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宗修 交通大學事故鑑定研究中心執行長 台灣省竹苗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委員 102.7.4 舊社國小 交通安全與事故案例分析 吳宗修 交通大學事故鑑定研究中心執行長 台灣省竹苗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委員 102.7.4 舊社國小
內容大綱 安全定義 科技與工程 行為 案例
安全定義(Wikipedia) 安全是被保護不受生理、社會、心理、財務、政治、職業、教育,或其他不被期待的失敗、錯誤、意外、傷害所帶來結果的影響。 可分為安全科技、安全行為。
科技與工程 百分之95以上的行車資訊來自於視力--視野死角、視線障礙都是需要消除的對象。 你看不到的目標,他就不容易看到你。 馬路就是需要「順平」--『路見不平,就要告官』。 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公民意識』絕對要養成,就靠你。
行為 九成以上的交通事故原因歸咎於用路人。 人類的行為可以藉由模仿學習與被教育而導向。 駕駛習慣比技術還要重要。 『減少非必要旅次』是最高境界。 交通安全是公共安全--『公民意識』絕對要養成,就靠你。
如果你都不出門 車禍就不是問題
袂曉行船嫌溪窄 --台諺 袂曉駛車嫌路彎 --吳宗修
案例(1) 楊○駕駛小客車在桃園市中山路152前佔用公車專用停車格停車,並向外開啟車門,適有陳◇駕駛輕型機車同向駛至,兩車發生碰撞後,陳◇機車失控倒地再與尾隨黃□(77.11.26)所駕駛之重型機車碰撞而肇事。陳◇死亡,黃□受傷。 99.4.3 14:00 (99-22-10)
案例(2) 林◇(82.7.21)無照駕駛重型機車,沿國道2號高速公路,由西往東逆向行駛內側車道,適有楊□駕駛營業小客車由東往西駛至,兩車發生碰撞而肇事。林◇死亡。 99.5.3 23:20 (99-23-19)
案例(3) 吳◇(85.12.21)騎乘腳踏車後載陳○,沿龍潭鄉中原路1段56巷下坡駛入中原路1段,適有陳□駕駛重型機車駛至,兩車發生碰撞後,吳腳踏車失控彈飛再與尾隨機車由林△所駕駛小客車發生碰撞而肇事。吳◇死亡,陳○、陳□受傷。 99.1.28 15:25 (99-18-1)
案例(4) 羅□駕駛營業大貨車沿蘆竹鄉南崁路2段行駛外側車道至南工路交岔路口,適有邱◇(87.3.1)騎乘腳踏車同向右側駛至,兩車發生碰撞而肇事。邱◇受傷。 99.3.6 12:57 (99-18-17)
LESSONS 1. 開車門一定要確認。前方發生任何事都有可能。 2.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不要『提太多錢』轉彎。 3. 離大車遠一點是對的。 4. 確認安全無虞再走下一步。 5. 安全一定是在能掌控的狀態下。 6. 讓別人看到、知道你的下一步。
意見交流 吳宗修 thwoo@g2.nc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