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週:Immanuel Kant What Matters is the Motive? 社會正義與民主公民 第6週:Immanuel Kant What Matters is the Motive?
前 言 反恐戰爭用酷刑 唐獎得主批猶如納粹 西方國家在反恐戰爭中使用酷刑逼供,引起爭 議,一派學者主張在法律規範下,適度地開放酷 刑。唐獎法治獎得主阿爾布爾(Louise Arbour)卻認 為,此舉猶如納粹,罔顧了法律背後的人權精 神。……阿爾布爾在演講中,不斷強調法律應積 極地保護人權、維持正義。尤其在當下,法治國 家正面對「安全」與「自由」的取捨,更不該太 過傾斜,過份濫用法律權力,威脅更為根本的人 權。…… [中央社 2016.9.24] 請問:人權為什麼這麼重要?有什麼道德理由?
前 言 捍衛人權(human rights)的道德理由: 福祉(welfare):效益主義。 自由(freedom): 前 言 捍衛人權(human rights)的道德理由: 福祉(welfare):效益主義。 自由(freedom): 極端自由主義:自我所有權。 康德(Immanuel Kant)的義務論:人是理性存有 者,值得擁有尊嚴和尊重。
前 言 (一)關於康德: 他一生過著極嚴謹的規律生活。 代表著作: 前 言 (一)關於康德: 他一生過著極嚴謹的規律生活。 代表著作: 《純粹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ure Reason, 1781) 《道德的形上學基礎》(Grounding for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s, 1785) 《實踐理性批判》(Critique of Practical Reason, 1788) 《判斷力批判》(Critique of Judgement, 1790)
前 言 (二)康德對效益主義的批判: 1.把權利奠基在幸福最大化的計算之上,將使得權 利陷於危境。 前 言 (二)康德對效益主義的批判: 1.把權利奠基在幸福最大化的計算之上,將使得權 利陷於危境。 2.從偶然擁有的欲望來推導道德原則,是思考道德 的錯誤方式。 道德不能奠基在經驗考量(例如一時的利益、需 求、欲望、偏好)。 透過發揮「純粹實踐理性」(pure practical reason),可得出最高道德原則。
前 言 在今天的課程裡,我們要談: 1.康德論自由:自由跟自主(autonomy)的關連。 2.康德論道德: 前 言 在今天的課程裡,我們要談: 1.康德論自由:自由跟自主(autonomy)的關連。 2.康德論道德: 道德價值的判斷:善意志(good will) 道德對錯的判斷:定言令式(categorical imperative) 3.康德理論的應用:性、謊言與政治
一、康德論自由 (一)什麼是自由? 趨樂避苦不是自由的行動。 例如:選擇吃什麼口味的冰淇淋。 自由的行動=自主地行動,即按照自我施加的法 則來行動。
一、康德論自由 (二)自主(自律)與他律: 1.他律(heteronomy):根據外在於自己的決定因素 (生理決定、社會制約)來行動。 行為出於他律,人成為欲達成目的之工具。 2.自主/自律:根據自我施加的法則來行動。為了那 個行為本身所以做它(目的自身)。 自主行動的能力構成「人」與「物」的差別。
一、康德論自由 (三)自主與自由: 自由≠ 能做想做的事,不受阻礙地追求欲望。 只有當意志是被自主地決定,人才是自由的。 當「理性」決定意志時,人便能擺脫欲望和喜 好,遵守自訂的法則,自由於是成為可能。 理性=純粹實踐理性。
二、康德論道德 揪感心!林務局科長詐補助款 原來是為了.... 揪感心!林務局科長詐補助款 原來是為了.... 林務局野生保育科科長林國彰,遭人檢舉於2011 年間利用「台灣野生物保育及管理協會」辦理的8 項研究計畫,以不實名目浮報經費61萬餘元私 吞,但台北地檢署查出,林男其實是因養育保育 類動、植物的經費不足,才出此下策,將浮報款 項捐給民間養育保育類動、植物的人士,檢察官 考量他立意良善,且沒有款項流入私人口袋,今 依偽造文書罪予以緩起訴…… [蘋果日報 2015.5.18] 請問:對這位科長的行為應給予什麼道德評價?
二、康德論道德 (一)道德價值取決於動機: 1.義務動機(motive of duty):善意志—為了履行道 德法則,「出於對的理由」而行動。[有道德價 值] 2.喜好動機(motive of inclination):為了滿足自己 的需求、欲望、喜好、利益。 [無道德價值] 例子:誠實換商譽、活著的義務、助人。 助人行為有無道德價值,取決於動機為何。助人 後感覺快樂則無損其道德價值。
二、康德論道德 (二)道德對錯取決於行為本身特性: 1.定言令式和假言令式(hypothetical imperative): 準則(maxim):賦予行動背後理由的規則或原 則。 假言令式的形式:如果想要得到某結果,那麼你 就應該做某個行為。 定言令式的形式:你應該做某個行為。 要在自主的意義下成為自由的,必須按定言令式 來行動。
二、康德論道德 2.定言令式的普遍法則形式(the formula of the universal law): 可普遍化的測試(universalizing test):如果你願意 自己採行的行為準則,成為所有理性人都採用的 行為依據,那麼這個行為就是道德上對的。 判斷方式:行為準則普遍化以後是否會產生觀念 上或意願上的矛盾?
