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文化 ——职官、科举
职官
“官”的本义是房舍的意思,后来引申为具有权力的处所即官府以及行使权力的人即官员。《礼记·王制》孔颖达疏云:“官者,管也。
当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出现了阶级对立的时候,作为统治者一方面需要设立各种官吏,使之分职治事,以实现自己的统治意志,维护自己的统治地位。这时各种官僚机构即成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各级官吏便成为国家机器的体现者。”
中央官制 战国时代,各国国君之下分设相将,分掌文武二柄。《尉缭子·原官》:“官分文武,君之二术。”赵惠文王以蔺相如为相,以廉颇为将,是人所熟知的例子。《荀子·王霸》说相是“百官之长”,所以《战国策·齐策四》说:“于是梁王虚上位,以故相为上将军,遣使者黄金千斤,车百乘,往聘孟尝君。” 各国也设“将”职,成为一国的最高军事统帅,地位仅次于相,多以擅长统兵作战的武将充任。将职称将军,有时为了突出最高统帅的地位,设有上将军、大将军等。在将军之下,设有国尉、都尉等高级武官。
楚国最高的长官称为令尹,次于令尹的是武官上柱国,官号和其他各国不同。
官吏的薪俸与考核 战国时期,由于封建统治者打破了奴隶社会以宗法血缘关系维系的世袭制,在官吏的任用上改为俸禄制。当时各国对俸禄采用了不同的计算单位。例如,卫国以“盆”计算,齐、魏用“钟”计算,秦、燕用“石”计算等等。由此,各国又逐渐用它们的计算单位来标示官阶的等级高低了。如秦有五十石、一百石、五百石等官员。又由于国君与他所任命的官员形成雇佣关系,于是在行政管理上又创立了对各级官员的年终考核制度。对于朝廷的重要官员和地方长官,年终时都必须向国君汇报自己一年中取得的成绩,称为“上计”。
三公 秦代皇帝之下设丞相府、太尉府和御史大夫寺组成中枢机构。丞相禀承皇帝意旨佐理国政;太尉掌全国军事;御史大夫是皇帝的秘书长兼管监察。丞相官位最高,尊称为相国,通称为宰相。 汉初沿袭秦制,汉武帝以后,丞相地位虽尊,权力却逐渐缩小。例如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辅理国政,其权势就远在丞相之上。西汉末丞相改称大司徒,太尉改称大司马,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号称三公(又称三司),都是宰相。但到东汉光武帝时,“虽置三公,事归台阁”,三公只处理例行公事,台阁反而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府了。
台阁 所谓台阁,是指尚书机构尚书台说的,后世逐渐称为尚书省,首长是尚书令,副职是尚书仆射。 魏文帝鉴于东汉尚书台的权势太大,把它改为外围的执行机构,另外设置以中书监、令为首长的中书省,参掌中枢机密。 南北朝时皇帝鉴于中书省权势日大,又设置以侍中为首长的门下省,对中书省加以限制。这样,就形成了皇朝中央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分职的制度: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核,尚书省执行,三省首长同为宰相,共议国政。
唐代因为唐太宗曾任尚书令,以后此官不再授人,而以左右仆射为宰相。唐高宗以后左右仆射不再参决大政。唐太宗又认为中书令和侍中的官位太高,不轻易授人,常用他官加上“参议朝政”、“参议得失”、“参知政事”之类的名义掌宰相之职,高宗以后执行宰相职务的称为“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成为宰相固定点加衔,左右仆射不加此衔者不是宰相。宋代简称为“同平章事”,以“参知政事”为副相。
宋代中央是中书和枢密院分掌文武二柄,号称二府。枢密院类似秦代的太尉府,正副首长是枢密使、副使。
宰相 宰相一词最早见于《韩非子》“故明主之吏,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本为泛称掌握政权的大官,后来专指辅助皇帝、统领群臣、总揽政务的最高行政长官。 山西闻喜县礼元镇裴柏村裴氏家族在历史上曾先后出过宰相59人,大将军59人
秦 宰相的官名为“丞相”。有时分置“右丞相”、“左丞相”,以右为上。 西汉 初年沿秦制。武帝以后,宰相府、御史府的实权逐渐转移到尚书台,尚书台的长官为尚书令。西汉末年,丞相改称大司徒、御史大夫改称大司空,与大司马合成“三公”。三公并为宰相。
