黨主席才是;陳水扁上任後,退出民進黨活動, 意圖做全民政府的總統,由於唐飛出任閣揆,又無 法藉由政黨來領導政策,當執政績效出現下滑趨勢 時,既無法介入行政院,也沒有足夠黨政能力,統 治成本提高。
(三)政務與事務關係:新政府舊官僚,明顯有信 任問題。 (四)執政黨內部運作:執政前是一種反對者聯盟 執政後必須面對從前內部各方勢力的出現(好比派 系),內部要整合就有困難。雖有幾次出現黨組織 改造的聲音,但多不了了之。
(五)統治成本相對提高,就是「不好」的嗎? 國民黨統治起來很有效率,但那樣就比較好嗎?統 治成本高真的不好嗎?更多方面的制衡與討論,更 有可能排除錯誤。
康多瑟陪審團定理
第四節 政務領導與行政效能:可信承諾的解決 第四節 政務領導與行政效能:可信承諾的解決 通常政務官的任期比事務官短很多,在後者眼中, 前者往往只是受人(人民)請託而關心短期利益 (選舉)。這時,整個組織就會面臨信任問題。 組織的領導者和部屬之間的關係,不是只有生產取 向,還有很大一部份是人際取向。領導者應該讓人 感到是可以信任的。不能宣稱要戰到一兵一卒,但 自己已做號烙跑準備。
信任賽局
一、政務與事務關係的承諾問題 (一)事務人員「成本函數」的顯露與應用:當事 務人員賣力工作時,就會顯示出自己的工作的成本 函數。一旦政務人員知道事務人員怎麼樣算努力、 怎麼樣算偷懶,就會要麼叫他做更多事情,要麼以 更嚴格標準看待他,於是開始彼此算計。因此雙方 需要磨合,更需要信任。
(二)公部門「目標函數」風險分擔的問題:政務 官訂立的目標,往往未必能達到。這時,民眾會指 責他們,而他們卸責的方式之一就是把矛頭指向 「辦事不力」的事務人員。如此,事務人員乾脆放 棄行政裁量權,凡事呈報上級,避免被風險波及。
(三)政策與管理選擇的「多重均衡」問題:領導 對特定事務要提出的對策,其實往往有很多,範圍 太廣,他們可能需要更多資訊,而這些資訊又來自 長期任事的事務人員是否給予他們充份資訊,達到 彼此資訊對稱的程度,這也需要靠信任關係來促成。
二、政務與事務關係的信任賽局
第五節 小結與建議 一、推動民進黨黨務改革:民進黨統治成本太高, 跨派系之間難以形成共同領導人,當初有九人小組 共同決策府、院、黨和立院黨團,但在核四問題上, 仍引發黨內立法與行政部門的口角。 二、建立與官僚體系的信任關係:雖然官僚體系較 少民進黨支持者,但民進黨仍應設法避免將施政責 任歸給舊官僚,設法尊重專業、取得信任。 三、進行制度上或政黨間的政治妥協:應回歸民主 治理機制當中「平衡」的設計,在2001年立委選舉 後,從分權制衡與政黨政治叫度出發,妥協並分享 權力。
政務領導、國會監督與官僚自主:臺灣全民健保政策「否決者」之研究,1986-2004 王光旭、陳敦源,2010
研究目的:以全民健保政策為例,討論「制度否決 者」的互動與影響。 研究方法:分析三個關鍵事件:「全民健保法規劃 及審議」、「軍人納保」、「健保雙漲」 研究結論: 否決者整合否決點的理論對於臺灣只有部份解釋 力。 政策產出仍需視否決者意識形態。 最主要的否決者仍以國會為主。
壹、緒論 傳統政策研究強調階段論,經濟的成本效益分析。 然而公共政策往往也是政黨和政治人物的利益角力。
否決者(veto players)和否決點(veto points) 否決者:有決定政策產出權力的「人」。 否決點:政策過程中決定性的「時機」。 分別自實證政治學和新制度論中,提供 研究動態權力過程的資源。 有助於研究「政策的政治可行性」以及 「官僚自主性」:研究者可以有系統地 觀察官僚體制在決策過程的真實影響力。 作者將兩個理論結合,討論「制度否決 者」對政治產出的影響。
