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訓與懲罰(三) 懲罰的溫和方式 柔順的肉體 管教的手段
再現(representation)的技術學 懲罰的再現是一種透過聯想把意象聯繫起來的藝術,是鍛造經久不衰的穩定聯繫的藝術。其正常運作所需遵守的原則:
儘可能客觀,寬宏 最理想的懲罰是直接針對所懲罰的罪行,使懲罰絕對無誤地成為其所針對的罪行的符號。亦即使懲罰與罪行之間的聯繫關係變得穩定。 使懲罰成為一種自然而然的結果,而不會是某種獨斷的權力。懲罰不再是立法者的意志,而事出於事物的本性。所以懲罰不是人對人的殘害,隱蔽了懲罰的權力(p.104)。
不再是以恐怖對抗恐怖,不是對稱的報復,而是符號對其所指的東西的透明度:懲罰應繼犯罪而來,法律應該顯得是一種事物的必然性,權力在運作時應該隱藏在自然溫和的力量後。
直搗犯罪之源: 這種符號系統應該干預力量(forces)機制,減少人們是犯罪變成誘惑人的慾望,增大人們使刑罰變得可怕的興趣/好處(interest),使人們慾望和興趣的強弱發生逆轉,使關於刑罰及其傷害的觀念變得比關於犯罪及其好處的觀念更活躍。 直搗罪惡之源: 流浪:懶惰 惡劣的情慾:良好的習慣
讓驅使罪犯犯罪的力量去反對自身,使好處發生分裂,利用好處來刑罰變成可怕的東西,讓刑罰所激起的好處大於犯罪的誘惑。 重新激起被罪犯削弱的有益而高尚的興趣:例如:重新培養罪犯對財產,榮譽,自由與生命的尊重。
時間性的調節: 人們應該使用一種時間性的調節方法:刑罰能夠改變,修正和確立符號,設置障礙。但是如果他必須是永恆的,則失去了作用。 使人類免於酷刑但是持續令人痛苦的剝奪,在罪犯身上產生的效果比瞬間的痛苦(處決)大。時間成為懲罰的作用者。同時,時間的懲罰也可以讓懲罰的安排變得更有彈性。
針對他人的懲罰設計 對於犯人來說,刑罰一種符號,利益與時間的機制。但是犯人僅是懲罰的目的之一,懲罰首先是針對其他人的,針對潛在的罪犯。 重要的是,讓懲罰成為在人們之間流通的話語,並以這些話與來防制犯罪。 每個人都應認識到,懲罰不僅是理所當然,也符合他們自己的利益。讓每個人都可以從懲罰中看到對自己的好處。
比方說,社會不應消滅可以對它產生作用的生命和肉體,而是應該善加利用,使其為社會國家服務。 過去犯人的肉體是國王所有,君王在其上頭留下印記,但是改革後的觀念,則是將之轉變成社會公共的財產,也因此改革者總是主張勞役作為最佳的懲罰。。
犯人的雙重付出: 一方面他在為每個人服務(勞役) 另一方面他則使犯罪—懲罰符號進入所有人的腦中。
宣傳(publicity)經濟學 公開處決的年代以恐怖為基礎:產生有形的恐懼,集體恐慌,刻骨銘心的視覺震撼。現代的懲罰以教訓,論述,可理解的符號,公共道德為基礎。 人們看見的是法律而非君主。 法律重建自身,將自己至於被罪犯侵犯的一方,但是它不以過去公開處決的方式來得到補償而是以一種哀悼的儀式來進行。
此種哀悼並不訴諸感官,而是讓人們想起法律,顯示懲罰的必要性,證明懲罰的適度性。透過散發傳單以及張貼告示,標示和象徵物的方式,讓人們瞭解懲罰的意義。 重新編碼的懲罰,明白易懂的教訓,使得懲罰不是劇場,不是儀式,不是狂歡節慶,而是「學校」。 讓人們與法律或懲罰的關係,就像是「朝聖」。
扭轉關於犯罪的傳統話語 如何消除罪犯令人憂心的榮耀,消滅曆書,民間傳奇故事中流傳的罪犯的英雄事蹟? 透過障礙—符號,讓人們權衡利害之後,產生對於懲罰的恐懼,遏止犯罪的慾望。使罪犯成為社會的公敵。 使人們之間的話語成為法律的支持。 懲罰之城(p.111)。 讓所有的懲罰都成為一則預言。
