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函稿撰寫注意事項 秘書室/潘啟生
公文函稿撰寫注意事項 I 一 函(稿)的主要原則-清楚、適格、周延 二 主旨-清楚交代函件傳達意旨 一 函(稿)的主要原則-清楚、適格、周延 二 主旨-清楚交代函件傳達意旨 1.Who、What、When、Where、Why、How 2.稱謂適格-鈞部、大部、貴校、貴公司 3.查照、察照、鑒核、鑒察 三 說明-就案情來源、事實、理由詳作說明 1.依據 2.來函文號 3.案情原委
公文函稿撰寫注意事項 II 四 辦法(可省略)-具體作法無法於主旨 說明時使用 四 辦法(可省略)-具體作法無法於主旨 說明時使用 1.對上(平行)行文:擬辦、請求、建議 2.對下行文:辦法、核定事項 五 受文者--一定寫上 常見:如正、副本單位
一、函稿的原則-清楚、適格、周延 I
一、函稿的原則-清楚、適格、周延 II
一、函稿的原則-清楚、適格、周延 III
二-1、主旨-清楚交代函件傳達意旨 I
二-1、主旨-清楚交代函件傳達意旨 II
二-1、主旨-清楚交代函件傳達意函 III
二-2 一般函稿主旨稱謂用語 I 鈞 大 貴 鈞長 鈞座 台端 直接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用之,如:「鈞部」、「鈞府」。 無直接隸屬關係之較低級機關對較高級機關用之,如大部、大院等。 貴 1.有隸屬關係和無隸屬關係之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用之。 2.無隸屬關係之平行機關間用之。 3.上級機關首長對下級機關首長用之。 4.機關與社會(法人)團體間如:貴府、貴校、貴會…等適用。 鈞長 鈞座 1.屬員對長官用之。 2.有隸屬關係之下級機關首長對上級機關首長用之。 台端 1.機關或機關首長對屬員用之。 2.機關對民眾用之。
二-2 一般函稿主旨稱謂用語 II
二-2 一般函稿主旨稱謂用語 III
二-3、一般函稿主旨結束用語 I 對上級機關或首長用之 對平行和下級機關用之 對不相隸屬上級機關適用 鑒核 核示 (敬)請 鑒察 鑒核備查 (敬)請 鑒察 鑒核備查 核備 對上級機關或首長用之 查照 查核辦理 查照見復 請 查照轉告 查照備案 查明見復 轉行照辦 對平行和下級機關用之 請 察照 對不相隸屬上級機關適用
二-3、一般函稿主旨結束用語 II
二-3、一般函稿主旨結束用語 III
二-3、一般函稿主旨結束用語 IV
三、說明-就案情來源事實詳作說明 I
三、說明-就案情來源事實詳作說明II
三、說明-就案情來源事實詳作說明 III
三、說明-就案情來源事實詳作說明 IV
四、辦法(一般省略)-具體作法無法於主旨說明時使用 I
四、辦法(一般省略)-具體作法無法於主旨說明時使用 II
五、受文者
謝謝您與我分享 祝 暑期如意 心想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