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科第二冊(中國史) 第三單元(章) 近世的發展 (宋、元明、清) 第一主題(節) 多元族群與夷夏關係 教學活動 歷史科第二冊(中國史) 第三單元(章) 近世的發展 (宋、元明、清) 第一主題(節) 多元族群與夷夏關係
教學計劃 在講述過程中,運用 (1) 地圖、 (2) 文物圖象、 (3) 統計圖表、 (4) 整理圖表等… 以輔助教學。
(一) 夷夏並存的 國際秩序 基礎知識複習 : 近世朝代表 引自三民版《高中歷史》(二),頁89。
基礎知識複習 : 北宋建國形勢 引自翰林版高中歷史(二),頁90。
基礎知識複習 : 北宋與 遼夏 形勢 引自龍騰版高中歷史(二),頁103。
基礎知識複習 : 南宋 與 金夏形勢 引自龍騰版高中歷史(二),頁106。
華夏傳統天下觀 : 舉 唐朝 天可汗 制度 為例 唐帝國與周邊民族國家關係圖:唐帝國的 覊縻政策進行統治,是疆域所及之地。外藩 國則是藉由冊封體制及朝貢政策進行外交往 來,其地不在唐帝國疆域內。 引自翰林版高中歷史(二),頁77。
「澶淵之盟」的內容 1. 兩國君主互約為宋兄遼弟。 2. 兩國之間以白構河為界。 3. 宋歲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 4. 恢復榷場貿易。 5. 選派使者和建立外交禮儀。遇到重要的事需要交涉,則派遣「泛使」。 6. 在兩方交界處,設置緩衝地帶,兩國共有,不派駐軍隊。 引自三民版《高中歷史》(二),頁84。
「澶淵之盟」的性質:對等外交關係 1. 兩國君主互約為宋兄遼弟。 兩國之間的稱呼,常用南、北朝, 表示兩國處於平等的地位。 1. 兩國君主互約為宋兄遼弟。 兩國之間的稱呼,常用南、北朝, 表示兩國處於平等的地位。 2. 兩國之間以白構河為界。 3. 宋歲輸銀十萬兩、絹二十萬匹。 4. 恢復榷場貿易。 在貿易關係中一方對另一方並不進貢, 為平等的貿易關係。 5. 選派使者和建立外交禮儀。遇到重要的事需要交涉,則派遣「泛使」。 6. 在兩方交界處,設置緩衝地帶,兩國共有,不派駐軍隊。 引自三民版《高中歷史》(二),頁84。
【史料選讀】 「澶淵之盟」的性質:對等外交關係 《契丹國志》卷八記載: 帝曰:「南朝違約……臣競請舉兵而南,寡人以為不若遣使取關南故地,求而不獲,舉兵未晚。」 弼曰:「北朝忘章聖皇帝之大德乎!澶淵之役,若從諸將言,北兵無得脫者。且北朝與中國通,不絕歲幣,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所;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 遼興宗即位後,趁宋、夏連年作戰,謀奪關南十縣,宋遣富弼用什麼理由說服遼興宗與宋維持和好關係? 引自康熹版《高中歷史》(二),頁75。
「澶淵之盟」的歷史意義 「澶淵之盟」是以和約的方式,架構出夷夏並存的國際新秩序,建立起對等而和平、友好的關係。 宋人在無法消滅契丹,收復失地的時候,只有採取理性務實的態度,運用外交策略與金錢賄賂,維持與強敵的和好關係。 宋遼締結的澶淵之盟成為宋朝廷日後處理國際關係的一個模式。例如在金滅遼之後,金人認為自己是遼的合法接替者,因此理當從宋朝廷得到與從前同樣的歲賂。 引自《劍橋中國遼西夏金之史》(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轉引自翰林版《高中歷史》(二)教師手冊,頁264。
北宋與遼、夏 榷場分布圖 南宋與金 榷場分布圖 引自康熹版高中歷史(二),頁73、75。 南宋與金 榷場分布圖