此后,中间也曾改名,比如“相国”、“司徒”、“大丞相”、“宰相”、“中书令”、“同中书门下三品”、“枢密使”、“知政事”等等,也时废时设,中间的变更太多。但大部分时间内,这个职位还是存在的。 张浚,宋高宗朝宰相。
丞相一职在中央政权里的彻底废除,是在明洪武十三年(1380),罢丞相之职,建议权归六部,决定权归皇帝。明代废中书省,皇帝亲理国政,以翰林院官员加殿阁大学土衔草拟诏谕。后来大学士逐渐参与大政,成了实际上的宰相,号称辅臣,首席辅臣有元辅、首辅之称。
清沿明制,到雍正时成立军机处,大学士就没有什么职权了。
九卿 秦汉时中央的行政长官有: 1、奉常,掌宗庙礼仪、占卜祭祀等。汉初沿用此称,后来改称太常。 2、郎中令,为皇帝侍从的武官长,管宫廷侍卫。汉初沿用此称,后来改称光禄勋 。 3、卫尉,汉景帝初一度改称中大夫令,管各宫门的守卫军。汉代卫尉统领的军队称南军。 4、太仆,管皇帝车马及军事用马的牧养。 5、廷尉,汉代有时又称为大理,是最高的法官。
6、典客,管理少数民族、藩属国来朝事宜。汉初沿用此称,后来又称大行令、大鸿胪。 7、宗正,管理皇族宗室(包括公主)事务。 8、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谷帛、租税赋役。汉初沿用此称,后来又称大农令、大司农。 9、少府,掌管全国山海池泽之税,以供给皇帝私用,凡皇帝的饮食起居、医药供奉、器物制作等皆在其属下,是管宫廷总管。
以上诸官,后来称为九卿。九卿之中,廷尉、典客和治粟内史管的是政务,其余六卿管的是皇帝私人事务。九卿所司也是随时间而变化的。越早期的时候,皇帝家的内侍官与朝廷的职事官的区分越不清楚,越到后期,区分也越为明晰,魏晋以后,基本上不再有内外廷官吏区别不开的事情了。
九卿之外,还有掌管京师治安的中尉(后来称为执金吾。平时巡逻街市,皇帝出巡则为前导),以及掌管营建宫室的将作少府(后来称为将作大匠),等等。
汉代的加官 汉代的加官,这是本官之外另加的官职。汉代的加官有侍中、给事中、诸吏等。加侍中就能出入宫禁,成为皇帝的亲信。加给事中就能掌顾问应对。加诸吏就能对宫廷官员进行监察和弹劾。后世侍中成为门下省的首长,给事中成为门下省的属官。 汉代的加官还有中常侍和散骑等。中常侍在禁中侍奉皇帝(东汉改用宦者),散骑是皇帝的骑从,掌“献可替否”。曹魏时合称散骑常侍,备皇帝顾问并掌规谏。南北朝散骑常侍是集书省(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的首长,后世并入门下省。
六部 六部:尚书本是是九卿中少府的属官,发展为尚书台后,事务增多,于是分曹治事,每曹设尚书一人,这是后世中央各部的前身。 从东汉到南北朝,部曹尚无定制,隋代始定为吏、民、礼、兵、刑、工六部,属于尚书省。唐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此后历代相承,作为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制基本未变。
各部的首长称为尚书,副首长称为侍郎。部下设司,司的首长称为郎中,副首长称为员外郎。属官有都事、主事等。
六部的职掌大致是: (一)吏部,掌官吏的任免、铨叙、考绩、升降等。略相当于现代的组织部的职能。 (二)户部,掌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大体相当于现代的农业部、财政部。 (三)礼部,掌典礼、科举、学校等。类似于现代的教育部和外交部礼宾司。 (四)兵部,掌全国军政。相当于现代的国防部。 (五)刑部,掌刑法、狱讼等。相当于现代的司法部。 (六)工部,掌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大体相当于现代的水利部和建设部
六部仿《周礼》六官,列表对照如下:图表
后世以《周礼》六官作为六部尚书的代称,如户部尚书称为大司徒;礼部尚书称为大宗伯等。 六部成立,诸卿的职权变小,有的卿由于职务并入有关的部司,后来就裁撤了。
史官 史官。旧说周代太史掌文史星历兼管国家图书。 秦汉时太史和太卜、太祝等官归奉常领导。 魏晋南北朝设专职史官,一般称为著作郎。 唐代设史馆,以他官兼任史馆修撰,由宰相监修国史。 宋代史馆称为国史实录院,有修撰、编修、检讨等官。 明代史官并入翰林院,仍沿用过去的官号。
韩愈,深知修史之难、做史官之险,他在《答刘有才论史书》说:“夫为史者,不有人祸,则有天刑,岂可不畏惧而轻为之哉!”