監禁受到的質疑 不能與罪行的特點相應 不能對公眾產生效果,對社會無益,甚至有害: 開銷大,犯人無所事事,犯人惡習增加。 刑罰執行難以監督,可能是囚犯受到擺佈。監獄是隱蔽晦澀充滿暴力之所。 不論犯下何種罪,都被拘禁,就像醫生用同一套方法,治療不同的疾病。把監獄視為萬能,與刑罰—效果,刑罰—展示,刑罰一般功能,刑罰符號與話語這一整套技術格格不入。
監禁僅是把人視為抵押品來扣留,而非懲罰。監禁往往也只是一種替代的刑罰(針對無法服刑的兒童,婦女,或老年人) 監禁在實踐中直接與專橫的君主意志與無節制的君權連結在一起(秘密監獄,囚禁反對國王的高傲的靈魂),所以監禁無法勝任改革的角色。監禁被視為權力濫用的象徵。過去,監禁懲罰了尚未被定罪的人。
監禁制度廣受接受 十九世紀初以來,監禁已涵蓋了在死刑與罰款之間的整個懲罰領域。 刑場,懲罰場面,被龐大,封閉複雜的等級體系所取代。(不同形式:強制勞動,苦役船;不同名稱:拘留,監禁,幽禁;不同程度:黑牢,管制,監禁) 產生不同干預人體的「權力物理學」,監獄成為維護社會秩序的新城堡。
何以監禁廣被接受? 一般的理解是:古典時代已經產生了一些懲戒性監禁的重要範例: (例如英國與美國的監獄),這些監獄豎立了 勞動原則 隔離原則,透過隔離,讓犯人之間不相互影響,並能反省自身,重新成為道德主體。
費城監獄的嚴格的作息時表,及行為的規訓。同時,刑罰以不予張揚。人們只消知道有人在圍牆的另外一邊受到懲罰即可,懲罰與教養乃發生在犯人與監督者之間。透過被迫從事日常勞動,改造身體與席怪,通過在精神上對他監督,改造他的精神意志,此一改造完全由監獄當局完成。 行為控制與改造與對每個人的認識息息相關。(瞭解犯人的過去的歷史,以及評估犯人的心性)
但是問題是這個說法本身仍然沒有辦法交代,這些範例出現的可能性條件,何以被接受,並廣為流通以及說明部分符合改革精神但許多部分與改革精神格格不入的監禁。
監禁與改革原則的異同: 符合之處: 在時間上朝向未來,亦在防止,不再懲罰報復 不是為了消除罪行,而在教養,改造罪犯。 刑罰因人而異,不論就期限,方式,強度等等,根據每個犯人的特點及對他人的危害性,來加以調節。
不同之處: 瞭解人的途徑 懲罰權力控制人的方法 再現representations(肉體僅是再現的對象,人的改造透過加強符號系統和符號所傳播的再現,將人重新確定為法律與權利主體的過程) vs. 肉體,時間,日常行為態度。刑罰雖也施予靈魂,但僅是因為習慣欲於靈魂之上。懲罰不再基於一種再現的藝術,而是基於一種有計畫的對人的操縱。
實現改造的手段 符號與被傳播的再現體系vs. 反覆使用的強制方法,時間表,強制運動,固定活動,隔離反省,集體勞動,保持沈默,專心致志,遵守法紀,良好習慣。
差異存在於刑罰技術學中,而非其理論原則中,存在於肉體與靈魂中,而非被納入法律體系的方式中。新的懲罰技術,目的在於創造出恭順的個人,如此一來,使得公開展示失去意義。人們成為恭順的個人,不是涉入契約關係中的權利主體,而是恭順的臣民,聽命習慣,服從規定,命令及凌駕其上的權威。
差別在於要建立一個懲罰之城,還是一種強制制度。 前者讓社會成為一種景觀,符號,和論述,到處存在,像一本書,隨時可以閱讀,透過不斷地對公民灌輸符碼而運作 後者是懲罰權利的濃縮體現,有一種深思熟慮的對犯人肉體和時間的責任觀念,一種藉助權威,和知識體系對犯人進行活動與行為的管理。脫離社會共同體,也脫離司法體系而獨立運作的矯治體系。
十八世紀鼎足而立的三種刑罰機制 君主 改革法學家 強制制度 君主及其威力 社會共同體 管理機構 標誌,儀式 符號,再現 操作 被消滅的敵人 恢復資格中的主體 受強制的個人 受折磨的肉體 被操縱觀念的靈魂 受規訓的身體
對十八世紀欲減少民間非法活動的目標而言,究竟是將懲罰隱藏於「懲罰之城」還是隱藏在「強制制度」的「教養所」中更為有利呢? 何以最後,第三種方式(即強制)成為大家所接受的懲罰機制呢?