宋人對夷夏新秩序的理解與因應(一) 澶淵盟約的締結,使雙方百姓得以安居樂業,是真宗頗以為滿意的事,他說:「北陲自古為患,儻思平憤恙,盡議殲夷,則須日尋干戈,歲有勞費,今得其畏威服義,息戰安民,甚慰朕懷。」 長編卷七十,大中祥符元年(1008)十一月癸未條載,王旦對宋真宗云:「國家納契丹和好以來,河朔生靈方獲安堵。雖每歲贈遺,較於用兵之費,不及百分之一…」; 長編卷一百五十,慶曆四年(1044)六月戊午,富弼曾云:「歲遺差優,然不足以當用兵之費百一二焉,則知澶淵之盟,未為失策。」 左文:引自陶晉生,《中國近代史》(台北:台灣東華書局,1979)。轉引自南一版《高中歷史》(二)教師手冊,頁145。 右文:引自康熹版《高中歷史》(二),頁72。
宋人對夷夏新秩序的理解與因應(二) 澶淵盟約締結以後,若干宋人對於契丹的態度逐漸變為尊重。政治家和外交家如韓琦和富弼,都指出宋朝不應當以傳統的態度去應付契丹,而應當承認契丹是敵國。 富弼曾說:「自契丹侵取燕薊以北,拓跋自得靈夏以西,其間所生豪英,皆為其所用。得中國土地,役中國人力,稱中國位號,仿中國官屬,任中國賢才,讀中國書藉,用中國車服,行中國法令。是二敵所為,皆與中國等,而又勁兵驍將,長於中。中國所有,彼盡得之;彼之所長,中國不及。當以中國勁敵待之,庶幾可禦。豈可以上古之夷狄待二敵也!」富弼不僅認識契丹兼有中國和「夷狄」的長處,而且他不以契丹為夷狄的態度在我國歷史上應當是少有的開明態度。
宋人對夷夏新秩序的理解與因應(三) 在這種情況之下,宋人暫時放棄了「攘夷」的口號,而將對於政治的關注放在「尊王」和內政方面。外交方面,「以德懷遠」的理論遂大行其道。長期的和平使宋人不覺得北方壓力的沉重,… 范仲淹說:「自古王者外防夷狄,內防姦邪。夷狄侵國,姦邪敗德。國侵則害加黎庶,德敗則禍起蕭墻。乃知姦邪之凶,甚於夷狄之患。」不過他仍然認為「禦戎之計,在北為大」。 想湔雪石晉割地稱臣的「千古之恥」,王安石變法的目的在富國強兵,強兵旨在收復燕雲,「制夷狄」。北宋末年,新黨當政,希冀聯合新興的女真,一舉消滅契丹,收復十六州。終於演出在國力不充實的情形下輕率從事軍事冒險的失敗悲劇。
宋真宗「天書」事件 宋真宗深感恥辱,為求振奮人心,取得遼人的恭敬,他竟利用「天書」來顯示天命所歸。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1008)正月,有一塊「黃帛」從天而降至承天門,宋真宗下詔「拜迎於朝元殿啟封,號稱天書。」大赦天下,改元「大中祥符」。父老、大臣們請皇帝進行泰山封禪大典。六月,天書再降於泰山,宋真宗親至泰山封禪、迎天書,又建宮安置天書等。整個天書事件歷時七年,宋朝費錢八百多萬緡,卻是以一套虛幻神異事蹟來安頓人心。 這種自欺欺人的心態,並非全是宋真宗個人的行為,也反映朝臣們的態度。《宋史》說:「一國君臣如病狂然,吁,可怪也。」
【問題與討論】 「天書」v.s.「傳國寶」 「澶淵之盟」訂立後,宋真宗宣稱上天給了他一封信(天書),信中說明他才是唯一真命天子;遼則在進士考試時,出了一個這樣的題目:「有傳國寶者為正統賦」。 「澶淵之盟」說明了宋遼對等的國際關係,但卻又提出「天書」和「傳國寶」的說法,這其中的矛盾之處何在? 引自龍騰版高中歷史(二),頁116。
【問題與討論】宋代前後夷夏觀念的轉變 宋代前後,夷夏觀念轉變迅速,請列出幾個主要轉折點,並分析之。 宋代前後,夷夏觀念從夷夏一家轉變至夷夏之防,華夏傳統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天下觀也被打破了,繼而代之的是「天有二日」的狀況,臣於夷狄,甚至後來竟是整個國家淪亡於夷狄之手。轉折點為: (1)澶淵之盟:傳統中國皇帝不僅統治漢人社會,且為當時世界的支配者。諸國是臣屬於中國,並無對等關係。但是,這種傳統的中華意識在此次的宋、遼交涉中被推翻了。此次和約,是中國史上拋開傳統的大中華意識,首次與周邊部族國家建立對等關係。 (2)紹興和約:此時宋和金的關係不復稱兄弟,而是宋主向金帝稱臣。 (3)蒙古滅宋:蒙古進逼中國,消滅南宋,統一中國全土,是中國歷史上非漢族首次征服統治全中國疆域的異民族王朝。 引自三民版《高中歷史》(二),頁93。
