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2年度國中小 特殊教育行政研習 學校特殊教育行政支援 相關服務與運作 主講人:黃 俊 豪 102/7/16 創新學院
前 言 1993年聯合國所發表的「障礙者機會均等實施原則」第六條指出,普通教育有責任提供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教育,並在學校體系中給予障礙者必要的支持(邱上真,2002)。 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中學習,學校對於該生的特殊學習需求,需提供合適的資源與支持,使學生在校可以達到良好適應,並得以發揮最大潛能(陳冠杏,1998)。而所謂的支持系統(support system)則是指身心障礙學生安置在普通班之中學習時,相關單位給予教師和學生所提供之必要的行政協助、教學輔導、特殊教育諮詢以及其他服務。
要辦好特殊教育行政有賴教育行政和普通行政單位的支持(毛連塭,1987) 何珮菁(2000)指出行政單位的支援與配合,對於特殊教育教師工作上是一大助力,反之則為阻力。 Boscardin(2005)認為學校行政人員的真正挑戰是如何轉換觀念,讓自己的視野更為全面,能重視特教生的需求,正如同他們視全體學生是他們的責任一般;能正視特殊生的需求,進行深度的行政介入與支持。
行政支援與相關服務在特殊教育學校中扮演極關鍵性的角色,舉凡行政團隊的運作與支持、物理環境的調整、輔具的提供、相關專業及其他服務的安排、資源(含人力、社福、社區、學術、醫療等)的運用等都包含其中,實為教師、學生與家長的最大支援與支持系統,也是最重要的後盾。
學校支持系統的相關法令 特殊教育法第27條(教學原則與輔導辦法)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對於就讀普通班之身心障礙學生,應予適當教學及輔導;其教學原則及輔導方式之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定之。 為使普通班教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學生及其他學生之需要,前項學校應減少身心障礙學生就讀之普通班學生人數,或提供所需人力資源及協助;其減少班級學生人數之條件、核算方式、提供所需人力資源與協助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特殊教育法第46條 (特教支持服務之推動) 各級學校應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家庭諮詢、輔導、親職教育及轉介等支持服務。 特殊教育法第44條 (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路之建立) 各級主管機關為有效推動特殊教育、整合相關資源、協助各級學校特殊教育之執行及提供諮詢、輔導與服務,應建立特殊教育行政支持網絡 。
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辦法(101年7月10日修正) 第三條 前條所稱教育輔助器材,包括輔助科技設備(以下簡稱輔具)及無障礙器材,其內容如下: 一、輔具:指視覺輔具、聽覺輔具、行動移位與擺位輔具、閱讀與書寫輔具、溝通輔具、電腦輔具及其他改善身心障礙學生能力之輔具。 二、無障礙器材:指點字、放大字體與有聲書籍及其他點字、觸覺式、色彩強化、手語、數位等提供身心障礙學生使用之學習材料。 第四條 學校(園、所)及機構應視身心障礙學生需求,優先運用或調整校內既有教育輔助器材,或協助向各該管主管機關申請提供教育輔助器材,並負保管之責。 各級主管機關應依學校(園、所)及機構之需求,辦理教育輔助器材流通與管理相關事宜,必要時,得委託學校或專業團體、機關(構)辦理。 第 五 條 學校(園、所)及機構與各級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教育輔助器材之相關專業進修活動。 教師、教師助理員及住宿生管理員應主動參與教育輔助器材之操作與應用之專業進修、教學觀摩及交流相關研習。