柔順的肉體
古典時期人們就發現「人體」是權力的對象與目標。 解剖學—形而上學:笛卡爾 技術—政治領域:規定,軍隊,學校與醫院。 肉體是柔順可被駕馭,使用,改造與改善的。
十八世紀對於人體關注的新穎之處 控制的規模:並非將人體視為不可分割的整體,而是可以「零敲碎打」分別處理。 控制的對象:不是或不再是行為的符指(signified)因素或人體語言,而是機制,運動效能與運動的內在組織。唯一的儀式是操練。 不間斷持續的強制。監看過程而非結果,透過儘可能嚴密地劃分時間空間和活動的編碼來進行,不斷地征服人的各種力量規訓。
規訓的獨特之處 與奴隸制不同:不是對人身的佔有。紀律是高雅的。 不是服役:不以主人的個人意志為意志,而是更全面持續,不可分解的,無限制的支配關係。 不是附庸關係:附庸涉及更多的勞動產品與效忠的儀式標誌,而非直接的人身運作。 不是禁欲主義,或修道院的戒律:因為禁欲或戒律旨在棄絕功利,但規訓則在增加功利。 透過一種機制,使人變得更順服,更有用。 政治解剖學誕生:重視所有的「細節」。
對於細節的重視 為了控制和使用人,經過古典主義時代,對細節的仔細觀察和對小事的政治敏感同時出現,與之伴隨而來的是一整套技術,一整套方法,知識,描述方案和數據。 正是這些細末枝節,產生了現代人道主義意義上的人。
分配藝術 規訓有時需要封閉空間,標示出一個與眾不同,自我封閉的場所。 採取修道院模式 保護區(流浪漢和窮人的禁閉所) (寄宿)學校 兵營,軍隊 大工廠:不僅是規模上的變化,而是一種新的控制方式,用以創造更大的利益,以及消除不利因素(怠惰,偷盜,騷亂與密謀),防止機密資料外洩,以及糾正工人等工人等等。
封閉原則不敷使用,必須更彈性靈活地利用空間。 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位置,每一個位置都有一個人。 確定在場者與缺席者,瞭解在何處與如何安排人員,建立有用的聯繫,打斷其他聯繫,以便每時每刻間都每個人的表現,給予評估和裁決,統計其性質與功過,一種旨在瞭解,駕馭和使用的程序。
在規訓機構中,關於職能場所的規則,逐漸地把建築學通常認為可以有幾種不同用途的空間加以分類。 以Rochefort港口的海軍醫院為例。 關注物(貴重藥物器材)而非人 發展確定病人人數的機制,驗明身份及所屬部隊 為病人建立檔案 病床編號 將傳染病患進行隔離及分床措施。
十八世紀的工廠: 個性化分割原則益形複雜,將人員分配在一個既能隔離又能組合的空間。 根據具有獨特要求的生產機制進行此種分配。 勞動力的每一變量—體力,敏捷性,熟練性,持久性—都能被觀察到,從而進行評估,計算,並且與每一個工人聯繫起來。
在規訓中,各種因素可以互換,因為各種因素都是由它在一種系列中所佔據的位置,由它與其它因素的間隔所規定的。 構成單位的不是領域或地點,而是等級(rank)。規訓是一種等級排列藝術,一種改變安排的技術。通過定位來區別對待各個肉體,但這種區分並非給予一個固定的位置,而是使他們在一個關係網絡中分佈和循環。 例如:教室座椅的安排方式。
分類;表格 等級空間體系,既提供固有的位置,有允許循環流動。 制訂「活物表」(tableax viviants),把無益或有害的烏合之眾,變成有秩序的多元體:制訂「表格」。 物的分類:植物,動物,圖書 人的分類:制訂名冊,出勤,編制… 表格的作用:分配與解析;監督與理解 經濟秩序:數量測定,運動分析 生物分類學:特徵描述,類別歸納 有紀律的非配刑事:處理分配複雜事物,並從中取得盡可能多的結果。
對活動的控制 時間表示一項古老的遺產。 以修道院為其原型,之後擴展到學校,工廠與醫院。 規定節奏, 安排活動 調節重複週期