宋金「紹興和議」 南宋與金議和,約定: 一、宋向金奉表稱臣,金冊封宋主為皇帝。 二、宋歲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 三、金主生日及正旦,宋遣使致賀。 四、金願歸還宋徽宗梓宮(棺木)及韋太后(宋高宗生母)。 五、宋金兩國東以淮水,西以大散關(陝西寶雞縣西南)為界。 引自翰林版高中歷史(二),頁96。
(二)北方民族的爭勝: 「滲透王朝」與「征服王朝」 「征服王朝」理論的提出 中國遼代社會史(HISTORY OF CHINESE SOCIETY: LIAO[906~1125])書影/西元1949年出版,魏復古與馮家昇合著,本書首次提出「征服王朝」學說。 引自康熹版高中歷史(二)樣書,頁64。
「征服王朝」理論的內涵(一) 北方民族建立政權的過程,可分為兩種模式: 滲透王朝(dynasties of infiltration) 中古時期的匈奴、羯、羌、氐、鮮卑等胡族,在建立政權之前,即自塞外內徙,乘漢末至魏晉天下大亂時,建立政權。 征服王朝( dynasties of conquest) 近世興起的契丹、女真、蒙古、滿洲等民族,則是居住在中國的邊境,憑藉著武力,征服了中國的一部分或全部,分別建立遼、金、元、清四朝。 引自南一版高中歷史(二),頁75~76。
魏復古(karl A. Wittfogel)將中國歷代王朝,分為兩大範疇:一是以漢族為主體建立的政權,稱為「典型的中國王朝」 ; 一是由北方民族建立的政權,其中又包括「滲透王朝」與「征服王朝」兩種模式。 表示漢民族建立的典型王朝 表示滲透王朝 表示征服王朝 典型王朝 、 滲透與 征服王朝圖示
「征服王朝」理論的內涵(二) 「同化」 (assimilation ) v.s. 「涵化」(acultruration) 過去學者普遍抱持以漢族為中心的思維模式,認為征服中原建立政權的北方民族,後來多被「漢化」,唯有蒙元漢化最淺。西方漢學家魏復古(Karl A. Wittfogel)另提出「征服王朝」(dynasties of conquest)學說,從支配權力者的立場來考察中國社會史。 其立論是:征服狀態造成民族之間的鴻溝,導致征服民族與被征服民族在文化上不可能相互認同或者單向的「同化」,而是雙向的「涵化」。遼、金、元、清等征服王朝,在人數與文化水平方面雖居劣勢,但他們往往是有選擇性的攝取漢文化,也力圖維護本民族文化的完整。 引自康熹版高中歷史(二),頁76。
【問題與討論】征服王朝的優勢 宋朝以後,北方民族能夠直接征服部分、甚至整個中原,其優勢何在?另一方面,漢人自身又有何弱點? 從游牧經濟到牧農並存 北方游牧民族長於騎射常挾其武力優勢,在軍事上對中國構成威脅;但其逐水草而居的生活方式,則高度仰賴自然,經濟活動較不穩定,必須與農業社會進行交換,不免要受制於中國。 降及近世,契丹在進入華北之前,蒙古在滅金之後,都曾利用漢人俘虜從事農耕,形成游牧與農業並存的經濟,故足以與中國相抗衡,進而征服中國。比較特別的是女真人,他們是兼營農業、畜牧、漁獵的定居民族,又吸收了游牧民族的騎射技術,發展出強大的戰鬥力;而同屬女真族系的滿洲,亦是如此。 引自南一版高中歷史(二),頁74~75。
【問題與討論】漢人自身有何弱點? 宋朝以後,北方民族能夠直接征服部分、甚至整個中原,其優勢何在?另一方面,漢人自身又有何弱點? 朱熹對北宋的批判 「本朝鑑五代藩鎮之弊,遂盡奪藩鎮之權,兵也收了,財也收了,賞罰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禍,虜騎所過,莫不潰散。」