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辦法 第六條 第二條所稱相關支持服務,其內容如下: 一、學習協助:指提供錄音與報讀服務、提醒服務、手語翻譯、同步聽打員、代抄筆記、心理、社會適應、行為輔導及其他必要服務。 二、生活協助:指提供日常生活所需能力訓練與協助。 三、復健服務:指提供相關專業人員進行評估、訓練、諮詢、輔具設計選用或協助轉介至相關機構等服務。 四、家庭支持:指依身心障礙學生家庭需要,提供家長諮詢、親職教育及特殊教育相關研習與資訊,並協助家長申請相關機關(構)或團體之服務。 五、其他支持服務:其他協助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園、所)及機構學習及生活必要之支持服務。
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辦法 第七條 學校(園、所)及機構提供前條之相關支持服務,應於身心障礙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化支持計畫中載明。 學校(園、所)及機構得向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申請提供相關支持服務,或向各該管主管機關申請補助經費。 第八條 學校(園、所)及機構應依相關法令,並配合身心障礙學生之需求,建立或改善整體性之設施設備,營造無障礙校園環境,提供身心障礙學生相關支持服務。 第九條 學校(園、所)及機構辦理相關活動,應考量身心障礙學生參與之需求,營造最少限制環境,包括調整活動內容與進行方式、規劃適當動線、提供輔具、人力支援及危機處理方案等相關措施,以支持身心障礙學生參與各項活動。
身心障礙學生教育輔助器材及相關支持服務辦法 第十條 學校(園、所)及機構應每年辦理相關特殊教育宣導活動,鼓勵全體教職員工與學生關懷、接納及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以支持其順利學習及生活。 前項所定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包括研習、體驗、演講、競賽、表演、參觀、觀摩及其他相關活動。 第 十一 條 學校(園、所)及機構應整合各處室相關人力、物力、空間資源,以團隊合作方式,辦理第三條至前條所定事項,並於每年定期自行評估實施成效。 各主管機關應對學校(園、所)及機構辦理第三條至前條所定事項之實施成效,評鑑或考核列入考評項目。
當前學校行政支援運作現況 1.校長經營理念不重視特殊教育?有些校長常在狀況外,不知道特教行政如何運作?其法源基礎為何?導致經常抱怨辦理特教造成學校的困擾。 (教育部對地方政府特殊教育行政績效評鑑,各級學校校長、相關行政人員、普通班教師每年至少需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研習3小時;特教教師每年至少需18小時) 2.輔導室是弱勢處室,特教行政與各處室間無溝通協調? 3.各處室不支持特殊教育業務? 4.未訂定各處室支援相關辦法(明確分工職責) 5.教務(導)處無主動協助排課,無法呈現具體事例? 6.學校家長委員會無聘任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擔任委員? 教育不是公式、沒有標準,教育要用生命帶生命!做孩子生命的貴人。
學校行政可提供的支援服務舉例 1.落實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功能 2.成立特殊教育教學小組 3.編班與排課的支持 2.成立特殊教育教學小組 3.編班與排課的支持 4.鼓勵全校同學協助身心障礙學生 5.教室位置與環境的安排 6.遴選合適的班級導師並酌減班級人數 7.與家長聯繫與溝通 8.提供特殊教育資訊與諮詢服務 9.辦理校內特殊教育專業知能研習 10.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 11.提供無障礙的學習環境 12.其他支持人員與志工的安排與運用 13.提供必要的教學資源 14.定期評鑑特殊教育成效 15.其他相關支援特殊教育學生服務