兰台 我国从古就很重视图书的收藏和校订。汉代御史中丞除作为监察官外,还在兰台掌图籍秘书,其下有兰台令史掌校书定字。东汉的秘书监以及后来增设的秘书郎、校书郎都是专管图书的官员。管理图书的机构一般称为秘书省。唐代秘书省一度称为兰台,这是因为兰台是汉宫的藏书之处。
唐代内廷有收藏经史子集的宏文馆和修写“御本”的集贤殿书院,设学士、直学士、修撰、校理等官,并有校书郎、正字等,从事图书的管理、修撰和校订。宋代把收藏图书和编修国史的单位合称为馆阁:馆指昭文馆、史馆和集贤院,阁指秘阁和龙图、天章等阁。明代馆阁之职并入翰林院,所以翰林院也就称为馆阁了。
博士、助教 古代有博士、助教等官。秦汉时博士掌通古今、备顾问。汉文帝时,《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立博士,汉武帝设五经博士并置博士弟子学习经术。汉代博士是太常的属官,所以有太常博士之称,以聪明威重者一人为博士祭酒。魏晋以后历代所设的太常博士只是礼官的性质,和作为教官的国子博士、太学博士等职掌不同。晋代以博士为国子学和太学的教官,并设助教作为博士的副职,后代沿置,直到明清中央教育机构国子监还有博士和助教。北魏以后地方教官一度也称为博士、助教。
教授 宋代府州开始设教授,负责教诲所属生员。 明清府学设教授,州学设学正,县学设教谕,各以训导作为副职。 至于地方最高的教育行政长官,宋代各路一度设过提举学事司,这是清代各省提督学政的前身。
二地方官制 春秋时的地方行政单位有邑县。邑县的长官,鲁卫称宰,晋称大夫,楚称令尹。战国时有郡有县。郡的长官为守,掌军事为主;县的长官为令,掌民政为主。后来以郡领县,形成郡县二级的地方行政单位。 秦汉万户以上的县,长官称令;不及万户的县,长官称长。县丞助理县政,县尉掌管治安。隋唐县的长官统称令。宋代派中央官员出掌县政则称为“知某某县事”,简称知县。明清沿用知县之称,元代则称为县尹。历代县有诸曹掾史,各有不同职掌。
郡守 秦代郡的行政长官是郡守,掌军事的是尉,掌监察的是监御史,简称为监。郡丞是郡守的佐贰。汉代郡守改称太守,后因兼领军事,所以有郡将之称。 汉代和郡平行的还有“国”,这是皇帝子弟的封地,设官初仿中央,吴楚七国之乱后加以裁削,由中央派相处理行政。相和太守相当,都是二千石的官,所以汉代往往用二千石作为“郡国守相”的代称。
刺史、太守 隋唐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或郡。称州时长官是刺史,称郡时长官是太守,刺史实际上等于太守。古人把刺史或太守称为使君,柳宗元为永州刺史韦公写了《永州韦使君新堂记》,文章最后说“编以为二千石楷法”,这里二千石是袭用汉代郡国守相的称呼,其实是指当时州的行政长官刺史说的。
知州 宋代县以上的行政单位是州,州政由中央派员前往管理,称为“知某州军州事”,简称知州。州有通判,号称监州官,不似后世一般的副职。州的属官有判官管行政,有推官管司法。和州平行的还有府、军、监,设官和州大致相同。
巡抚、总督 明代有战事时,派朝臣出巡地方,处理军务,称为巡抚。遇有军事问题牵连几省,巡抚不能解决时,则派总督处理。总督、巡抚都是临时差使,不算正式地方官。清代总督巡抚才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巡抚是省级的最高长官,总督则总揽一省或两三省的军民要政。这样,布政使就只管财政和人事,成了督抚的下属了。
品 品——古代把职官分为若干等级,通称为品。汉代以禄石多寡作为官位高低的标志,例如九卿是中二千石,刺史、太守之类是二千石,县令是千石到六百石,禄石不同,月俸收入不同。曹魏时职官分为九品,一品最高,九品最低。隋唐时九品又分正从,自正四品起,每品又分上下二阶,共有三十级。明清加以简化,九品只各分正从,共十八级。隋唐时九品以内的职官称为流内,九品以外的职官称为流外。流外官经过考铨转授流内官,唐代称为入流。清代不列入九品之内的官称为未入流。
一品:红宝石朝冠
二品珊瑚朝官
三品:蓝宝石
四品:青金石 云雁
五品:水晶
六品:砗磲
七品官用素金顶
八品阴文镂花素金顶 九品阳文镂花素金顶
花翎 清朝的礼帽,在顶珠下有翎管,质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清翎枝分蓝翎和花翎两种。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
花翎在清朝是一种辨等威、昭品秩的标志,非一般官员所能戴用;其作用是昭明等级、赏赐军功,清代各帝都三令五申,既不能簪越本分妄戴,又不能随意不戴,如有违反则严行参处;一般降职或革职留任的官员,仍可按其本任品级穿朝服,而被罚拔去花翎则是非同一般的严重处罚。
