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保護評估暨通報輔導 西區學生輔導中心 李佩玲 學校社工督導 法律 愛 專業
大綱: 兒少保護辨識與相關法律 家庭暴力、性侵害、高風險家庭 兒少保護事件處理程序與方法
教育人員是兒少保護的成員
兒童與少年保護對象 範圍: 年齡:未滿18歲之兒童及少年 高風險個案 法令依據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家庭暴力案件 兒童少年保護 婚姻暴力 其他家虐 亂倫 性侵害案件 16歲以下 兒少性交易案件 16歲以下無性自主權,因此性交易事件也會視為性侵害案件。(重點在刑罰的部份,與16歲以下的兒少發生性交易行為,同時觸犯兒少性交易防治條例及刑罰的妨礙性自主罪章) 亂倫事件即是家內性虐待或性侵害案件,特別提醒的是家內性侵害案件不一定是父母對子女,也可能是手足亂倫、家中的男女長輩、家中親近的親友等 法令依據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 權益保障法 家庭暴力防治法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刑法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章)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你看過這樣的學生嗎?
家庭暴力 家庭成員包含以下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定義: 家庭成員間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的行為 家庭成員包含以下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配偶或前配偶。 二、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的行為 1.身體虐待 2.精神虐待 3.性虐待(亂倫) 4.疏忽 5.遺棄 6. 其他濫用親權之行為 身體不法侵害--- 鞭、毆、捶、踢、拉、甩、摑、抓、 咬、捏、揪髮、扭身、器具傷人 精神不法侵害---- 言語虐待:文字或聲調恐嚇、威脅、 嘲弄、吼叫、侮辱。 心理虐待:竊聽、鄙視、跟蹤、責 備、 疏忽、不實指控。
無法抹滅的創傷…
性侵害 定義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 願之方法而為性交、猥褻者。 猥褻 性交 其行為在客觀足以誘起他人性慾 在主觀上足以滿足自己性慾 性交 非基於正當目的所為之下列性侵入行為: 1.以性器進入他人性器、肛門或口腔之行為 2.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性器、肛門之行為
性侵害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9-9條﹞ -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收容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 兒少保護與權益保障方面: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9-9條﹞ -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收容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刑法第十六章妨害性自主 ﹝第221條~229-1條﹞ -1.違反意願 -2.其中一方低於16歲
兩小無猜怎麼辦? 對象甲 對象乙 雙方的法律責任 16歲以下 18歲以上 1.非告訴乃論(公訴罪) 2.對象乙為被告﹝229-1﹞ 16歲以上未滿18歲 1.告訴乃論 2.對象乙為被告 2.雙方為當事人,可以互告
性交易 1.坐檯陪酒。 2.伴遊、伴唱或伴舞。 3.其他涉及色情之侍應工作。 相關法規: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性交易之實: 性行為、對價 性行為、對價 性交易之虞: 1.坐檯陪酒。 2.伴遊、伴唱或伴舞。 3.其他涉及色情之侍應工作。
高風險家庭 因家庭成員關係、經濟等問題,致兒童少年未獲適當養育照顧。 家庭成員關係紊亂或家庭衝突 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罹患精神疾病、酒癮、藥癮並未就醫或未持續就醫,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家中兒童少年父母或主要照顧者有自殺風險個案,尚未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惟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請併通報當地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或自殺防治中心)。 因貧困、單親、隔代教養或其他不利因素,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非自願性失業或重複失業者:負擔家計者遭裁員、資遣、強迫退休等,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負擔家計者死亡、出走、重病、入獄服刑等,以致影響兒少日常生活食衣住行育醫等照顧者功能者。
兒少保護事件處理程序與方法
1 2 3 通報原則123 113~專線責任通報 24~小時以內通報 3~方通報 行政通報/﹝學務處、輔導處﹞ 責任通報/社政通報(113) 教師要立即向學務處或113責任通報 學校行政要立即進行校安及法定通報 2 24~小時以內通報 3 3~方通報 行政通報/﹝學務處、輔導處﹞ 責任通報/社政通報(113) 校安通報/教育部網路 16
通報方式 線上通報-關懷E起來 紙本通報-通報單
家暴/兒虐事件發生後學校的處理流程 通報 (123原則) 發現疑似個案 初步了解受暴狀況(蒐集資訊) 緊急就醫 安全計畫 拍照存證
非家人性侵可通知家屬,家內性侵不可通知家屬 性侵害個案通報及處理流程 未告知學校 家長自行發現 依法家防中心社工需陪同協助,學校配合協助 告知學校 通報 教育局 就醫採證 筆錄製作 學校發現疑似個案 在校正常學習後續輔導 怎麼通知家長 通報 家防中心 會談評估 召開性平 非家人性侵可通知家屬,家內性侵不可通知家屬 通知家長
性交易案件處理流程 責付家長 通報少年隊 安置緊急收容中心 法院裁定 檢警調查 中途學校 學校發現 通報家防中心 返家後追蹤一年 告知家長 無性交易之虞 告知家長 學務處輔導處知悉後由學校窗口通報少年隊 由學校學輔團隊(包含導師)協調通報、告知家長、後續輔導追蹤的工作 若返校就學應注意身份保密 安置緊急收容中心原則上不是公假,會由家長來請假,沒有證明文件,假別由學校制定 確定裁定的話,會有公文,轉學(最大安置年齡國中畢業) 兒少保護機構 飭回返家 通報校安 返校就學、追蹤輔導
跨單位間合作 ※教育單位應怎麼做? ※社政單位會怎麼做? 辨識 通報 輔導 查證 介入 追蹤
教育單位與社政單位的合作方式 (一)協助兒童少年辦理就學、轉學。 (二)提供兒童少年必要之心理、行為 及課業輔導。 (三)配合家防中心社工訪視、調查, 提供相關資料與必要協助。 (四)配合執行兒童及少年輔導計畫。 (五)其他兒童及少年保護教育事項。 對於兒少保案件的評估必須包含後續返家計劃,若是短暫抽離家庭或環境,只可能會造成更大的傷害 社工僅有緊急安置72小時的權限,是否進行安置還要等待法院的判決,法官判決需要非常明確、已經要危害生命的指標
處理過程的提醒 通報為首,保密為要 24小時內通報家防中心,並即刻通報教育局 資源整合,網絡合作 整合家防中心及教育局資源 統一發言,字字珠璣 事件的最佳救火隊 確實紀錄,以利追蹤 紀錄以作為責信與追蹤輔導
世界上有很多事可以等待 但孩子是不能等的 他得骨在長,他的血在生 他的意識在形成 我們對他的一起不能答以「明天」 他的名字是「今天」 世界上有很多事可以等待 但孩子是不能等的 他得骨在長,他的血在生 他的意識在形成 我們對他的一起不能答以「明天」 他的名字是「今天」 -謝謝聆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