當前學校特殊教育行政組織工作 職責與運作 校長(主任委員): 1.行政策略決定,如依校務發展計畫,指導特殊教育發展之目標方向, 並發展特色與學校願景結合。 2.統籌督導、領導校園特殊教育團隊之運作。 3.審核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4.特推會法定召集人,定期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會議,協調各有關資源。 5.聘請特殊教育專業教師。 6.其他相關事項。 特教組長則是特教組織系統中直接與間接支援的最佳橋樑
輔導主任(執行秘書): 1.督導研擬推動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2.訂定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教學、評量及轉銜等SOP標準化作業流程。 3.整合特殊教育內外部資源:包括各處室、家長、社區及社會資源等。 4.提供相關評量測驗工具。 5.評鑑特教工作之績效,並提供改進方法。 6.其他相關事項。
特教業務承辦人(特教組長): 1.研擬推動年度特殊教育工作計畫,並擬定行事曆及各項計畫與活動。 2.執行特殊教育各項工作事宜。 3.依特教推行委員會決議辦理相關事宜。 4.辦理特殊教育教學研究會、個案研討會、家長座談會及行政協調會等會議。 5.與行政單位、普通班教師協調特教相關事宜。 6.依特殊教育學生需要規劃課程內容、編排課表及師資安排。 7.辦理各項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轉銜工作及安置適當班級。 8.邀請專家學者辦理專題演講,籌劃及辦理各項特教研習活動。 9.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申訴案件。 10.提供特殊教育學生特殊考場及監考。
11.協調相關處室規劃特教學生安置班級及教室位置。 12.辦理特殊教育宣導活動,提昇校園融合教育理念。 13.提供教師、學生及家長特殊教育諮詢服務。 14.提供各項特殊教育相關資訊,如專業知能、活動訊息及研習公告。 15.協助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突發狀況或緊急事件。 16.採購教學所需設備器材。 17.提供特教教師各項行政資源。 18.引進相關專業資源並統籌規劃運用。 19.協助規劃校園無障礙環境。 20.評估年度校內辦理特教育工作之成效。 21.其他相關事項。
特教(資源班)教師: 1.接受轉介及診斷鑑定、轉銜工作。 2.建立特殊教育學生個案資料,擬定每位學生之IEP。 3.加強特殊教育學生之生活輔導、心理輔導、生涯輔導、職業教育及追蹤輔導。 4.填寫教學進度表,實施教學與評量工作。 5.依學生能力選擇教材、改編教材及製作教具。 6.與普通班教師保持聯繫,交換教學心得。 7.進行特教班經營自我評鑑。 8.特殊教育學生家長之聯絡與親職教育。 9.處理特殊教育學生突發狀況或緊急事件。 10.接受普通班教師、導師、家長及學生之諮詢。 11.協助辦理特殊教育行政工作。 12.辦理始業輔導及入班宣導等團體輔導活動。 13.其他相關事項。
普通班教師: 1.接納並輔導特殊教育學生。 2.調整適當座位以利特殊教育學生學習。 3.配合特殊教育學生使用教學輔具及其所需特殊教育服務。 4.參與特教相關研習及訓練,以充實特教知能。 5.協調同儕接納並協助特殊教育學生。 6.觀察特殊教育學生的班級表現,隨時與資源班教師聯絡,交換輔導心得及協助轉銜。 7.配合特殊教育學生之需要,改變教材教法及調整評量方式,以達有效之學習。 8.其他相關事項。 把每位學生帶上來,沒有落後的孩子,是身為教育工作者的責任。
教務處: 1.依特殊教育學生需要適當編班並協助推動融合教育。 2.協助配合特殊教育學生課表編排。 3.協助遴選普通班導師接納特殊教育學生。 4.提供合格特教師資擔任特教教師,並視需要安排特教教師與普通教師科目交流及協同教學。 5.配合提供校內各項教學資源,如大字課本、錄音機及筆記型電腦等。 6.處理特殊教育學生成績考查與登錄事宜。 7.協助鑑定資優學生學科能力。 8.參與推動資優教育方案。 9.遴選適當的資源班外加或抽離課程任課教師。 10.協助配合特殊教育學生課程之規劃與執行。 11.其他相關事項。
學務處: 1.配合特殊教育學生需求處理其出缺席管理與獎懲紀錄。 2.協助特殊教育學生之安全行為、秩序、儀容、整潔等管理。 3.協助遴選富有愛心之普通班導師接納資源班學生。 4.協助特教組辦理校內外各項活動。 5.協助評量特殊教育學生生活適應能力。 6.參與推動資優教育方案。 7.處理特殊教育學生臨時突發狀況或緊急事件。 8.協助安排特殊教育學生參與適當之社團活動,並知會社團指導教師。 9.充分提供特教學生參與校內外各項集會活動之機會。 10.規劃特殊教育學生各項演習活動之路線,尤其針對行動不便之特教學生。 11.處理特殊教育學生意外傷害事件。 12.其他相關事項。
