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政治制度的演变475-1911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封建政治制度的演变475-1911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概念: 这一制度的理论提出者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代表韩非子。 专制主义指中央集权的决策方式[皇帝独裁],具有很大的专断性和随意性。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地方完全由中央管理和控制]。 这一制度引发两对矛盾:皇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央与地方的矛盾。
一、战国秦汉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形成时期) 以官僚制代替世卿世禄制度,以郡县制代替分封制,标志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体的初步形成。秦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全国统一的中央集权,汉代巩固了这一政体。
■秦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 1、皇帝制度 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 。 “二世、三世,至千万世,传之无穷” “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 2、三公九卿制(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九卿为:奉常、郎中令、卫尉、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太仆、典客、廷尉等) 3、郡县制
巩固统一的措施 迁徙富豪 销毁兵器 决通川防 修治直道、驰道 统一文字 统一货币 统一度量衡 确认土地私有(令黔首自实田) 加强政治思想统治 迁徙富豪 销毁兵器 决通川防 修治直道、驰道 统一文字 统一货币 统一度量衡 确认土地私有(令黔首自实田) 加强政治思想统治 “焚书坑儒”
秦的度量衡
秦统一货币
■西汉中央集权的巩固与发展 1、 建立了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皇帝是最高的统治者,皇帝下面设置三公九卿,西汉中期以后,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别改为大司徒、大司马、大司空。 汉朝对地方的统治实行郡国并行制。同时,汉初制定了《汉律》。 为了对农民进行控制,推行严密的编户制度,对全国人口进行登记。编户农民对国家的负担主要有三:一是田租。二是口赋,三是更赋。
2、恢复发展经济的政策与文景之治 汉初统治者为了稳定统治,巩固政权,不得不把休养生息、恢复生产作为首要任务,为此陆续采取了一些重要措施: 一是组织军队复员,“以有功劳行田宅”。 二是招抚流亡,“复故爵田宅”。 三是释放奴婢。四是重农抑商。
3、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 经过汉初七十年的发展,到汉武帝在位时期(前140-前87)西汉达到鼎盛,但各种旧的社会矛盾仍未消除,许多新的社会问题又出现了。 一是诸侯王尚有一定的势力,影响到社会的稳定; 二是土地兼并严重,破产农民日益增多,社会开始动荡; 三是匈奴族不断制造事端,边境不宁。
公元前127年,接受中大夫主父偃的建议,颁布“推恩令”。制定附益之法、左官律。通过这些措施,诸侯惟衣食租税,不参与政事,再也无力对抗中央政权了。 对列侯,前112年,武帝以列侯酎金重量成色不足为名,削夺了106个列侯的爵位,通过这些措施基本上结束了汉初以来诸侯王割据的局面。
西汉中期地方豪强势力膨胀起来,成为中央政府推行统一政令的障碍,汉武帝对地方豪强也进行了严厉打击,其主要措施是:一是作用酷吏对地方豪强进行诛杀, 二是把部分郡国豪强迁徙到京师附近, 三是将全国划分为十三州部,每州设置刺史,对方郡县进行监察。(冀、青、兖、徐、扬、荆、豫、益、凉、幽、并、交趾、朔方 )
公元前119年,汉武帝颁布算缗,令商贾、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向官府自报资产价值,每值二千,纳税一算;匿财不报者,一经查出,判戍边一年,没收全部资产。 前114年发布“告缗令”,规定凡有告发商人隐藏资产或呈报不实者,将没收资产的一半分颁给告发者,以为奖励。
武帝为削弱丞相的权力,加强君主专制,开始重用内侍人员,于是尚书令一职日益重要。武帝又选用一些近臣加侍中、常侍等头衔,出入内廷,与尚书令共议军国大事,组成内朝。以丞相为首的三公九卿组成的行政机构为“外朝”,一般只处理日常政务。皇帝依靠内朝,加强了君主专制。 汉武帝以前的选官办法是“任子”和“赀选”。二千石以上的官吏任满三年,可以保举子弟一人为郎官,叫做“任子”;除商人外,家资富有之人,也可以候选为郎,叫做“赀选”。
