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 報告人: 考核訓練科 科員黃楘斌
大 綱 一、前言 二、何謂「請託關說」 三、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是什麼 四、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五、請託關說如何登錄 六、請託關說登錄事件抽查作業原則 七、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
前 言 法務部廉政署為將請託關說制度化、透明化及登錄標準化流程,進而建立公開透明制度,使各機關首長及相關同仁在處理業務時,有清楚分際,爰訂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要點」,並於101年9月7日頒布實施。 3
揭開請託關說的神秘面紗
請託關說是什麼? 指不循法定程序,為本人或他人對前點之規範 對象提出請求,且該請求有違反法令、營業規章或契約之虞者。 5
遊說與關說、陳情、請願、陳述意見之比較表 名稱 法 源 定 義 提出主體 實施對象 標 的 程 序 遊說 遊說法第2條 第1項 遊說者意圖影響被遊說者或其所屬機關對於法令、政策或議案之形成、制定、通過、變更或廢止,而以口頭或書面方式,直接向被遊說者或其指定之人表達意見之行為 依遊說法第2條第2項所定遊說者 依遊說法第2條第3項所定被遊說者 法令、政策或議案 向被遊說人所屬機關申請登記,經許可始得遊說。 關說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第4條 其內容涉及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或執行致有不當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者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2條第1項所定人員之關係人 公職人員任職機關有關人員 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 無規定 陳情 行政程序法第168條 人民對於行政興革建議、行政法令查詢、行政違失舉發或行政上權益維護,得向主管機關陳情。 人民 主管機關 行政興革建議、行政法令查詢、行政違失舉發或行政上權益維護 以書面或言詞為之,以言詞為之者,受理機關應作成紀錄 請願 請願法第2條 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得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請願。 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主管行政機關 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其權益之維護 應備具請願書 陳述意見 行政程序法第39條、第102條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 行政機關作成限制或剝奪人民自由或權利之行政處分前,除已依第39條規定,通知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或決定舉行聽證者外,應給予該處分相對人陳述意見之機會。 行政機關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 行政處分之相對人 行政機關 於陳述意見通知書或公告中記載詢問之事項 人民自行提出或由行政機關通知其提出,其陳述得以書面或言詞為之 6
遊說 V.S 關說 名稱 標 的 遊說 法令、政策或議案 關說 機關業務具體事項之決定或執行 7
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某違建之暫緩拆除 8
老王為避免自家頂樓加蓋違建被拆除,向承辦人員小張拜託,希望可以免於拆除。 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情境內容 老王為避免自家頂樓加蓋違建被拆除,向承辦人員小張拜託,希望可以免於拆除。 9
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案例重點 老王向小張請求的內容,屬於個案,其內容業涉及具體業務內容,已屬請託關說範疇。 10
問題解析 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小張是公務員,對於業務之決定或執行具有權責,將使得老王受有利或不利之影響,二人之間屬「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 11
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問題解析 老王的要求(拜託),是具體個案,會因為小張的決定執行與否,而影響其權利,屬請託關說態樣。 12
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問題解析 小張應於知悉之日起3日內,簽報長官說明並向政風單位報備,且應依法辦理,不得因請託關說而為違法之處理。 13
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法官蕭○ ○為子請託關說案 14
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蕭姓法官之子上學途中開車擦撞一名機車騎士,被控肇事逃逸,基隆地方法院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今年1月高等法院二審改判無罪,檢方因未提上訴而定讞。 15
請託關說案例解說 但之後爆出,蕭○○涉向法官為子關說,蕭○○和高院審判長高明哲都因涉及關說被停職,且移送監察院調查。 16
請託關說登錄 17
請託關說登錄事件抽查作業原則 18
辦理抽查單位於每季結束後之次月(1、4、7、10 月)10 日前完成抽籤作業,抽查比 請託關說登錄事件抽查作業原則 辦理抽查單位於每季結束後之次月(1、4、7、10 月)10 日前完成抽籤作業,抽查比 例暫定為百分之十四 19
遇有重大不法、社會矚目之請託關說事件或有必要時,得辦理抽查。 請託關說登錄事件抽查作業原則 遇有重大不法、社會矚目之請託關說事件或有必要時,得辦理抽查。 20
行政院及所屬機關機構請託關說登錄查察作業獎懲處理原則 21
各機關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著有績效或違反規定,得在下列獎懲額度範圍,核予獎懲。 22
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作業,績效良好,且有具體事證。 嘉獎一次至二次 事由 獎懲額度範圍 依據 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作業,績效良好,且有具體事證。 嘉獎一次至二次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三項及各機關相關獎懲規定 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作業,因而查獲貪瀆不法案件,著有績效,且有具體事證。 記功一次至二次 23
事由 獎懲額度範圍 申誡一次至二次 記過一次至二次 記一大過 依據 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作業,登錄不實,且有具體事證。 申誡一次至二次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三項及各機關相關獎懲規定 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作業,故意隱匿、延宕或積壓不報,經查證屬實。 記過一次至二次 辦理請託關說登錄與查察作業,發生重大違法失職情事,致損害人民權益、國家利益或影響國家安全。 記一大過 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 24
因處理請託關說與查察案件致犯罪情形嚴重,經檢方起訴具體求刑者。 事由 獎懲額度範圍 依據 因處理請託關說與查察案件致犯罪情形嚴重,經檢方起訴具體求刑者。 一、其中情節重大,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者,得辦理一次記二大過專案考績免職。 二、由主管長官依規定移付懲戒,並視其情節輕重決定是否予以停職處分。 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三項 公務員懲戒法第四條、第十九條 25
各主管機關應將請託關說與查察奬懲案件統計資料按季於每年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底前送人事處彙整,俾報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