「征服王朝」的特徵 1. 實施二元統治:北方民族有鑑於與漢人文化的差異,為能有效的治理,都採用二元統治的型態。遼朝的官制分北面官與南面官,以北面官管理契丹人,以南面官治理漢人;金朝以猛安、謀克統率女真人,以州、縣管理漢人;元朝以蒙古傳統處理蒙事,以漢法治理漢地;清朝則以八旗制度為基礎,進行旗、民分治。 2. 強調民族特質:北方民族為能凝聚本身民族的向心力,在政策上也都刻意強調其民族特質。他們都創製屬於自己的文字,並將本族語言奉為「國語」;他們也認為國家的創建與延續,有賴武力的強化,特別提倡尚武精神,注重騎射訓練。 引自南一版高中歷史(二),頁77。
北方民族創制自身民族文字 契丹人參照漢字,發明契丹字;女真人以契丹字為基礎,創造出女真字;蒙古人初利用回鶻字母拼寫蒙古語,成為回鶻式蒙文,後元世祖忽必烈(1260~1294在位)命國師八思巴(Phags-pa, 1235~1280)創製蒙古「國字」(八思巴文);滿洲人則借用回鶻式蒙古字加以改進,而成為滿文。 引自南一版高中歷史(二),頁77。
蒙元的民族政策(一) :族群等級制(1) 在政治方面,元廷採用「政策等級制」,以突顯蒙古人之優越地位及壓抑被征服各族群。依反族群降附次序先後及政治依靠程度,分別賦予不同的身分與權利。各主要族群法定地位之順序為: (1)蒙古:為征服民族,故稱「國族」。移居中原之三、四十萬蒙古人中,少數為貴族與官僚,多數則名列軍籍,有如清朝旗人。 (2)色目:並非一個民族,而是為政治需要而設定的一個族群,用以協助蒙古統治,牽制漢族。「色目」泛指蒙古、漢族以外各族人士,包括汪古、唐兀、吐番、畏兀、回回、哈刺魯、康里、阿速、欽察等族。徙居中原之色目大約亦有三、四十萬人。 引自三民版高中歷史(二)教師手冊,頁103~104 。
蒙元的民族政策(一) :族群等級制(2) (3)漢人:乃指淮河以北,原來金朝境內之居民,多屬漢族,但亦包含業已漢化之契丹、女真、高麗等民族。漢人在籍人口約一千萬。 (4)南人:指原南宋境內居民,絕大多數屬漢族。南人臣服元朝最晚,因而地位最為低下。在籍總人數為五千萬。 引自三民版高中歷史(二)教師手冊,頁103~104 。
蒙元的民族政策(一):族群等級制下的差別對待(1) 蒙古人和色目人在任官、科舉、法律等方面,都享有 特權。 如任官,正職必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漢人和南人 只能當副手。 在科舉考試上,蒙古人、色目人列右榜,只考兩場, 可授六品官;而漢人和南人列左榜,須考三場,授官 則降一級。 在法律上,蒙古人、色目人和漢人、南人分別審理, 即使同罪,處罰也不同。蒙古人毆死漢人,只判罰充軍及燒埋銀(埋葬費);漢人殺蒙古人,處以死刑, 都顯示一種不平等的待遇。 此外,為防制漢族反抗,尚規定漢人、南人不得任職 樞密院與充任宿衛,不得聚眾集會與持有兵器。
蒙元的民族政策(一): 族群等級制下的差別對待(1) 蒙古人和色目人在任官、科舉、法律等方面,都享有特權。 如任官,正職必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擔任,漢人和南人只能當副手。 在科舉考試上,蒙古人、色目人列右榜,只考兩場,可授六品官;而漢人和南人列左榜,須考三場,授官則降一級。 在法律上,蒙古人、色目人和漢人、南人分別審理,即使同罪,處罰也不同。蒙古人毆死漢人,只判罰充軍及燒埋銀(埋葬費);漢人殺蒙古人,處以死刑,都顯示一種不平等的待遇。 此外,為防制漢族反抗,尚規定漢人、南人不得任職樞密院與充任宿衛,不得聚眾集會與持有兵器。
蒙元的民族政策(一): 族群等級制下的差別對待(2) 蒙古人是征服者,享有政治、經濟上的特權。 蒙古諸王貴族的特權,包括擁有分地、采邑,每年還可獲大量金銀財帛賞賜。 但是,蒙古人不善於理財,因此賦斂之事,多委之於色目人。 色目人為蒙古統治者經營商業與高利貸,享有經商特權。