二、康德論道德 以「做假承諾跟朋友借錢」為例: 行為準則普遍化後,會產生觀念上的矛盾:行為 者想要借錢的目的將無法實現。 結論:做假承諾的準則無法通過可普遍化的測 試,所以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道德上錯誤的。 假承諾是錯的,原因不在它普遍化以後的壞結果 (破壞社會信任),而是錯在自我矛盾。
二、康德論道德 3.定言令式的目的自身形式(the formula of humanity as an end): 行動時對待人性的方式是,不論對自己或任何一 個他人,絕對不能當成只是手段,而永遠要同時 當成是目的。 什麼是把人當成“只是”手段?把人當成目的? 判斷方式:行為有沒有把自己或他人當成有尊 嚴、本身有價值的「人」看待? 例子:為了從痛苦中解脫而自殺。
二、康德論道德 以「做假承諾跟朋友借錢」為例: 對別人做虛假承諾,就是把他當作只是解決自己 財務需求的手段。 被利用的人沒有被當成有尊嚴的人,本身就值得 尊重。 結論:做假承諾的準則無法通過目的自身形式的 測試,所以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道德上錯誤的行 為。
二、康德論道德 (三)對康德道德觀的疑問: 1.定言令式=黃金律(Golden Rule)? 黃金律:要別人怎麼待你,你就要怎麼待人。 [回答]:定言令式不同於黃金律,考量的不是人在 特殊情境裡想要如何被對待的偶然事實。 例子:哥哥死於車禍意外,該不該把真相告訴老 母親?
二、康德論道德 2.自主行動乃服從於法則,如何相容於自由? [回答]:在「我是法律的制訂者,有遵守的義務」 的情況下,遵守義務和自主(自由)行動是相容 的。 做為自由人的尊嚴來自我是道德法則的制訂者, 且基於這個理由而服從它。
二、康德論道德 3.如何保證所有人都會選擇相同的道德法則? [回答]:如果所有人都以理性存有者的身份來選 擇,就會得出相同的道德法則。 使用純粹實踐理性,就能擺脫特殊利益、欲望和 目的,達成相同結論(單一、普遍的定言令 式)。 思考:面對當代社會各種具爭議的公共議題,康 德的這個主張能夠成立嗎。為什麼?
二、康德論道德 4.假設科學發現人沒有自由意志,那麼便可否證康 德的道德哲學? [回答]:科學無法回答道德問題,不能證明或否證 自由意志。 兩種看待自己的觀點: (1)自然存有者:屬感官界(sensible world)(他 律)。 (2)理性存有者:屬理智界(intelligible world)(自 主)。 [自由和道德(定言令式)是可能的]
三、康德理論的應用 (一)不允許婚姻關係以外的性行為: 理由:它把彼此的人性(humanity)當成只是滿足性 慾的工具,對雙方都是降格和物化。 弔詭:自主對人可以如何對待自己設下限制。 康德依相同理由反對牙齒買賣和賣淫。 請問:你同意康德的主張嗎?為什麼?
三、康德理論的應用 (二)跟殺人犯說謊是錯的? 朋友被地下錢莊的角頭暴力討債,情急之下躲到你 家。這時候角頭持開山刀來你家按門鈴,問那個朋友 是不是躲在你家。這時候,你應該怎麼回答? 貢斯當(Benjamin Constant):說實話的義務僅適用 於值得說實話的人,這不包括殺人犯。 康德:道德看的不是結果,而是原則。無論如何 都要說實話。
三、康德理論的應用 桑德爾(Michael Sandel)為康德辯護: 兩種回答殺人犯的方式: 1.徹底的謊言(outright lie):違反定言令式,道德 上不允許。例如,善意的謊言。 2.誤導性的真話:不違反定言令式,道德上可允 許。
三、康德理論的應用 (三)柯林頓的緋聞: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Bill Clinton)爆出跟白宮實習生 魯文斯基(Monica Lewinsky)的緋聞後,向人民發 表聲明:「我跟那位女士,魯文斯基小姐沒有性 關係」。後來證實他們曾有口交。 柯林頓的律師克雷格(Gregory Craig):總統沒有說 出真相,但他不認為自己有說謊。因為「他心目 中的性關係就是字典裡定義的那種」。 請問:康德會如何評價柯林頓的聲明?
三、康德理論的應用 誤導性的真話 V.S.徹底的謊言: 相同點:動機之一都是為了保護朋友。 相異點:誤導性的真話多一個動機,即遵守說實 話的義務。 思考:桑德爾的主張可以成立嗎?為什麼?
結 語 康德的義務論奠基在四個對比: 1.道德價值:義務 vs 愛好 2.自由:自主(自律) vs 他律 結 語 康德的義務論奠基在四個對比: 1.道德價值:義務 vs 愛好 2.自由:自主(自律) vs 他律 3.理性(道德對錯):定言令式 vs 假言令式 4.觀點(兩重世界):理智界 vs 感官界 所有理性存有者都必須被尊重,被視為目的自身 來對待,由此可推出普遍的人權主張。 進一步思考:除了行為的結果、自我所有權、動 機和行為本身特性,還有什麼是道德判斷的重要 考量?
討論題目 運動場上真假難辨? (一)棒球投變化球、籃球的假動作、跑步的配速 (二)棒球野手利用藏球來觸殺跑者、蔡溫義在奧運 舉重場上的欺敵戰術、賽跑選手利用偷跑擾亂對 手 (三)籃球和足球場上的假摔、選手謊報年齡參加比 賽 請運用康德的普遍法則形式與目的自身形式,分 別判斷上述三組的行為是否合乎道德要求?
閱讀教材 指定閱讀:Michael J. Sandel, Justice: What‘s the Right Thing to Do? Chapter 5 What Matters is the Motive? / Immanuel Kant. 延伸閱讀: 1.林火旺,《基本倫理學》,臺北市:三民書局, 2009。第一篇第三章〈康德的道德學說〉。 2.Immanuel Kant, Groundwork of the Metaphysics of Moral. Mary Gregor trans. and ed., Cambridge, U.K.;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