汉武帝适应了这种需要,改革和确立了新的选官制度。一是将举孝廉定为制度。从公元前134年汉武帝“诏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起,郡国岁举孝廉的察举制度正式确立。二是兴太学,学习一年后,进行考试,按等第录用。同时,还继续推行汉初已实行的“举贤良文学”和“上书拜官”、策试等制度。通过这些方法,选拔了不少有才能的官吏,充实和加强了封建统治机构。
为了扩大财政收入,汉武帝在桑弘羊等人的协助下,进行了大规模的财政改革。 均输法,是由国家在各地统一征购、运输货物。在各地设均输官,把应由各地输京的物品,从出产处转运他处出卖,再在卖处收购其他物品,易地出卖。这样辗转交换,最后把关中所需的货物运达长安。 平准法,由国家平抑物价。办法是大农令在京师设平准官,接受均输货物,按长安市场价格涨落情况,贵则卖之,贱则买之,即可打击富商大贾的囤积居奇行为,又能调剂供需,节制市场。
■汉光武帝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 1、退功臣,近文吏,设尚书台。正式设立尚书台,尚书台设尚书令一人,尚书仆射一人,下设六曹尚书各一人。全国政务统归尚书台管理,最后总揽于皇帝。丞相、太尉、御史大夫改名为司徒、司马、司空,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权力。
2、强化监察制度。 一是设置御史台。御史中丞为御史台长,下有治书侍御史2人,侍御史15人。 二是置司隶校尉。司隶校尉在九卿之上,在公卿朝见皇帝时,尚书令、御史中丞、司隶校尉专席而坐,号称“三独坐”。 三是州刺史。在全国设十二州,每州设刺史一人,刺史于每年八月巡行所属郡国,检阅刑狱情况,考察长吏政绩,年终奏于皇帝。
3、加强军权控制。 撤消了郡国管理地方兵的都尉,后又取消了各郡国的轻车(车兵)、骑士(骑兵)、材官(步兵)、楼船士(水兵)四种常备军,集军权于中央。还取消了每年一度的都试制度。
二、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发展)
隋文帝时期 (1)三省六部制。在中央机构方面,建立了三省六部制。三省,就是内史省、门下省和尚书省,分别负责草拟政令、审核政令和执行政令;六部是吏部、民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分别管理官吏考核任免、户籍财政、礼仪科举、军政、刑法、工程营造等事务。六部长官都叫尚书,归尚书省管辖
(2)州县制。 (3)改革府兵制。 (4)创立了科举制。 (5)编制《开皇律》。
唐朝: (1)中央与地方官制。在中央,主要机构为三省、六部、一台、五监、九寺。地方上仍实行州县两级制。(一台即御史台,掌监察中央和地方官吏,参预大狱的审讯。五监即掌文教的国子监、掌皇家手工业生产的少府监、掌土木工程的将作监、掌制造军器的军器监和掌水利建设的都水监。九寺即掌礼仪祭祀的太常寺,掌皇室酒醴膳羞的光禄寺,掌兵器仪仗的卫尉寺,掌皇族谱籍的宗正寺,掌皇帝车马和国家牧政的太仆寺,掌刑法断狱的大理寺,掌国宾、礼仪的鸿胪寺,掌国家仓廪储备的司农寺和掌财货,贸易的太府寺。 )
(2)府兵制。唐朝的府兵制是寓兵于农、兵农合一的制度。府兵的基本单位叫折冲府(又称军府),军府分别隶属于十二卫和六率。十二卫直接听命于皇帝,六率隶属于太子。军府所领的府兵叫卫士。卫士平时从事农业生产,农闲时操练,不纳租调,不服徭役,但要轮流到京城宿卫,或到边境戍守。遇到战争要自备衣粮器械,应召出征。领兵将领都是临时委派,战争结束,“兵散于府,将归于朝”。作用:有利于防止将帅专兵跋扈,40%的折冲府集中在关中一带,使朝廷拥有雄厚的军事力量,巩固了国家的统一。
(3)科举制。唐朝的科举分常举和制举。常举每年举行考试,科目主要是明经、进士、明法、明书等。常举的应考者有两个来源,一为生徒,即由各级和类学校保送者;二为乡贡,即经过州县考试选拔的自学者。应考者主要集中在明经和进士两科。明经科主要考试儒家经义,比较容易;进士科主要考诗赋和政论,难度很大,而且又是做高官的主要途径,因之最受重视。常举初由吏部主持,后改为礼部主持,常举考中以后,只是取得了做官的资格,必须再经吏部考试(释褐试)合格,方能授官。
制举是为了搜罗非常人才而临时设置的考试,不常举行。所设科目有贤良方正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一百多种。 (4)法律。唐代法律形式有律、令、格、式四种。《唐律疏义》是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完整的封建法典。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分为九个等级,作为政府选用官吏的依据。中正:有名望的推荐官,人才的等级由他们评定。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三、五代辽宋金元时期(进一步发展) 宋进一步加强皇权,以二府三司制(“中书门下”和“枢密院”。“盐铁、度支”和“户部”)代替了三省六部制。 首先削减州郡(府州军监)一级长官的权力,不许他们兼任一个州郡以上的职务。规定州郡长官由文官担任,长官之外另设“通判”;又把全国州郡划分为十五路,陆续在各路设转使(管财政兼监察地方官吏,简称“漕臣”)、提点刑狱(管司法兼监察,简称“宪臣”)、安抚使(管军事,“帅臣”)、提举常平(管常平仓救济、农田利用等,简称“仓臣”)等四司,统称“监司”,也都由文官担任。路州县的官员都由中央官兼摄,属于临时指派(“差遣”)的性质,三年一替。
其次,分割宰相(“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权。 一是在宰相之下设置“参知政事”作为副相,与宰相合称“宰执”,以此来分割宰相的行政管理权;二是设置枢密院,以枢密使管理军事,以分取宰相军权; 三是设三司使(又称“计相”),分管盐铁、度支和户部,分取宰相的财政大权; 四是设审刑院,以分割宰相的司法权。使中央的行政、军事、财政、司法四权都分别直属于皇帝,宰相仅仅掌管全国行政事务而已民。