蒙元的民族政策(二): 多元文化制 蒙古族文化相對落後,無法強迫被征服族群接受其文化,又不願蒙古與其他被征服族群接受漢化,因此推行下列政策以分化各族群。 其一、多語兼用。元朝將蒙古文、漢文、回回文並列為官方語文。 其二、諸教並崇。元朝皇室雖崇奉喇嘛教,亦允許佛教、道教、回教、基督教、猶太教等各種宗教的傳播。 其三、各從本俗。元朝明訂對各族婚喪禮俗的維護;不同族群的人犯法,各依其「本俗法」審理。 引自康熹版高中歷史(二),頁78 。
蒙元的戶籍劃分:「戶計」 蒙古統治者在採取漢法的過程中,十分重視戶籍的括編。基本上,他們以職業分類來劃定戶口,稱為「戶計」,一旦編定。各務本業,不得任意更改。戶計名類很多,軍戶、站戶、民戶及匠戶是四種基本戶計,數是眾多,遍佈各地。 「儒戶」是諸色戶計之一,儒士在宦途方面多只能充任胥吏或學校教官,但社會地位並非如「九儒十丐」那樣低下,蒙古為了有助於統治,要求他們宣揚三綱五常之類的說教,所以他們仍然受到許多優待,包括優免賦役、獲得廩給(相當於獎學金)等。 引自龍騰版高中歷史(二),頁112 。
滿清的民族政策(一): 對於漢族,採高壓與懷柔並濟之法 清初的懷柔措施,重要的有下列幾項: 一、禮遇明室君臣。禮葬明思宗,徵辟明朝遺臣。 二、減輕百姓痛苦。廢除明代的廠、衛特務機構及苛捐雜稅。 三、優禮文士。舉行科舉,編纂巨典,可謂竭盡籠絡之能事。 清廷又採高壓手段: 一、薙髮留辮。逼迫漢人接納滿人服飾,摧折漢人氣節。 二、禁結盟社。嚴禁士子糾眾盟會,以防止仇清復明思想流傳。 三、興文字獄。康、雍、乾三朝,先後三十餘起,任意株連,殺戮甚慘,摧殘士氣最甚。 寬猛互濟實行的結果,清初的漢人士大夫大多為清室所用。他們的子孫,亦大部分以應舉出仕為業。顯然,這種統治方式,比僅以高壓強迫就範的手段要高明。 引自部編版高中歷史(二),頁139~140 。
滿清的民族政策(一):滿漢間的 種族差別對待 政治上,朝廷官員雖是滿、漢並置,但首長非滿人莫屬;地方督撫,也大多為滿人。 在一般社會上,他們單獨成區居住,不受州縣衙門的約束,不從事工、商生產,不與漢人通婚(清末廢除)。 引自部編版高中歷史(二),頁157 。
滿清的民族政策(二): 對於邊疆民族,採分而治之策略 對於邊疆民族,清朝專設「理藩院」管轄,並採「分而治之」策略。 清朝曾以聯姻、會盟、招降、宗教等措施撫綏蒙古諸部,又以盟旗制度限定各旗勢力範圍。 清朝對西藏的統治,則尊崇達賴與班禪兩位喇嘛的地位以羈縻之。 將藏傳佛教劃分為四大教區,分別是達賴主前藏,班禪主後藏,哲布尊丹巴主喀爾喀蒙古,章嘉胡土克圖主內蒙古,四大喇嘛各有領地,分主教權,互不統屬。 引自康熹版高中歷史(二),頁81;三民版高中歷史(二),頁92。
固有文化與漢化間的抉擇(例一): 遼朝「捺鉢」制度 遼朝的強大,除得力於太祖的雄才大略,以及漢族士人的協助外,同時也適度的採用漢人制度文物,並翻譯儒書,立孔廟、佛寺、道觀,樹立建國規模。統治華北後,又引進考試制度。 即便如此,遼的統治階層仍堅持游牧生活的傳統。在統治華北期間,雖建有都城,但皇室和重要官員一年四季常在不同的地方處理政務,並從事漁獵活動,而很少定居,形成一套有系統的「捺鉢」制度 。 契丹四時各有行在之所,就是「捺鉢」 。「春捺鉢」主要行動是捕鵝、釣魚,「秋捺鉢」射鹿。此外,遼諸帝每年夏冬兩次出巡,游獵時在行在處所召開正式會議及處理政務,刻意保持「行國」的特點,「夏捺鉢」主要是避暑及與北南大臣論議政事,「冬捺鉢」除避寒,獵虎與北南大臣論議政事外,並接受外族或外國使節朝賀。
