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墮胎的法律問題
虛擬案例 某少女與其男友發生關係,而導致女生懷孕,兩人設法將孩子拿掉。
少女 刑法第288 條自行墮胎罪
男友 (1).刑法第 29 條 教唆墮胎罪 (2).刑法第 292條 介紹墮胎罪 (3).刑法第 221條 強制性交罪 (4).刑法第 222條: 加重強制性交罪 (5).刑法第 227條 未成年人妨害性自主罪 (6)若是男友自購RU486給女友用,若女友知情,則該當刑法第289 條「加工墮胎罪」,若女友不知情,該當刑法第 291 條「未得孕婦同意使之墮胎罪」
醫師 (1).刑法第290條:意圖營利加工墮胎罪 (2).民法第184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 (3).民法第191-3條:一般危險之責任。 (4).民法第193 條:侵害身體健康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5).民法第195 條:侵害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賣藥者 (1).違反藥事法第 83 條(偽藥罪), 第 60 條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 。 (2).違反醫師法第 28 條(密醫罪) 。 (3).違反優生保健法第 12 條第 13 條 。 (4).該當刑法第 289 條加工墮胎罪。刑法第 290 條意圖營利加工墮胎罪。 (5).網路上賣RU486者該當刑法第 292 條介紹墮胎罪。
(一).向父母坦白求助 1. 父母也曾年輕少狂過,他們也許就是這樣生下您,或他們當初作了什麼抉擇,將心比心,為了保障您自己的健康與法律權益,還是要勸您向父母坦白。 2.保障您自己的健康權益 不合法狀況下偷偷地作人工流產手術,會賠上健康和生命,或是被密醫乘人危敲竹槓。要是有人出餿主意,帶您去藥房買墮胎丸吃,更要小心不完全流產、血崩、子宮發炎的副作用,後患無窮、。
(二).如何鑽法律漏洞 1. 拿未婚姐姐的身分証,偽造簽手術同意書(隨便用一個假名可不行,必須核對身分証) 1. 拿未婚姐姐的身分証,偽造簽手術同意書(隨便用一個假名可不行,必須核對身分証) 2. 偷刻父母印章及影印戶口名簿,再請別人出面冒充媽媽 3. 絕對不要洩漏去那家診所墮胎 4. 冒領了RU486藥,給未成年的妹妹吃 5. 把自己弄流產不全了 針對可能的弊端,醫師不但會盡,可能的查核身分証,而且必須要求將身份証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放在病歷上以自保 6.去大陸地區墮胎,大陸一胎化鼓勵墮胎, ,民法十八歲就算成年,我國刑法是屬地主義,所以並不違法。不過大陸行情也約需1000-2000元,合新台幣4500-9000元,並不便宜。
(三).如果不想張揚或到診所或醫院拋頭露面 (1).先去婦產科診所醫師用超音波檢查,是否看到子宮內有妊娠囊,確定不是子宮外孕。 (2).確定藥房或網路買的RU486是真藥,而不是維他命。 (3).依規定正確按時服用。 (4).事後要找醫師再用超音波追蹤有否流乾淨或其他合併症。 (5).若不完全流產,必須請醫師再作一次治療性人工流產手術。 (6).一直到下一次月經來過才算完全恢復正常。
(四) 由社工輔導人員協助 (1). 未婚媽媽之家:據露晞少年教養中心統計,最近三年來,該中心每年處理未婚媽媽個案都在一百人以上,比起十多年前創辦時,每年只有十來人,成長相當快速,顯見目前社會未婚媽媽問題愈來愈嚴重,其中以中輟生最多。 (2).分娩的高危險該中心同時發現年齡小的未婚媽媽,因為子宮太小,發育尚未完全,在子宮收縮不良之情況,致生產時大量出血,幾乎都因難產而有生命危險。 (3). 接洽收養小孩:到露晞中心接洽收養小孩的家庭,除了不孕者家庭之外,更有很多來自國外及一般正常有愛心的家庭,生母可回中心看照片,關心孩子的成長情形。 (4). 追蹤孩子的現況:不論是國外或國內家庭收養,露晞少年教養中心姜媽媽為孩子找到家後,一定繼續追蹤孩子現況,期使這些幼兒受到最好的照顧。
安全的性 1.強調自備避孕紙 。 2.事後避孕三天之內到醫師處拿處方吃事後藥,七天之內裝子宮內避孕器。 3.保險套:安全不安全,保險套不保險 。 4.防止性病,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