禁军不再设最高统帅,把禁军分为“三衙”(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三衙将领虽统率军队,而军队的调遣和移防等事则须听命于枢密院。 还实行“更戍法”,禁军的驻屯地点,每隔几年就要更调一次,而将领不随兵调动,防止军队为将领私有,从此结束了武人专横跋扈的局面。 按照“守内虚外”的政策进行军事部署。
发展了唐以来的科举制度,严格考试程序,增加录取名额,提高被录取人的待遇,广泛地吸收地主阶级的知识分子参加政权。 评价: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对解决藩镇跋扈,维护国家统一,起了重要的作用,在客观上也是有利于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但是,这些措施解决了中央与地方藩镇的矛盾,却种下了“积贫积弱”的祸根。如:将帅无权、指挥不灵,官吏众多、行政效率低下,开支巨大。
金:阿骨打称帝后,确立了猛安谋克制,这是金朝特有的一种军事和行政制度。 猛安谋克原是女真人在氏族社会末期的部落组织(猛安,意思是部落军事酋长;谋克,意思是氏族长)。猛安谋克既是军事组织,又是地方行政组织。这种兵农合一的制度,对金的经济发展和军事胜利起了重大作用。
元:一省制在加强皇权方面又有新发展。 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领六部,掌管全国政务;设枢密院掌管军事;设御史台掌管监察。在地方上,设立行中书省,是中央的中书省的派出机构,是中央分权于地方,行中书省设丞相一人,凡地方军政大事无不统领。在各级政府中另外设一官职--达鲁花赤(由蒙古人或色目人充当),掌管并督察地方行政。
四、明清时期(高度发展) 明代: 1.调整中央和地方官制。 在地方,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只管理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和都指挥使司,主管刑法与军队,实行三司分权。 在中央,废除丞相制,以掌管行政事务的内阁代替了沿用一千多年的宰相。在军事上,将大都督府改为中、左、右、前、后五军都督府,皇帝独揽军事大权。
2. 制定和颁布《大明律》,维护皇帝独裁的封建专制统治。 3. 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监视臣僚。 4 2.制定和颁布《大明律》,维护皇帝独裁的封建专制统治。 3.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监视臣僚。 4.科举考试的内容以《四书》《五经》的文名命题,规定文章格式为股文,采用八股取士,以钳制知识分子的思想。
清代:更是进一步以皇帝的机要班子-军机处取代内阁,从而形成了绝对专制主义中央集体政体。 1、清初在中央设内阁,置六部,同时保留着由满洲贵族组成的议政王大臣会议。议政王大臣会议权力凌驾于内阁、六部之上,凡军国大事都由它决定,皇权受到限制。 2、雍正帝设军机处,挑选亲信的满汉官员充任。 3、实行严酷的思想控制。一方面提倡程朱理学,尊孔读经,开科取士,对士人进行笼络和引诱;另一方面对不利于清朝统治的言行,则进行残酷镇压。
五、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评说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从本质上来说是地主阶级用来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工具。但在客观上对维护祖国的统一、促进经济文化的发展也起了一定作用。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自建立之始,就在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中不断地发展变化。一方面,地主阶级为了加强对农民阶级的剥削和压迫,要不断地强化国家机器,改变它的统治手法,历代加强中央集权的目的首先在于此。另一方面,地主阶级内部的矛盾,也促使其强化国家机器。
从全国来说是中央与地方的矛盾,历代都是加强中央的权力,削弱地方的权力。体现在: (1)财政上,“利出一孔”,归于中央。即财源由中央垄断。 (2)剥夺地方事权,官吏自帝出。 (3)司法上,法由帝颁,律由国掌。 (4)军事上,“强干弱枝”,中央宏观调配全国军队,皇帝总揽兵权 (5)意识形态领域,推行文化专制主义。
从中央来说是皇帝与大臣的矛盾,加强皇帝的权力,削弱丞相的权力。 从宰相制度的变化之中,我们看到:皇帝通过对相权的分割、削弱,一步步地把各种大权集中到自己手中,从而有效地实行君主专制。
元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封建制度渐趋衰落。早期的民主启蒙思想也在潜滋暗长。明后期,思想家李贽,指责儒家经典并非“万世之至论”,否定孔子是“天生圣人”。他揭露道学的虚伪。他反对歧视妇女和压抑商人。李贽是我国反封建的思想先驱。他的思想在一定意义上反映了资本主义萌芽时代的要求,带有民主性的色彩。对封建君主专制进行激烈批判的要数明末清初的黄宗羲,他认为君主专制是“天下之大害”,他提倡“法治”反对“人治”,反对重农抑商,提出“工商皆本”的主张。最终推翻封建专制主义的是辛亥革命。