教會是時間紀律教師,但是幾個世紀的發展,使得管理方法更為細密: 世間切割的更小單位(1/4小時,分,秒) 確保時間使用的質量:不斷監督,消除一切干擾,以造成一段充分利用的時間(專心,有效率)。
行為的時間規定 由外施加的集體的和強制性的節奏,是一種關於「程序」的規定。確保對於行動本身的精細規定(每個步伐的長度,兩個步伐間隔的時間等等),從內部控制行動的發展與階段。 每個動作都規定了方向,作用和時間。動作的連接也預先規定好了。
隨之而來的是肉體與姿勢的關連。 標準姿勢:姿勢與全身位置之間的最佳聯繫,而這正是效率與速度的條件。 在正確使用身體從而可能正確地使用時間時,身體的任何部分都不會閒置或無用:全身都應調動起來。
肉體—對象連結。 在肉體與其對象(機器,槍械)之間的整個接觸面,權力被引進,使兩者齧合得更緊,權力造就了一種肉體—武器,肉體—工具,肉體—機器的復合。
徹底的使用 傳統方式的時間表的基本原則實質上是消極的,它是禁止怠惰原則。時間是由上帝所算計的,是由世人付出的,不得浪費。浪費是一種道德犯罪又是一種經濟詐欺。 規訓提供一種積極的機制:提出理論上可以不斷強化時間使用(壓榨)的原則。從時間中提取更有用的時段,從每個時段終獲取更有用的力量的問題。 以最高速與最大效率為目標,避免時間的損失。
肉體觀念的改變 自然的肉體,力的載體,時間的載體。 可以接納特定,具有特殊的秩序,步驟內在條件與結構因素的操作。 作為權力機制的目標,也被呈現給新的知識形成。
創生(geneses)的籌畫 古典時期形成了一種新技術,用於控制每個人的時間,調節時間,肉體與精力的關係,保證時段的積累,致力於利潤的持續增長與最大限度地使用稍縱即逝的時間。 Q:如何才能充分利用每個人的時間,通過每一個人,通過他們的肉體,通過他們的精力或能力,通過便於使用和控制的方式,來積聚時間?我們怎樣才能把有用的時間組織起來?
創始(geneses)的籌畫 把時間分解成連續的或平行的片段,每個片段應該在規定的時間結束。 根據一個分解計畫來組織這個細微過程,由簡到繁地把它們組合起來。重視「要素」,而非示範。 確定這些時間片段,決定每一片段的持續時間,用考核作為結束。(升等) 制訂「操練」系列:根據每一個人的水平,資歷,級別,為他量身定做。制訂教育「大綱」(規訓時期,有別於成人時期和獨立從業的時期):連續活動的序列化。
聯繫活動的序列化(循序漸進):使的權力可能控制時間,可能在每一時刻進行具體化的控制和有規律地干預(區分,矯正,懲罰,消除)有可能根據每個人在系列中達到的水準區分並進而使用每個人,有可能積累時間與活動,重新發現在最終結果中被整合與被證明有用的時間與活動,最終結果表明了一個人的最終能力。 分散的時間被積聚起來,產生一種收益,並使可能溜走的時間得到控制。
此種規訓方法,揭示了一種連續整合的線性時間。趨向一個穩定的終點,是一種「進化」的時間。 規訓技術揭示了個人系列,發現了一種「創生」意義上的進化 十八世紀的兩大發現:社會的進步,與個人的創生。
力量的編排 規訓不僅是一種分散的肉體,從肉體中榨取時間與積累時間的藝術,而是把單個力量組織起來,以期獲得一種高效率的機制。此一需求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表現出來:
單個肉體變成可以被安置,移動及與其他肉體結合的因素,它的勇氣與力氣不再是它的主要變量。它所佔據的位置,所涵蓋的時間,它的規律性,它據以運作的良好秩序才是主要的變量。 各種年齡系列,也是機制部件。每一個年齡系列,必須與其他年齡系列相適應,應能從每一時序中獲取最大數量的力量,應能獲得最佳結果。 此一力量的精細結合需要有一個精確的命令系統。命令無須解釋。