否決者(veto players) Kingdon(1995)界定三種主要 的行動者: 掌握制度性權力的政務官 掌握專業資訊的官僚體系 掌握法律審查權的國會 作者以三個健保關鍵事件為 分析對象,觀察三種行動者 如何影響政策產出。 行動者 政務官 官僚體系 國會
貳、文獻回顧
一、否決者與否決點在政治可行性分析中的定位 政策產出過程本身就是一個政治過程,所以研究公 共政策一定要評估政治可行性。 政治可行性的評估可以看出政治參與者的權力行使 過程,也可以看出政治環境的資源與限制。
一、否決者與否決點在政治可行性分析中的定位 政治可行性評估起源於實證政治學者對於民主多數 決的討論。 三個方向: 議程權力:探討參與者議程控制的能力。參與者 有權力控制議程,但參與者是多元的,沒有單一 參與者能完全掌控議程。
一、否決者與否決點在政治可行性分析中的定位 政策的勝利集合、制度核、否決者:從「空間理 論」延伸,討論參與者如何競逐權力,得到自己 想要的結果。 制度核:代表政策現狀的穩定集合,各行動者的 政策偏好。 勝利集合:政策現狀能夠被改變的提案集合 理性選擇制度論的否決者:Tsebelis(2002)以制度否 決者來分類政治制度,討論政策穩定度。
一、否決者與否決點在政治可行性分析中的定位 歷史制度論的否決點:討論政治制度對參與者的 限制。 強調制度性的權力影響時機。參與者如何透過對 對特殊時機對制度的支配,阻止一項特定立法的 通過。 可看出政府控制政策結果的能力,並進一步體現 政治制度與政府集權程度之間的關係。 否決點越多政策權力越分散、外部行動者參與 的機會越高、原有政策越穩定、制度變遷成本越 高、
一、否決者與否決點在政治可行性分析中的定位 本研究的特殊性: 先從憲政體制設計的角度,找出決策過程中重要 的制度否決者,以及否決點與政策產出結果的關 係。 特別注意全民健保政策,以否決者為基礎,配合 否決點的觀點,觀察決策者權力變動的過程,也 可看出健保政策的穩定性。
二、官僚在政策過程中的角色與自主性 官僚:中立務實的執行 者?有自主性的行為者? Niskanen(1994)認為官僚 是理性的行動體,有自 主性,追求組織預算的 極大化。 「控制民主」:透過種 種措施避免官僚成為一 隻無法駕馭的巨靈。 但官僚因為專業性和切 身利益考量,也是評估 政治可行性的最佳人選。
三、分析架構 以政務官、官僚、國會的否決者為主,輔以權力介 入時機的否決點分析,分析三者的互動,判斷哪一 個否決者對政策產出的影響最大。 否決點作為輔助分析:找出制度中合法的否決時機 為何,進一步了解法案提出可能遭受的反對力量多 大、官僚可操縱的空間多大。
三、分析架構 制度否決者為基礎:誰有能力參與政策制定、如何 參與、擁有什麼權力。 三個要素:a.否決者的偏好 b.政策現狀的位置 c. 議題 設定者政策認同 否決者的數量、偏好及決策規則會形成對應的制度核 及勝利集合。 否決者越多,制度核越大(現狀越穩定),勝利集合 越小。
四、政治可行性的評估 否決者多寡 否 決 點 多 寡 多(分立政府) 少(一致政府) 政治可行性最低 Ⅲ 政治可行性次高 少 以否決者和否決點的多寡,區別四種類型,用來理解 政治可行性的高低: 表1 議題發動者與政治可行性的分類 否 決 點 多 寡 否決者多寡 多(分立政府) 少(一致政府) 政治可行性最低 Ⅲ 政治可行性次高 少 Ⅱ 政治可行性次低 Ⅳ 政治可行性最高