固有文化與漢化間的抉擇(例二): 金世宗推動女真文化復興 金朝自建國以來,即大量採用漢制,漢化極深。尊孔、設學、建立考試制度等措施,成為治國的準繩。 熙宗(西元1135-1148在位)與海陵王(1122-1161)時代,漢化更為積極,海陵王甚至因大力主張漢化而被反對所殺。 世宗(1161-1189在位)繼位後,追於形勢,限制漢化,大力推動女真文化復興運動,包括提倡田獵及學習女真語文,設立女真學校,創設女真進士科,極力鼓吹女真精神;但其本人則頗喜愛儒術史書,曾命人譯為女真文字。頒行全國。 傳至章宗(1190-1208在位),起用大批漢族士人,廢除婚禁,隱然以中原正統自居。 引自南一版高中歷史(二),頁80~81;龍騰版高中歷史(二),頁109。
北方民族漢化程度的比較(一): 從北方民族自身民族文字使用情況觀察 契丹文字主要流通於部落民族,並不能取代漢文的地位。 元世祖命國師八思巴創制蒙古新字,並下詔「凡有璽書頒降者,并用蒙古新字」 趙翼「元代不惟帝王不習漢文,即大臣習漢文者亦少也」 康熙時滿文、漢文並用,但主要用漢文,雍正時朝廷政令都以漢文頒佈。
北方民族漢化程度的比較(二):蒙古漢化程度探討(1) 造成元朝漢化遲滯的因素是多方面的。首先,蒙古族在進入中原以前從事比較單純的游牧、狩獵經濟,對漢族農業文明幾乎全無接觸和了解。認識農業經濟的重要性、接受相關的一套上層建築、意識形態,對他譬來說相對比較困難。第二,蒙古建國後除漢文化外,還受到吐蕃喇嘛文化、中亞伊斯蘭文化乃至歐洲基督教文化的影響,對蒙古統治者來說,漢文化並不是獨一無二的藥方。 引自南一版高中歷史(二)教師手冊,頁163 。
北方民族漢化程度的比較(二):蒙古漢化程度探討(1-1) 第三,儘管橫跨歐亞的蒙古帝國在建立不久就陷於事實上的分裂,分化出元王朝和四大汗國,但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元朝在名義上一直還只是蒙古帝國的一部分。漠北草原在國家政治中占有重要地位,存在著一個強大而保守的草原遊牧貴族集團。這就使元朝統治集團仍不能擺脫草原本位政策的影響,長期難以做到完全從漢族地區的觮度出發來看問題。漢化遲滯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元朝的早衰,但蒙古民族卻因此而能夠在元亡之後長期保持自身的傳統。
北方民族漢化程度的比較(二):蒙古漢化程度探討(2) 元代各族交往之密,相互影響之深,超過前輩學者之評估,茲有三點,需加釐清: 第一、通婚頻繁:族際通婚是族群互動的重要指標。過去魏復古認為:元朝與清朝相似,禁止族際通婚。此說全無根據。近年來洪金富、池內功等人之研究顯示,蒙古、色目人以及契丹、女真等族與漢族通婚頗為頻繁,而且婚與族際涵化之間關係頗密。 引自三民版高中歷史(二)教師手冊,頁106~107。
北方民族漢化程度的比較(二):蒙古漢化程度探討(2-1) 第二、蒙古及色目人皆受漢文化影響頗深:自六十餘年前,陳垣名著《元西域人華化考》出版後,色目人(即西域人)漢化頗深一事,久已成史學界的共識。陳氏該書自儒學、宗教、文學、藝術、禮俗、女學等方面證明甚多。色目受漢族士大夫及禮俗影響頗深,故色目可稱已經「華化」(或漢化)。由於長期以來,缺少類似陳著有關古人的著作出現,以致在一般印象中,元代蒙古人漢化甚淺,而且是士大夫文的門外。筆者近年來之探討則顯示:元代不少蒙古人,在儒學、漢文學及藝術,皆有相當之造詣,其中少數蒙古漢學者,水平之高,足可與當代漢族及色目名家相互頡頏。而且,蒙古人在姓名及禮俗兩方面,亦受漢文化的影響。 引自三民版高中歷史(二)教師手冊,頁106~107。
北方民族漢化程度的比較(二):蒙古漢化程度探討(2-2) 第三、漢人亦受蒙古習俗之顯響:蒙古人文化雖低,卻是元朝政治上的主宰民族。在「西瓜偎大邊」的勢利心理影響下,不少漢人亦主動採用蒙古習俗。司律思(Henry Serruys)神父指出,在語言、姓名、服飾、髮式、禮儀、婚俗等方面,漢人皆受蒙古習俗的影響,可見文化的影響不是單行。 引自三民版高中歷史(二)教師手冊,頁10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