總務處: 1.提供校內良好場所作為特教班及資源班教室。 2.支援特殊教育學生教學所需之教材及設備。 3.協助特教組設備及財產之採購、登記及報銷。 4.校園無障礙設施之規劃、改善及維護。 5.支援辦理特教校外教學之交通接送。 6.特殊教育學生助學金之發放及學雜費減免相關事項。 7.其他相關事項。
輔導室: 1.舉辦特殊教育學生親職教育座談會及親師生座談會。 2.協助鑑定特殊教育學生智力或性向及轉銜。 3.辦理始業輔導及入班宣導等團體輔導活動。 4.安排及遴選特教學生之認輔教師。 5.與特教教師合作提供特殊教育學生生活輔導及學習輔導。 6.提供特教學生個別諮商及心理輔導。 7.針對有需要之特殊教育學生安排轉介相關機構。 8.提供教師、學生及家長諮詢服務。
9.提供特殊教育學生生涯輔導,包括性向、學業能力等各項評估及相關輔導課程。 10.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升學輔導,亦即提供升學資訊、升學管道說明等。 11.協助安排志工家長、班級志工同學以提供特殊教育學生相關支援。 12.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各項獎助學金申請資訊,並辦理相關業務。 13.其他相關事項。 沒有任何一個孩子願意一天到晚被處罰;沒有任何一個家長願意自己的孩子一天到晚被告狀。
會計室: 人事室: 1.協助特教經費年度概算之編列。 2.控管經費預算與執行。 3.確實執行特教經費專款專用。 4.其他相關事項。 1.提供特教教師進修資訊。 2.鼓勵或表揚表現優異之特教教師及行政人員。 3.協助特教教師晉用,並辦理特教津貼等事宜。
家長會: 教師會: 1.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一人擔任家長會委員,參與學校特殊教育相關事務之推動。 2.配合參與、支援各項特殊教育相關活動。 3.協助辦理校外教學活動與參訪。 4.其他相關事項。 教師會: 1.於相關會議宣導特殊教育及融合教育。 2.其他相關事項。
特殊教育學生家長: 1.主動與導師、任課教師、特教教師及輔導老師保持密切聯繫。 2.隨時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學習、生活及休閒活動等方面的狀況,供教師作為輔導之參考資訊。 3.配合導師、任課教師、特教教師及輔導老師之建議,以協助特教學生成長。 4.積極參與校內各項親師生座談及活動。 5.參加家長團體辦理之進修活動或家長成長團體。 6.其他相關事項。
結 論 學校行政支援是弱勢家庭家長教養子女時的一大後盾,導師可結合各處室資源給予適時的經濟支援,彌補家庭經濟窘境。 結 論 學校行政支援是弱勢家庭家長教養子女時的一大後盾,導師可結合各處室資源給予適時的經濟支援,彌補家庭經濟窘境。 每個身心障礙學生都有其獨特的學習需求,面對異質性如此大的這群學生,教師宜避免用自己的想法,單打獨鬥地去解決孩子的學習問題。比較理想的做法是向學校行政或特殊教育教師尋求支援與諮詢,也可以透過觀摩教學、協同教學或是合作學習的方式來獲得更多資訊,從過程中使學生與教師本身都能獲益和成長。 提昇身心障礙學生整體的學習適應,學校必須整合相關人員、資源,以團隊服務的模式來運作,才能提供全方位的學校支持系統服務,也才能兼顧到身心障礙學生的個別化需求。
貴人 人人都可以成為他人生命中的… … 一句話的力量 給孩子一句好話,讓他(她)生命奮起飛揚,何樂而不為呢? 孩子會在你的眼神及語言中 看見他自己
凡努力過的必會留下痕跡,凡流過汗的必能歡欣收割, 能夠付出是福氣,懂得付出是智慧 弱勢不能成為孩子一輩子的標記, 劣勢不能讓孩子失去發展的機會。 每個學生都是千里馬, 教育工作者要扮演好伯樂 的角色。 在孩子們的需要上, 看到自己的責任! 凡努力過的必會留下痕跡,凡流過汗的必能歡欣收割, 因愛與關懷是改變世界的最大力量! -與各位共勉之-
鼓掌有益健康 請用力鼓掌 感謝聆聽 祝福 大家 健康快樂 心想事成 黃俊豪敬上 0937-653-773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