否 決 點 多 寡 否決者多寡 多(分立政府) 少(一致政府) 政治可行性最低 (政策變遷最難) Ⅱ 政治可行性次高 健保法通過(事件一) 表2 三事件政策產出中政策變遷結果的預測 否 決 點 多 寡 否決者多寡 多(分立政府) 少(一致政府) 政治可行性最低 (政策變遷最難) Ⅱ 政治可行性次高 健保法通過(事件一) 軍人納保(事件二) 少 Ⅲ政治可行性最高 健保雙漲(事件三) (政策變遷最易)
參、資料來源與蒐集方式 資料來源: 既有的文獻:政府文書、研究報告、 期刊論文、立法院紀錄、報紙。 政策精英的深度訪談。
肆、事件分析
一、健保法規劃及審議 (1986 – 1995) 兩階段規劃: 1986 – 1990 行政院經建會 1990 – 1995 行政院環保署 (一)背景: 兩階段規劃: 1986 – 1990 行政院經建會 1990 – 1995 行政院環保署 歷經四位行政院長 整合公保、勞保、農保,納入全體國民 公辦公營、單一社會保險制
一、健保法規劃及審議 (1986 – 1995) 政務官和官僚視為同一立場否決者 (皆為國民黨),都同意脫離沒有健 保的原狀。 (二)討論 政務官和官僚視為同一立場否決者 (皆為國民黨),都同意脫離沒有健 保的原狀。 健保法雖仰賴官僚專業知識,但國民 黨掌握了行政部門,專業性仍敵不過 政黨意向,黨說了算。
一、健保法規劃及審議 (1986 – 1995) 立法院也為國民黨多數,但法案提出時, 反而遭到同黨立委洪秀柱等反對。 健保法規劃前後正歷經臺灣解嚴民主化, 政策決定因而能有非國民黨勢力的影響: 民進黨籍沈富雄版本(公辦民營)的挑 戰。 三者的角力,各自妥協,最後產生了 「公辦公營,但兩年內執行評估和改制」 的版本。
一、健保法規劃及審議 (1986 – 1995) 民進黨的挑戰與同黨立委的倒戈,使得 決策的否決點增多,政策過程拉長。 但國民黨行政立法一把抓的優勢權力, 使得每個否決點都不造成太大阻礙,最 終結果雖有妥協,整體仍是貫徹其意志。
二、軍人納保 (1994 – 2001) 監獄受刑人、失蹤人口、軍人被排除在 健保範圍之外,違反全民納保的精神。 (一)背景: 監獄受刑人、失蹤人口、軍人被排除在 健保範圍之外,違反全民納保的精神。 國防部以軍人資料保密、保費排擠軍事 預算為由,反對軍人納保。 1998年,發放類似健保卡的就診憑證, 緩和軍人納保的訴求。 2001年,立院通過獨立修正案,軍人納 入保險。
二、軍人納保 (1994 – 2001) 四種否決者的角力:行政院(政務 官)、衛生署和健保局(官僚)、國 防部、立法院(國會)。 (二)討論 四種否決者的角力:行政院(政務 官)、衛生署和健保局(官僚)、國 防部、立法院(國會)。 此事件中,政務官和官僚同一立場, 立法院朝野共識也是改變現狀,因此 雖然否決者點多,但未造成太大影響, 顯示在決策過程中,否決者的立場比 否決點的多寡重要。
三、健保雙漲 (2002 – 2004) 2002年,為因應財務問題,衛生署實 施健保雙漲。 2003年,立法院決議停止健保雙漲。 (一)背景 2002年,為因應財務問題,衛生署實 施健保雙漲。 2003年,立法院決議停止健保雙漲。 執政當局認為立院決議侵害行政權, 提請釋憲。 監院糾正健保雙漲案,認為行政院應 接受立法審查。
