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有限集和无限集 有限集合 元素的个数称为该集合的基数; 满足包含排斥原理。 集合元素无限多,如:自然数集合N、整数集I、实数集R等。 问题: 对于这样的集合有没有基数呢? 如果有,基数是多少? 它们之间有无大小的差别? 本章主要借助于函数讨论集合的所谓“大小”问题。这里用到自然数集合这个重要的概念讨论无限集。
4.1基本概念 定义4.1 一个集合S与集合Nn={0,1,2,…n-1},如存在 一一对应函数 f : Nn→S,则称S是有限集合,并称其 有基数n,如果S不是有限集合,则称为无限集合。 说明: 由集合的元素个数来定义; 由于量变引起的质变; 它们中的一种性质都不能随意扩展到另一个集合中。
4.2无限集 定义4.2 集合A和集合B的元素间,如果存在一一 对应的关系,则说A和B是等势的,记作A~B 说明:对有限集来说,两集合等势即说明两个 集合的元素的个数相同。
Hilbert旅馆 问题:一旅店有无穷多个房间,各房间编号依次为: #1, #2, #3,…… 现所有房间已住满了人。这时来了一位新客 人要求住店。怎么安排? 解决方法: 店主人把#1房的客人移到#2房,把#2房的客人移到#3房, 依此类推,新客人就住进了已腾空的#1房间; 接着,又来了第二位新客人,旅店主也照此办理, 使第二位客人得到落实。
紧接着,来了一个有无限多个游客的旅游团要求定住房间,怎么办 ? 店主人把#1房的客人移到#2房,把#2房的客人移到#4房,#3房的客人移到#6房,等等,所有奇数号的房间全部腾空了,新的无限多个客人就全住进了旅店; 紧接着发生了更为严重的情况,来了无穷多个具有无穷多名游客的旅游团,怎么办? 第一个旅游团客人按如下房间编号住 第二个旅游团客人住的房间编号为 接着是
这样不仅安排了无穷多个旅游团的住宿,而且还空出了很多房间! 无限多个房间可住无穷多个具有无穷多个游客的旅游团 对于一个无穷集合,向其中添加有限个元素,甚至“无穷多个”元素得到的新集合,其势不变 一个集合A,若真子集B :B⊂A,B与A等势,则A一定是无限集
Hilbert旅馆的内涵 问题:自然数和平方数谁要更多。 如果把自然数集合中的元素数量记为z, 那么z不管加上多大的数,乘以多少,它始终是一个无穷,不会变大或变小。 问题:自然数和平方数谁要更多。 用普通人的眼光来看,前10个数字中不过4和9两个数, 前100个数中也不过10个; 再往后, 平方数在自然数中所占的比例越来越小;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每一个自然数都对应着一个平方数; 所以, 自然数和平方数是一样多的, 这 “一一对应” 的规则也就是判断集合是否一样大的标准。
任何一个有限集合不能与其真子集等势。 另一种有限集、无限集的定义方法; 定义:如果存在一一对应的f: S→S,使得f(S)⊂S,即f(S)是S的真子集,则S是无限集合,否则S是有限集合。
证明:设函数f: N→N,定义为f(x)=2x,显然f是一一对应,而且f(N)⊂N ,因此N是无限集。 定理4.2 常数集R是无限集。 证明:设函数f: R→R,为 显然f(x)是一一对应的,而且显然有f(R)⊂R,因此R是无限的。
例:证明下面集合间是等势的。 例1:证明 N={0,1,2,3,4,…...} 与下列集合等势 A={0,2,4,6,8,…...} B={1,3,5,7,9,…...} C={1,10,100,1000,10000,…..} ={100,10,102,103,104,,…...} 证: f:NA,f(x)=2x g:NB, g(x)=2x+1 h:NC, h(x)=10x 是双射, 故N与A,B,C,等势。 可见无限集合与其真子集等势。
对于无限集合,可用下面的例子说明 自然数集合N={0,1,2,...}与其子集 S={1,3,…}均为无限集,且N~S; 可得无限集的一个特性:S⊂N及S~N; 即表明S是N的一个真子集,并且同时S与 N等势; 这种特性在有限集是不可能存在的。
集合间的等势关系“~”是个等价关系 证明:令S是个集合族(即“所有集合构成的集合”), 在S上的等势关系~,满足: ⑴自反性:因为任何集合A,存在双射 IA:AA,因此A~A ⑵对称性:任何集合A,B,若A~B,有双射 f:AB,又有双射f -1:BA,所以B~A。
⑶传递性:任何集合A,B,C,若A~B,且B~C, 则有双射f:AB,和双射g:BC,由函数的复合得 双射: g◦f:AC,所以A~C。 所以~是等价关系。 按照等势关系“~”对集合族S,进行划分,得 到商集S/~,进而得到基数类的概念。
