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社會與同性婚姻 周功和 2015 nk
大綱 一、同性戀與國家法律 二、基本聖經觀念:性與婚姻 三、同性戀:傾向(orientation)與行為 (behavior) ~ 先天性 (biological basis)? 四、疑問:「神是否不義?」 五、成聖的追求
一、同性戀與國家法律 美國最高法院 2015年6月26日 決定:州政府不可禁止同性婚姻 ~ 兩代之間看法的不同 加拿大2005年同性婚姻合法化
Christendom vs. 多元社會 基督王國 (Christendom) 的兩個理想: 1. 全民皆信徒 2. 聖經倫理引導國家法律 在西方,基督王國有一千六百多年的歷史 基督王國 ≠ 基督的國度(約十七14-15;來十三12-14)
約翰福音十七14-15 「我已將你的道賜給他們。世界又恨他們;因為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
多元社會 不少年輕基督徒問:若社會已經多元化,為何要強迫非基督徒守聖經的倫理? 老一代信徒比較難放棄 Christendom 理想;年輕一代已 習慣多元社會。
二、基本聖經觀念:性與婚姻 2.1 性 與 性行為是神所創造 ~是「甚好」的(創一31) 性與婚姻是神聖的 在婚姻關係内進行~「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聯合,二人成為一體」(創二24) 指向基督與教會的關係(弗五22-33)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 …。」 以弗所書五25-27,31-32 「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可以獻給自己,作個榮耀的教會 …。」 「為這個緣故,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極大的奧秘,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
2.2 性別歧視 & 種族歧視 種族是與生俱來,不是倫理選擇 性行為是倫理選擇 ,因此反對同性性行為 不是另一種歧視 ------- 性傾向 ≠ 性行為
2.3 第七條誡命 異性戀者若是違背神的誡命,與同性戀者一樣,在神的眼中是罪人 誡命:「不可姦淫。」(出二十14) 耶穌:「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太五28)
2.4 獨身(太十九10-12;路二十34-35) 獨身的恩賜 獨身預表來世的狀況,不娶不嫁(太二十二23-33;路二十34-36)
三、同性戀:傾向與行為 分辨同性戀行為與傾向 同性戀的行為是罪(利十八22;羅一26-27;林前六9-10;提前一10;猶 7)。雙性戀行為是罪。 同性戀的傾向本身不是罪。
聖經:同性戀行為是罪 「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利十八22) 「因此,上帝任憑他們放縱可恥的情慾。他們的女人把順性的用處變為逆性的用處;男人也是如此,棄了女人順性的用處,慾火攻心,彼此貪戀,男和男行可羞恥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這妄為當得的報應。」(羅一26-27) 逆性 = against nature (φυσις )
3.1 自然主義的謬誤 自然主義的謬誤(naturalistic fallacy):從「既然」導出「應然」。 所謂「既然」,包括自然現象,人間傳統 羅馬書一章26節:性行為有逆性(against nature)或順性。保羅是否犯了自然的謬誤?
Naturalistic Fallacy? 保羅對『逆性』的了解基於創世記與摩西律法,因此沒有犯自然主義謬誤。
Closer Look at Naturalistic Fallacy 按救贖歷史,要分辨原來創造的「自然」(Nc)與墮落後的自然(Nf)。 今日的自然界(N)仍舊保存不少Nc,但也有許多 Nf 的成分。我們等待將來的新天新地(Nr,redeemed nature),不再有 Nf 的成分(賽十一6-9;啟二十一1-5) N = Nc + Nf
我們按照救贖歷史修正自然主義謬誤的理論: 不能從Nf 導出「應然」,但若是從 Nc 導出「應然」,就沒有錯。 神從起初所定的婚姻,是一男一女,異性聯合(創二24)。這是順性。
3.2 聖經錯了? 聖公會的神學家Sherlock 認為保羅只是禁止某一種性傾向者從事另一種性傾向的行為;保羅不知道有些人先天性同性戀傾向。 Peta Sherlock, “Reading Romans as Anglicans; Romans 1:26-27,” in Five Uneasy Pieces: Essays on Scripture and Sexuality (Wayvile: ATF Press, 2011), pp. 31-46.
聖經的權威 聖經都是聖靈所默示的,是人被聖靈感動,寫出上帝的話(提後三16; 彼後一21) 主是道路、真理、生命。真理,就是沒有錯誤。 因此,我們相信保羅沒有犯錯。同性戀行為是罪。
3.3 同性戀傾向是否先天? 答:目前有一些數據顯示同性戀傾向有先天的因素,但不是命定行為的因素。 Biological Basis of Behavior 答:目前有一些數據顯示同性戀傾向有先天的因素,但不是命定行為的因素。 在 自然界墮落的成分(Nf )中,不排除有先天的同性戀頃向。 因此,基督徒不必一口咬定說同性戀傾向不可能是先天性。
2014 發表 A. R. Sanders, et al., “Genome-wide Scan Demonstrates Significant Linkage for Male Sexual Orientation,” Psychological Medicine, 45: May 2015, 1379-1388. A study of more than 800 gay participants shared notable patterns in two regions of the human genome - one on the X chromosome and one on chromosome 8.