花翎又分一眼,二眼,三眼,三眼最尊贵;所谓“眼”指的是孔雀翎上的眼状的圆,一个圆圈就算做一眼。 蓝翎是与花翎性质相同的一种冠饰,又称为“染蓝翎”,以染成蓝色的鹖鸟羽毛所作,无眼。赐予六品以下、在皇宫和王府当差的侍卫官员享戴,也可以赏赐建有军功的低级军官。
科举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条很重要的选官之道,便是“养士”。国君和贵族公子常常把有学问、有才干的人供养在自己身旁,并随时从这些人中选取适当的人才,派任官职。当时的所谓“四大公子”:齐国孟尝君、赵国平原君、魏国信陵君、楚国春申君门下各有食客数千人,成为各国政府都很重视的力量。
汉代为了选拔统治人才,有察举的制度。汉高祖下过求贤诏,汉文帝也曾下诏察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汉武帝又诏令天下察举孝廉和茂材。茂材就是秀才,据说后因避东汉光武帝讳才改称茂才的。汉昭帝以后,举士包括多方面的人才,东汉承袭旧制。一般说来,西汉以举贤良为盛,东汉以举孝廉为盛。但是东汉桓帝、灵帝以后,“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可见当时的察举已经很滥了。
汉代被荐举的吏民经过皇帝“策问”后按等第高下授官。 有所谓“对策”和“射策”。“对策”是将政事或经义方面的问题写在简策上,发给应举者作答;“射策”则类似抽签考试,由应举者用矢投射简策,并解释射中的简策上的疑难问题。
隋废九品中正,设进士、明经二科取士。唐承隋制,并增设明法、明字、明算诸科,而以进士、明经二科为主。进士科重文辞,明经科重经术。唐高宗、武则天以后,进士科最为社会所重,参加进士科考试被认为是致身通显的重要途径。进士科以考诗赋为主,此外还考时务策等。诗赋的题目和用韵都有一定的规定。诗多用五言六韵(近代变为五言八韵),有一定的程式,一般称为试帖诗。
清代李惺试帖诗:阴阴夏木啭黄鹂(嘉庆丁丑翰林) 长夏千章木,浓阴百啭鹂;(破题) 双襟黄似绣,一带绿成帷;(承题) 叶暗伫踪久,枝高送响迟;(起股) 舌尖风剪剪,身外雨丝丝;(中股) 坐宛遮云母,歌能斗雪儿; 好音难自閟,炎景不曾知;(后股) 杨柳三义路,樱桃四月时; 幽情烦鼓吹,写出画中诗。(束股)
唐代取士由地方举送中央考试,称为乡贡。被举送应试的人通称为举人。唐人常说“举进士”,例如韩愈《讳辩》说“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意思是应举参加进士科的考试,这种人在唐代就称为进士。韩愈《送孟秀才序》说“京师之进士以千数,其人靡所不有”,就是指当时应举参加进士科考试的人说的。唐初设有秀才科,不久即废,但是唐人后来仍通称应进士科考试的人为秀才。由此可见,唐代进士、举人和秀才的概念与后世不同。
唐代中央主持科举考试的机关是礼部,考官通常由礼部侍郎担任,称为知贡举。唐人有关科举考试的文章常常讲到有司、主司等,都指考官而言。参加进士科考试要请当世显人向考官推荐奖誉,才有及第的希望。及第以后称考官为座主、为恩门,对座主则自称门生。同科及第的人互称为同年。
唐人进士及第后尚未授官称为前进士,还要参加吏部“博学宏词”或“拔萃”的考选,取中后才授予官职。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说,柳宗元"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其后以博学宏辞,授集贤殿正字” 。白居易进士及第后,因为取中“拔萃”,所以授秘书省校书郎。韩愈虽然进士及第,但是由于应吏部考选未中,未能得官。为此,韩愈以“前乡贡进士”的名义三次上书宰相求仕。
唐人进士及第第一名称为状头或状元。同榜的人在长安慈恩寺雁塔题名,称为题名会。宴会于曲江亭子,称为曲江会。又遍游名园,以同榜少年二人为“探花使”,探采名花。
通常认为,“雁塔题名”之举始于唐中宗神龙(705-707)时。据五代王定保《唐摭言》云:“神龙以来,杏园宴后,皆于慈恩寺塔下题名,同年中推善书者纪之。他时有将相,则朱书之。”又宋樊察《慈恩雁塔题名序》云:“自神龙以来,进士登科皆赐游江上,题名雁塔下,由是遂为故事。”由于进士是唐代科举取士的最高层次,考取极为不易,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说,故“雁塔题名”即成为当时最荣耀的事。