三、健保雙漲 (2002 – 2004) 2004年,取消高診次部份負擔,雙漲改 單漲。 立法院與監察院仍有異議,爭議未完全 平息。
三、健保雙漲 (2002 – 2004) 三類否決者:行政院和衛生署(政務 官)、健保局(官僚)、立法院與監 察院(國會) (二)討論 三類否決者:行政院和衛生署(政務 官)、健保局(官僚)、立法院與監 察院(國會) 政務和官僚同一立場,主要為分立政 府行政與立法之間的角力。 否決者增多與立場不一致,導致政策 現狀難以改變。
三、健保雙漲 (2002 – 2004) 制度設計上,行政院原是具有優勢權力 的行動者,沒有其他否決者,現狀最易 改變。 但分立政府的狀態之下,立法院擁有的 民意基礎,成為足以影響決策的重要否 決者。
伍、綜合討論 健保法通過 軍人納保 健保雙漲 否決點 5個(法律案) 2個(行政裁量) 否決者 少(一致政府) 少(朝野立場一致 少變多(立法干預) 政策現狀 行政院版本(公辦公營) 軍人排除 原本費率 制度核 (行動者的偏好) 行政院、經建會、衛生署偏好一致; 立法院有異議但一致政府下無太大影響。 衛生署、健保局樂觀其成但被動; 國防部積極反對; 立法院積極贊成 行政院、衛生署、健保局積極贊成; 立法院積極反對; 監察院反對 議題設定者 經建會、衛生署 行政院 立法院 衛生署、健保局 政策結果 行政院版+附帶條款 單漲變雙漲
一、制度框架 官僚難以違抗政務領導的意見。 立法院作為最高的民意機關,成為最重要的否決者。 而其中決策,其實是反應了執政黨和在野黨的立院 席次。
二、議程設定者 理論上,議程設定者在決策上有相對優勢。 但在健保雙漲案中,行政部門作為議程設定者,遭 受來自立法權的強烈挑戰。 結果顯示,只有在國會作為議程設定者時,設定者 才具有相對優勢;若為行政部門,僅在政策規劃上 有實質影響力。
三、政策產出的結果 分立政府較一致政府,呈現較多的偏好吸納與妥協 性、協調的成本較高、政治可行性較低。 健保雙漲案中雖然原先制度設計的否決點較少,但 議題政治化之後,加入了其他否決者,且朝大野小, 增加了否決者的影響力。 顯示民主化後的臺灣,國會是決策中最重要的否決 者,官僚自主性受到制約。
陸、結論與建議 西方的研究大抵將分析的單位定義為集體但單一的 行動者,但在健保法審議的事件中,個別的立委展 現了政策的自主性,不能將國會視為一致偏好的行 動者。 西方政治運作的邏輯是,政治的操作不能凌駕制度 規範,然在健保雙漲案中,明顯可以看到立院多數 黨干擾行政裁量權,使得政策制定的過程缺乏制度 上可預測性,往往僅能從當時的權力結構來觀察。
陸、結論與建議 否決者的理論沒有解釋,如何定位不同 否決者在政策空間上的位置,使得對否 決者的分析顯得「後見之明」。 作者認為這三個事件無法呈現官僚自主 性,可能的原因: 三個案皆為政治性較高的事件,官僚角 色較易退卻。 對政策的影響力不一定是直接決定決策 結果,「消極的不合作」,也是一個重 要影響,但不易觀察與辨識。
陸、結論與建議 以西方民主政治為藍本的否決者理論,應用在臺 灣社會的適用性,應有所保留。 臺灣社會政治可行性分析未受到應有的重視,理 論引進與經驗研究皆不足,未來希望能有更多研 究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