Biological Basis of Homosexuality? 同性戀傾向有先天的因素 Sanders does not claim to have identified a single gene which ‘causes’ male homosexuality in humans 沒有單一的基因使男人有同性戀的傾向 Sanders:for sexual orientation, there are many influencing factors, both genetic and environmental 性傾向有許多因素,包括基因(先天)與環境(後天)
3.4 先天就是應當嗎? 是否有了先天傾向,同性戀行為就不是罪?「我有 x 傾向,因此我就有權行 x。」 答案是否定的。 自然受墮落的破壞;世人都是罪的奴僕(約八34-36)。 從 Nf 導出「應然」,是犯了自然主義的謬誤! 先天的傾向並不是命定。 後天的同性戀傾向也有多種起因:父親或母親的兇暴、性侵犯、性實驗等。通常不是荷爾蒙失調。
3.5 教會裏若某青少年說他/她是同性戀,怎辦? a) 父母要接納那孩子,以無條件的愛來愛他。 b) 那位青少年應順服上帝和孝敬父母。 c) 牧師要與父母,孩子一起禱告,求上帝憐憫,讓孩子能喜歡異性。 d) 要說明:同性戀的性行為是上帝所禁止的。 e) 也要說明:若暫且不能喜歡異性,則要靠恩典過聖潔獨身生活。 f) 保羅推薦獨身的生活,認為比婚姻更美(林前七7,32-35)。
John Stott: 性,是神所賜美好的禮物,但擁有性經驗並不是一位身心靈健康的人所必需。如果同性戀傾向的信徒無法有異性的配偶 ,神會賜足夠的恩典讓禁慾不單是可能,而且對那人有好處。不過,他也說,所有未進入婚姻的人,都會體驗到『掙扎的痛苦與孤單…』。 他承認教會過去對同性戀者沒有盡到關愛的責任,並勸勉教會能讓同性戀傾向者感受到家的溫暖。 《C型觀點》,頁514-5。
四、 疑問:神是否不義? 有些人有同性戀傾向是受害者 求主讓他能喜歡異性,不一定蒙垂聽 一輩子不能有性行為是委屈? 神使一些人無辜受苦,是否不義?
回答 (1)信仰的核心(十字架)就是一場無辜受苦!(路九23-25;來二10;彼前二21) (2)主恩夠用(林前十13)。 需要有團契生活!
五、成聖的追求 克服壞習慣 5.1 習慣的養成 有些習慣是好的,也有成癮的壞習慣。 習慣有多深,至少有三個因素: 1.做那件事所帶來的快感的強烈度。 2.頻率與次數。 3.生理上的改變(神經網絡系統)。
5.2 習慣的破除 1. 基本的要素,是悔改(認罪、對自己血氣絕望、倚靠恩典) 2. 花時間養成新習慣、過平衡的生活 上帝可以行神蹟,但一般來講,需要長期抗戰。 聖靈的重生與成聖(結三十六25-27) 2. 花時間養成新習慣、過平衡的生活 殷勤工作、正當娛樂、正常睡眠、運動、社交、敬拜等 多項產生dopamine 的好習慣代替一個壞習慣 3. 若是毒品、酒精成癮等,需要有一段時間(通常2-3 年)接受加強的輔導與培養新習慣 4. 恩典媒介:神的話語;彼此監督的團契生活
5.3 由同性戀改為異性戀 Freud: 一般人都可以成為雙性戀者 同性戀者信主後,禱告能喜歡異性朋友,甚至與異性結婚,生兒養女,並不一定表示同性戀傾向完全消失 有些基督徒需要一輩子守獨身
5.3 苦難與成聖 苦難 (羅五3-5;彼前四1) 上帝若加苦難在我們身上,也會讓我們經歷到祂的愛 基督藉苦難帶領許多兒女進榮耀(來二10);信徒跟隨主的腳蹤行(彼前二21)
人生目的不是追求滿足情慾,乃是跟隨主,效法主,成就我們的召命 成聖 人生目的不是追求滿足情慾,乃是跟隨主,效法主,成就我們的召命
幾個重點 基督王國 (Christendom) 不是基督的國度 反對同性婚姻不是類比種族歧視 婚姻是一男一女,一生一世 同性戀傾向即使是先天,並不表示是正當 沒有性行為也可以有充實、豐盛的生命 耶穌是罪人的朋友;我們也是 無辜受苦是基督信仰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