定理4.7 一个集合为无限集,则它必会有与它等势的真子集。 说明: 1.无限集的另一个定义; 2.该无限集减去这个真子集后得到的差集,可以是无限集,可以是有限集。 设M是一个无限集,现在需要证明: 必存在另一个无限集M’,M⊃ M’且M~ M’; 因为M不一定是可列集,因此才要这样证明,即M=一个可列集⋃另一个集合。
证明过程: 构造一个集合M,先从M中任取一个元素m1,这样剩余部分也是一个集合M-{m1},并且是无限集; 再从此无限集M-{m1}中任取一个元素m2,剩余部分为M-{m1,m2}也是一个无限集; 如此继续,可取出m3,m4,m5,…无限多个元素,则可得到另一个集合M1={m1,m2,…}; 令M2=M-M1,即M中除去M1后得到的集合, 则M=M1∪ M2, 做另一集合M’={m2,m3,…} ∪M2,显然M⊃M’且M’~M,因此存在如下一一对应的关系: 对于M的每个mi对应mi+1,对于M中的每个m∈ M2,对应M’中的m。
推论:一集合为无限集的充分必要条件是它包含有与它等势的真子集。 证明:必要条件已经在前面证明,下面证明其充分条件。 反证法: 设一集合M含有与其等势的真子集M’,若M’为有限集,设其元素个数为n,即|M|=n,则此时必有n>m; 但此时M与M’间由于元素个数不同而无法建立一一对应的关系而产生矛盾。 鸽洞原理
定义4.5 一集合存在与其等势的真子集,则称为无限集,否则称为有限集。 有限集和无限集的重要定义 定义4.5 一集合存在与其等势的真子集,则称为无限集,否则称为有限集。 无限子集可做进一步划分:可列集和可数集。 定义4.6 与自然数集N等势的集合称为可列集。 能和自然数集合N建立一一对应关系的集合是可列集; 可排成一列,能一个一个数下来的集合。
定理4.8 无限集必包含可列集。 证明: 设一无限集A,由A中取出一个元素a0,再从其剩余部分取出一个元素a1,如此继续进行,可得一个序列: a0,a1,a2.。。。 由此可得一个无限集A’={a0,a1,a2,...} 集合A’为可列集
定理4.9 可列集的无限子集仍为一可列集。 证明:设有一可列集A={a0,a1,a2,...},依次顺序取一个任意的无限集A’={am0,am1,am2,...},A’与N一一对应; 故A’为可列集; 由此可知,可列集是无限集中最小的集合。
定理4.10 整数集I是可列集。 证明:整数集合I与N是等势的。 将集合I元素重排,写成 N={0, 1, 2, 3, 4, 5,…} N={0, 1, 2, 3, 4, 5,…} I={0,+1, -1,+2, -2, +3 -3,…} f(i)= 是I到N的双射。 因此I是可列集。 1 2 3 -1 -2 -3
定理4.11 有理数集Q是可列集 证明:一切有理数均呈的形式,现将所有按下列次序排列, 正分数按其分子分母之和的大小顺序排列:从小到大 正分数的分子分母之和相同者按照分子大小顺序排列:从大到小 与正分数具有相同形式的负分数拍于正分数之后 按照上述规则可以得到一个序列 此序列可以跟自然数一一对应,因此是可列集。 问题:有重复数字。 直观上看,有理数比自然数多得多,但本质上它们却 “一样多”!
因为每个有理数都可以写成一个分数形式如下: 可以从0/1开始按照箭头指定次序排列Q中元素 (如果这个有理数在前面出现,就跳过去), 所以Q是可数集。 另外 I×I~N如右图所示。 同理可证 N×N~N 0/1 1/1 2/1 3/1 --1/1 -2/1 -3/1 -1/2 -2/2 -3/2 0/2 1/2 2/2 3/2 0/3 1/3 2/3 3/3 -1/3 -2/3 -3/3 -1/4 -2/4 -3/4 0/4 1/4 2/4 3/4 ... 1 2 3 -1 -2 -3
之前出现过了
定理4.12 实数集R不是可列集。 思路:首先证明R~(0,1), 然后证明(0,1)不是可列集。 证明: 构造函数f: (0,1) R f(x)=tg(πx-π/2) 显然 f是双射,所以R~(0,1). 1
实数轴上的(0,1)区间中的实数是不可数的。 证明:假设(0,1)是可数的,则可以将它的元素写成如下序列形式:{x1,x2,x3,...} ,其中 xi =0.ai1ai2ai3 …… i=1,2,3,….. 即 0< xi<1 aik∈{0,1,2,3,4,5,6,7,8,9} k=1,2,3,4,… 令 x1 =0.a11a12a13a14…... x2 =0.a21a22a23a24…... x3 =0.a31a32a33a34…... ………... xn =0.an1an2an3an4…... ..……..