著名诗人白居易,在进士及第后得意地写道:“慈恩塔下题名处,十七人中最少年。”他当时只有二十九岁,算是少年得志,喜悦之情溢于诗意。乾宁(894-898)进士徐夤在《曲江宴日呈诸同年》中吟道:“鹪鹩惊与凤皇同,忽向中兴遇至公。金榜连名昇碧落,紫花封敕出琼宫。天知惜日迟迟暮,春为催花旋旋红。好是慈恩题了望,白云飞尽塔连空。”亦是抒发其雁塔题名后的欣喜。
大雁塔,又名慈恩寺塔。唐代新科进士必游雁塔,登高眺远,题名留念,“雁塔题名”就成为考进士的代称。
制举 制举是由皇帝特诏举行的考试,据说是要选拔特殊的人才。无论取中进士、明经等科与否,都可以应制举。考期不固定,科目由皇帝临时决定,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文辞秀逸科,风雅古调科,等等,前后不下百十种,这些称为制科。唐代博学宏词科本来也是制科,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以后改为吏部选人的科目,每年举行考试。宋代制举恢复博学鸿词科,直到清代还有博学鸿词科。
唐人进士及第后尚未授官称为前进士,还要参加吏部“博学宏词”或“拔萃”的考选,取中后才授予官职。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说,柳宗元"虽少年,已自成人,能取进士第”,“其后以博学宏辞,授集贤殿正字”。白居易进士及第后,因为取中“拔萃”,所以授秘书省校书郎。韩愈虽然进士及第,但是由于应吏部考选未中,未能得官。为此,韩愈以“前乡贡进士”的名义三次上书宰相求仕。
唐朝继承前代“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的传统,实行举送责任制。国子监、州、府长官要对举状负责。唐朝法律规定,不论妄举人才还是埋没人才,举主都要受处分。
科举程序 童试: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童试三年内举行两次。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又称为庠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 。 生员分为三种:成绩最好的是廪生,有一定名额,由公家发给粮食;其次是增生,也有一定名额;新“入学”的称为附生。每年由学政考试,按成绩等第依次升降。
乡试、会试 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 乡试通常每三年在各省省城举行一次,又称为大比。由于是在秋季举行,所以又称为秋闱。参加乡试的是秀才(庠生),但是秀才在参加乡试之前先要通过本省学政巡回举行的科考,成绩优良的才能选送参加乡试。乡试取中后称为举人,第一名称为解元。
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春天在礼部举行,所以会试又称为礼闱,又称为春闱。参加会试的是举人,清代会试,每次考试录取三百人,取中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试后一般要举行复试。
殿试 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一甲录取三名,第一名俗称状元,第二名俗称榜眼,第三名俗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第二甲、第三甲第一名俗称传胪。 在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考试中,录取为进士的有98479人。
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其余诸进士再参加朝考,考论诏奏议诗赋,选擅长文学书法的为庶吉士,其余分别授主事(各部职员)、知县等。庶吉士在翰林院内特设的教习馆(亦名庶常馆)肄业三年期满后举行“散馆”考试,成绩优良的分别授翰林院编修、翰林院检讨,其余分发各部任主事,或分发到各省任知县。
三元:乡试、会试、殿试的第一名都成为元,因此,如在三试中均名列第一者,称为“连中三元”。历史上连中三元者有16人。
贡生 贡生:清代有岁贡、恩贡、拔贡、副贡。每一年或两三年由地方选送年资长久的廪生入国子监肄业的,称为岁贡。逢国家庆典进贡的生员,称为恩贡。每三年各省学政就本省生员择优保送国子监的,称为优贡。每十二年各省学政考选本省生员择优保送中央参加朝考合格的,称为拔贡。乡试取入副榜直接送往国子监的,称为副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