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防治網絡轉介自殺風險個案通報流程 社政、教育、勞政、警政、消防….等 自殺防治網絡人員發現自殺風險個案 (註1、註2) 自殺威脅者 104.1.16修 自殺防治網絡轉介自殺風險個案通報流程 社政、教育、勞政、警政、消防….等 自殺防治網絡人員發現自殺風險個案 (註1、註2) 自殺威脅者 (指準備執行自殺行動者) 自殺未遂者 (指有自殺行為,但未遂者 ) 自殺意念者 (指心存自殺想法,尚未付諸行動者) 警察、消防現場處理 非醫療機構 醫療機構 24小時內通報傳真新北市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填報自殺防治通報關懷單 衛生福利部自殺防治通報系統 24小時內通報傳真新北市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警察機關 勸導管束 消防機關 護送就醫 未就醫 衛生局 24小時內通報傳真新北市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24小時內通報傳真新北市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 通知或交由其家屬、其他關係人、適當之機關 (構)或人員保護。 醫院依急診處理自殺未遂個案流程協助。 註1:一般自殺通報案件,應24小時內通報傳真新北市自殺高風險個案轉介單,如遇註2之情形,請立即電話通知衛生局窗口(24小時緊急通報專線:0926-880-006),並優先完成通報程序。 註2:緊急個案包含:1.兒少自殺案件 2.家庭暴力及性侵害自殺案件 3.殺人/子後自殺案件 4.其他特殊或媒體關注自殺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