构造一个数b=0.b1b2b3b4…bn……, 其中 : b1≠a11 b2 ≠ a22 b3≠a33… bn≠ ann... 于是 b≠x1, b≠ x2, b≠ x3 ... b ≠ xn … 因此: b(0,1) 但是b这样的形式应该是属于集合(0,1)的,因此产生矛盾,所以(0,1)是不可数的。
说明: 这种方法称为:康托对角线法; 对角线法并非康托尔关于实数不可数的第一个证明,而是发表在他第一个证明的三年后; 他的第一个证明既未用到十进制展开,也未用到任何其它数字系统; 自从该技巧第一次使用以来,在很大范围内的证明中都用到了类似的证明构造方法。
由前面这些定理可知: 因此: 实数集比可列集要大; 可列集的基数可表示为0 (Aleph 0,阿列夫零); 实数集的基数用1或c表示,称作连续统的势。 因此: 无限集也有大小,最小的无限集是可列集,其次是实数集; 对于任何一个无限集,总存在一个基数大于这个集合的集合,比如这个集合的幂集; 可列集的幂集和实数集等势。
康拓的一些结论: 1.任何一个集合A,它的幂集ρ(A)的一定比A的基数大(已经证明)。 2. 0和1之间没有其他基数存在 (连续统假设continuum hypothesis ) 1874年格奥尔格·康托尔猜测; 又被称为希尔伯特第一问题,在1900年第二届国际数学家大会上,大卫·希尔伯特把康托尔的连续统假设列入20世纪有待解决的23个重要数学问题之首; 1938年哥德尔证明了连续统假设和世界公认的ZFC公理系统(带有选择公理的集合论之公理系统)不矛盾; 1963年美国数学家科亨证明连续假设和ZFC公理系统是彼此独立的; 连续统假设不能在ZFC公理系统内证明其正确性与否。
判定连续统假设对数学的重大意义 数学基础中最主要的问题就是如何处理自然数和实数的关系,即如何用离散的方法来构造连续统; 自从古希腊人发现这个难题以来,至今它仍未得到完全解决,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连续统还所知甚少; 数学归纳法是数学的基本方法,它是建立在自然数基础上的,对连续统假设的否定性证明正好说明:人们可以用这种方法去无限逼近连续统,但却永远也不能达到其尽头。
有限和无限的区别及联系 区别: 无限集中,部分可以等于全体(无限的本质); 有限情况下,部分小于全体; 有限情况下,部分小于全体; 无限集中,有限时成立的许多命题不再成立。如加法的结合律。 联系: 数学归纳法 通过有限证明无限; 极限,通过有限描述无限 ; 无限可由有限构成,无限多个有限无限;有限也由无限构成:有限的长度由无限个点组成。
集合基数的判别定理: 无限集减去一个有限子集,或添上有限个元素,基数不变; 有限个或可列个可列集的并集可列; 可列个有限集的并集至多可列; 无限集并一个可列集,基数不变; 不可列无限集,减去一个可列子集,基数不变; 有限个或可列个基数为的集合的并,基数为。
补充内容: 基数的比较 前边基数相等与否的问题,下面讨论诸如和0哪个大的问题,即所谓无限集合的“次序”问题。 在比较两个集合基数相等时,要看这两个集合之间是否存在双射, 但是找双射往往是个麻烦的事,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下面定理:
定理. 1 如果集合A到B存在内射函数,则K[A]≤K[B]。 K[A]表示A的基数。 定理 定理.1 如果集合A到B存在内射函数,则K[A]≤K[B]。 K[A]表示A的基数。 定理.2 (Zermelo定理) A和B是任何集合,则以下三条之一必有一个成立: a.) K[A]<K[B]. b.) K[B]<K[A] c.) K[A]=K[B]. 定理.3 (Contor- Schroder- Bernstein定理) A和B是任何集合, 如果 K[A]≤K[B] 且 K[B]≤K[A] 则K[A]=K[B]。 定理.4 设A是有限集合,则K[A]< 0 < 定理.5 设A是无限集合,则0≤ K[A] 可数集合是“最小的”无限集合
可以用这些定理对集合基数进行比较。 例. 证明[0,1]与(0,1)等势。 证明:构造两个内射函数: f:(0,1)[0,1] f(x)=x g:[0,1](0,1) g(x)=x/2+ 1/4 因为f和g都是单射的,所以有: K[(0,1)]≤K[[0,1]] 且 K[[0,1]]≤K[(0,1)] 根据定理3,可得 K[[0,1]]=K[(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