規訓從肉體中創造四個個性: 單元性:透過空間分配 有機性:透過對活動的編碼 創生性:透過時間的積累 組合性:通過力量的組合
規訓的四種技術 制訂圖表 規定活動 實施操練 為達力量的組合,而安排「戰術」:透過被定位的肉體,被編碼的活動,和訓練有素的能力,建立各種機制。是規訓的最高形式。
管教的手段
規訓的意義 主要的功能是「訓練」。為了更好地挑選和徵用而訓練 將芸芸眾生進行分類,解析,區分,其分解程序的目標是必要而充足的的獨立單位,它要通過訓練把大量混雜,無用盲目流動的肉體和力量變成多樣性的個別因素—小的獨立細胞,有機的自治體,原生的連續統一體,結合性片段。 規訓造就「個人」。把個人是為操練對象以及操練工具的權力的特殊技巧。
層級監視 監視站的設置,「軍營」是理想模式。 一個建築不再只是為了被人觀賞(宮殿)或者為了觀看外面的空間(堡壘),而是為了便於對內進行清晰而細緻的控制—使建築物裡的人一舉一動都彰明顯著。 醫院 學校 工廠
關於監視的良苦用心體現在建築中無數細小機制中,這種工具化的意義,在使個人的行為不斷被對象化,越益被細密劃分的過程中是次要的但也是無懈可擊的。 規訓機構按含一種類似「顯微鏡」的控制機制。 完美的規訓機構應使一切一目了然,中心點是照亮一切的光源,是一切需要被瞭解的事情的匯聚點,是洞察一切的眼睛,是使所有目光都朝向於此的中心。 十八世紀後半盛興的環形建築,體現了政治的烏托邦。
規訓凝視(disciplinary gaze)需要中繼站,因此金字塔型比環形更有效滿足兩個需求: 完整地形成一個不間斷的網路 結構合理,不會將一種惰性力量壓在需要規訓的活動上,不會成為活動的制動器會障礙。 工廠的各種強化連續監視,透過監視,避免詐欺,確認工人認真工作。監視於是成了經濟活動的決定性因素。
監督也用於初等教育中:教學本身,透過教學活動實踐獲得知識。一種明確而有規則的監督關係被納入教學實踐的核心,這種關係不是一個附加的部分,而是一種內在的,能夠提高其效能的機制。
監督並非十八世紀發明,但是在十八世紀得到擴展。透過監督,規訓權力成為一種「被整合」的體系,與他在其中發揮作用的的那種機制的經濟目的有了內在聯繫。它也被安排成一種複雜的,自動的,匿名的權力。
規訓權力的特質: 權力不是一種被佔有的物,或一個可轉讓的財產。它是作為機制的一部份而作用著。 規訓權力既是漫不經心,又是絕對審慎的 漫不經心:無所不在,無時不警醒著,因此沒有任何晦暗不明之處,而且它無時不監視著附有監督任務的人員。 審慎:因為它始終基本上是在沈默中發會作用。 對肉體的控制遵循著光學與力學法則而運作,玩弄一整套空間,線條,格網,波段,程度的遊戲,絕不或原則上不訴諸濫施淫威和暴力,不是那麼「肉體性」(corporeal) 的權力,而是一種更微妙的「物理」(physical)權力。
規範化裁決 在一切規訓系統的核心都有一個小的刑罰機制,它享有某種司法特權,有自己的法律,自己規定的罪行,特殊的審判形式。紀律建立了一種「內部刑罰」。紀律分割了法律所不染指的領域。它們規定和壓制著重大懲罰制度不關心而放過的許多行為。每個人都限於一個懲罰與該懲罰的羅網之中。
規訓也產生了一種特殊的懲罰方式,不僅僅是一個小型法庭模式,規訓懲罰所特有的一個懲罰理由是不符合標準。整個邊際模糊的不符標準的領域都應受到懲罰(功課沒寫完,書沒背好,未正確使用步槍等等)。
規訓懲罰具有縮小差距的功能,因此他實質上是矯正性的。除了使用司法模式的懲罰(鞭笞,罰款,禁閉)比較偏愛操練—強化的,加倍的,反覆多次的操練。
在規訓中,懲罰僅僅是獎—罰雙重體制中的一環。在好壞之間進行量化,制訂計算方法,給予獎懲。(記過,記嘉獎,抵過)。是一種無休止的分殊化(differentiation),是對於人員的種類,潛力,水準或價值的分殊化。通過對行為進行精確評估,紀律就能「實事求是」地裁決個人。它所實施的懲罰也被整合在每個人的認識循環中。
在規訓權力中,懲罰藝術的目的既不是將功補過,亦非為了壓制,而是透過上述五種截然不同的運作,將人納入一個整體, 按等級分配具有兩個功用: 標示出差距,劃分出品質,技巧與能力的等級 懲罰與獎勵。(例如軍隊中的榮譽級別體系,表現在制服上的細微差異,也表現在他們所受的懲罰類型的差異上,優秀生接受軍事懲罰,良好生可以被逮捕或送監,也可以被關在囚籠裡或罰跪等等) 在規訓權力中,懲罰藝術的目的既不是將功補過,亦非為了壓制,而是透過上述五種截然不同的運作,將人納入一個整體,
規範(norm) 規範力量貫穿於紀律之中,自十八世紀以來與其他力量—法律,言語,文本,傳統結合,並劃定新的界線。「規範」成為教學中的強制原則,與此同時發展出一種標準化教育和建立師範學院(normal university, ecoles normales),在醫生職業醫院系統獲得確立,在工業化生產過程和產品標準的努力中,得到確立。
考試(檢查)examination 檢查把層級監視的技術與規範化裁決的技術結合,是一種規範化的凝視,一種可以導致定性,分類和懲罰的監視,確立了關於個人的能見度,由此人們可以區分和判斷每個人。 醫院:巡診制度 學校:不斷考試的機構,自始至終伴隨著教學活動。
考試(檢查) 考試(檢查)把可見的狀態機制轉換成權力的行使。 傳統的權力是一種展示的權力,可展示之物,其對象在陰影中,不可見。規訓權力則是通過自己的不可見性來施展,迫使對象被看見,且隨時被看見。透過整理編排對向來顯示自己的權勢。 規訓權力不是一種炫耀,而是一種檢閱「閱兵」的儀式。 我們進入無窮盡的考試和被迫客體化的時期。
檢查不止使人置於監視領域中,也使人置於書寫的網絡中。 考試(檢查)也把人引入文件領域。 檢查不止使人置於監視領域中,也使人置於書寫的網絡中。 考試制度總是伴有一個集中登記與文件匯集的制度 檢查(考試)造就兩種相互關連的可能性: 把個人視為一個可描述,可分析的對象,在穩定的知識體系下,維護人的個人特徵,個人發育,個人能力; 建構一個比較體系,度量綜合性現象,分類描述,確定累積情況
由各種文牘技術所包圍的考試(檢查)把每一個人變成一個「個案」。 個案是可以被描述,判斷,度量及與其他人比較的有個性的人,同時也是那個必須加以訓練,教養,分類規範化,排斥等等的個人。 十八世紀起,兒童,病人,瘋子,囚徒,都越益成為被個別描述和生平記載的對象。 每個人都獲得自己的個性,並以此作為自己的身份標誌。
個人化(individualization) 檢查制度使個人成為權力的效應與對象,知識的效應與對象的程序的中心位置。 規訓功能: 分配分類 最大限度地榨取力量與時間 連續的生成累積, 最佳的能力組合 單元性,有機性,創生性與組合性的個性的製作。
當個性形成的歷史—儀式機制轉變成為一種科學—規訓機制,規範取代了血統,度量取代了身份,從而用可計量的人的個性,取代了值得紀念的人的個性時,也正是一種新的權力技巧和一種新的對肉體的政治解剖學被應用的時候。 個人常被視為是從十七、十八世紀契約與交換的抽象法律形式中借鑑而來的,但是傅柯認為,我們不應忘記,同時還存在一種將個人建構成權力與知識的相關因素的技術—規訓權力技術所製作的實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